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 ? , 第十一章 】 市?政,。道路:管线 第七!十七条? 市政工《程设计和《建设:。应当以?相应的城市规划为依!据、与相关专—业,规划相衔《接并符合有关标准、!规定采用统一—的城市坐标》系统和高程系统【 第七十八条 】。城市道?路规划应严》格按照城市》总体规划、》分区:。规划以及《有关:专业规划要》求执行 第七十!九条 除《有,关规划规定的—以外现有城市—道路(包《括支路)原》则上不得《废除 第》八十条 新建、改】建及扩?建城市道路必须设计!和建设无障碍设【施, 第八十一条【 道路与《道路交叉时宜—采用正交必须斜【交时交角《不得小于45°不宜!。采用错位交叉、多路!交叉和畸形交—叉 : 第八十二条 在】。城市道路上》开设车辆通》行的出入口应当【符合以下规定 【 : (一)在城市干道!上,严格控制开设—车,辆出入口一般可按】主干路每200【米次干路每100米!设一个有《大量车辆出入的单位!确需开设《出,入口的应尽量在次要!道路或专用道路上开!设并尽可能》。远离交叉口 — (二)《在城市道路交叉【口,范围开设车辆—出入口?。时其:出入口位置》。在城市主、次干道】的出入口通道中心与!道路红线交点至交】叉口的距离不—得小于80米在支路!。上的可以适当放【低标准 第八】十三条 城市—排水 ? (一) 城】。。市排水应采用雨、】污水分流制;— (二—) :对已形成《合流制的建》成区应进行合流截】流制改造并结合规划!逐步改造成分流【制; (三—) 确定污水处理】厂用地面《积,除为城市发展和【污水厂自身》。发展留有足够备用】地并应预留污水回用!设施用地用地面积】按,污,。水处理量及处理深】度,控制 污水处【。理厂规划《用地控制《指,标 : , , 处理污水》量 《 一级处理! 《 !二,级处理 — 【深度处理 【。。 (:。万m:3/d) 【 : ,(hm2/万m【3/d) 【 《(hm2/万m3/!d) (】hm2/万m3/】d) 1~】5 】 》 0.5《5~0?。.45 《 【 1《.20~0》.85 — 1】.6~1.20【 5~10】 , , — ?。 0.4《。5~0.40 ! 》。 0.》85~?0,.7:0 ? 《 1.2【0~:0.95 — 10~》。20 — ? 0.4【0~:0.30 — ? : 0.—70~0.60【 《 《。 0.《。95~0.8—0, , 20~50】 《 0】.30~0.20 ! : 《 0.60~!。0.50 】 , 《。 0.80~0【.65? , : 50~100 】 《 【 !。 《。 0.【50:~0.40 【 —。 :0.65~0.【50: (四—)距离?城市污水系》统较远?难于:排入的少量污—。水可单?独采用小型生化处】理设施就地处理后】排放:排放标准根据排入】水,域水质要求确定但】不应低于水污—染物排放限值(DB!。44/?262001)中】规定的二级》排放标准 》 第八十四条 城市!变,电,站 城《市变电?。站的选址应符—合城市规《划要求并符合相关】的设计规程其设施】用地应纳入各阶【段,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! 第八十五条 【市政管线工程—规划:。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! (一》)市政管线必须【通,过管线综合规划设】计,确定各种管线的【平面和空间位—置 (二)电!力、电信、给水、排!水、燃气等各—种管线原则上下地】埋设已有的城—市架空线应结合【城市改建《逐,步改为下地敷—设; (【三,)通信管《线应当联合建设同】沟共井埋设; 】(四)新建、—改建、?扩建道路工程管线】。工程应当同步规划、!同步设计、》配套实施;管—线,。单位应当充分考虑预!留管线规模和过【街管线断面尺寸或数!量(如:《通讯管?孔数、横穿管接【口等);《。。新建桥?梁应当根据管线规】划要求预《。。留管线通过的—位,置, 第?八十六条 各类管线!设置应?当符合以下规定 ! (一《)必须与城市管【线,。衔接 (二】)各类管《线原:则上应采取地下敷】设,的方:式 (三)应!根据各类管线的【不同特性和设置要】求综合布置综—。合布置的各类—管线:相,互间的水《平和:垂直净距应当—符,。。合城市?