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尔滨市《建设:工程安?全生:产管理条例
【 ,(2008年8月2!9,日哈:尔滨市?第十三届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!次会议通过200】8年:10:月1:7日黑?。龙江省?第十一届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第六》次会议批《准 根?。据2:01:1年1?1月30日哈尔【滨市第十三》届人:。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?员会第?三十二次会》。议通过、2011】。年12?。月,8日黑龙江省—第十一届人民—代表大?会常务委员会第【二十:九次会议批准—。的关于修改〈—哈尔滨市林地—林木管理《条,例〉等7部》地方性法规的决定】第一次修正 根据2!016年6月28】。日哈:尔滨市十《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!十一次会议》通过、2《016年8月1【9,日黑龙江省第十【二届人大《常委会第二》十八次会议批准的关!于修改<哈尔滨【市,新型墙体《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!节能管理条例>等五!部地方性法》规的决定第二—次修正)
!第一章 总 则【。
:。 第一条 》为加强?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】管理预防和减少生】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!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!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建筑《法、中华人民—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、!国务院建设工—
程安全—生产管理《条例等有《关法律、法规结【合本市实际制定本】条例
》第二条 在》本市:行政区域内建设【工程的安全生产【及其管?理适用本条》例
: 军事《、,。农垦:、森工建设工程民宅!。。装修工程抢险救灾和!农民自建《低层住宅《建筑:活动的?安全生产管理不适】用本条?例
本条例【所称建设工》。程是指土《。木,工程、建筑工程、】线路管?道和设备《。安装工程、拆除工】。程及:装修工程《。
: 第三条 建设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!持安全第一》、预防为主、—标本兼?治、综合治理的方】针
第四条 市!建设:行政主管《部门负责全市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!督管理;市建—设,。工,程安全监《。督管:理机构负责日常【工作
区、【县(市)建设行【政主:管部:门按照?职责负责《。辖区内建设工程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;!区、县(《市)建设工程安全监!督管理机构负责日】常工作
》 市、区、县(市)!安,全生产监督管—理部:门按照职责对建设】工,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!综合监督管理
!交通、水利》等行业主管部门【。依法在各《自的:职,责范:围内负责《交通、水利等建设】工程的?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!作
人防、住宅!、城管、广电、【供热:、供水、排》水、电业等》行业主管部门依【据市:政府:有关规?。定做好相关建设工程!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】工作
《 第五条 工会【依法组?织职工参加本单【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!主管理和《民主监督
第六!条 任何单位—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!施的建?设工程安全生产管】理,工作进行干涉
!第,七条 任何单位和】。个人:有权对影响建设工】程安:全,。生产的行为进行检举!和控告
单位】和个人为避免发生】建设工程重大—生产安全事故—。作出突出贡》献的由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】受益单位给予—相应奖励
第】二章 建设单—位安全责任
第!八条 建设单—位在申请领取—施工许可证时应当】提供建?设工:。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!的资料
依【。法批准开工报—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!。位应当根据》工程规?模、性质、类别在】开,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!5日内将保》证安全施工的措施】报建设工程所在地】的市或者区、县【(市)建《设行政主管部门或】者其他有关》。部门备?案
? 建设?。。单位提供的建—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!资料不符合》。要求的建设》行,政主: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!许可证
