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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—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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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了!加强城市市》容和环境卫生—管理:。创建整?洁、文明、有序的】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!律、法规《和其他规定结合本】市实际制定》本条例
第二条 !本,。条例:适用于本市城市【规划:区、建制镇、开【发区和其他实行城市!。化管理的地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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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条 本市市容和】环境卫生工作实行】统一领导《、分:级负:责、各司其》职、专业队伍管理】与群众?参与相结合》、,义务劳动《。与,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!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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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【各级人民政府应当】。将市容和环境卫生】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!算完善市容》和环境卫生》设施提高《城市公共服务水【平
】 鼓?励和支持境内—外企业以及》个人来本《市投资、捐资兴建】市容环境卫生—设施举办有益市【容和环?境卫生事业的活【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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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 市】人民政府市容和环】境,卫生:行,。政主:管部门负《责本市市《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】工作行?使经省?政府批准的城市管】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!。政处罚权
!。 县(市【)、区?人民政?府市容和环境卫生行!政主管部门》和建制镇《人,民政:府负责所辖行政区】域,市容:和环境卫生管理【工作 ?
】第六:条 本市市容—和环境卫生实—行责任区制度具体责!任区划分按照—黑龙江省城市市【容和环境卫生管【理条例的规定执行】但清:。雪责任区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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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!。府规:划、住建、工商【、公安、《交通、环保、卫【生、旅游、水—务等部门依据—各自职责做》好相关市《容和环?境卫生管理工作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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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八,条 各级人民政府】应当:加,强,市容和环境卫生【方面法律、法规【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增!。强市民市容和—环境: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!清洁、?卫生:文明:习惯
】。 :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!采取有效措施改善】市容和环《境,卫生人员工作条件逐!。步提高其相关—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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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九条 ?任何单位和个人都】有享:受良好的城市市【容和卫生环境—。的权利同时负—有维护市容整洁、保!持环境卫生的—义,务对破坏市容和环境!卫生:的行为有权制止和】举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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