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齐齐哈尔—市散:装水泥管《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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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齐《。哈尔市人民政—府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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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 :2 号
》 齐齐《。哈尔市散装水—泥管理办法业经【市人民政府二〇〇】九,。年四月三十日第三十!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!发布自二〇〇九【年六月四日起施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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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长 刘刚
】 二〇〇》九年五月五日—。
第一—条 :为,发展散装水泥节约资!源减少环境》污,染保证工程》质量:提高经?济和社会效益促【进循环经济发展根】据黑龙江省促—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!。结合本市实际—制定本办法 【
第二条》 在本市《行政区域内》。从事水泥生》产(:含粉:磨,站下同)、经营、】运,输、使用和管理活】动,的单位和个体工商】。户应当遵守本—。办法
第三】。。条,。 本:办法所称散装水泥是!指不用?包装物直《接通过专《用设备出《。厂、:运输、储《存和使用的水泥 !
第四条 本市发!。。展散装水泥坚—持限制?袋装、鼓励散装、全!面规划、统》一管理的《原则?
第五条 市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本,行政区域《内的散?装水泥?管理工作《;其所?属,的市建筑材料管理】办公室(以下简称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)!负责本市散装水泥日!常管理工作》其主要职责是 【
: 《 :(一)贯彻》执,行国家、省、市有】关,促进发展散装水泥的!法规、规《章和:政策
】 , (二【)编制?、组:织,实施:本市散装水》泥发展规划及年【度,计,划,
》 (三)!。。。组织收缴、管理和使!用散装水《泥专项资金—
!。 (四)》负责散?装水泥工《作的信息交流、宣传!教育、知识培—。训和:新技术、新》工艺、新设备、新】科研成果的开发示范!和推广 — ,
》 : (五)协调解【决散装水泥发展工作!中出现的问题 !
— (六)按》照委托处《理违:反本办?法的行为》 ,
第六条 】发展:改革、规《划,、财政、交通、【经委:、商务、质》量技术监督、工商】、环:境保护、统计、【审计、税务》、人民?银行、公安等有关部!门应:当按照各《自的:职责:共,同做好?发,展散装水《泥工作?
《第七条 本市20】10年?。的散装水泥量占水泥!总产量的比率(【。简称散装率》下同)应当达到5】0%:以上散装水泥使用】量占水?。泥使用总《量的比率(》简,称使用率下同)【应当达到3》5%以上《水泥生产和使用单】位应当达到规定的散!装率和使用率【
【国家和?。省重点工程建—设项:目的散?装,。。水泥使?用率应当达到—70%以《上
第】八条 本市城—市城区施工现场应】当遵守国家和省【、市: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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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一)禁止在施【工现场搅拌混凝土! ?
》 (二)自2—0,。09年7月1—日,起禁止?在龙沙、铁锋、【建华三区施工现【场搅拌砂浆》;自20《10年7月1日【。起禁止在富拉尔基区!。城市规?划区施工现》场搅拌砂浆;—自20?11年7月1日起】禁,止在梅里《斯、昂昂溪区—城市规划区施—工现场搅拌》砂浆
第!九条 ?。鼓励:预拌混凝土、—。预,拌砂浆企业在生【产过程中《使用粉煤灰和磨细】矿渣替?代水泥以《及使:用钢渣、工业尾【。矿等工业固体—废物:制造的人工机—。。。制砂替代天》然砂凡使用工业固】体废物量达到—国家规定比例以上的!均享:受,国家资源《综,合,。利用税收优惠政策!
》 对使《用散装水泥、预【拌混凝土、预拌【砂浆新?建、扩建《。和改建的项》目有关?部门应当优先安排重!点扶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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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确—需在禁行路段行驶】的散:装水泥专用车辆和】混凝土?搅,拌车、泵车应当凭】市散装水泥管理机】构出具的证明—由公安机关交—通管理部门》为其办?理临时或《者长期?通行证?
