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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—州市城市供热管【理条例?实施办法
!。
:兰州: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! :
兰州市城【市供热管理条例【实施办法已经2【005年6月8日】。市,政府第?11次常务会议【讨论通过《。现予公布《自2005年—8月1日起施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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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长张津梁
】。 ,
》二0:0五年六月》二十三?日
第一章】 总则
第】一条 为了加强城】市供热管理维—护供热单《位和热用户的合法权!益根据兰州市城市供!热管理条例制—。定,本办法《
—第二条 《本市行政区域内【从,事城市供热》规划、建设、管理】、经营的单位—及热用户均应—遵守本办法 【 , ,
《第三条?。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主管全市》城市供热《工作市供热管理机】构具体负责全市城】市供热的日常管【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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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四条 城市供热逐步!推行天然气等清洁能!源供热和分户计量】用热
! ,
市建设行—政,主管部门《。应当会同《有关部门制定推行清!。洁能源供热和分户计!量用热?的实施规划》和具体方案报市【人民政府《批准后?施行
第二!章 规划与建—设
第五条 城】市热:源、热网建设应【当严格?按照城市供》热规划进行—
》
城市《热源建设应》当符合集中供热【的,要求重点《支持下列《集中:供热项目》
【
(?一)热电联产—及其配套管网设【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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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二)供?。热能力达到1—00万平方》米的:。区域供热厂及—其配套管网设施 !
【
在已按《规划实施集》中供热的区域内【不得使?用户式燃气》炉采暖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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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六条 ?新建、改《建,、扩建和更新供【热锅炉房、热网及】其它:供用:热设施的建》设单位应当将—用地范围、建筑【规划面积、建筑物】类别、热源方案【及资金?计划报经供热管【理机构进行审—。查后:按规定程序》办,。理建设审批手续】 :
第—七条 红古区及永登!、皋兰、《榆中县城镇新建、】改建:、扩建和更新—单台容量超过—。7MW的供热项【目应当报市供热管】理机构备案》
】第八条? 新:建民用建筑的供热】采暖系统应当—按照分户《可控计量的要求【进行设计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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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应当【将建:设项目?的供热方案报市【供热管理机构审查经!批准后方可施工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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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
—。第九条 供热工程】竣工:后建设?。单位应当将竣工资料!报供热管理机—构备案
】
第十》条 供热单位界墙外!缘1.5米以外的热!用户:室外管网和》其他采?暖设备?由,热用户自行》。投资建设《产权归用户所—有
】
前款所—列管网?建,设应:当符合供热》入网技术条》件和技术标准—管网由产权人管理产!权人也可以委托供热!单位管理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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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章 :供热:资质管理《
第十一条— 城市?供热实行《特许经营制度【
【具,。备国家?规定的供热资质的】供热单位按照规定的!程序取得供热特【许经营?权后方可开》展供热经营》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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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许经营!。资质标准和》特许经营权的取得】及其管理《办法按照《。国,家建设部市》政公用事《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!(建设部第126号!令)的有关规—定执:行 》
第十二条 !取得:特,许经营权的供热单位!擅自转让、》出,租特许经营权—或者因管理不—善不能保证城市供】热的市供热管—理机构应当》。责令:限期:改正;逾期不改【正或:。者经整?改仍:不能达到规定条【件的市?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依法《取消其特许经营权】并由市供热管理机构!实施临时接》管:
第十!三条 ?供热单位应当按照】规定:的程序取《。得供:。热资质证《书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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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热单位申请!供热资质《证书应?当提交?下列资料 — ,
(】一)城市《供热单位资质申报】表;
】
(二)【项目:资产、产权关系证】明书;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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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,。三)项目批准文件】、竣工?。。验收资料、设备配】置明细表; 【 :。
《。。
(四)供热单位!法定:代表:。人职务证《明安全、《技术、财务负责【人职务职《称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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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
(五)其它有关!文件 》
第十【四条 供《热,资,质证书由市供热管理!机构在规定的—。期限内初审》、,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在规定的期》限内组织审定后按】照国家规定》的程序颁发 !
—市建设行政主—管,部门应当将取—得供热资质证书【的供热单位向社【会予以公《布
】
第十五条 —禁止伪造、》涂改:、出租?、,借用、转让》。和出:卖供热资质证书 !