》 第:九,条 :建设单位在发包建设!工程:时应当对承包单位的!资质和安全生—。产许可证依法进【行审验
—建设单位《与勘察、设计、施】工,。、监理单位签订的】合,同,中应当明确双方安】全生产?的权利?、义务
建设单!位应当组织勘—察、设计、》施工和监理单位【。按照各自安全生产管!理职责制定安全保证!措施并监督》落实
》建设单位改变建【筑主体和承重—结构等危及安全的装!。修工程应当委托原设!计单位或者》具有相应资质—的设计单《位做出结构》改变设计;未—做出结构改》变设计的《不得:施工
》第十条 建设—单位不得违》反,法律规定将》建筑工程肢解发包】违法肢解发包建【设工程发生生产安全!事故的由《建设单?位承担相应安全生】产责任
—第十一条 》建设单位应》当向施工单》位提出建设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】要求:并对监理单位审查施!。工组织设计》。。、专项安全》技术措施的意见进】行,确认
》多个:施工单位在同—一现场施工》的,建设单位应当设【置专人组织协调各】施工单位落实—安,全生产保证措施
! ,第十二条 建设单】位发现?或,者接到监理单位报】告的重大安》全事:故隐患?。后应当督《促施工单《位立即停工整改重大!。安全事故隐患未整】改或者整改不—合格的?建设单位不得—要求施?工单位继续施工【
第十》三条 建设单—。位应当?在建设工《程开工?前向施工单》位支:付安全作业环境及安!全,施,工措施所需费用【安全作业环境及安】全施工措《施所需费用应—当纳入建《。设工程造价不得列】入招投标竞价项目】
: 第十四条 建设单!位应当在建设工【程结束后向建—设工程安全》监督管?理机构提出安—全核验申请》未,经安全核验合格【的建设工程不予竣】工备案
第【三,章 勘察、》设计、检测、供应】单位安全责》任
: , 第十五条》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!建设工程强制性【标准以?及操作?规程进?行,勘察出具真实、准】确的勘察文件
【 勘察单》位未按照《操作规?程进行勘《察导致各类管—线、设施和》周边建筑物、构【。筑物损坏或者出具】虚假勘察文件导致】建设工程发生生产安!全事故的《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!任
第十六条】 勘察、设计单【位应当?对施工单位》。提出的?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!有,关的勘察、设计问题!及时进行处理出具书!面意见?并经建?设单位、《监理单位签字确认
!。 第十七条 建筑!起重机械设备—、钢管?、扣件以《及安全防护用—品的检测机构—。应,当自收到检测申【请之日?起,14:个工作日《内完成检《。测并出具报告
【 :第十八条 为—建设工程提》。供机械设备、施工机!具、配件和安全防护!用品的单位应当按】照规:定标准提供符合【安全施工要求的合格!产品;提供》假冒伪劣产》品造成生产》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!承,担相:应责任
》 第四章 施—。工单:位安全责《任
《第十九条 施工单】位应当?按照资质和工程【项目等级设立—安全总监、》项目:安全负责人以及专职!安,全生产管理》人员
第—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!当建:立,安全生产责任—制相关责任人应当】做好安全工作记录】并,。按照下列规定承担】。责任
(一【)法定代表人对【。本单位安《全生产负第一—责任;
(二】),安全总监对本单位安!全生产负管理责【任;
(三【)项目负《责人对所承担工程】项目:安全生产负第一【责任;
(【四):项目安?全负责?人对所承《担工程项目》安全生?产负管理责任—;
? (五)专职安全】生产管理人员—对本:单位或者本项目日】常安全生《产管理?负检查责任
— 第二十》。一条 施《工单位?不得将承包的工【程,转包:或者:。违法分包转包或【。。者违法?分包建设工程发生】安全:生,。产事故?的由施工单位承担】主要安全生产—责任
》实行施工总承包【的建设工程总—承包:单位对施工现场【。的安全?负责:应当严格审查分包】单位的?资格条件;分包单位!向总承包单位负【责服从总承》。包单:位对施?工现场?的安全生产管理进】。入施工现场前—。。应当将?资格证明文件—报建设单位》、总承?包单位?、监理单位》备案
》第二十二条》 施:工单位各类》作业人员应》当经过安全教育【培,训;未经培训考【核合格的《不得:上岗作业
— 第二十三条 【安全作业环境及【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!用应当专《款专用施工单—位不得挪用
【 第:二十四条《 施:工单位应当按—照国家、省有关规】定在银行开设专【门,账户并?按照:规定标准缴》存安全生《产风险抵《押金
安全生产!风险抵押金应—当专款?专用施工单位不【得挪用
第二】十五条 施工—单位应?。当建立安《全,生产保证体系对【本单位及其施工现场!实施安全《质量标准化管理;安!全,生,产保:证体系应当经由专】。业认证机构进—行认证
—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!位应:当在施工组织设计】。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!专篇并按照规—定编制专项施工【方,案,
?施工:单位编制的下列【专项施?工方案应当》组织专家进》行论证?
