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市市政工程【设施管理办法—。
(1994年11!月5日?甘肃:省兰:州市第十一届人民】代表:。大会:。常务委员《会第十八次会—议通过? 1994年1【。1月29《日甘肃省《第八届人《。。民代表?大会常务《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!批准 1《995年1》月1日起施行20】12年6月1日【甘肃省?十一届?人大常委会第二【十七次会议修改通】过):
— : 第一章 —总 则
第一条! 为了加强市政工程!设施管理改善—城市环境《方便群众生活为经济!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!有关法律、法规【结合本市实际制定】本办法
—。第二条 本》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关!、七里河、安宁、西!固四区范围内—下列市政工程—设施的?管理
(—一)城市道路车行道!、人行道、路肩【、路:坡、路边沟》、广场、街头空地、!废弃道路、代征道路!用地、路名牌—等;
《。 (二)城市桥涵】桥梁、涵洞、—立交桥、《人行:天桥:、地下人行通道、隧!道,及,。其附属设施》;
(三)【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!。道,、污水管道》、暗渠、明沟—、泵站?、污水?。处理厂及其附属设】施;
(四)】城市防洪设施—城市规划区内的【河道、洪《道,、堤:岸、防洪墙、消力池!、停淤池及其保护范!围,内的用地和设施;
!。 (五)城市道路!。照明设施城市道路】。、,广场、桥《梁、地下《通道、公共绿地【和不售票公》园等处的照明设施】
红古区和县】城、镇的市》政,工程设施参》照本办法管理
【 第三条 兰州市!城乡建设委员—会是本市市政工【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!
兰州市—市政工程管》理处是本市市—政工程设施》管理:部,门依据本办法规定的!范围负责市政工程设!。施的管理、养护、维!。修,。
, 区、县》城建部门按照划【定的范围和权限或】在,。各自辖区《负,责市政工程设施的管!理、养护、维—修
《。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!府,和市政工程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实行统《一规划?、统:一管:理、:分级:负责、加《强养护?、积极改善》、逐步提高的—原则依靠专业队伍并!动员:组织群众《切实管好《各类市政工程设施】
市《政工程设施管—理部门要制订严【格的管理《制度加强工作—人员的思想教育【和业务培训认真履】行职责提高服务【质量秉公执法—保证:各类市政工程设【施的经常完好和【正常运转
第五!条, 市政工程》设施:。逐步实?行有偿使用收费项目!、标准和执》行时间由市人—民政府依照有关规】定确定
第六】条 市政工程设施】是社会公共财产所】。有单位和《个人:都应爱护《并,遵,守本办法
【对维护市政》工程设施做出显著】成绩的各级人民政府!或市政?工,程设施行政主—管部门应予表彰奖励!
第:二章 城市道—路管理
》 第七条 在—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!施范围内《禁止下列行》为
《(一:。)擅自?挖掘道路;
】(二)未经批准堆】放物料、《摆摊设点、施工作】业,、设置临时设—施
(三)倾】倒垃圾、污水等废弃!物;
(—四)履带车》、铁轮?车及超限车》辆未:经批准在道》路,上行驶;
(五!)在:非,指定:道,。路作教练《场地和冲《洗车辆、试刹车【;
(六)占用!。道路:开办市场、停车场;!