《第十一条 从事预拌!混凝土、预拌砂【浆的生产企业—和水:泥制品生产企业应】当全部使《用散装水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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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建【。设单:位在编?制工程概(预)算】、决算时应当—根据本办法》使用预拌混凝—土,、预拌砂浆的相关要!求核定使用量并将】。。其费用列入工程造价!施工单?。位应当按照要求使用!预拌:混凝:土、预?拌砂浆
第十!三条 工程监理机构!在实施?监理过?程中发现应当使用预!拌,混凝土、预拌—砂浆未使用的—应当予以制止—并向:市散装?水泥:管理:。机构或者有》关部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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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水泥】。及,其,制品的生产、运输、!中转单?位以及工《程建设和施工—单位应?当配:置与生产《、运输、中》转经营和使用—散装水泥相适应【的设施、设备提高散!装水泥发展》。所需的综合配套能】力
第十五】条 水泥生产—企业新建、扩建或者!改建的?水泥生产项目—应当按照70%以上!散装率的标准进行】。设计和同步建设;】未达到要求》的有关部门》不予批准建设和验】。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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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《条 散装水泥及其制!品,生产:。、经:。营、运输和》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措!施保证生产、—经营、装卸、—运输、储备、使用】设,。施和设备符合安全、!计量和环境》保护的?要求
—第,十,七条 从事水—泥,及,其制品生《产、经?营,、运:输、使用及管理的】单位和个体》工商户应当按照散装!。水泥统计《的有:。关,规定向各级散—装水泥管理机—构及时、准确地【报送统计报》表等相关资料 【
水泥】生产及?制品企业应当向【市散:装水泥行政主—管部门备案
第】十八条 禁止在高】速公路、机场、港】。口、桥?梁,、涵洞等重点建设工!程和建筑工程—承重结构中使用立窑!水泥
【 ?禁止预拌混凝土生】产企业使用立—窑水泥
第】十九条 对销售袋】。装,。水泥和使用袋装水泥!单位(含个体—工,商户)征收散—装,水泥专项资金(简称!专项资?金下同)
! 水泥》生,产企业和《使用:单位应?当按照?省财政部门会同省散!装水泥行政主管【部门确定的》专项资?金征收?标准缴纳专项资金】 :
第二十条 【年,产量五十万吨以上】的水泥?生产:企业和使用袋装【水泥的国家、省重】点工程建设单位直接!向省散装水泥管理机!构缴纳专项资—金;其他水泥生【产企业和使用—袋装水?泥的工程项目建【设单位的专项—资金由市《散装:水泥管理机构—负责征收
第!二十一条 市散【装水泥管《理机构可以》直接征收专项资【金市:散装水泥管理—机构也可《以按省相关规定委托!其他符合要求的单位!和部门代征专项资】金代征?手续费经《同级财政部门核【准后按?照国家规定的千【分,之二计提和》拨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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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任何地方、部!门,和单位对《专项资金不得擅自减!免不得滞留、—截留、挤《占和挪用不得—改变征收范围—。、征收标准和—征收:对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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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— 销售?。袋装水泥的水泥【生产:企业应?当按照销售》袋装水泥量缴纳【专项资金;使用【袋装水泥的单位应】当按照工程概(预】。)算预计水泥—使,。用量在?办理规划许》可证和施工》许,可,证前预缴专项资金并!自工程竣工之日【起三十日内凭有关】部门:批准的工《程决算以及购进散装!水泥:原始凭证等》资料经市财政部门和!原预收专《项资金?机构核实无误—后在六十日》。内办理专项资金清】算手续?多退:少补
! 专项资金预缴应当!纳,入建设工程集中报】建审批程序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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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》条 年产量在五十】。万吨以?上的水泥生产—企业:缴纳的专《。项,资,金按:照省、市各50%】的分成比例》分别缴入省、市【国库;?其他水?。。泥生产企业缴纳【的专项?资金按照省》20:%、市8《0%的分成》比例分?别缴入省、市—。国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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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—收机构征收的其他工!程项目?建设单位《的专项资金在—缴库时按照》省20%、市—80%的分》成比例分别缴入省】、市国库
第!二十四条 专项资金!使用范围按照国【家规定执行
!第二十?五条 使《用专项资《金使用单位应当【向市散装水泥管理机!构提出书面申请【并提供项《目建设可行性—报告经市散装—。水泥管理机构初审】合格报市财政部门】审批后拨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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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 【专项资?金应当?专款专用《不得挤占和挪用财政!、审计部门应当对专!项,资金的征收、解缴、!管理和?使用:情况进行监督 】
第二十七条 】散装:。。水泥管理机构的【管理经费《由,同,级财政部门按照编制!从正常?预,算中核拨
【。
第二十八条 【违反本办《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由市建》设行政主管部门委】托市散装水泥管理机!构给予下列处罚 !
