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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章 培训机构】的设立与培训实【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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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培训】工作由批准的—具备资?格的培训机构—承担培训机构—承担培训任务必须】由省建设厅按—甘肃省建设系—统职工培训管理(暂!行)规定(甘建科[!2002《]138号)—的,相应条件进》行批准并向省劳动】和社会保《障厅备案纳入—全省职业技能—培训体系管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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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机【构分为省、市(【州、地)、县(区)!三级并按照隶属【关系和?分级管理的》。原则分别由各级建】设行政?主管:部门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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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级培训【机,构承担高级技师(】含)以下《。生产操?作人员的培训任务】。。;,市(地、州)级【培训机构《承担中?级工(含)以下人员!的,。培训任?务;县(区)级培训!。机,构,承担初级工和普【工的培训《。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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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现有—承担:和,申请承担技能培【训任务的培训机构】按照省?建设厅甘建科[【2002《]138号文件规定!重新进行登记、审定!未经重新登记、审定!的不得从事技能【培训工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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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】为了规范办》班各级培《训机构举办培—。训班时必须》按隶属?关系在?开班前?。15日内《向上一?级,培训主?管部门?提出开班申请报告获!准后方可发出—开班通知未经上【一级培训主管—部门事先《。进行办班认可—的不:准,办班未经办班认可】、试题认可的不予办!。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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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一条 为确!保培训质量维—护培训秩序各培训】机构只?允许在核定》的业务?范围内承担培训任】。务不:得跨:辖区、跨行业、跨专!业、跨等级和超越】业务范围在方式【方法上应《采取送教上门就近培!训集中与分》。散相结合等多—种形式并与考试考核!部门相?互配合为学员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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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二条 培训课!程,设,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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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】。初、中、高》。级工理?论,知识按工种设—专业课、《企业管理与项目【管理基?本知识、劳动法、建!筑法基本知识;【操作技能培训—按培训对象拟达到】的技术等级和实【地应具备《条,件,确定
(】二)技师、》高级技师课程设【基础知识、数学、】语文、物《理、识图与制图、企!业管理与项目—。管理
】 第?十三:条 培训教—材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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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理论与操作培训!教材可选用国家【有关:主管部门组织—编写的工种技—。能培训教材其他课程!由,培训:。机构视培训对象情】况报两?厅考评办《公室:认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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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十:四条 培训课【时(标准学》时)设置应按国家职!业标准规定执—行;该标准》尚未明?确的:工种:其课时?设置:。为
【 (一)土建【类、安装类》工种的管道》工、起重工、混凝】土制品模具工、金】属门窗工理论—知识培训课时为12!0课时其中》专,业课10《0课时其他课20】课时
—(,二)安装类的管道】工、起重工以外的】其他工种和机械【类工种?理,论知识培训课时为】150课时其中专业!课130课》时其他课20课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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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》)技师、高》。级技:师,理论知识为400】课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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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四)所有层次的【操作技能培训—。不少于1《50课?时
? (五)具备技】师、高级技师—考评资格《的人员还应参—加考评前的强化【培训与辅导》。培训:时间不少于6—0课: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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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五条 培》训机构的师》资必须是适应教学】要求:、具有?大,学,以上文化程度和【。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与!现场施工能力或【者技师以上》操作技能、》。责,任心强并取得师【资资格的人员担【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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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— 培训机构》应具有法人》资格;应到物价部】门办理收费许可【亮证收费;应—制定:培,。训计划建立健全教学!管理:体系依法从业严格管!理确保教学质量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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