?(七)?在人行道上》行驶:或在:非,指定:地点停?放机:动车、非机动—载重车;
— (:八)其他损》坏、:。侵占道?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!。为
: , 第八条 确需临】时占用道路》的必:须经公?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!市政工程设施管理】部门批?准;临时《占用繁华《和交通拥挤地段【的道路还须报经市市!政,工程设施《行政主管部门审查】批准经批准同—意占道?的应按规定向市政工!程,设施管?理,部门:缴纳临时占用费【和保证金领取许【可证后方可按—照批准的用》途、期限、范围、地!点占用占用期—间根据城市建设和】管理的需《。要原批准机关可【以决定缩小占用面积!、缩短占用时间【。。、更换占用地点或】。者终:止占:用占用单《位和个人接到通【知后必须无条件【执行
本办法】实施以前已》占用道路开办市【场、停车《场的应当逐步退【出暂不能退出—的须经市人》民政府批准并—限定退出《时间由主办单位向】市政工程设施管【。理部门补办临时占】。道手续损坏市政工】程设施的要负—责修复或缴纳修复】费
第九条 严!格,控制城市《。道路开挖《确需开挖的应经公安!。交通管?理部门?同意市政工程设施】管理部门批准并按】规定:向市政工程设—施管理部门缴纳保】证金和修复费
】 城市道《路不得在《冬季(从当年11月!1,5日起至次年3月】。1,。5日:止)开挖;新建【、改建的道》路五年内不得开挖;!大,修后的道路三—年内:不得开挖因特殊需要!。在上述?限制期限《内开挖?道路:的除:按规定办理审批【手续、?缴纳保证金外—修复费加倍缴纳【
, 经批《准开挖的道路必须】严格按照批准期【限、范围《和操作规程施工【保证回填质量市政工!程设施管理部门应】及时到现场监—督检查?和,验收
第—十条 占用、开【挖城市道路所缴【纳的保证金属占【用,类的:待终:止占用后经市政工】程设施管理部门验收!合格即予退还属开】挖类的待竣工验【。收满一年后经过复】验如无沉陷予以退】还;如发现沉陷保】证金:扣除修复费》后退还如不足—抵,扣由开挖单位—补足
第—十一条 《凡,因基建施工等原因确!需封闭道路、中【断交:通的须经市》公安行?政主管部门和市市】。政工程?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!准并提前登报通告
! 第十二条 因】地下设?施发生故障损—坏路面或影响—道路正常使》。。用的有关责》任单位应《按规定要求及时【修复并报告市政工】程设施管《理部门?由市政工程设施管理!部门修复的责任单位!应缴纳修复》费;需要《破路紧急《抢修:的责任单位》应在开挖的同—时补办开《挖,手续最迟不》得超过两天
】第十三条 经城市规!划部门批准永久占用!城市废弃道路、【街头空地的须向市政!。工程设施管理部门办!理手续并缴》纳道路补偿费
【 , 第十四条 供电、!供热、供《气、:电信、公共》。交通、植树》。绿,化,必须按规定进行【不得超?占或损坏市》政工程设《施如:有超占应限》期改正损坏的按【规定及?时恢复或缴》纳,修复费
《 :第十五?条,。 承担代征道路用】地拆迁的建》设,单位必?须按批准机》关要求?完成地面建筑物【的拆迁?和现场清理并—将,代征土地如数无偿移!交市政工《程设:施管理部门
第三章! 城市桥《涵管理
—第十六条《 在城市《桥涵范?围内禁止《下列:行为
? (一)》堆放物料摆摊—设,点,擅自设置设施;【
?(二)擅《自挖:孔打眼、装管布线;!
(三)—超限:车辆:未经批准和采取【防范措施《擅自通过《;
(四)【采砂挖土倾倒—废弃物;
【(五)架设煤气、高!。压电力等易燃、易】爆管:线;
?。 (六)》其他损坏《桥,涵和威胁桥》涵安全的行为
!第十七条 凡需穿】。越、跨越桥涵设【置设施的须经市【政工程设《。施管理部《门,批准
? 第十八条— 桥涵应《设置限载、限高、】限速标?志机:动车辆?必,。须,按标志规定行驶超限!车,辆因特殊需要通【过桥涵时须经市政】工程设施管》理部门批《准并:按要求采《取防:范措施?。
第四章 城—市排水?设,施管理
第十九!条 在?城,市排水设施》范围内禁止》下列行为《
: (一)《。将污水接入》雨水:管,道或将雨水》接,入污水管《。。道;
(二)】接通使用《雨水:、污:水管道?截,流取水;
