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》 兰州?市,城市燃气《安,全管理规定 】 第一章— 总 则 】 第一条《 为:了加强城市燃—。气的安全管理—保护人身和》财产安全《制定本规定 】第二:条 本规定》所称城市燃气—。是指供给城市中生活!、生产等使用的【天,然气、液化》石油气、《。人工:煤气(煤制气、重油!制气)等气体燃料 ! 第三条 城市】燃气的生产、储存、!输配、经营、—使用以?及燃气工程的—设计:、施:。工和燃气用具的【生,产均应遵守》本规定 《 第?四条 ?根据国务院》规定的职责分工【和有关法律、法规】的规定建设部负责】管理全国城市燃【气安全工作劳动【部负责全国》。城,市燃气的安全监察】公安部负责全国【城市燃气的消—防监督 县级以【上地:方人民政府城—建、劳动(安全监察!),、公安(消防—监督)部门按照【同级 人民政府规定!的职责分工》共同负?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!燃气安会监督管【理工作 第五条! 城市?燃,气的生产、储存、】输配、经营》和使用?。必须贯彻“》安全第一、预—防为主”《的方针高度》重视燃气安全工作】 第六条— 城:市燃气生《产,、储存、《输配、经营单位应】当指定一名企业【负责人主管燃气安】全工作并设立—。相应的安《。全管理?机构配备专职安【。全管理人员;车间班!组应当设立群—众性安全《组织和安全员形【成三:级安全管理网络【。 单位用户应当确】立相应的《安全管理机》构明确专人负责【 第《七条 城市燃气生】产、储存、输配、】经,。营单位?应当严格遵守—有关安全规定及技】术操作?规程建立健全相应的!安全:管理规章制》度并严格《执行 第二【章 城市燃》气,工,程的建设 】第八条 城市燃气厂!(,站)、输《配设施等的选址【必须符?合,城市规划、消防安全!等要:求在选址审查—时应当?。征求城建、》劳动、?。公安消防部》门的意见 【第九条? 城市燃气工程的设!计、施工必须由持有!相应资质《证书的单位承担 !。 第十?条 城市燃》气工程的《。设计、施工必须【按,照国家或主管部门有!。关安全的标准—、规范、规》定进行审查燃气工程!。设计时应当》有城建、《公安:消防、劳动部—门参加并对》燃气安全设施严【格把:关 第十一条】 城市燃气工程【的施工?必须保证质量确保】安全可靠竣工验【收时应当组织—城,建、公安消防、劳动!等有关部门及燃【气安全?方面的专家参—加,凡验收不合格的【不准交付使用 】 第十二条 城市】燃气工程的通气【作业必须有严格的安!全防范?措施:并在燃?气生产、储存、【输配:、经营单位和—公安消防部门的【监督配合《下进行 —第三:章 城市《燃,气的生产《、储存和输配— 《 第:十三:条, 城市?。燃气生产单位—向城市供气的—压力和?质量应当符》合,国,家规定的标准—无臭燃气应当按照规!定进行加《臭处:理,在使用发生炉、【水煤气炉、油制【气炉:生产燃?气及: 电捕?焦油器时《其含氧量必》须,符合工业企业—煤气安?全,规程的?规定 第十【四条 对于制气和】净化:使用的原料应当【按批:进行质量分析;原】料品种作《必要变更时应当【进行分析《试验凡达不到—规定:指标的原料不—得投入使用 】第十五条 城市燃】气生产、储存—和,输配所采用的各类锅!炉、压力容器和【。气瓶设备《必,须符合劳动部门【颁布的有《关安:全管理?规,定按要求办理使用登!记和建立档案并【定期检验;》其安:全附件必《须齐全?、可靠并定》。期校验 凡有液化】石油气?充装单位的城市必】须设置液化石油气瓶!定期检验站气瓶【定期检 验》站和气瓶充装单【位应当同《时规:。划、同时建设、同时!验收运行气瓶—定期检?验工作不《落实的充装单位不】得从事气《瓶,充装业务气瓶定期】检验:站须经省、自治【区、:直辖市人民 政府劳!动部门审《。查批准?。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!可从事气瓶检验【工,作 : , 第十六条 城市燃!气,管道和容器在投入】。运行前?必须:。。进行气密试》验和置换在置—换过程中应当定【期巡回检查》加强监?