—第十六?条 供热单》位成立?、合并、《终止或者变》更,。法定代表人应当【。在成立、合》并、终止或者变更】前的:30日内向供—热,管理机构申请办理】变更、注销》、,登记手续
】
第四章】 供热用《热管理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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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七条 市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会同有关部—门依据国家相关规】定制定本市供—热能耗指标》并定期予《以公布《
第】。十八条 供热单位在!扩大供热《。面积、增加》热,。用户前应当向供热管!理机构申报热—源和增容方案经供热!管理机构审查同【意后按规定办理供】用热入网手续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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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热单位】。确需在既有》管网上新增》负荷或者《接,碰管线?的必须征《得,管网:产权单?位的同意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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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用户确需!在既:有管网上《新增:负荷或者接》。。碰管:线的必须征得—供热单位的同—意
【
第十九条 供热!单位应当与热用户签!订供用热格式合【同格式合同示范文本!由市供热管理机构】提供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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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用热格式合同!应当包?括下列内容 【
【。
(一)供、停暖日!。期;:
》
》(二)供热参数;】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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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(三)《室,内温度; — :
(【四):事故及维护; 】
(!五,),收费标准《、交费方式和结【算办法; —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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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《违约责任和》双方应当遵》守的其他规定;】 ,
《 :
:(七)需《要约定?的其:他事项
《
【第二十条《 供热单位应—当保证供热质量】 ?。
非分】户热计量区》域热用户室温—合格:率不低于97—%室内温度昼夜【。不低于?。18:℃但有下列》情形之?一的除?外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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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热用户擅】自,。改动:室内墙?体结构和供》热管道或者对采【暖设:施进行包装的; ! ,
(】二)热用户》供热系统设计、安】。装不符合《国家规范并》对供热?。质量产生实质—性影响的 】
前款所!列情形须经供热【管,理机构核实 !
第二十一】条 供热单位应当】对热用户室温进【行测量?。测量室温应当—使,用经法定计量检测机!构检测合格的测温】仪器采用符合规范】的测温方式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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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热单—位应当每月抽—。查总供热面》。积1.?5%-3%的用【户,室温每户按60【平方:米计:算测量?结果由热用》户签字作为测量【室温:的证:据
【
热》用户对室温测量【结,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供!。热管理机《构提出复测》申请供热管理机【构应当?在,规定:的期限内组织具有测!温资格和测温技术条!件装备的单位—进行复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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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
供热管理机】构可以抽样测—。。量热用户室温热【用户应当予以—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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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因供!热,单位责任造》成用户24》小时以上《供热质量不达标【并经供?热管理机《构核实低于室温合格!标准:2℃:以,内的供热单位按【日向热?用户退还低》温期:的半额热《用费;低于室温合】格标准2℃以上【的,供热单位按》日,向热用户退还低温】期的全额热》用费:,
《
第二十三条】 因热源厂》责,任造成供热管—网运营单位供热质】量,不,。合格的由供热单位按!照本办法规定向热】。用户:退还热用费》;但应退热用费中】的50%由热源【。厂承担并向供—热单位?补偿
】
?第二十四条 因【停水:、停电?以及其他不可—抗力:等原因造成停暖的供!热单位应《当及时?通知热用户采取保】暖措施?并报供热管理机构备!案;:停暖时?间累计?超过3日《的按日退还超出时间!的热用费 【
》
因供《。热单位运行》事故造?成热用户供热—设施损?坏的由供《热单位负责及—时修:复不得?向热用户加收费用】, , ,
?
第二十五条【 供热单位应当【在每年采暖》期,开始后的3》0日内将《本采暖期的供热面】积、热用户数—量报供热管理机【构;:在每年采暖期—结束后的30日内】将本采暖期的供【热成本报供热管理】机构: ?
第二十】六条:。 由热用户自行管理!的室外管网和其他】采暖设备需要更换】或者出现《故障需要抢修—。时,供热单位应当—及时予以更换或【者,抢修其费用》由热用户承担— ,
】第五章 热用费管理!
第》二十七条 》热用费价格实行政】府定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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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建设行》政主管?部门和市价格行【政,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!社会公布热》用费价格及其成【本构成和热用户【。分类计费办法 !。
第二十八】。条 :对热用户应》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!其使用?性质分类计费 !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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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第一】类,为住宅;》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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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《。)第二类为办公【、教学?、医院; —
》。
(三)第三类!为宾馆、饭店、招待!所;?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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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第四—类为商业《营业性用《房、厂房、车间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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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九条》 供热收费暂时实】行,收费许可证》制度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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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供热单位收取热用费!应当经供热》管理机构审核后到价!格行政?主管部门《申领行政事业性【收费许可证》使用财政部》门印制的行》政事业性《收费票据按照核定的!标准、内《容收取?热用费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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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用费暂按预算】外,资金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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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 非!热计量用户以建筑】。面积:为计费单位向—供热单位交费 !
