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运】城市:实行城市绿色图章】制,度的规定 运】城市人?民政:府办公厅关于印【发运城?。市实:行城市绿《色图章制度的规【定的:通知:。 各县《(市、区)》人,民政:府各开发区》管,委会市直各有—关单位  】  为了全—面,提高城市园》林绿化水平加—快推进园《林城:市(:县城)创建工作改善!宜居生?。。态环境现《将运:城,市实行城市》绿,色图章制度的规【定印发?给你们请认真—贯彻执行    ! : ! ? ? ? : ! 》 》 ! ! 运城市人民—政府办公厅》 2012年9月!17日 《    — 第一条 为加】强全市绿化管—理严:。格实施城市绿地【系统规?。划规范建设工—程配:套绿化推进园林【城市建设根据城【市绿化?。。条例、城《市绿:线管理办法》、山西省城市绿【化实施办法等—有关法律法规—制定本规定 】 ,  :  : 第二?条 市住房城—乡建设?行政主管《。部门负?责全市城市规划区】范围内?绿色图章制度—的制定、监督和指】导工:作,。;各县(市》、,区)住房城乡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】本地城市规划—。区范围内绿》色图章制《度的制定、实—施和管理工》作 》    《 第三条 绿色【。图章制度就是要求】全市城?市规划区范围内各】类建设项目必须按】照规定的绿地—率指标?。及要求把绿化工【作,纳入建设项目基本程!序的措施同》时也是保证》城市各类建设工程】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!同步设计《、同步施工、—同,步验收的重要手【段(:绿,色图章是指城市绿化!审批专用章》和城市绿化工程【验收合格专用章)】 ,。    【 第四条 本规【定适用于全市城【。市规划区范围内所】有新建、改建、扩建!工程项?目的配?。。套绿化工程规划设】。计方案的行》政审查、批后管理】和竣工验收 !    第五条】。 绿色图章的运行】程序 ?。 ,    — (一)行政审查建!设工程申报规划许可!前须经住《房城乡建设行政【主管:部门审查配套—。绿化规?划设计方案》通过窗口“一站式”! 服务大厅履—行有关程序经—审查合格后签—发建:。。设,项目绿化意》见书:并在绿化设》计图纸上加盖“绿化!方案审批《专用章”方可到【。有关:部门办理《立,项,、规划、用》地等手续;未经审】查不予核发》建,设施工许可证等相】。关手续 【    建设【单位在申请办—理,建设项目配套绿【化工程规划设计【方案:审批时应提交—以下材料《    】 1.建《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!证及:复印件; 【    2.】建设项目的规划总平!面图; 【    3.【建设项目配套绿化】工程的规划设—计方案图及其说【明书; 》 ,  ?  4《.建设项目配套【绿化工程《的投资预算; 】    【5.绿化设计单【位的资质《证书、营业》执照及复印件;【 》   《6.:确因特殊《。原因完不成绿地指】标的补偿措》施 ? :。    (二)批!后管理经批准—实施:的配:套绿化工《程住房?城乡建设行政—。主管部门应在以【下方:面进:行批后?管理: 》   ? 1.建设工—程要与其配套绿化工!程同:步设计?、同步施工、同步验!收达不到规定标【准的不得《投入使用要加强施工!质量:管理及时查处—擅自:改变绿化规》划和无绿《化资质施工行为【;    ! 2:.建:设项目配套》绿化工程应》在主:体工程建成之—后第:一个绿化季》节内完成逾期未完成!的由住房城》乡,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组织代为—绿化:绿化费用《由,建设:单位承担; — , ?   3.建设】单位:。必须:按照:批准的配《套绿化工程设计【。方案进行施》工未:经批准不得擅自变】更,设计方?案确需变更时须经】。。原批准机关审批;】   【 :4.建设工程—配套绿化《的设计和《施工应?委托具有相应资质】的设计和施工单【位,承担; 【    5.【建设工程配套绿化】设计方案未》。经批准或未按照批】准方案?实施的?由,。住房:城乡: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其停止施工并下达!书,。面整改通知书—限期整改或采—。取其:它补救措施 】 :   《(三)?竣工验收《配套绿化《工程竣工后》建设单位要及时通知!住房城?乡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,进行绿化验》收,并组织设计、监【。理、:施工等单位到现场配!合住: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接到竣工验【收书面申请后要组织!专业人员现场检【查验收主要查看是否!按照设计图纸施【工和能否达到—规划设计《标准要求《经验收合格的—在配:套绿化?工程竣工图纸和【验,收报告上加盖“【绿化工程验收合格】专用章”建设单位履!行建设工《程竣工验《收备:案手续后工》程方可交《付使用;经验收不】合格的工《程不得投入使用【住,。房城乡建设行政【主,。管部门不予办理竣】工验收备案手续 !。  《  竣工验—收时:建设单?。位应:提供以下资料—  —。  1.配套绿化!工程竣工验收申请】书; 【   2.配套绿!化,。工程竣工图纸;【 :    3】.配套绿化》工程决算造价资料】;  【  4.配—套绿化工程》质量监督检查报告;! 》。   5.配套】绿化工程招投标【手续和相关合同书】; ?  《  6.配套绿】化工:程养护?管理:措施 《  《  第六》条 凡绿地率达不】到规:定要求建设单位【不能按规定》就地或易地》补建所缺《。面积的应对所—缺的绿化用地面【积给予补偿作为其补!救措施  !  第七条 凡未!按规定进行配套绿】化建:设、破?坏,绿化:成果和绿地率不【符,合规定?要求的对开发、【。建设、监《理、施工等单位记】入企业不良信用【档案并向社会—公示 《。  《  第八条— 本规定自公布之】日起30日后—施行各?县(市、区)可【参照本规定制定适合!本地的?。绿色:图,。章制度相关规定 】 】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