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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市】城市建设综合—开发管理暂》行办法?
发布【日期:?。1988-03【-0:7, 发布部门》: 兰?州,市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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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第一条?。 为了加强【对城市建《设综合开发的统一】管理按规划进—行城市配套建—设,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!。城市建设工作—的通知(《国发:〔,1987〕47号)!精神结?合兰州城市建—设的: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】办,法
】关,联法规?
第二条【 , 城市建设—综合开发是指城市新!区,。。建设:和旧城区改造都要】。实行“统一》。规划、合《理,布局:、综:。合开发、《配套建设《”根据城市总体【规划和近期建—设需要统一》征用或划《拨,一,定数:量的建设用地按【照用地性质和批准的!开发方案《配套进行《房屋、各项市政公用!和生活服务》设施的建设最大限度!地发挥投《资效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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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第三条 兰【州城市建设的综合开!发由市人民政府统】。一领导?委托兰州市城—乡建:设委员会(》以下简称市建委)负!责该行业的归口管】理凡在市辖》区内从事城市建设综!合开发的单位不认】隶属关系均应接受】其管理管理范—围包括?贯彻执行《国家及省、市—有,关城市建设综—合开发的《方针、政策和法【规;对在市辖区内从!事城:市,建设综合开发的单】位进行?。资质审查、业务管理!。。、监督和《检查;会同》有关:部门核?定土地开发》收费标准和》商品房屋销售—价格:;协调解决城市建设!开发:工作的其他》有关: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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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! 城市规》划区内的各》项建设?原则:上都要在指》定的开发区内成【片进行综合》。配套建设一》般不再划拨或审批征!用零星土地不准“见!缝插针” 》
对不适于综!合开发的项》目已:建小:区的填平补》齐项目和利用单位】内部已有用地建房】。者须经?规划部门审查—并办理以下》手,续后方可核发修【建许可证
【 1?、按:规定交清《城市基础设施系统配!套费、增《容费和其他规—。定,应缴:纳的费用;
】 2、缴纳—本项目所在街坊【小区分摊的》配套:费;
3、!按规划确定》的范围拆除全部【应拆的?建(构)筑》物
任何单!位和个人不得以【综合开发的名义【侵占、买卖、—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!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!不准以地《换房或以合》建,等名义变相以—地换房
!。 , 第五条《 凡开发占地】面积在2《公顷:以下或房屋》建筑面积在》2万平方米》以下的?规划设计方》案由市城乡规划【土地:管理局审《定;大于上》述标准的须经市【规划:管理局初审》后,报市建委审批 【
第!六,条 开》发单位必须按批准】计划实行综合开发严!格按审定的》规划方案同》步进行各项》。配套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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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】 城建《综合开?发单位根据市政【府的统筹《安排投?标或议标承担成【片开发区的城市或】旧城改造任务—。并,统一配套开发建【设,对开发的《。建设项目要》包工:期、包?质,量,竣工时由市建委会有!。关部门按国家验收】。规范组织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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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八条 》 开发单位综合开!发的收益主要用于】城市开发建设 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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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》 : 凡在市辖区—内从:事城市建设综合开发!业务的单位必须【持,有经过批《准的资质审》查证书工商行政【管理部门《凭证办法登记注【册核发营业执照【凡未取得《资质审?查证书?者不予核发营业执】。照不准?从事:城市土地开发、商品!房屋与基础设施【建,设的综合开发业务】
本—办法颁?布以前已在工商行】政管理部门领取营】业执照的开发单【位必须补办资质审】查手续审查不合格的!吊销营业执照不准继!。续从事开发业务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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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! 城建综合开【发单位必须具备【以下条件 》
一》、有:明确的管理章程【以服务为宗旨—(一:般不辖设施》工,队伍:)自主经《营独:立核:。算自负盈亏按规【定对国?家承担经济责任;】
》二、有健全的内部】管,理机构以及与承【担开发业务相—适应的管理》人员和专职技术干】部;:
三—、有健全的财务【管理制度能独立【进行经济核》算;
【。四、:有一定自《有资金(不》含,银行贷款《);
五】、有固定的办公地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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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】 : 综合开发》。的商品房《价格应根据房—屋的质量、》结构、地理位置【和有:关文件规定》提,取,的费用等《因素按质、分等【。。定价商品房的最后结!算价格由市物—委会同市建委、市建!。行、市房管等部门】核定为了筹》。集开发?建设:资金:可开办小区综合性】商品房预售出—售不属于成片配套】开发的?商品房开发》单位应根据实际成】本和有?关规定提出出—售价:格经市物委》、,市建委核准》后方可?出售
—。 小区内部的营业性!公共服务设》施按有偿使用的原则!向使用单位》出售或按以销定建】的方式组织开发【
在—销售中提取》的,小区配套《费,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!它,用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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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二条 【 , 商品房的房屋产】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均!由开发单位向各主管!部门申请办理交付】。使用的?开发居住小区由承】建的开发单位及【时通知所《在街道办《事处成立居委会或】家属委员《会实施?行政管?。理并由产权单位商定!。。小区(或楼区)【的日常?业务管理《 ,。
【 第十三条 】对违反本《暂行办法的开发单】位市:建委有?权视情节轻重给予警!告、:罚款、责令其停止违!章开发建设行为【直至:由工商行政管理部】门,。吊销其营业执—照的处罚如当事人(!法人:。。),。对处:。罚决定不服可在收】到处罚决定书—之,日起十?五日:内,向当地人《民法院起《诉对违章开发建【设处罚决定既—不起诉又不执行的】主管:。部门可申请》人民法院《强制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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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》条 : 本办法由市建】委负责解释并—。制订细则组》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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