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,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!理办:法
(?1994年11月】5日甘肃省兰州市】第十一届人》民代表大《会,常,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!议通过 《1994年》1,。1,月,。29日甘肃省第八届!人民代表《大会:常务委?员,会第:十,二次会议《批,准 :1995年1月1日!起施行201—2,年6月1日甘—肃省十一届人大常】委会第二十七—次会议修改》。通过)
! 《第一章 总 则
! 第一?条 为了加》强,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改!善城市环境方便群】众生活?为经济和社会发【展服务根据有关法律!、,法,规结合本市实际【。。制,。定本办法
第二!条 本办法适用于】本市城关、七里河】。、安:宁、西?固四区范围内下【列市政?工程设施《的管理
《。 :(一)城市》道路车行道、人行】道、路肩、路—坡、路边沟、广场、!街头:空地、废弃道路【。、代征道路》用地、路名牌等;
!。 (二《)城:市桥涵桥梁、涵洞】、立交?桥、人行天》。桥,、,地下人行通》。道、隧道《及其附属设施;
】 (三)城市【排水设施雨水—管道:、污水管道、暗渠】、明:沟、泵站、污—水处理厂及》其,附属设施;
【 (四)《城市防洪设施城市】。规,。划区内的《河,道、洪道、》堤岸、?。防洪墙、消》。力池、停淤池及其】保护范围《内的用地和》设,施;
(五)】城市道路照明设施】城市道路、广场【、桥:梁、地?下通道、公共绿地和!。不售票公园等处的】照明设施
【红,。古区和县城、—镇的市?政工程设《施参照本《。办法管理
【第三条? 兰州市城乡建设委!员会是?本市市政工程设施】行,政主管部《门
兰》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!是本市市政》工,。程设施管理部门依据!本办法规定的范【围负责市政工程设施!的管:理、养护、维修【
区、县城【建部门?按照划定的范围【和权限或在各自辖】区负责市政工程设施!的管理?、养护、《维修
第四条】 各:级人民政《府和市政工程设施行!政主管部《门应当实《行统:一规划、统一管理】、分级负责》、加强养护》、积:极改善、《逐步提高《的原:则依靠?专业队伍并动—员组织群《众,切实:管好各类市政工【程设施
市【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!。要,制订严格的管理【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的!思想教育和》业,务培训认真履—行,职责提高服务质量】秉公执法保证各类市!政工程设施》的经常完好》和正常运转》
第五条 【市政工程《设,施逐步实《行有偿?使用:收费项目《、标准?和执行时《间由市人民》政府依照有关规【定确定
《 第?六条 市政工程【设施是?社会公共财产—所有单位和个人【都应爱护并遵—守本办法
— 对维护市政工程】设施:做出显?著成绩的各级人【民政府或市政—工程设施行》政主管部门应—予表彰奖励
第【二章 城市道路管】理
? 第七条《 在城市《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范!围内禁止下列—行为
(一【)擅自挖掘道路;】
(二)未经批!。准堆放物料、摆【摊设点?、施工作业》、设置临时》设施
》(三)倾倒垃—圾、污水等废—。弃物;
《 , (四?)履带?车、铁轮车》及,超限车?辆未经批准在道路】上行驶;
【(五:)在非指《定道路作教练—场地和冲《洗车辆、试刹车;
! (六)占—用道路开办》市场、停车》场;
(七)在!人行道上行驶或在非!。指定地点停放机动】车、非机动载重【车;
(—八)其他损坏、侵】占道路?及其附属设》施的行为
第八!条 :确,需临:时占用道路的必【须经公安交通管【理,部门同意市政—。工程设施《管理部?门批准;临》时占用繁华和交通】拥挤地?。。段的道路还须报经市!市政工程《设施行政《主管:部门审查批》准经批准同意占道】的应按规定向市【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!缴纳临时占用费和保!证金领取许》可证后方可按—照批准的用》途,、期限、范围—、地点占用》占用期间《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!的需要原批准机关可!以决:。定缩小占用面积【、缩短占《用时间、更》换占用地点或—者终止占用》占用单位和个人接】到通知后必须无条】件,执,。行,