(三!)排放超《过规定?排放标准的》。污水或将施工地【。。下水排入污水管【道;
? :(四)倾倒垃圾等废!。弃,物和易燃、易爆【危险物品;
— (五)》修建建筑物、堆放】物料影响设》。施正:常使用;
》 (六《)任意圈占用地、】。。挖坑:、开沟?、取:土,。;
(七)擅自!改动管线、》检,查,井,、,雨水井;
(八!)其:他损坏排水设施【的行为
第二十!条 雨水《、污水管道》的主次干管及其【至接户?井,(含接户《井)由市政工程设】施管:理部:门维护管理;排水户!内部管道《至接户井由排水【用户维?护管理
第二十!一条 ?。凡向城市排》水管道、《沟渠、洪道排入污水!的应按规《定缴纳排水、防【洪设施使用费
】 第二十二》条 :凡需接?通使用雨《水、污水管道的应】。向市政工程设—施管理部《门申请并提供—排入水量、》水质、废水治理【。资料和有关设计【。文件、施工图—纸经审查《同意缴纳扩容费后方!可施工;竣工—后经验?。。收合:格发给许可证—方可:排放:
: 第二十三条 【。新建城市排水—管道需接《入单位?专用:管道:和处理设施时—该单位应服从城市规!划的统一《。安排
第—二十四条 》排水单位排放的污】水必须符合规—定排放标准定期【向环境?保护、卫生防疫和】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!门报:送水:质、:水量等?。数据资料上》述部门?有,权进行监督检—查或责令停止排放】
?第二十五条 —。造成:排水设施堵塞—、冒:溢的由责任》者承担疏通费用【
, :第二十六条》 任何建筑物都不】得,占,压,排水管道《地面:。确需临时《占压的?须经: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!门批准并按规定【期限:清除因临时占压损坏!管道的应及时修复或!缴纳修复《费
第二十【七条 新建单—位、新增污水单位需!向城市排水管网排放!污,水若城市排》水设施无力接纳【时可采取受》益单位集资建设【的办法解决并将设施!无偿移交《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!门
第五章 —城,市防洪设施管理
! ,第二十八条》 在城?市防洪设《施,范,围,内禁止下列》行为:
?(一)修建建—筑物:、构筑物擅自—进行集市《贸易、生产作业;
! (二)未经批】准在:河道、洪道上—架设桥梁、立杆【架线、埋设管道【。;,
?(三)淤《河争:地、炸?山采石、采》砂洗砂?、种植有碍》行洪植物;
【。 (四)破堤扒口】、堵:塞泄:洪出口未经批准【修,堤筑坝、截流蓄水】;
(》五)堆放物料、倾】倒废弃?物;
》(,六)擅自排放污【水;
》(七)其《他有:碍,行,洪和损坏防洪设施】的,行为:
?第二十九条 凡需】在河道?、洪道范围内架设】桥梁立杆架线埋设管!道修:建堤坝、码头(泊位!)、:泵房截流蓄水或【进行水上作》业的除按规定办【理手续外须经市防汛!管理部门《和市:市政工程设施管【。理部门?批准并按要求—施工不得损坏防【洪设施影响排洪功能!
第三十条【 凡因特殊情况【需临时?占用:河道、洪道或采掘砂!石的须经《市防汛管理部门【和市市政工程设施管!理部门批准办理临时!占用:开挖手续《并按规定缴》纳占用费《、修复费严》格遵守批准的期【限、地点和范围
! 凡在河道设置设施!、进行作《业或临时占用有【碍航运的应经市航】道主管部门同意
第!六章: ,城市道路照明设施】管理
第三十】一,条 :在城市?道路照明设施范【围内:禁止下列行为
】 (一)《。擅,自攀登路《灯杆线;
》 (二)》依,附照明设施搭线、挂!物搭建构筑》物堆放物料》。;
: (三《。)损:坏路灯灯具》及附属设施;
】 (四)《擅自迁移照明设施】接,用路灯电源;
!(五)其他损坏道路!照明设施的行为
】。 第三《十二条 凡需—临时接用《路灯电源《或借用灯杆的须【经,市政工程《设施:管理部门批准—并按规定《缴纳费用
第三!十三条 《凡需:迁,移照:明设施的《须经市政工程设【施管理部《门批:准迁移?费用由迁移单位承】。担
第七章 —法律责任
第】三十四条 》凡违反本办法—规定的?市政工程设施管理】部门视其情节轻重】可,单处或并处
(!一)警告;》
: ,(二)责令限期改正!;
(三)赔】。偿损失;
【(四:)罚款?;,