护和:检漏确保安全无【泄漏对于各类防爆】设施和各《种安全装置应当进行!定,。期检查并配备—。足够的备用设备【、备品备件以及【抢修人员和 工具】保证其灵敏可靠 】 第十七条 城】市燃气生产》、储存、输配—系统的动火》作业应当建立分级审!批制:度由动火作业单位填!写动火作业审批报】。告和动火《作业方案《并按级向《安全管理《部门:申,报取得动火证后方】可实施 在动火【。作业时必《须在作?。业点周围采取保【证安全的隔离—措,施和防范《措施 第十八】条 城市燃气生产、!储存:和输配单位》应当按照设备的负】荷能力?。组,织生产、《储存和?输配特殊《情况确?需强化生产时必须进!行科学分析和技【术验证并《经企业总工程—师或技 《术主:管负:责人批准《后方能调整设备的工!艺参数和《生产能力 第十!九条 城市燃气生产!、储存、输配经营】单位:和管理部门必须【制定:停气、降《压作业的管理制度】。包括停气、降压的审!批权限、申》。报,程序:以及恢复供气的【措施等?并,。指定技?术部门?。负责 涉及用户的】停气、降压工—程不宜在《夜间恢复供气除【紧急事?。故外停气及恢复【供 气应当事—先通知用户》 ?第二十条 任何【单位和个人》严禁在?。城市:燃气管道及设施【上修筑建筑》物、构筑物和—堆放物品确需在【城市燃气管道—及设施附近修—筑建:筑物、构《筑物和堆放物品时】必须符合城市燃气】设计规范及》消防:技术规范中的有关】规,。定 :。 第二十一—条 凡在《城,市燃气?管道及?设施附近《进行施工《有可:能影响管道及—设施:安全运营的》施工单位须事—先通知城市燃气【生产、储存》、输配、经营单【位经:双方商定《保护措施后》方可施工施工—过程中城《市燃气生产》、储存、输配—经营单位《应当根据需》要,进行 现场监—护施工单位应当在】施工现场设置明【显标志严禁明火【保护施工现场中的】燃气管 《道及设施 》 , 第二十二条 【城市燃气生产、储】存、输配经营单位应!当对燃气管道及设施!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管!道和设施《。有,破损、漏气》等情况时必须及时修!理或更换《 第四章 【城市燃气的使用 】 , 第二?十三条 单位和【。个人使用《城市燃气必须—向城市燃《气经营单位提出【申请经许《。可后方可使用城市燃!气经营单位》应,当建立用户档—案与用户签》订供气、使用—合同协议 》 第二十四条 】使用城市燃气的【单位和个人需要增加!安装供气及》使用设施时必须经城!市燃气经营单位【批准 第二十】五条 ?城市燃气经》营,单位必须制》定用:。户安全使用规—。定对居民用户进【行安全?教育定期对》燃气设施进》。行检修并提供咨【询等服务《;居民用户应当严】格,遵守安?全使:用规定 城市燃【气经营单位对单位用!户要进?行安全检查和监督】并负责其操作和【维修人员《的 技术培》训 第二十六条! ,使用燃气管道—设施的单位和个【人不:得,擅自拆、改》、迁、装燃气设施和!用具严禁在卧—室安装燃气管道设】施和使用《燃气并不得擅自抽取!或采用其《他不正?当手段?使用燃气 第二!十七条 用户不【得用任何手段加【热,。和摔、砸、倒—卧液化石油气钢【瓶不得?自行倒罐、排残和拆!修瓶阀等附件不得】自,行改换检验标记【或瓶体漆色 第!五章 城市燃气用】具的生产和销售 ! 第二十八条 【城市燃?。气用具生产单位【。生产实行《生产许?。可,制度的产《品时必须取得归口管!。。理部门颁发》的生产?许可:证其产品受颁证机】关的安全监督 】 第二?十九条 民用燃具的!销售必须经》。销售地城市》人民政府《城建行政主管部门指!定的:检测中心(站)【进行检测经检测【符合销售地燃气使用!。要求并在《销售地城市人—。民政 府城建行【政,主,管部门指定的城市】燃气经营单位的【安全监?督下方可销售 !第三十条 凡—经批准销售的燃【气用具其销售—单位应当在销售【。地设立维修》站点也可以委—托当地城市燃气经】营单位代销》代修并负责提—供修:理所需要的燃气用】具零部件 》城市燃气经营单位应!当对专?业维修人员进—行考核 第三】十一条 燃》气用具产品必须【有产品合格证和安】全使用说明书重【点部位要有明—。。