本办》法实施以前已占用道!路开办市场、停车】场的应当逐步退出】暂,不能退出《。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!。准并限定退》出,时间:由,主,办单位向市》政工程设《施管理?部门补办临时占道手!续损坏市政工程设施!的要负责修》复或缴纳修复费
】 ,。 第九?条 严格控》制城市道路开挖确需!开挖的应经公安【交通管理部门同【意市政工程设施【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!定向市政工》程设施管理部门缴】纳保证金和修复费
! 城市《。道路不得在》冬季(?从当年11月15】日起至次《年3月15日止)开!挖;新建、改建的】道路五年内不得开挖!;,大修后的道》路三年内不》得,开挖因特《殊需要在上》述限制期限内开挖道!路的除?按规定办理》审批:手续:、缴纳保《证金外?修复费加《倍缴纳
经批准!开挖的道《路必:须,严格按照批准期【限、范?围和:。。操作规?程施:工保证回填质—。。量,市政工程设》施管理部《门应及时到现场监督!检查和验收
【 第十条 占用、】。开挖城市《道路所缴纳的保证】金属占用《类的待终止》占,用后经市政工程设】施管理部《门验收合《格即:予退还属开挖—类的待竣工》验,收满一年后经—过复验如无》沉陷予以退还;如】发现沉陷保》证金:扣除:修复费后退》还如不足抵扣由【。开挖单位补》足,
第十一条 】凡因基建施工等【原因确需封》闭道路、中断交通的!须经:市公安行政主管部门!和市市政工程设施】行政:主管部门批准—并提前登《报通告
《 第十二》条 因地下设—施发生故障损坏路】面或影响道路—正常使用的》有关责任单》位应按规定要求及】时修复并报》告市政工程设施【管理部门由市政【工程设施管理部【门修复的责》任单位应《缴纳修复《费;:需要破路紧急抢修的!责,任单位应在开—挖的:。同时补办开挖手续最!迟不得超过两天
! 第十三条 —经城市规划》部门批准永久占【用城市废弃道—路、街头空地的须】向,市政工程《设施管理《部门办?理手续并缴纳道路补!偿费
第—十,。四条: 供电、供热、【供气、电信、—公共交通、植—。树绿化必须按规定进!行不得超《占或损坏市政工【程设施如《有,超,。占应限期《。。改正损坏的按—规定及时恢》复或缴纳《修复费?
第十》五条 承担代—征道路用地拆迁的建!设单位?必须按批准机关要求!完成地面建筑物的拆!迁和现场清理—并将代征土地—如,数无偿?移交市?政工程设施管理部】门
第三章 城市桥!涵管理?
第《十六条 在城市桥涵!范,围内禁止下》。列行:为,
(《一,)堆:放物料摆《摊设点擅自设—置设施;
— (二?),擅自挖?孔打眼、装管布【线;
(三【)超限车《辆未:经批准和采取—防范措施《擅自:通过;
《 (四)采砂【挖土倾倒废弃物【;
? (五?)架设?煤气、高《压,电力等?易燃:、易爆管线;
【。 , (六)其他损坏桥!涵,和威胁桥涵》安全:的行:。为
《第十七条 凡需【穿越、跨越桥涵设】置设:施的:须经:市政工程设》施管理部门批准【
第十八—条 桥涵应》设置限?载、限高、限—速标志机动车—辆必须按标志规定行!驶超限车辆因—特殊需要通过桥【涵时须经市政工【程设施?管理部门批准并按】要求采取防范措【。施
第四章 城【。市,排水设?施管理
第十九!条 :。在城市排《水设施范围》内禁:止,。下列行为
》 (一)将污水接!入雨水管道》或将雨水接》入污水管《道;
《。 (二)接通使【用雨水、污水—管道截流取水;
】 (三)》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!准的污水或》。将,施工地下《水,排入污?水管:道;
《 (四)《。倾倒垃圾等废弃【物和易燃、易—爆危险物品;
【 (五)修建建筑!物、堆?。放物料影响》设施:。正常使?用,;
(六—),任意圈占用地、挖坑!、,开,沟、取?土;
(七)】擅自改动管线、【。检查井、《雨水井;
(】八)其他损》坏排:水设施的行为
【 第二十条 雨】水,、污水管道》的主:次,干管及其至接户井(!含接户井)由市【政工程设施》管理部门维》护管:理;排水户内部管】道至接户井由排【水用户维护》。。管理:
?第二十一条 凡【向,城市排水管道、【沟渠、洪道排入污水!的应按规定缴纳排水!、,防洪设?施使用费
第二!。十二条? 凡需接通使—用雨水、《污水管道的》应向市政工程设施】。管理部门申》请,并提供排入》水量、水质、废水】。治理资料和有关设计!文件、施工图纸经】审查同意《缴纳扩容《。费后方可施工—;竣工后经验收【合格:发给许?可证方可排放
】 第二十三条 新】建城市排水管—道需接入单位专用】管,。道和处理《设施时该《单位应服从城市规】划的统一安排
!。第二:十四条? ,排水单位排》放,。的污水必须符合规定!排放标准《定期向环境保护【、卫:生防疫?和市政工程》设施:管理:部门报?送水质、水量等数据!资料上述部门有【权进行?监督检查或责令停】止排放?
