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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治!市人民政府关—于加快发展》绿色建筑的》意见
》长政发[201【2]82《号,
各《县、市、区人—民,政府高新区管—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!
为进一步加!强建:设领域节能减排【工作促进资》源节约型和》环境友好型社会【建设实现我市—建,设全国最宜居、【最宜发展城市的目标!根,据山西省民用建筑节!能条例等相》关,法规规定《市,政府决定对全市符】合特定条件和在【一定:区域范围内》的民用建《筑(居住及公共建筑!)实施绿《。色建筑技术现提【。出如下意《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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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【本意见中的绿色建】筑是指?在建筑的全寿—命周期内因地制【宜通过?技术进步和科—学管理?最大限度地节—约资源?(节能、节地、【节水、节材)、保护!环境和减《少污染为人们提供】健,康、适用和高—效的使用《空间及与自》然和谐共生的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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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二、市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!市行政区域内—绿色建筑的监督管理!工作制定全市绿色建!。筑发展规划》和年度实施计划依法!组织编制本市绿【色建筑设计、施【工及验收技术导则】和评价准则》并监:督执行
市发!展改革、《财政、国土、规划等!有关行政管》理部门按《照各:自,的职责配合》做,好本意见的》实施工作《
三!、市主?城,区范围内的》下列项目应当按绿】色建筑标准进行【规划、土地出—让,。、立项、建设和管】理
【 (一)全部或】部分:使用财政《资金或国有资金【占主导的新建—(改建、扩建)民】用建筑项目(—含保障性住》房建设项目);
! 》 (:二)上党新区—规划区内《的新建民《用建:。筑项目
! 四?、本市上述范围【。以外的其他民用建】筑项目应《积,极发展绿色建筑道路!桥梁、轨道》交通、园林绿化、城!市给排水及污水处理!等,。市,政工程项目应—积极采用《低碳、?绿色:、环保技术》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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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纳入【绿色建筑建》设范畴?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!中供应热水》的医院、学》校、宾馆等公共建】筑应当安装可再【生能源特别是—太阳能热水系—统,对于根据实》际情况确实无—法应用太阳能—的建筑工程建设单】位应:当遴选专家组织审】议决定是否选用其】他可再生《。能源技术《或,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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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按照绿】色建筑要《求建设的项》目建设单位应当在】项目建议书、可行】性研究报告编制【中设绿?色建:筑专篇确定与建设】项目相适宜》的绿色建筑级别标准!对,拟采用的有关绿【色技术进《行,可行性?分析并将实施绿色】建筑成?本费:用列入投资估算;在!工程:规划、勘察设计、】施工、验收》及备案?等环节严《格执行建筑节能和】绿色:建筑相关《技术标准《、,规范及技术》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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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建—设工程项目按照相】关规定测评》获得国家《绿色建筑评价标准(!GB/T 50【。378)评价标识二!星级:以上(含《二星:)的项目建设单位可!依据关于加快推【动我国绿色》。建筑发展的实施意】见(财建[20【12]16》7号)向市》建设行政管理部【门申:报,节能专项《资金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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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市建设】行政:主管部?。门应当根据》国家及省的相关规】定对绿色建筑设【计文件审查、实【。施,过程监管、》评价、标识等工作制!定相应的管理细则】
—九、本?。意见:自20?12年9月1—日起施行有效期5】年有效期届》满或者有关法—规、政策依》据变化的根据实施情!况依法评估修订【
长治《市人民政府
【 2012年8月!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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