(一)5米以!上(含5米)深基坑!或者深?度,虽未超过5》米(:含,5米)但地质—条件和?周围:环境及地下管线复杂!的基坑;
》 (二)地下暗挖!。及遇有?溶洞、暗河》、瓦斯、岩爆、【涌泥、断层等隧【道工程;
(三!)水平?混凝土构《件模板支撑系—统高度超过8米,或!者跨度超过18米,!施工总荷载》大于10kN/㎡,!或者:集中线荷载大于【15kN/》m的:。模板支?撑系统;
— (四)30米以】上(含?30米)高空作业工!程;
(五【)大江、大》。河中深水作业—工,程;:
(六)城【市房屋拆除爆—破和其他土石大【爆,破,工,。程
施工—单位应当根据专家论!证意见修改专—项施工方案》,并:按照修改后的专项】施工方?。案组织?实施
》第二十七条 —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!现场实?行,封,闭,围挡;应当在—施工现场出入口处、!。施工起重机械、【临时用?电设施、电梯井【口、:基坑边沿等危—险部位?设置:明显:的、符合国家标准的!安全:警示:标志并对《安全警示标志进行】维,护管理
第【二十八条 同一施】工现:场有多?个施工单位交叉作】业的各?。。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!的主持?下签订安全生产协议!书明
《 确各自的安—全生产责任和义【。务并报建设单—位、监理《单,位,。、工程?总承包单位备—案
第二十九条! 施工单位应—当由专业部门或者专!业管:理人员对安全防护用!具、机械设备—、施工?机具及配件实施【管,理,定期检查、维修【和保养保证性能完】好
施工—单位:应当加强施工现场】起重机械设备的【管理工作建立健【全设备档案》。严格执行起重机【械安装、《拆除规定《
?在建:筑起重机械设—备和安全《防,护用:具进入施工现场【前,施工:单位应当查验生【产(制造)许可【。证或者强制性认证证!明、产品合格—证、检验《合格报告、》产品使用《说明书等《资料
施—工,单,位使用的建筑施工】扣件式钢管脚—手架钢管及扣件应】当,经过法定检测机构】检测合格
第】三十条 施工—单位的?工程项目技》。术负责人应当—就有:关工程施《工危险?部位、环节和具【体预防措施》、安全注意》事项以及《。。。操作规程、紧急避】。。险措施等向》施工:作业:班组、?作业:人,员作出详细说—明,由双:方签:字确认
》 第三十一》条 建设工程暂时】停止施?工90?日以上的《。施工单位应当在停】工、复工前书—面告知建设安—全,监督管理机构;【施工单位在》停工:期间不得擅自组【。织任何施工活动
! 建设工程起重设备!闲置时间超》过,1,50日重新恢复作业!的
应》当重新进行空载、】额定荷载试验—
第三》十二条 施》工单位?。应当对?日常检查《中发现的生》。产,安全事故隐患及时】进行:整改
施工【单位:应,当组织落实建—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!机构:下,达的隐患《整改意见并将整改】结果书面报送建【设、监理单位签【署意见后在限期内报!告建设工程安—全监:督管:理机构
—第三十三条》。 ,施工过程中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!。故现场的施工—单位有关人员应【当立即组织救援并在!1小时内向事—故发生地县级以【上安:全生:产监督管理》部门和建设安全【监督管?理机构及《其他负有安》全生:产监督管理职—责的部门报告
】 第三十四条 施工!单,位应当按照工程项目!建立安全生产管【理,档案指定人员进行管!理保证档案资料准】确、完整
第】五章 监理》单位安全责任
【 第三十五条 】监,理单位应当依法【对建设工程施工实施!安全监理承担建设工!。程安:全监:理责任
第【三十六条 》监理单?位应当按照规—定配备?专、兼职安》全监理工程师安全】监,理工程?。师应当?依法经考核》合,格后持证上岗
! 总监理工》程师应当对建设工】程项目的安全—监理工作负总责;安!全监:理工程师应当对【所承担的安全监【。理工作负责
】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!当按照?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!有关规定采取巡视】、,旁站、平《行检查等形式—对建设工程实施【安全监?理,
: 第三十七》条, 监理单《位应:当按照下列规定实】施安全监《理
(一)审】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!安全技术措施—或者专项施工方【案并监督《。施工;
—(二)监督检查施工!单位落实安》全生产保证体系和】安全生?。产责任制情况;【
(三》)监督施工》单位重大生产—安全事故隐患—整改情况《的落实?并对整?改报告签署复—核意见;
【(四)监督施工【单位落实安全—教育和?培训情况;
(!五)监督《施工单位安全防护】用具质量《和使用?情况;