第三十五条】 违反本办》。。法规定建筑施工占】用市政?工程设施的除责【令限:期改正?或补办?手续外并《按占用费的三至【五倍处以罚》款,;从事经《。营活动占用市—政工程设施的给予】警,告责令限期改正并】处以每日五》十元以?下罚款损坏》设施的按实》际损失赔《偿
:。 , 第三十《六条 违《。反本:办法规定开挖道路】、河:。道、洪道《等市政工程》设施的除责令限【期改正或补办手【续外并?处以五百元》至二千元罚款—损坏设施的》按实际损失赔偿
】 第三《十七条 违反本办】法规定在市政—。工程设施范》围内堆放材料、倾】倒垃圾?等废弃物的由市城】乡,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责令》限期清运《。并处每立方》米二百五十元—罚款限期内不—清运:的由市城乡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组】织清理清运费用由责!任者:承担:将污水倾倒在雨水】井或路?。面的给予警告并处五!十元至五《百元罚款以上行为造!成,路面结冰的每平方】米处:五十元罚款(不足一!平方米的按一平【方米计算)
—。 第三十》八条 违反》本办法规定在人行道!行驶或在非》指定地点停放—。车,。辆、超?限车辆通过桥—涵的处一百》元至五?。。。。百元罚款损坏设施的!按实际损失赔偿
】 第三十》九条 违反》本,。办法规?。定排放污水》、地下?水的除责《令限期改正外处【五百元?至二:千元罚款;擅—自改动、串接排【水管道?的责令立《。。即改:。正并:处五千元至一万元罚!款,损,坏设施的《按实际损失赔—偿
《第四十条 违—反本办法《规定修建建筑物、】。构筑物布设管线【淤河争?地,炸山:采,石破堤扒口的责令限!期改正并处》五,千元至五万元罚款损!坏设施的按实际损失!赔偿:
第四》十一条 《违反本办法规定【。在河道、洪道范围内!违章采砂洗砂、种】。植有碍行洪》植物的处五十元至五!百元罚款损坏设施的!按实际损失赔偿
】 第四十二条 】违反本办法》规定攀登路灯—杆线搭线《挂物的给予警告或五!十元以下罚》款;擅自迁移照【明设施接用》路灯电源的处五百元!至二千元罚款损坏】设施的按实》际损失赔偿
— 第四十》三条 逾期不缴纳修!复费、占用》费或违章罚》款的:每超过一天》加收千分之》三的滞纳金
第!四十:。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!定进行?作业或者经营—活动经?制止拒?不改正的市政—工程设施管理—部门可以扣》押(修改前为“查扣!”)其从事违法活】。动的工具
第四!十五条 《在市政工程》设施范围的》违章建筑物、构【筑物等设施限期内不!。自行拆除《的由市城《。乡建设行《。政主管部门实施代】履行:予,以拆除拆《除费用?由责任者承担
】。 第四十《。六条 偷窃》、非法收购和故【意损坏井盖、—井箅、?电缆、照明设施【等市政工程》设,。施或妨碍市政工程设!施管理?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!安机关依照中—华人民共和》国治安管理处—罚法和有《关法规给予处罚构成!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
》第四十七条 —因市政工《程设施管理》部门工作失职造成】。公民、法人》及其:他组织人身伤害或】者,财产:损,失的:应追究管理部门【负责人和有关人员】的责任?。
?第四十八条 —市政工程设施管理】人员:执行公务时应佩戴标!志出示?证件对不履行职责、!滥用职?权、徇私《舞弊、贪污受—贿的由所《在单位?或上:级主管机关》给予纪律处分—;构成犯《罪的依?法追究?刑事责?。任
《第四十九条 —当事人对市政工【程,。设施管理部门行政处!罚不服的《可以向其上一级行政!主管部门申请复议】也可直接向人—民法院提出》。行政:诉讼逾期《不申:请复议不向人民法】院,提起诉讼又不履【行处罚决定》的由:作出行政处》罚决:定的部?门申请?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
! 第八章》 附 则
》 第五十》条 按本办法规【定收取的占用费、】修复费和《其他费用必》须按财?政部门的规定—专户储存专款专【用不得挪作他用罚款!一律上缴财政
【 , 第五十一条 本办!法自1995年1月!。1日起施《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