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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! 工程验收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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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一—条 路网改造基本建!设项目三级(含)】以上公路工》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!报省公路局并向质量!监,督部门申请工—程质量鉴《。定由工程质量—监督部门签发—工,。程质量鉴定书符合】交工验收条》件的报省交通厅批准!后按交?通部颁发的公—路工程竣工验收办】。法,的,要,求组织交工验—收对通过交工验收的!项目报请省交—通厅主持进行竣【工,验收确定工程项【。目质量等级
【第四十二条 县【乡路网改《。造大中修工程—、四级公路及—乡村公?路,根据管辖范》围由市交通行政【主管部门进行—交工、竣工》验收并报省公路局】。备案
《第四:十三:条 总投资200万!元以上的以工—代赈公路工程—项目由省计》委主持会同省交通厅!进行:交、:竣工验收《总投资在50万【元以上200万【元(含)以下的项】。目由:市计委?主持会同《市交通行政主—。管部门进行交、竣】工验收并报省计委】备案总投资在—。50: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!(区)计划》部门:。。主持会?同县(区)》交通部?。门,进行交、峻工验【收并报市《计委备案
第四】十四条 公》。路工程交《(竣)工验收严格】按照交通部》公,路工程竣工》验收办法进行未经】交工验收的工程不】得交付使《。用交工?验收不?合,格的工程不得报请竣!工验收
第四十】五条: 对经验收》不合格或有》缺陷:的工程及未完工【程应由原施工单【位,限期修?复、补救其费用自】理,完成后由相关部门】组织验收质量应达】到合格以《上标准保修期顺【延一年
第—四十:六条 公路工程建】设项目建成》后施工、监理、建】设单位应负》责编制竣工》文件、图表、资料并!装订成?册其编制费》用分别由《施工、?。。监,理、建设单位—承担验收工作—所,需费用由建设—单位承担《
第四十七条【 公路工程验—收的:依,。据
1、批】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!报,告;
! 2、?批准:的工程设计、—概算预?算,文件;
】 3、批准的变更】设计文件及》图纸;
【 :4、环?保专项?验收意?见;:
5、批准!或确认的招标文【件及合同《文件;
—。
,
:6、上级《机关对工程的—指示:文件; 7、交!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!。。标准、规范及—国家有关规》。定等
第》四十八?条 交工验收必须具!备以下条件
!1、:工程已按施工合【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建!成具有独立使用价】值;:
? , 2、按要求编制!完竣工文件;
! : ,3、设计《、施工、《监理:等单位?已准备好总结—报,告材料;
!。 4、质量监督【部门已完成工程质量!检测、检验并—编写完成《了工程质《量鉴:定书
第【四十九条 交工【验收组应认真听取】和审:议以:下报告
【1、建设单位关于工!程项目?执行:情况的报告;
【。
《 2、设计单位关】于工程设计情况的】报告;
】。 3、施工》单位关于工程施【工情况的报告;
! 4、监【理单位关于》工程监理(含—变更设计)情况的】报告:;
5、!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!程质量检验评—定情:况,。的报告
— ?交工验收组》在听取报告、—审查资料和》实地察看的》基础上?对质量监督部—门提出的工程—质量鉴定《意,。见,和评分进行》审议和?确,认
?第,五十:条 竣工验收必【须具备?以下条件
】1、经过《交工验收且各—标段均达到合格【以,上的工程;
! 2、对未—完工程?或交工?验,收时提出的修—复,、补:。救工程已处理完【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和!质,量监督?部门:检验合格;
【
3、按国家!。基本建设《项目档案资料—管理暂行《规定要求《已编:制完成竣工文件;】
4【、按规定已》编制好工程》。竣工决算《并经审计(有—财政投资的项目应】报经财政部门审批】);
5】、施工、监理、设计!、建设?、监督等单》位已编写完成汇【报材料?
第?五十一?条 竣工验》收委员会在全面听取!报告及检查有关资料!、现场察《看的基础上对—工程:质量:和建设、设计、【施工、监理等单位进!。行综合评《分
第五十二【。。条 :竣工验收委员—会对合格以上—的建设项目签发【公路工程竣》工验收鉴定书
【
竣工》验收委员会由—验收主持单位、【建设单位、》交工:验收组代表、接管】。养,护、质量监管、造价!管理、有关银—行、土地管理、环境!保护等有关》单位组成大中型【项,目,和技术复杂》的工程应邀》请有关专家参加国】防公:路应邀请军》队代表?参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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