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市张【掖,路步行商业街管【理规定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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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》总,则
?第,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!张,掖路步行商业街(】以下:简,。称“步行街”)管理!促进城市文》明发展和区域经济】繁荣根?据兰:州市城?市市容?和环境卫《。生管:理办:法等:法规、规章的规定结!合实际制定本规定】
:。第二条 任》何单位和个人—在步行街范围内的】活动均应遵》守,本规定
【。本规定所称》步行街是指东起通渭!。路西至西关十—字,的张掖路段》南北两侧包括—建筑物外墙在内的集!。购物、观光、—休,闲、旅游、文化【、居住、办公为【一体的公共》。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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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》区城市管《理行政执法局—负责步行街的监【督,管理工作张掖路步行!商业:街,管理办公室》(以下简称“管理办!公室”)具体负责步!行街的综合管—理、:监督和?协调服务工》作兰州市公安局城】关分:局、兰州市》工商局?城关分?局、:兰州市质量技术【监督:局城关分局、区卫生!局、区?市容:环,境卫生管理》局、区物价局、区】。环保局等《行政管理部》门按照法《定职:责分工?。可以委托《。管理办公室在步行】街范围内依法—履行管理职责—张掖路街道办事处】应,当积:极配合管理》。办公室做好日常【管理服务工作 【。
:第四条 步》行街:管,理应当遵循统一【、,高效、便民的原则】
:第五条 管理办【公室依?照本规定对步行街范!围内的市容、环【境卫生、绿化、【公共秩?序、市场《秩序、公《共物业管《理,等具体公共事务进行!协调和日常管理
!第六条 《任何单?位和:个人有违反本—规定的行为的—由管理办公室—或者相?关行政管理》部门依照兰州市城市!市容和环《境卫生?管理办法等》法规、规《章的规定《予以处罚
第—二章 公共》秩,序与交?通安全管理
【。第七条 在》步行街内从事下列】公共活动的应当【向管理办公室—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!续后方可进行相关】活动
(一)举办!展览、咨询》、文艺表演、影【视拍摄、体育活【动,的;
(二)举办!公益活动、商业【促销活动的; 【
(三)举办—其它文化、商业、】旅游和?群众性聚集》活动的;《。
(四)张挂【标语:、横:幅、彩?。球和拱?门及:其他:饰品的;
(【五)散发印刷品及自!制广:。告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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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规定程!序进行审《批擅自举办以—上活动的管理—办公室进行》劝阻或者予以制【止并责令举办者清】理现场恢复原状【;造成损失的举办】者承担赔偿责任 】
:第八:条 位于《或者进入步行街【的单位和个人均【应自觉维护步行街】的公共秩序和公【共安:全
步—行街内禁止下列妨】碍公共秩序、—影响:公共安?全的行为
—(一)流《浪乞讨、随地—露宿或者进》行恐怖、残》忍表演的; —
(二)进行卜卦】、算命等封建迷【信活动或《。者赌博的;》
(三)携带猫】、犬等?。宠物:出入的;
(【四)在阳台、窗台】摆放盆花等物—品的;?
(五)燃放烟花!爆竹的?;
(六)其他妨碍!。公共秩序、影—响公共安全》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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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?条 对扰乱步行街公!共秩序、妨碍—公共安全的行—为由:管理办公室责令【改正拒不改正—的,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!人,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!罚法:和有:。。。关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的:规定进行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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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步行街范!围内实行《车辆限行管理除因】执行公务需》要的特种《车辆、环卫服务车】辆、:残疾人?专用车?、手推儿童车外禁止!其他机动车辆—、非机动《。车辆进入
张!。掖路:与永昌路交叉口准】许,车辆南北向横穿【张掖路公安交通管】理部门应当会同【管理:办,。。公室在出入步行街】区域地段设》置明显的《交通管?理标志并根据道路交!通管理?的,实际需要制定交【通管制方案
第【三章 市容环—境,卫生与绿化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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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十一条 步行街】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!生和绿化《管理统?一由:步行街?管理办公室负责【管理 位于或者进入!步行:街的:单位和个人均应【自,觉维护步行街良好的!。市容环境《。卫生
— 在:步行街范围内禁止】下列影响《公共场所市容—环境:卫生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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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在建(构)!筑物外?墙、市政公》用设施管《线、树木及其—它设:施上:非法张贴、涂写、】刻画的;
(【二)在临街》建筑物的顶部、阳台!外或窗外吊挂、晾晒!、摆放物品有碍市】容的;?
(三)随地吐痰!、便溺乱倒污物乱泼!污水的;
—(四)?焚烧杂物及经营烧烤!摊点的?;,
(五)排—放噪声、粉尘、气】体等污染《环,境的;?
(六)在—。喷水设施中洗澡或者!洗涤物品的; 【
(七)其他影响市!容环境卫生》的行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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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二条 《步行街范围内单位和!个人应当按照—“门前三包”责任制!管,理办法规定做—好“门前三包”责任!工作 ?