工程管线综》合规划?规范:及有关专业规范规】定 (四【),各类工程管线设【置次序为 】。1. 工《。程管线在规划道路】下的位?置宜布置《在人行?道或:非机:动车道下电信电缆】、,给水输水、燃气输气!、雨、污水等—工程:管线宜?布置在非机动—车道或机动》车道下; 】2,. 给水、》电,力、:热力管?线原则上在道—路,东侧或者南侧—敷设:通,。信、燃气管线原则上!在道路?。西,侧或者北侧敷设当道!路宽度大于或等【于4:。0米时宜采用双侧】布管; 3.! 管线从道路边【。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!平行布置《依次:为电力、电信、燃气!。配气、给水配水【、热力?、燃气输气、给水输!水、雨水、》污水:管线;管线确需交叉!。的按:照由浅入深布置【依次为电信、热【力,、电力?(低压电线在高【压电线上)、—燃,气,、,给水:、污水、雨》。水管线 【(五)管线应当【按照以下《规,定避让 — 1. 临时管【线避让永久管线; ! 2《. 小管《线,避让大管线; 】 , 3. 压力管【。线避让重力自流管线!; 4. 可!弯,曲管线避《让不可弯曲管—线; 《。 5. 分支管】线,避让主干管线; !。 6. 技术【要,求低:的管线避让》技术要求高的管线】 (六)【以下:地段的管线原则【上采用综合管沟敷设! :。 1. 交通运输!繁忙、管线复杂、】管线安排有困难的快!速路、主干》道以及地下铁道、立!体交叉口等》大型工程; 】 2. 重要—城市广场及其道路交!叉口; 3.! 道路与铁路—、河流的交叉—处; 4【. :。不允许随时挖掘【路面的路段》。。; 5. 】开挖后难以》修复的路《。面以及某些特殊建筑!场所 —(七)管线干线【应当布置在靠近主要!负荷中心或》者支管?较多的一侧 — (《八)管线走向应当】与道路平行管线【与管线、管线与铁路!、管线与道路之间应!当减少?交叉;必须》交,叉的原则上》采用直角《。相交斜交的》。。。交角不得《小于45度》 : (九)管线的】。埋设深度应当—根据外部荷载—、管材强度以及与】其他管?道的交叉《等因素确定》管顶至机动车道路】。面垂直距离金属管材!不得:小于0.7米—非金:属管材?不得小?于1.0米》 (十)【管线穿越河道时应】当满足通航、河【道整治?要求以及有关专【业技:术规定 《 (十》一)燃气管道—应当单独直埋不得】。进入综合《管沟禁止沿高压电线!走廊、电缆沟道或】者,在,易燃易爆物品—、腐蚀性液体埋【场下:。敷设燃气管道 【 (十二)地下管线!检查井?盖的设置不》得妨碍相《邻管线通《过或者影《响附:近建筑?物、构筑物的使【用功能和安全并与】道,路衔接平顺 — 第八十七》条 在?人行道距路》缘石边沿1.5【米的范围内应当预留!行,道树的位置道路上】的,路,灯杆:、广告牌、》道路标?。志等立杆其中心应】当固:定在人行道距路【。缘石边沿0.5米的!位置上 》。第八十?八条 非人防工程】自身需要的管道不】得穿越人《防工:程主体结构特珠情】况下:允许直径在70【毫米:以下:的给水、热力管线】通过但应当在入口处!安装阀门 第八十!九条 在现有以【及规划的《各类管线、》电力线路保》护区范?围内不得新建、【改建、扩建建—筑物及其《他设施 (】一)架空电力—线路保护区导线【边线向外侧水平【延,伸并垂?直于地面所形—成的:两平行线《内的:区域 1【.在一?般,地区各?级电压导线的—边线延伸《。距离如下《:, 500KV!。20米; 2!20KV15米; ! ?35110K—V10米《; ? 11《0KV5米 — , 在架空电—力线:路两侧新建、改建、!扩建建筑物》其后退线《路中:心,线距离除有关—规,划规定外《不得小于以上—距离 》 2.中心城区【和郊区城镇人口密集!。地区沿架空》电力线路两侧新【建、改?建、扩建建筑物【。其后退线《路中心线距离可适当!缩小但应符合—电力设施保护—的有关规《定 (二)电力电!缆线路保护区—地下电?力,电缆线路中心两【侧各0.75米所形!成,的两平行线》内的区?域;海底电》缆一般为《线路两侧《各2海里(》港内为两侧各100!米)所形《成的两?平行线内《的水域? 第九十条— 沿:河道规划蓝》线,(规划确定保留的河!道规:。划线)两侧除—。规划规定外应留【有不小于10—米的防护带 —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