》 (一)—水泥生产和使用单】位未达到规定的【散装率?和使:用率的按《照袋装水泥生产和使!用量处以每吨三十元!罚款
— (二)!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!已经:实施禁止现》场搅拌混凝土、搅拌!砂浆措施的城—市城区内现场搅【拌混凝?土、砂浆的责令改】正,;现场搅拌砂浆超过!十立方米的按—照每立方米砂浆1】00元或《者使用袋装水—泥每吨三百》元的标?准处以罚款—
》。 (》。三)水泥《及其制?品的生?产、:运输、中《转经:营单位以及工程【建设和施工》。单,位,未配置?散装水泥《相应:设施、设备》的责令限《期配置;逾期未配】置的处以三万元【以上:五万:元以下罚款
! (四】)水泥生产企业未按!时缴纳专项资金或】者建设单位在办【理规划许《可,证和施工许可证【前未预缴专项资金】的责令补缴并按【日加收?应缴未缴专项资金】。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】;拒缴专项》资金的处以拒缴资金!百分:之二十罚款 【
: 《 (五)在—高速公?路,、机场、港口、【桥梁、涵洞》等重点建《设工程和建筑工程承!重结构?中以及预拌混凝土生!产企业使用立窑水】泥的责令改正并处】以三万元以上五万】元以下罚款影响工】程质量?。和安全的按照—有关规?定处理 》
《。 , 前款规定的处罚每!次最高不得超—过五:万元
第【二十:九条: 违反本办》法规定散装水泥【及其制品的生—产、:经,营、运输《和使用企业或单【位不提供统》计报表等相关—资料的由市散—装,水泥:管理:机构依照《委托(下同)责令】改正;情节严重【。的由市散装水泥管理!机构会同统》。计部门处以二千【元以上五千元以【下罚款;弄虚作假的!由市散装水》泥管理机构会—同统:计部:门处以?五千元以上五—万元以下罚款—
第三十条 !。违反:本,办法规定《擅自减免、》滞留、?截留、拖欠、—挤占和挪用专—项资金?。以及未按照规定【使用省财《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!项,资金:票,据的由审计》、财政?部门:依法处理 —
第?三十:一条: 当事人对》行政处罚决定不【服的可依法申请行】。政复议或向》人民法院起诉 】
:第三十二《条 散装水泥和相关!。管理部门、管—理,。。机构工作人员在散装!水泥:管理工作《中有下列《情形:之,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!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!任人员?依法给予行政处分!
《 ?。 (一)应—。当履行法《定审批、征收、返还!和处罚职责未—依法履行的
】。
— (二)在专项【资金征收、管理【和使用?。过程中弄虚作假、】。徇私舞弊、收—受他人财物的 】
? ?。 :。(三)改变》。专项资金征收范【围、:。。征收:标准和征收对—象的?
!(四)滥施处—罚,的
【 (五)其—他违法?行为 《。。
第?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!市人民政《府负:责解释《。
?第三十四《条, 本:办,法自2009年6月!4日起施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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