第十三条 位于!或进入步行》街的单位和个人均应!自,觉爱护绿化》树木植被保护各【类绿化设施
【步行:街,内,禁止下列破坏城【市绿化及其设施的】行为
(》一)在?草坪、花《坛,等公:共绿:地内设摊、搭—棚、:堆放物料、倾倒垃圾!。、取土、堆》土、排放《污水:、污物或者晾—晒衣物的;
(二!)在树木上钉钉、缠!绕铁丝?或者吊挂、晾晒【衣被:等物:品的;?
(三)践踏绿】地、攀折树枝—、偷:取花草、《。剪取枝条的;
】(四)擅自砍伐、迁!移、:截锯树木的;—
(五)其—它破坏城市绿化及】其设施的行为
第】四章 公共设施管】理
第十四—。条 位于或》进入步行《街的单位和个—人均应爱护步行街】。内的公共设施—禁止有损《或者有碍于公共设施!。的行为
》第十五条 步行街】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!、供电、供水、【排水、消防、邮电】、通讯、路灯、燃气!、有线?电视、交通等公共】设施归口《相应的职《能部门或单位管【理和维护管理—办公:室应当协助有关【产权:和管理单《位做好上述公—。共设:施的日常《维护工作
第【十六条 步》行街范围《。内公共场所的座椅】、雕塑?、景物小品等公共】休,闲设施?由管:理办公室负责日【常管理和《维护
第五章 【商业:经营管理
第十七!条, 管理办公室应当积!极,对外宣?传、推介步行街【组织:、支持商户开展主题!商业文化《活动提?高步行街的知名度】和吸引力《
?第十八条 管理【办公室?应当做好《步行街?的辐射发展规—划,、市场调研》、业:态布局、业种引导和!经营秩序《管理工作
第十!九条 管理办公室】应当引导《。商,户参加或者》组,建相关的行业协【会实行?自律管理维护业主、!商户的合法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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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张【掖,路管理办公》室应当建立》和完善消费者—投诉渠道及》时,调节商户和消费者】之,。间,的纠纷协《。。助相关部门保护【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!护步行街良好的经营!。秩序: ,
第二十一条 在!步行街内从事经营活!动的单位和个—人应当守法经营、公!平竞争?、文明经商、诚信】服务创建经营—。特色和服《务品:牌
第》二十二条 》步行街内《禁止下?列经营行为
(!一):无照经营的;
(!二)擅自超越商场】商店门槛、橱窗、外!墙摆摊经营的—;
(《三)经营《假冒伪劣商品、【价格欺?诈等损害消费者【权益的行《为;
《(四)低价倾销、贬!低竞争对《手等不正当经—营行:为;
(五—。)在商业活动中【。采用发出高大声响】的方法招《揽顾客的;》 ,
(六)未经批准】设置各类室外经营】。摊点;?
第二十三条 !步行商业街》内从事经营活—。动的单位和个人【。应当服从《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!。理,按照名街、名—品、名店和全国【“百城万《店,无假货?”示:范街的要求进行经营!活动
《 步行街内—从事经营活动—的单位和个人可以】就区域内商业布局、!功能定位、市容卫生!环境等方《面的要求向管—理办公?室,进行咨询、建议管】理办公室《应当予以积极—引,导、处理
第六章】 物业?。服务管理
第二】十四条 步行街的】。景观、?雕塑、灯光、—花卉树木、休闲座椅!等设施由管理办公室!统一管理
— , 有下列》行为的应《。当符合步行》街规划要求向—。管理:办公:室提交?设,计方案办《公室签署意》见后按相关规定办理!手续并按照》管理:办公室?的要求安《装和维护
(一!)进行沿街》房屋内部、》门面、门《。楣装修的;
【(二)建《造建筑?物、构?筑物的;《 ,
(三)进》行沿街房屋外立【面灯光、灯箱、【灯饰及橱窗灯—光设:施安装的;
(】四)设置《广告的;
(五)!其他涉及步行—街景观的行为 【
第二十》五条 管理办公【室,应当加?强步行街范围内【的治安管理实行【24小时保安巡查制!度
》 保安人员对违反】治安:管理的和有犯罪嫌】。疑的:。人员应?。当移送公安部—门依法处《理
第二—十六条 步》行街:范围:内的公共管》。理实行物业服务【管理
》第二十?七条 管理办公【室应当?定,期,召开联?席会议向各职—能部门通报情—况研究、《协调步行街综合【管理方面《的,相关:。问题
第》二十八条 管理办】公室执法人》员执:行公务?时应由两《人以上组《成出示执法证件【佩戴:执,法,标志严格执法程序
!第七:章, 附 则
》第二:十九:。条 本规定》自,200?8, ,年 8 月1 【。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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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条 本规定》由城关区政》府法制办公》室负责解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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