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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兰州市张》掖路步?行商业?街,管理规定《 第一章 总】则, 第一条 为加强!和规:范张掖?路步行商业街(以】下简称“步行街”】)管理促进城—市文明?发展和区域经济【繁荣根据兰州市【城市:。市容和环《境卫生管理办法等】法规、规《章的规定结合—实际制定本规定【 第?二,条 任何《单位和个人在步行街!范围内的活动均应遵!守本规定  —。  本规定所称【步行街是指》东起通渭路西至西关!十字的张掖路段【南北两侧《包括建?筑物外墙在内的集】购物、观光、休闲、!。旅游:、文化、居住—、办公为一体的【公共区域《 第三《条 区?城市管理行政执【法局负责步行—。街的监督管理—工,作张掖路步行商【业街管?理办公室(以—下简称?“管理办公室”【)具体负责步行街的!综合管理、监—督和协调服务工作兰!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!。、兰州市工商局城】关,分局:、兰:州市质量技》术监督?局城关分局、区卫生!局、区市容环境卫】生管理局、区物价】局、区环《保局等行政管理部】门按:照法定职责分工可以!委,托,管理办公室在步【行,街范围?。内依法履《行管理职责张掖【路街道办事处应当】积极配?合管理办公》室做:好日常?管理服务工作 】 第四条 步—行街管理应当遵循统!一、高效《、便民的原则 【 第五条 管理办公!室依照本规定对步行!。街范围内《的市容、《环境卫生《、绿:化、公共秩序、市】场秩序、公共物业管!理等具体公共事务】进行协调和日常【管,理, :第六条 《任何单?位和个人有》违,。反本规定的行为的】由管:理办公室或者相关】行政管理部》门依:照兰州市城市市容和!环境卫生管理办法】等法规、规章的【。规定:予以处罚 》第二:章 公共秩序与交】通安全管《理 第七条— 在步行街内从事下!列公共?活动的应当向管理办!公室提出申请办【理相关手续后方【可进行?相关活动 (一)!举办展览《、,咨询、文艺》表演、影视拍摄、体!育活动的; 【(,二):举办公益活动、【商业促销活动的; ! (三?)举办其《它文化、商业、旅游!和群众性聚集—活动的;《。 (四《)张挂标语、横【幅、彩球《和拱门及其》他饰品的; — (:五)散发印刷—品及自制《广告的 》   未按规定程序!进行审批擅自举【办以上活动》的管:理,办公室进《行劝阻或者予以制】止并责令《举办者清理现场【恢复原状;造成损失!的举办者承担赔偿】责任 第八【条 位于或者进入步!行街:的单:位和个人均应自【觉维护步《行街:的公:共,秩序和公共安全 】   步行街内禁止!下列妨碍公共秩【序、:影响公共安全的行】为 (一)流浪】乞,讨、:随,地露宿或者进—行恐怖、残忍—表演的; (二】)进行卜卦、—。。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!或者赌博的》; (三)携带猫!、犬等宠物》出入的; 》 (四)在》。阳台:、窗台摆放盆花【等物品的; — (五?)燃放烟《花爆竹的;》 (:六)其他妨碍公共】秩序:、影响公共安全的行!为 ? 第:九条 对扰乱步【行街公共秩序、妨碍!。公共安?全的行?为由管?理办:公室责令改》正拒:。不改:正的由公安部门依照!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!管,理处:罚,法和有关《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的规定进行【处罚 第—十条 步行街范【围内实行车辆限【行管理除因执行公务!需要的特种》车辆、环卫》服务车?辆、残疾人专—用车、手推儿童车外!禁止:其他机?动车辆、非机—动车辆进《入   《 张掖?路,与永昌路交叉口准许!车辆:南北向横穿》张掖:路公安?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!同管理办公室在出】入,步行街区域》地段设置明显—的交:通管理标志》并根据?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!需要制定交通管【制方案 第三章【 市容?环境卫生与绿—化管理 》第十一条 步行街范!围内:。的市容环境卫生【和绿化管理统一由】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负!责管理 位》于或者进入步—行街的单位和个人均!应自觉维护步—行街良好的》市容环境《卫生   — 在步行街范—。围内禁?止下列影响公共场】所市容环境卫生的】行为 ? (一《)在建(构)筑【物外墙、市政公用设!施管线、树》木及其它《设施上非法张贴、】涂写:、刻画的; 【(二:)在临街建筑物的顶!部、阳台外》或窗外吊挂、—晾晒、?