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运城市实行城—市绿色图章制度【的规定
—运城市人《民政府?办,公厅关于印》发运城市《实行城市绿色图章】制度:的,规定的通《知
各《县(市、区)人【民政府各《。开发区?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!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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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为了全面《提高城市园林绿【化水:平,加快推进园》。林城市(县城)创】建工作改善》宜居生?态环境现将运城【市实:行城市绿色图章制】度的规?定印发给《你们请认《真贯彻执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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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运城《市,人民政?府办公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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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:012年9月17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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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一条 为加强全】市绿:化管:理严格实施城市绿地!。。系统规划规范建设工!程配套?。。绿化:推进园林城市建设】根据城市绿化条【例、城市绿线管理办!法、山?西省:城市绿?化实施办法等—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!规定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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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市【。住房城?乡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负责全市城市规】划区范围内》绿色图章制度的制定!、监:督和指?导工:作;各县(》市,、区)住房城乡【建设行政《主管部?门负责本地城市【规划区?范围内绿色图章【制度的制定、实【施和管理工作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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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】。 绿:色图章制度就是要】求全市城市规划【区,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!必须:按照规定的绿—地率指标及》。。要求把绿化工作纳】入,建设:项目基本程序的措】施,同,时也是保证》。。城市各类建设—工程与其配套的绿】化工程同步设计【、同步施工、—同步验收的重要手段!(绿色图章》。是指城市绿》。化审批专用章和城】市,绿化工?程验收合格》专用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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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本!规,定适用于全市城市规!划,区范围?内所有新建、改建、!。扩建工程项目的【配套绿化工程—规划设计《方,案的行政审查、批后!管理和?。竣工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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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》条 :绿色图章的运行程序! ,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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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一)行政审查【建设工程申报—规划许可前须经住房!城乡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审查配—套绿化规划设计【方案通过窗口“一】站式” 服务—大厅履?行,有关程?序经审查合格后【签,。发,建,设项目绿化意见书并!在绿化设计图纸上加!盖,“绿:化方案审批》。专,。用章”方可到—有关部门办理立【项、:规划、用地等手续】;未经审《查不予核《发建设施工许可证】等相关手续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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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在申请】办理建?设项目配套绿—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!审批:时,应提交以下材料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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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《建设工程用》地规:划许可证及复印【。件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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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建设】项,目的:。规,划总平面图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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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建》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!。的规划设计方案图】及其说明《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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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4.建设项目配套】绿化工?程的投资预》。算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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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《绿,化设计单位的资【质证书、营业执【照及:复印件; —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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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确因特殊原!因完不?成绿地指标》的补偿措施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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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批后管【理经批准实施—的配套?绿化工程住》房城乡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》应,在以下方面进—行,。批,后管:理 《
—1.:建设工程要与—其配套绿化工程同】步,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!步验收达不到规【定标准的不得投入】使用要加强施—工质量管理及—时查处?擅自改变《绿化规划和无绿【化资质施《工行为;《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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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建》设项目配套》绿,化工程应在主体【工程:建成之后第》一个绿化季》节内完成逾期未【完成的由住房城乡建!设行政主管》部,门组织代为绿化绿化!费用:。由建设单位》承担; 《
】。3.建设单位必须按!照批准的配套绿【。化,工程设计方》案进行施工未经批】准不得擅自变更设】。计方案确需变更时须!经原批准机关审批;! ,
】。4.建设工程—配套绿化《的设计和施》工应委托具》有相应资质的—设,计和施工单位—承担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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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建《设工程配套绿—化设计方案未经批】准或未按《照批准方案实—施的由住房城乡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其停止施工并下达书!面整改通《知书限期整》改或采取其》它补救措《施 ?
(三!)竣:工验收配套绿化工】程,竣工后建设》单位要及时通—知住房城乡建—。设行政主管》部门进行《绿化验收并》组织设计、监—理、施工等》单位到现场配合住】房城乡?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—接到:竣工验收书面—申请后要组织专业人!员现场检查验收主要!查,看是:否按照设计图纸施工!和能否达到规—划设:计,标,准要求经验收合格的!在配套绿化》工,程竣工图纸和验收报!。告,上加盖“绿化工【程验收合格专用章】”建设单位履行【建设:。工程竣工验》收备案手《续,后工程方可交付使】用,;经验?收不合格的工程【不,得投入使用住房城乡!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不予办理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】 :
竣】工验收时《建设单?位应提供以下资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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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配套绿化工程!竣工验收申》请书: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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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配套绿化工程!竣工图?纸; 》
—3.配?套,绿化工程《决算造价《资料; 《 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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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配套绿化工】程质量?监,督检查报告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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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5,.配套绿化》工程:招投标手续和相【关合同书; 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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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配套绿化【工程养护管理措施 !
】第六条 凡绿地率】达不到规定要—求建设单位不能【。按规定就地或易地补!。建所缺面积的应对】所缺的绿化用地【面积给予补偿作【为,其补救措施 【
第】七,条 :凡未按?规定进行配套绿化建!设、破坏绿化成果】和绿地率不符合规定!要求的对开》发、建设《、监理、施工等单】位记入?企业不良信用—档,案并向?社会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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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】 本:规定自公《布之日起3》。0日后施行各—县,(市、区)可—参照本规定》制定适合本地的【绿色图章《。制度相关规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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