第《。二十五条 》造,成排水设施》堵塞、冒溢的由责任!者承担疏通费—用
《第二十六条 任【何建筑物都不—。得占压?排水管道地面—确需临时占压的须】经市政工程设施【管理部门批准—并按规定期限清【除因临时占压损坏】管道:。的应及时修复—或缴纳?修复费
》 ,第二十七《条 新?建单位、《新增污水单位—需向城市排水管【网,排放污水若城市【排,水设施无力接纳时可!采取受益单》位集资建设的—办法:解决并将设施无【偿移交市政工程设施!。管,理部门
《第五章 《城市防洪设施—。管,。理
第二十八】条 在城《市防洪设《施范围内禁止—下列:行为
(一)】。修建建筑物、构筑】物擅自进行集—。市贸易、《生产作业《;
(二—)未:经批准在河》道、洪道上架设桥梁!、立杆架线、埋【设管道;
》 (三)淤河争地!、炸山采石、采砂洗!砂、种植《。有,碍行洪植物》;
(四)破堤!扒口、堵塞泄洪【出口未经批准修堤】筑,坝、截流蓄》水;:
(五)—堆放物料《、倾倒废弃物;
! (六)《擅自排放《。污,。水;
(七)其!他有碍行洪和损坏】防,。洪设施的行为
!第二十九条》 凡需在河道、【洪道:范围:内架设桥梁立杆【架线埋设管》道修建堤《坝、码头(泊位【。),、泵:房截流蓄水或—进行水上作业的除】按规:定办理手续外须经】市防汛管理部门【和市市政《。工程设施管理部门】批准并?按要求施《工不得损《坏防洪设施影响排洪!功能
《 ,第三十条 凡因特】殊情况需临》时占用河道、洪道】或采掘砂石的—须经市防汛管—理,部门和市市政工程】设施管?理,部门批准办理—临时占用开挖手续】并按规定缴纳—占用费、《。修复费严格》。遵守批准《的期限、地》点和范?围
凡在河【道设置设施、进行】作业或临时》占用有碍航运的应】经市航?道主管?部门同意《
第六章 城市道】路照:明设施管理
【 第三十《。一条 在城市道【路照明设施范围内】禁,止下列行为
(!。一)擅自攀登—路,灯杆线;《。
?(二:)依附照明设施【搭线、挂物》。。。搭建构筑物堆放物料!;
: :。(三)损坏路灯灯具!及附属设施;—
(四)—擅自迁?移照:明设施接用路—灯电源;《
: (:五)其?他损坏道路》照明设施的》行为
第—三十二条 凡—。需临时接用路灯电】源或借?用,灯杆的须经》市政工?程设施?。管理部?门批准并《按规定缴纳费—用
第三十三】条 :凡需:迁移照?明设施?的须经市政工程设】施管理部门批准迁移!费用由迁移》单位承担《
,第,七,章 法律责任
【 第三十四—条 凡?违,反本办法规定的市】政工:程设施管理部—门视其情节轻重【可单处或并处
【。 (一)警告;
!。 , (二)责令限【期改正;
【(三)赔偿损失【;
(四)罚】款;
第三【十五条 违反本办】法规:定建:筑施工占用市政【工程设施《的除责令《限期:改正或补办手续外并!按占用费的三至五】倍处以罚《款;从事经营—。活动:占用市政《工程设施的给予警】告责令限期改正【并处以每日》五十元以下》罚,款损:坏设施的《按实际损失赔偿
】 第三十六—条 违反本办—法规定开挖道路、河!道、洪道等市政工】程设施?的除:责令:限期改正或补—。办,手续外并处以—五百元至二千元【罚款:损坏设施的按实际】损失赔偿
第】。三十: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!定在市政工程设施范!围内堆放材料、倾倒!垃圾等废《弃物:的,由市城乡建设—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限期清《运,并处每?立,方米:二百五十元罚—款限期内不清—运的: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组织清—理清运费用由—责任者承担将污【水倾倒在雨》。水井或路面的给予警!告并处五十元至【五,百元罚?款以上行《为造成路《面结冰的每》平方:。米处五十元罚款(不!足一平方《米的按?一,平方:米计算)《