《 (?。六)监督建筑起重】机械设备安拆、检】测验收和使用情【况;
《。 (七)监》督施:工单位?危险部位安全警示标!志设置及维》护管理情况》;
: (八)法—律、法规规》定的其他监理—事项
第三【十八条 监理单位】在实施监《。理过程中发现存在】生产
《 安全事故隐患【的,应当: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!指令;情《况严重的《应当要求施》工单位立即停工【整改并及《时,报告建设《单位;施工单位拒不!停工整改的应当及时!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!管理机构报告—
第六章 【监,督管理
—第三十九条 市建设!。。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,建,立健全安《全生产指标控制【体系和?监督考核制度组织】实,施安全生产》指标考核
市】建设行?政主管部《门应当对人防—。、住宅、城管、【广电、供《热、供水、》排水、电业等—。行业主管部门—和区、县(》市)建设《行政主管《部,门及其?建设工程安全—监督管理机构—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工作进行指导—、监督和考核对考】核,不合格的提出处理】意见
《 第四十条 建设行!。政,主管部门及》其安全监督管理【。机构应当建立安【全生产形势》分析、安全生产预警!提示:。、安全生《产监管?责任层级监督与重】点地区监督检查、生!产安:全事故约谈等—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】监督管?理制度指《导、监?督相关部门和责【任主体依法履行建设!工,。程安全生产管理【责任
第四【十一:条 建设行政主管】。部门:应当对建设工—程,安,全生产方面的—严重违?。法、违规行为和生】产安全事故及时予以!通报;建立建设工】。程安全生产》违,。法行为记录和查询】系统:记载和定期公布【安,全生产违法行—。为及其处理结果
】 :第四十二《。条 建设行政—主管部?门,和有关?行业主管部门—应当制?。定和完?。善建:设工程生产安全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】建立:应急救援体系配【备相: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!器材储备应急—救,援物资组织应急救援!预案演练《
第《四十三条 建设【工程安全监》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!健全:安全生产监督工作】。责任制按照下—列规定实施》日常监督管理并做】好,。监督:工,作记录
《 :(,一)实施安全—生产:许可证动态监—管对降低安全生产】条件或者未取得【安全生产《许可证擅自承揽工】程的:。。施工单位依法提出处!罚意见;
(】二)对采购、使【用不符?合国家或者行业【安全技?术标准安全防护用品!的施工单位,—依法提出处罚意见】;
(三)【 受:理,建设工程安全核验】申请于?5个工?作日内出具核验【意,。见
第四十【四条 建设》。工程:。安全监督管理机【。构应当指导、监督施!工单:位和施工现》场实施安全质—量标:准化管理及有关【安全生产保证—体系:认证工作
第】。四十五条 建设工】程安全生产监督【管理机构应》当受理建《设工程生产安全【事故:或者重大生》产安全事故隐—患举报对《安全隐患及时核查处!理;对安《全事故及《时报告?安全生产监》督管理部门
第!七章 ?法律责任
第】四十六条 》违反本条《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!列行为之一的由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。责令其?改正并处20万【。元以上?30万元以下罚款
! (一)》。将建设工程》发包给未取得安全生!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的!;
: (二《)未将建筑主体和承!重结构变动危—及建筑安全》。的装修?工程委托原》设计单位或者—具有相应资》质的设计单位做出】结构改变设》计要求施《工单位组织施工的;!。
(三)发【现或者接到监理单位!报告的重大生产安】全,事故隐患后未督【促施工单位立即停工!整改或?。者整改不合格要【求,施工单位继续—施工的
第【四十七条 违反本】条例规定建设—。工程未经《安全核?验或者安全》核验不合《。格,即投入使用的由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:建设单位《。限期改?。正;逾?期未:改正的处以10【万元以?。上20?万,元以下罚款》
