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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运城市实《行城市绿《色图章制度的规【定 运》。城市人民政》府办公厅关于印【发运城市实行城市】绿色图章《制度的规定的—通知 各县—(,市、区)《人,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!会市直各有关单位】 :  ?  为了》全面提高《城,市园林绿化水平加】快推:进园林城市(县【城,),。创建工?作改善宜居生态【环境现将运城市【实行城市绿色—图章制度的规定印】发给你?们请:认真贯彻执》行  《  ? — ! 】。 《 《 ? : 》 》 】 运城市】人民政府办》。公厅 201【2年9月17—日    【 第一》条 为加强全—市绿:。化管理严《格实施城市绿地系】统规划规范》建设工程《配,套绿化推进园林【城市建设根据城市绿!化条例、城市绿【线管理办法、山西】省,城市绿化实施—办法等有《关法律法规》制定本规定》 《    第—二条 ?市住房城乡建—设行政?主管部门负责全市】城市规划区》范围内绿色》图章制度的制—定、:监督和指导》工作:;各县(市、—区)住房城乡建设】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—本地城市规划区【范围内绿色图章制度!的制:定、实?施和:。管理工?作 —  : 第三条 绿【色图章制《度就是要《求全市城市规划【区范围内《各类:建设项?目必须按照规定的绿!地率指标《及要求?把绿化工作纳入建设!项目基?本程序的措施同时也!是保:证城市?各类建设《工程与其配套的绿】化工:程同: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】、同步验收的重要手!。段,(绿色图章》是,指城市绿《化审批专用章和【城,市,绿化工?程验收?合格:专用章) 【  ?  第四》条 本规《。定适用于全市城市】规,。划,区范:围,内所有新《建、:改建、?扩建工程项目的配】套绿化工程规—划设计方案的行政审!查、批后管理和竣】工验收?   【 , 第五条 绿色【图章的?运行程序 — :    (一)行!政审查建设》。工程申报《规划:许可前须经住房城】乡,。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审查配套》绿化规划设》计方案通过窗—口“一站式” 服务!大厅履?。行,有关:程序经审查合格【后签发建设项目【绿化意见书并在绿】化设计图纸上—加盖:“绿化方案审批专】用章”方可》。到有:关部门?。办理立项、》规,。。划、用地等手续;】未,经,审查:不,予核发建设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!续 ?。  《  建设》单位在申请办理【建设:。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规!划设计方《案审批?时应提交以下—材料  】。  1.》建设工程用地规划】许可证及复印—件; 【   2.建【设项目的《规划总平《面图;  !  3《.,建设项目《配套绿化工》程的规划设》计方案图及》其说明书; 【    4】.建:设项目配套绿化工】。程的投资预算—;  【  ?5.绿化设计单位】的,资质证书、营—。业执照?。及复:印件;  !  6.确—因特殊原因完不成绿!地指:标的补偿措施 !   《。 (二《)批后管《理经批准《实施的配套绿—。。化工程住房城乡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以!下方面进行批后管理!    !1.:建设工程要与其【配套:绿,化工:程同步设计》、同步施工、—同步:验收:达不:。到规定标《。准的不得投入使【。用要加强《施工质量管理—及时查处擅》自改变绿《化规划和无》绿化资?质施工行为》。; —   ? 2.建设项目【配套绿?化工程?应在主体工》程建成之后第一【个绿化季《节内完成逾期未完】成的:由住房城乡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组】织代为绿化绿—化费用由建设单【位,承担; 【 ,  :。 3.建设单【位必:。。须按照?批准的配套绿化【工程设计方》案进行施工未—经批准?不得擅自《变更设计方》案确需变《更时须经原批—准机关审批;—  —  4.》建设工程配套绿化】的设计和《施,工应:委托具有相应—资质的设计》和施工单位承担【;, :  《  5.建设工程!配套绿化《设计方案未经—批准或未按》照批准方案实施的】由住:房城乡?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其停止施工并下【达书面整改通—知书:限期整?改或采取其》它补救措施 】    (三)!竣工验?收配套绿化工程竣工!后建:设单位要及时通【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!主,管部门进行绿化验收!并,组织:设计:、监理、施工等单位!到现场配合住房城乡!建设行政《主,管部门接《到竣工验收书面申】请后要组织专业【人员现场检查验收主!要查看是否按照设】。计图纸施工和能否达!到规划设计标准要】求经验收合格—的在配?套,绿化工程《竣工图纸和验收报】告上加盖“绿化工】程验收合格专用章”!建设单位履》。行建设工程竣—工验收备《案手续后工程方【可交:付使用;经验收【不合格的工程不得】投入使用《住房城乡《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不予办理》竣工验收《备案:手续 》 :   ? 竣工验收时建设】单位应提供以—下资料?   【 1.《配套绿?化工程竣工验—收申请书; 【    2.!配套绿化《工程竣?工图纸; !   3.—配套绿化工》程决:。算造:价资料; 【 ,   ? 4.《配套绿化工程—质量监督检查报告;!  —  5.配套绿化!工程招?投标手续和》。相关合同书》; 《    —。。6.配套绿化工【程养护管理》措,施 》  :。  第六条— 凡绿地率达不到规!定要求建设单位【不能按规定就地【或易地补建所缺【面积的应《对所缺的绿化用地面!积给予补偿作为【其补救措施 】    》 第七条《 凡:未按规定《进行配?套绿化建设、破坏】绿化成果和绿地率】不,符合规定要求的【对开发、建设—、监理、施工等【单,位记入企业不良信】用档案并向社—会,公示 《    第】八条 ?本规定自公布之日】起30日后施行各县!。。(市、区)》。可参照本规定—制定适合《本地的绿《色图章制度相—关规定 ! : :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