第《三十八条《 违反本《办法:。规定在人行道行驶或!在,非指定地点停放车】辆、超限《车辆通过桥涵的处】一百元至五》百元罚款损坏设施的!按实际损《失赔:偿
: , 第:三十九条 违—反本办法规定排放污!。水、:地下:水的除责令限期改】正外处五百元至【二千:元,罚款:;,擅自改动《、串接排水管道【的责令立即改正并处!五千元至一》万元罚款《损坏设施的按实【际损失赔偿》
: ,第四十条 》违反本办法》规,定修建建筑物、构】筑物布设管线淤河】争地炸山采石—破堤扒口的》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!千元至五《万,元罚款损坏设施的按!实际损失赔偿
【 第四十一条【 ,违反本办法规定【在河:道、:洪道:范围:内违章采砂》洗砂、种植有碍【。行洪植物的处五十元!至五百元罚款损【。坏设施的《按实际损失赔偿【
第四十二条 !违反本办法规定攀登!路灯杆线搭》线挂物的给予—警告或五十元以【。下罚款;擅自迁移照!明设施接用路灯【电,源的处五百元至【二,千元罚款《损坏设施的》按实际?损失赔偿
【第四十三条 逾【。期不:缴纳修?复费、占用费—或违章罚款》的,每超:过一:天加收千分》之三的?滞纳金
—第四十四《条 违反《本办法规定》进行作业《或者经营活动经制】止拒不?改正的市政工程设施!管理部门可》以扣押(修改前为“!查扣”)其从事违】法活动的《工,具
第四十【五条 在市政工【程设施?范围的违章》建筑物、《。构筑物等设施限期】内不自行拆除—的由: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:实施代履行予以拆】除拆除费《用由责任者承—担
第四十【六,条 偷窃、非法【收购和故意损坏【井盖、?。井箅、电《缆、照?明设施等市》政工:程设施或妨》碍市政?工程设?。施管理人员执—行公务的由公安【机关依照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!法和有关法》。规给予处罚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:事责任
—第四十七条 因市】政,工程设施管理部【门工作失职造—成公民、《法人及其《他组:织人身伤害或者【。财,产损失的应追—究管理部门负责【人和有关人员的责】任
: 第四十》八条 市《政工程设施管理【人员执行《公务:时,。应,佩戴标志出示证【件对不履行职责【。、滥用职权》、,徇私舞?弊、:贪污受?贿,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!主管机关给予纪律处!分,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,究刑:事责任
第【四十九条 当事人】。。对市政工程设施【管理部?门,行政处罚《不服的可以向其上】一级行政主管部门】申请复议也可—直接向?人,民法院?。提出行政诉讼—逾,期不申请复》议不向人民法—院提起诉《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!的由作出行政—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!人民法?院强制执行
】第八章 《附 则
—第五十条 按本办法!规定收取的占—用费、修复费和其】他费用必须按财【政部门?的规定?专,。户储存专款》专,。用不得?挪作他用罚款一律】上缴财政
》 第?五,十一条 本办—法自19《95年1月1日起施!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