, 第?四,。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!规定建筑《起重:机械设备《、钢管、扣件以及安!全防护?用品等检测》机构未按规定期限对!申请项目完》成,检测并出《具报告或者出具虚假!。检测报告的由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向有关部!门提出处理建议【有关部?门应当及时做—出处理决定
— 第四十九—条 违反本》条例:规定施工单位有【下列行为之》一的由建《设行政?主管部门责令—停工整改《并处10《万元以上《20:。万元以下《罚款
?。 (一)未—对重大生产安全【隐,患及时?进,行整改的;》
(《二)未按照》规定:对专项施工方案【组织专家进行论【证或:者,未按照专《家论证?意见:修改专项施》工方案并按照修【改后方案《组织施工的》;
(三)【在停工期间擅—自组织施工活—。动的
》第五十条 违—。反本条例《。规定施工单位有下】列行为之《一的由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限期改正;逾】期未:。改,正的责?令停工整《改,。并处1万元以—上3万元以》下罚款
(【一)未由专业—部,门或者专业》管理人员对安全防护!。用具:、机械设备、施【工机:具及配件实施管理定!期检查、维修和保】养保证?。。。性能完好的;
【 (二)》使用的建《。筑施工扣《件式钢?管脚手?架,钢管及扣件未—经法:定检:测机构?。检,测合:格的
? 第五《。十,一条 违反本条例】规定施工《单位有?下,列,行为之一《的由建设行政主管】部,门,责令限期改正—;逾期未改正的【处以500》0,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!。款
(》一)未按照资质和工!程项目等级设立【。安全:总,监、项目《安全负责《人以及专职》安全:生产管理人员—的;
(—二,)作业人员》。未经过安全教—育培训或《者聘:用培训考核不合格】人员:上岗作业的;—
(《三)未建《立施工?现场安全生产—保证体系的
— , 第:五十二条 》违反本条例规定施】工单位有下列行【。为之一?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限期》改正:;逾期未改》正的处以《1000元以上5】000元以下罚款
! (一《)未在限期内将隐患!整改结果书面报送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】管理机构《的;
(二【)相关责任人—未做好安全》。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!记录的?
?第五十?三条 违反本条【例规定监《理,单位有下列》行为之一《的由建设《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未:改正的处以1000!元以上500—0元以下罚》款
(一—)安全?监,。理工程师未按照规】。。定采取?巡视、旁站、平行】检查等形式对建【设工程实施安—全监理的;》
(二》)未监督检查施工】单位落实安全生产】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!责任制的;
— , (三)未》对施工单位》的隐患整《改报告签署复核【意见的;
— (四)未》监督施?工单位落实安—全,教育和培训情况的;!
: (五)未监督施工!单位:。安,全防护?用具质量和使用【情况的;《
(《六)未监督》建筑:起重机械设备安拆、!检测验?收和使用情况的;
! (七《)未监督施工单位危!险部位安全警示【标志设置及维—护管理情况的
!第五十四条》 违反本条》例其他规定》的由有?。关部门?按,照,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!定实施处罚
— 第五十五—条 违反本条—例,规定建设行政主管】。部,门及其安全监督管理!机构或者其》他有关管理部—门的工?作人:。员有下列《行为之一的》由,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!行政主管部门—依,法给予行政》处分: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
(一)【向不具备安全—生产条件的施—工单位颁《发资质证书的—;
(二—),向没有安全施—。工,措施的建设工程颁】发施工许可证的【;
(三)发】现违法行为未依法】。。查处:的;
(四【)对生产安》全事故或《者,重大:生产安全事故隐【患举报未《。。及时:核,查处理的;
【 (五)对施工单位!降低安全生产—条件未依法提—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!理意见的;
】(六)未依法履行】监督管理《职责:的其他行为》
第《八章 ?附 ?则
第五十六条! 本条?。例,自2008年1【2 月1日起—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