摆放物品有碍市容】的; (三)随】地吐痰?、便溺乱倒污物乱】泼污水的; (四!)焚烧杂物》及经营烧烤摊点【的; ? (五)排放噪【声、:粉尘、气体等污染】环境的;《。 , (六)在喷—水设施中洗澡或者洗!涤物品?的; (七—)其他影响市容环】境卫生的行为; ! 第十二条 步行街!范,围内单位和个人应】。当按照“门前三【包”责任制》管理办法规定做好】“门前三包》”,责任工?作 第十—三条 ?。位,于或进入步行—街的单位和个人【均应:自觉:爱护绿?化树木?植,被保护各类绿化设施! 步行街内禁【止下列破《。。坏城市绿《化及其设施的行【为 (一》)在草坪、花坛等】公共绿地内设摊、搭!棚、堆?放物料、倾倒垃【圾、取土、堆—土、排?放污水、污物—。或者:晾,晒衣物?的; (二—),在树:木上钉?钉、缠绕铁丝—或者吊挂《、晾晒衣《被等物品的; 】(三)践踏》绿地、攀折树枝、偷!取花草、剪取—。枝条:的; (》四)擅自砍伐、迁】。移、截锯《树木的?; (五)其它破!坏城市绿化及—其,设,施的行为 第四章 !公共设?施管理? 第?十四条 位于—或进入?步行街的单位和个】人均应爱护步行街内!的公共设施禁止【。有,。损或者有碍于—公共设施的行为 !第十五条 步行【街区范?围内的城市道路、】供电、供水》、排水、消防—、邮电、通讯—、,路灯、燃气、—有,线电视、交通等公】。共设:施归口相应的职能】部门或?单,位管理和维护—管理:办公室应《当协:助有关产权》和管:理单位做好上述公】。共设:施的日常维护工作】。 第十六条 步行!街范围内公》共,场所的座椅、—雕塑、景物小品等公!共休:闲设施由管理办公】室负责日常管理和】维护: ,第五章 商》业经营管《。理 第十》七条 管理办公室应!当积极?对外:宣传、推《介步行?街组织、《支持商户《开展主题《商业文化活动提【高,步行街的知名度【和吸引力 【第十八条 管理【办,公室应当做好步【行街的辐射发展规】划、市?场调研、业态—布局、业种引导【和经营秩序》管理工作 — 第十九条》 管理办公》室应当引《导商户参加或者组建!相关的行业协会【实行自?律管理维护业主、商!。。。户的合法权益 】 第二?十条 张掖路管【理办公室应》当建立和完善消费】者投诉渠道及—时调节商户》和消费者之间的纠纷!协助相?关部门保护》消费者的《合法权益维护步行】。街良好的经营秩序 ! :第二十一《条 在步行街—内,从事经?营活动的单位和个】人应当守法经营、公!平竞争、文明—经商、诚《信服务创建经营特】色和服务《品牌 第二十】二条 步行街内禁】止下列经营》行为 》。(一)无《照经营?的; (二)【。擅自超越商场商店】门槛、?。橱窗、外墙摆—摊经营的; (】三):经营假冒伪劣商【品、价格欺诈等【损害消?。费,者权益的行为;【 (四)》低价倾销《、贬低竞争对—手等:不正当经营行为【; (五)在商】业活动中采用发【出,高,大声:响的方法招揽顾客】的; (六)未】。。经批准设置各类室】外经营摊点; !第二十?三条 ?。。。步行商业街内从事经!营,活动的单位和个人】应当服从《。管理办?公,。室的:统一管?理按照名《街、名品、名—店和全国“百城【万店无?假货”?示范街的要求进行】经营:活动:    步行—街内从事经营—活动的单位》和个人可以就区域内!商业布局、功—能定位、《市,容卫生环境》等方面的要求向【管理办?公室进行咨询、建】议管理?办公室应当予以积极!引导、处理 第六章!。 物业服务管—理 第二》十四条? 步行街的景观【、雕塑、灯光、花】卉树木、休闲座【椅等设施《由管理办公室—统,一管理    有!下列行为的应当符合!步行街规《划要:求向管?理办公室提交设【计方案办《。。。公室签?署意见后《按相关规《。定办理手续》并按照管《理办:公室的要《求安装和维》护 (一)【进,行沿街房屋内部、】门面、?门楣装修的》; (二》。)建造建筑物、【。构,筑物的;《 (三)》进,。行沿街房《。屋外立面灯光、【。灯箱、灯饰及橱窗灯!光设:。施安装的; (四!)设置广告的; 】 (五?)其他涉及步行街景!观的行为 》 第二十五—条, 管理办公》室应当加强步行【街范围?内的治安管》理实行?24小时保安巡查制!度    保安】人员对违反治安管理!。的和有犯罪》嫌疑的人员应当移送!公安部门依法—处理 ?。 第二《十六条 步行街范围!内的公共管理—实行物业服》务管:理 《。第二十七条 管理办!公室应当定期召【开联席会《议向各?职,能部门通报》情况研究、协调步】行街综?合管理方面》的相关问《题 第二十八条 !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!执行公务时应由两】人,以上:组成出示执法证【件佩戴执法标志严】格执:法程:序, 第七章《 附 则 第二十九!条, ,本规定?自2008 年 8! 月1 日起施行 ! 第三十《条 本规定由城关】区政府法制办—公室负?责解释? : ,  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