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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【州市:城,市,供,热管:理条例实《施办法
!
兰州市《人民政府令》第4号
】兰州市?城市供热管理条例】实施办法已经200!5年6月8日市政府!第11次常务会议讨!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!005年《8月1?日起施行
【市长张?。津梁
【
二00—五,年六月?二十三日
第!一章: 总则
第】一条 为了加—强城市供热管理维护!供热单位《和热用户的合法权益!根据:兰州市城《。市供热管《理,条例制定本办法】
—第二条 《本市行政区》域内从事城》市供热规划》、建设、管》理、经?营的单位及》热用户均《应遵守本办法 !
第三条 !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主,管,全市城市供热工作市!供,热管理机构具—体负责全市》城市供热《的日常管理工作 !
第【四条 ?城市:供,热逐步推行天然【气等清洁能源—供热和分《户计量用《热 》
《
市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应当》会同有关部门制【定推行清洁》能源供热和分—户计量?用热的实施规划和】具体方案报》市,人,民政府批准后施行】
第二章】 规划与《建设:
第五条 城市】热源、热网建设【应当严格按照城【市供:热规划进行
!。
城市热源】建设应当符》。合,。集中供?热的:要求重点《支持下列集中供【热项目
】。
(一)热!电联产及其配套管网!。。设施;《 ,
—
(二)》供热能力达到—10:0,万平方?米的区?域,供热厂及其配套管网!设施
】
在已按规划!实施:。集中供热的区域内】不得:使用户式《燃气炉采暖》
—
第?六条 新《建、改建、扩—建和更新《供热锅?炉,房、热网《及其它供用热设【施的:。建设单位应当将用】地范围、建筑规划】面积、?建筑:物类别?、热源方案及—资,金计划报经供热【管理机?构进行审查后按规】定程序办理建—设,审批手续 —。 ,
《
第:七,条 红古区及永【。登、皋兰、榆中县】城镇新建、》改建、扩《建和更新《单台容量超过7【MW的供热项目应当!报市供热《管理:机,构备案 》
第八】条 新?。建民:用建:。筑的供热《采暖系统应当—按照分户可控计量】的要求?进行设计 【
《 ,
建设单位—应当将建设项目的供!热,方案报市供热管理】机构审查经》批准后?方可施工
】
】第九:。条 :供,热工程?竣工后建《设单位应当将竣工资!料报供热《管理机?构,备案
!
第十条 》供热单位界墙外【缘1.5米以外的热!用户室?。外管网?和其他采暖设备【。由热用户自行投资建!设产权归用》户所有? ?
?
?
前款?所列管网建设应【当符合供《热入网技术》条,件和技术标准管网由!产权人管理产权人】也可:以委托供热单位【管理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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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供热】。资质管理
第十一!条 城市供热—实行特许经》营制:度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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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备国家【规定的供热资质的供!热单位?按照规定的程序【取得供热特许—经,营权后方《可开展供热经营【活动 ?
特!许经:营资质标准和特许经!营权的取得及其【管理办法按照国家】建设部市政公用事】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!(建设部第12【6号令)《的有关规定执行 ! :
:。
第?。十二条 《。取得:特许:经营权的供热单位】擅自转?让、出租《特许经?营权或者因管理不】。善不能保证》城市供热《。。的市供热管理机构】应当责令《限期改正;逾期【不,改正或者经》整改仍?不能达到《规定条件的》市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取!消其:特许经营权并由市供!热管理机构实施临时!。接管: :
第十三!条 供热单位应【当按照规定》的程:序取得?供热资质证》书
】 ,
供热单位申请】供热资质证书应当提!交下列资料》
】
,
(一)城市—供热:单位资?质申报表; !
(【二)项目资》产、产权《关系证明《。书; 《
(!三)项目批准—文件、竣工验收资】料、设备配》置明:。细表;
!
《(四)?。供热单位法》。定代表人职务证【明安全、技术、财】务负责人职务职【称证明; —
?
》(五)其它有—关文:件
—
第十四条 】供热资质证书—由市供热《管理机构在规定的】期限内初审、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!审定:后按照国家》规定的程序颁发】
【
市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应?当将取得供热—资质证书的供—热单位向社》。会予以公布》
,
第十!五条 禁止》伪,造、涂改、出租【、借用、转》让和出卖供》热资质证书》 《
,。
:
第十六条 供热】单位成立、合并、】终止或者变更法定】代表人应当在成【立,、合并、终止或者变!更前的?30日内向供—热管理机构》。申请办理变更、注销!、,登记手续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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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】供,热用热管《理 : ,
,
第?。十七条 市》建设行?。政主管部门应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】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!本市:供,热能耗指标》并定期予以公布】
:
?
第十八条 供热!单位在扩大供热面积!。、增加热用》户前应当《向供热管理机—构,申报热?源和增容方案经供热!。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!按规定?办理供?用热入网手》续
【
?