显的警告标志 !第六章?。 城市?燃气事?故的:抢修和?。处理 》第三十二《条 城?市燃气事故是指由】燃气引?起的中毒、火灾、】爆炸等?造成人?员伤亡和经济—损失的事故 第!三,十三条? 任何单位和个【人发现燃气》。。事故后?必须立即《切断:气源:采取通风等防火措施!并向城市《燃,。气生产、储存—、输配、经营—单位报告城市燃【气生产、储存、【输配 、《经营单?位接到报《告后:应当:立即:组织:。抢修对于重大—事故应当立》即报:。告,公安消防《、 :劳动部门和城市【燃气生产《、储存、输配、【经营:单位并立《即切:断气源迅速隔离和警!戒事故现场在不影响!救护的情况下保护】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!。序,。控制事?故发展? , 第三十四条【。 城市燃气生—产、储存、输配、】经营单?位必须设《置专职抢修队伍配齐!。抢修人员、》防护用?。品、车辆《、器材、通讯设【备等:并预:。先制定各类》突发:事故的抢《修方案 事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组!织抢修? ?第三十五《条 对于城》市燃气?事故的处理》应当根?据其:性,质,分别依照劳动、【公安:部门的有《关规定执行》 对于重大和特别重!大的城市燃》气事故应当》在城市人民政府的】统一:领导下尽快》做好 善后工作【由城建、公安—。、劳:动部门组成》事,故调查组查清—事故原因按照—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!章的规定进》行严肃处理并向上】报告 第七章】 奖励与处罚 【 , 第三十《六条 对于维—护,城市燃?气安全做出显著成绩!的单位和个人城市】人民政府城》建行政主管部门或】城市燃气《生,产、:储,存、输?配、经营单位应【当予以?表彰和奖励》。 ?第,。三十:七条 对于破坏【、盗:窃、:哄抢燃气设施尚不够!刑,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!依照中华人民—共和:国治安管理》处罚条?例给予处罚;构成】犯罪的由司》法机:。关依:法追究? ,其刑事责任 第!三十八条《 对于违反本规定第!二十条的城市燃气】生,产、储存、输配、经!营单位有权加以制止!并限期?拆除违章设施和要】求违章者赔偿经济损!失 ? 第三十《九条 对《于违反本《规定第二十一条【、二十四条、—二十六条、二十七条!的城市燃气生产【、储存、《输配、经营单位有权!加以制?止责令恢复原状对】于屡教不改或者 危!及燃气使用安全的城!市燃气生产、—储存、输配、经营单!位可以报经城市人】民政府?城 建行政主—。管部门批准后—。采,取暂停供气的措施以!确保安全《 第四十条【 ,当事人?对处罚决定》不服的?可以:依照中华人民—共和国?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!定申请?复议或者向人民法】院,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!或,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!又 不?履行处?罚决定的由做出处】罚决定的《行政机关申请人【。民法院强《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! 执:行 :。 第八章 —附 则 第【四十一条 各省【、自治?区、直?辖市:人民政府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!。会同劳动、》公安部门根》据,。本规定制订实—施细则报同级人【民政府批准》。执行 第—四十二条 本规定】由建设部负责解【释 第四十三条! 本:规定自一九九—一年五月一日起【施行:以前:发布的有关规定【凡,与本规定《相抵:触,的,均按:本规:定执行 — ! 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