热计!量用户按《照实际?用量向供热单—位交费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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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》一条 ?需单独配置换—热系统?二次转换运行—专供的高层》。楼房由该楼》房的管理人核算二】次转换运行的成【本按规定《程序报价格行政【主,。管部门批《准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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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二次转】换专供的热用—户收费应当按照价格!。行政主管部》门批准的《标准执行
【 :
第三十二【条 热用户应当在】。规定的期《限内按照规定的标准!向供热?单位交清全部热用费!不得拖欠或者拒缴】 :
】对于在规定的—期限内不交热用【费的单位和个人供热!单位可以在一定【范围内公《告催缴并书面告知】其上级主管》。部门:和所在单《位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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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《于拒缴和《拖,欠热用费的》。单位和个人供热单】位可:以停止供热因停止供!热造成的损失由欠】费者承担;其所欠热!用,费供热单位应当依】法追缴 —。。
对】于在当?年供热前交》清全部热用费的单位!和个人供热单位可以!给,予一定优惠 】
第—三十三?。条 :。不需采暖《的房屋所有》权人:应当于?供暖前30日内向供!热单位提出拆—除、:锁闭用热设》施的书面申请 !
供】热单位在收到房屋】所有权人的书面申】请后应当在10日内!予以审核;对于不侵!害其他热用户用热利!益、不影响供热【单位正常供热的应】当予以同意并由供】热单位拆除、锁闭】其用热设施因拆【除、锁闭用热设施】所发生的费》用由:房屋所有权人承担】;对于可能对其他】热用户?。用热利益《和供热单位的—正常供热造成损【害或者损害威胁的】不予同意并》书面告知理由其【用热设施不得拆【除、锁闭房屋所有】权人应当《按规定缴纳热—用费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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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?被拆除、《。。锁闭其用热》设施的房屋所—有权人在供暖期内应!。当按:总,热用费的10%向】供热单位《缴,纳户间传《热热:用费但由民政部门颁!证的低?保户和?劳动保障《部门颁证的》下岗人员等》困难群众除外;被】拆除、锁闭其用热设!施的:。房屋:。所,。有权人再用》。热时:应当与供热》单位重新办理—供、用?热手续?重新安装《、,开启其?用,热设施?。所发:生的费用由》房屋所有权人承担! ?
《第三十?四条 市、》县、区人民政府应当!建,立城:。市供热保障体—系设立城市供—热保障金保》证困难群众》冬季采暖 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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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》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和市财政部门应当!会同有关部门提【。出建立城市供—热保障体系和设立】城市供热《保,障金的具体方案报市!人民政府《批,。准后实?施 :
》
第六章— 法律责《任 :
第三十—五条 违反本办法】规定的下列行为【由市供热管理—。机构责令《限期改正并补办手】续,;逾期不改正的由市!。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处以1万元以【上3万元以》下,。的罚款 》
—。(一)未办》理供热资《质证书?审验手续《或者未取得供热资质!证,书从事城市》供热活动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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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供热【单位成立《。、合并、终止或变更!法,定代表人未重—新办理?供热资质《证书变更手续从事】。供热活动的; 】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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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三)伪造、涂改、!出租、?借用、?转让:和出卖供热资质证书!的;
!。
(四)超【越供热资质证—书规定范《围,从事供热活动的 !
第三十!六条: 供热单位工作人】员在测量室》内,温度、核定用—热量、收《取热用费等工—作中弄虚《作假、徇私》舞弊侵害热用户合法!利益的由供热管【理机构予以》查处;造成热用户损!失的责令其赔偿损】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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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【条 未经供》热单:位同:意热:用户擅自在既有管】网上新增负》荷或接碰管》线的由供热管理机】构责令?限期改正;》。逾,期不改正的按照新增!用热面积每日每平】方米10元的—标准处以罚款 】 :
—不,需采暖的热》用户:既不申请拆除、锁闭!供暖:设施又不按照本办】法规定缴纳》。热用费的《由供热?管理机构责》令限期缴纳;—。供,热单位应《。。当依:法追缴全额热用费】并可按日收取3【‰,的滞纳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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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三十八条 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和供】热,管理机构《的工作人员》在供热管《理工作中弄虚—作假、?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!、徇私?舞弊:的由其所在单位【或,者上级机关》依法给予行》政处分;情节严重构!成犯罪?的提请司法机—关依法追究刑事责】。任 : :
第三—十九条 《供热单位和热用户申!请办理有关审批【手续有关行政管理部!门在规定的期限【内既不办《理也不答复或者既不!批准又不说》明理由的以》及受罚当《事人:对建设行《政,主,管部门和《。供热管理机构—依据本办法作出【。的行政处罚不—服的可?以依法申请行政【复议或者《提起:行政诉讼《
》
: 第七章》。 附: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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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《条, 本办法自2—005年8》月1日起施行兰州】市城市供《热管理办法(兰政发!〔1994〕27】号)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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