,供,。热单位确需在既有】管网上新增负荷或者!接碰管线的必须征】得管网?产权单位《的同意 【
《
,
热用户《确需在?既有管网《上新增负荷》或,者接碰管线的必须征!得供热单《位的同?意
】
,第十九条 供热单】位应当与热用户签】订供用热《。格式合同格式合同示!。范文本由《市供热管《理机构提供 【 :
? ,
供用热格式合】。同应当?包括下列内容【 ?
?。
(一)—供、停暖日》期;
】
(二)供热!参数; 》
—
(三)室内温度!; 》
《
(四)事故【及维护;《
】
:(五)收费标准、】交费:方式和?结算办?法; 》
(】六)违约责任和双方!应当遵守的其他规】定;
】。
(七)需要!约定:的其他事项
】 :
第二》十条 供《热单:位应当?保证供热质》量, : :
》
非分户热计量区域!热用户室温合格率】不低于97%室内温!度昼夜?不低于18℃但有下!列情形之《一的除外
!
(一—)热用?户擅自?改,动室:内墙体结构》和供热管道或者【。对采:暖设施进行》包装的;《,
【
(二)》热用户供热系统设】计、安装不符合【国家规范并对供【热质量?产生实质《性,影响:的 ?
】前款所列情形须【经供热管理机构核实!
—
第二十一条【 供热?单位应当《对热用户室温—进行测量《测量室温应当使用经!法定计量《检测机构检测合格】的测温仪《器采用符合规—范的测温方式 】
—。
供热单位应当每!月抽查总供热—面积:1,。.5%-3%的【。用户室温《。。每,户按:60平方米计算测量!结果由热用》户签字?作为测量室温的【证据:
》
热—用,户对室温测量—结果有异议的可以】向供热?管理机构提》出复测申请供—。热管理机《构应当在规定的【期限内组织具有测温!资,格和:测温技术条件装备】。的单位?进行复测》
《。
:
供热管理【。机构可以抽样测量热!用户:室温热用户应当【予以:配合? ?
第》二十二条《 ,因,供,热,单位:责任造成用》户24?。小时以?上供热质量不达【标并经供《。热管:理机:构核实低于》室温合格标准2℃以!内的供热单位按日】向热:用,户退还低温》期的半额热用费;低!于室温合格标准2】℃以上的供热单【。位按日向热用户【退还低温期》的全:额热用?。费,, :
《。
第二十三条— 因热源厂责任造】成供热管网运营单位!。供热质量不合—格的由供热》。单位按照《本,办法规?定向热用户退还【热用费;但应退【热用费中的50%】由热源厂承担—并向供热单位补【偿
】
第二《十,四条:。 因停水《、停:电以及?。其他不可《抗力等原因造—成停:暖的供热单位应当及!。时,通知热用户》采取:保暖措施并》报供:热管理机构》备案;停暖时—间累计超过3日的按!日退还超出时间【的热用费》
—
因供》热单位运行》事故造成热用户【供热设施《损坏的?由供热单位负责及时!修复不得向热用【户加收费用—
—
,第二十五条 供【。。热单位应《当在每年采》暖期开始《后的30《日内将本采暖期的供!热面积、热用—。户数:。量报供热《管理机构;在每年采!暖期结束后的3【0日内将《本采:暖期的供热》。。成本报供热管理机构!
—
第二十》六条 由热》用户自行《管理的室外管网和其!他采暖设备》需要更换或者出现故!障需要抢修时供【热单位应《当及时予以更换或者!抢修其费用由—热用户?承担
】
第《五章 热用》费管:。理
第—二,十七:条 热用费价格实行!。政府定价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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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建》。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和市价格行政—主管部门应当定期】向社会公布热用【费,价格及其成》本构成和热用—户分:。类计费办《法 《
第二十八条! 对热用户应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】据其使用性》质,分类:。计费 》
【(一)第一》类为住宅《;: : ,
(二】)第二类为办公、教!学、医院; 】
(三!)第三类为》。。宾馆、饭店、招待所!;
】
(四)第【四类为?商业营业性用房、厂!房、车间 —
第【二,十九条 供热—收费暂时实》行收费许《。可证制度 【 ,。
:
供热单【位收取热用费应当】经供热管理机构审】核后到价《格行政主管部门申领!行政事业性收费【许可证使《用财:政部门?印制的行政》事业性收费票—据按:照核定的标准—、内容收取热用费】 ?
《
热《用费暂?按预算外资金管理!
【第,三,十条: 非热计量》用户以?建筑面?。积为计费单位向供热!。单位:交费 》
热计!量用户按照实际用】量向供热单位—交,费,
【
第三十》一,条 :需单独?配置换热系》统二次转换运行专供!的高层?。楼房由该《楼房的管理》人核算二次转换运】行的:成本按规定程序报价!格行政主管部—门批准?, ?
,
》向二次转换》专供:的,热用户收费》应当按照价格行【政主管部《门,批,。准的标准执行—
《
第三十二条! 热用户应当—在,规定的期限内按【照规定的标准向供】热单:位交清全部热用【费不得?拖欠或者拒》缴:
】
对于在规》定的期限内不交热】用费的单位和个人】供,热单位可以在一【定,范围内公告》催,缴并书面告知其上】级主管部门》和所在单位》
》
》对于拒缴和》拖欠热用《费的单位和》个人供热《单位可以停止供热】因停止?供热造成的损失【由欠费?者承担;《其所欠热用费供热单!位应当依法》追,缴, :
【。
对于在《当年供热前交清全部!热用费的单》位和:个人供热单位—可以给予一定优【惠:
【第三十三条》 不需采暖的房【。屋所有权人应—当于供暖前30日】内向供热单位提出】拆除、锁闭用热设施!的书面申《请,
》
:
供《热单位在收到房【屋所:有权人的《书,面申请后应》当在10《。日内予以审核;对】于不:。侵害其他热》用户用热利益、不影!响供热单位正常供】热,的应当?予以同意并》由供热单位拆除、锁!闭其用?热设施因拆除、锁】闭用热设施所发【生,的费用由房屋所有】权人承担;对于可】能,对其他?热,用户用热利》益和供热单位—。的,。正常供热造》。成损害?或者损?害,威胁的不《予同意并《书面告知理由—其,用热设施不得—拆除、?锁闭房屋《所有权人应》当,。按规定缴纳热用【费
—
《
被拆除《、锁闭其用》热设施的房屋所【有权人在供暖—期内应当《按总:热用费的10%向】供热单位《缴纳户?间传热热用费但【由民政部《门颁证的低保户和劳!动保障部《门颁证的下岗人员】等,困难群众除外;被拆!。除、锁闭其用热设施!的房屋所《有权人再用热时【应当:。与供热单位》重新办理供、—用热手续重新安【装,、开启其用热设【施所发?生的费?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!担: ?
第三十四】条, 市、县、》区人民政府应—当建:立城市供热保障体】系设立城市供—。热保障金《保证困难群众冬【季,采暖 —
: :
:市建设行《政主管?部门和市财政—。部,门应:当会同有关部门提出!建立:城市供?。热,保障体系和设立城市!供热:保障金的《具体方案报》市,人民政府《批准后实施》。。 :
:
》第六章 法律—责任:
?
第三十《五条: 违反本《办法规定的下列行为!由市供热管理机构】责令限?期改正并《补办手续;逾期不】改正的?。由市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处以1万】。。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!罚款
!
(:一)未办理供—热,资质证书审验手续】或者未?取得供热资》质证书从事城市供热!活动的; —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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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二:)供热单位成立、合!并、:终止或变更法定代】表人未重新办理供热!资质证书变更手续】从事供热活动的;】
】
(三)伪—造、涂改、出租【、借用?、,转让和出卖供热【资质证书的》; 《 ,
《
(四《)超越供热》资质证书《。。规定范?。围从事供热活动的】 《
《第三十六条 供热单!位工作人员在测量】室内温?度、核定用热量、】收取:热用费等工作中【弄,虚,作假、徇私舞弊侵害!热,用户:合法利益的由—。供热:管,理机构?予以:查处;造成热用户】损失的责《令其赔偿《损失:
第!三十七?条 未经《供,热,单位同意热用户【擅,自,在既有管网上—新,增负荷或接碰管线的!由供热管理》机构责令《限期改正;逾期不】改正的按照新增用热!面积每?日每平方米10元】的,标准处?以罚款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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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不:需采暖的热用户【既不申请拆》除、:锁闭供暖设施又不】按照本办法规定【。缴,纳热用?。费,。的由供热《管理机构责令限期】缴纳;供热单位【应,。。。当依:法追缴全额热用费并!可按日?收,取3‰的滞》纳金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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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条 建设!行政主?管部门和供热管【理,机构的工作人员在】供热管理工作中弄】虚作假、《玩忽职?守、:滥用职权《、徇私舞弊》的由其所《在单:位或者?上级机关依》。法给予行政》处分;情节》严重:构成犯罪的提请【司法机关《依法追究《刑,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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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十九条 供》热单位?和热:用,户申请办理有关审批!手续有关行政—管理部门在规定的期!限内既不办理也不】答复或者既不—批准又不说明理【由的以及受罚当【事人对?建设:行,政主:管部门和供热—管,理机构依据本—办法:作出的行政》处罚不服的》可以依法申请行【政复议或者提—起行政诉讼 【
第七!章 附则
【
第四十—条 本?办法自20》05年8月1日【起施行兰州》市城:市供热管理办法(】兰政发〔199【4〕:27号)同》时废:止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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