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。哈尔滨市建设—工程:安全生产管理—条例
(2【008年8月29日!哈尔滨市第十—三届人民《。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?第十次会议通过2】008?年10月17—。日黑龙江《省,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》会第六次会议批【准 根?。据2:011年11月【30:日哈尔滨《。市第十三届人民代】表大:会常务委员会第【三十二次会议通【过、2011年1】。。2月8日黑》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!代表大会《常务:委员会第二十九【。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!改〈哈尔滨》市林地?林木管理条例〉等7!部地方?性法规的《决定第?一次修正 根据2】016年《6月28《日哈:尔滨市十四届—人大常委会第三十】一次:会议通过、2—。016年《8月19日》黑龙江?省第:十二届人大常委会】第二十八次会议批】准的:关于:修改<哈尔滨市新】型墙体材《料发展应用和建筑】节能管?理,条,。例>等五部地方性】法,规的决定第》二次修正)
】 第一章 总 】则
第一—条 :为加强建《设工程安全生产管】理,预防:和减少?生产安全事故保【障人民生命》和,。财产安全根据中华】人民共?和国建筑法》、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安全生产】法、国务院建设工
! 程安《全,。生产管?理,。条例等有关法律、】法规结合本市—。实际制定本条—例
? 第二条《 在本?市行政区《域内:建设工?程的安全生产及其】管理适?用,。本条例
》 ,军事、农垦、—森工建设工》程民宅装《修工程抢险救—灾和农民自建低【层住宅建《筑活动的安全生产管!理不适用本条例
! 本条例所称—建设工程是指—土木:工程、建筑工程、线!路管道和设备安【装工程?、拆除工程及装修】工程
》第三条 《建设:工程安全生产—管,理,坚持安全第》。一、预?防,为主、标本兼治【、综合治理的方【针
《第四条 市》建,设行政?主管部门负责全【市建设?工程安?全生产监督》管理;市建》设工程安全监督管】理机构负《责日:常工作?
区、县—。。(市)建设行政【主,管部门按《照职责负责辖—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!产监督管理》;区、?县(市)建设工程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】负责日常《工作
《 市、区、县(市)!。安全生产《。监督管理《。部门按照职责对【建设工程安》全生产?工作实施《综合:监督管理《
交通、—水利等行《业主管部门依法在】各自的?职责范围内负—责交通、水利等建设!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!管理工?作
《。人防、住宅》、城管?、,广电、供热、供【。水、排水、电业等】行业主管部门依据】市,政府有?关规定做《好相关?建设工程安全生产】监督管?理工作
《。 第五条 工【。会依:法组织职工》参,加本单位安全—生产工作的民—主管理和《民主监督
【第六条 任何单位】和个:。人不:得对依法实施的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】管理工作进行干涉
! , 第七条 任何单位!和个人有权对影响建!设工程安全》生,产的行为进行检举和!控告
单位【和个人为避免发生建!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!事故作出突出—贡献:的,由建设行政主管【。部门或者受益单【。位给予?相应:奖励
第二章】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!
第八条— 建设单位在申【请领取?施工许?可证时应当提供建】设工程有关安全施】工措施的《资料
依法批】准开工报告的建设】工程建设单位应【当根据工程》规模、性《质、类别《在开工报告》批准:之日起15日内将保!证安全施《工的措施报建设工程!所在地的市或者区、!县(市)建设行政】主管:部门或?者其他有关部—门备案
《 建设《单位提供的》建设工程安全—施工措施资料—不,符,合要求的建设—。行政主管部门不予】核发施工许可证
】 :第九条 《建设单位在发—包建设工程》时应当对承包—单位:的资质和安》全生产许可证依法进!。行,。审验
建设【单位与勘察、—设计:、施工、监理单位】签订的合同中应【当明确双方安—全生产的《权利、?义务
建设单位!应当组织勘察、【设计:。、施工和监理单位】按照各自安全生产管!理职责?制定:安全保证措施并【监督落实
— 建设单位改变【建,筑主体和承》重结构等危》及安全的装》修工程?应当委托原设计【单位或?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!计单:位做出结构改—变设计?;未:做出结?构改变设计》的不得?施工
第—十条 建设单位不】得违反法《律规定将建筑工程】肢解发?包违法肢《解,发包建设工程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】的,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!安全生?产责任
第【十一条 建设—单位应?当向施工单位提出建!设项目安全生产【管理:要求:。并对监理单》位,审,查施工组织设计、】。专项安全《技术措施的意见【进行:确认
多—个施工单位在—同一现场《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!设置专人组》织协调各《施工:单位落实安》全生产保证措施【
第十二条 】建设单?位发现?或者接到监理单位报!告的重大安全事故】隐患后应当督促【施工单位《立即停?工整改重《大安全事故》隐患: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!格的建设单位—不得要求施》。工,单位继续施》工
第十三条】 建设单位》应当在建设工—程开工前向》施工单位支付安全】作业环境及安全施】工措施所需费用【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!。施工:措施所需费用—。应当纳入建设工程】造价:不得列入《招投标竞价项目【
: 第十四条 建设单!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结!束后向建设工程安全!。监督管理机构—提出安全《核验申请未经安【全核验合《格的建设工程—不予竣工备案
!第三章 《勘察、?设计、检测、供应单!。位安全责《任
第十五条】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!建设工程强制—性标准以及操—作规程进行勘察出】具真:。实、准确《的勘察文件》。
勘察单位未】按照操作《规程进行勘察导【致各类?管线、设施》和周边?建筑物、构筑物损】坏,或者出具《虚假勘察文件—。导,致建设工《程发:。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!。当,依法承担相应责任
! :第十六条 勘—。察、:设计:单位:应当对施工单位提】出的与建设工—程安全生产有关【的勘察、设计问题及!。时进行处理出具书】面意见并经》建设单?。位、监理单位签【。。字,确,认
第十—七条 建筑起—重,机械设备《、钢管?、扣件以《及安全防护用—品的检测机》构应当?自收到检测申—请之日起14个工作!日,内完成检测并出具】报告
《 第十?八条 ?为建设工程提供机】械设:备、施工机》具,、配件和安全—防护用品的单—位,应,当按照规《定标准提供符合【安全施工《要求的合格产品;】提供假?冒伪劣产品》。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!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!。任
? 第四章 施—工单位安《全责任
》 第十九条 施工】单位应当按照资【质和工程项》目等级?设立:。。安全总监、项目安】。。全负责人以及专职安!全生产管理人—员
第二十条 !施工单位应当建立】安全生产《责任制相关责任人应!当做好安《全工作记录并按照下!列规定承担》责任
(一)法!。定代表人对本—单位安全生产负第一!责任;
(二】),安全总监对本单【位安全生产》负管理责任;
!(,三)项目负责人对】所,承担工程项目安【全生产负第一责任;!
: (四?)项目安全负责【人对所承担》工程:项目安?。全,生产负管理》责任;
(【五)专职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】对本单位或者—本项目日常安—全生:产管理负《。检查责任
— 第二?十,一条 施《工单位不得》将承:包的工程转包或者】违法分包转包或【者违:法分包建设》工程发生安》。全生产事故的由【施,工单位承担主要安全!生产:责任
实行【施工总承包的—建设工程《总承包单位对施【工现场?的,安全负责应》当严格审《查分包单位的资格】条件;分《包单位向总承包单】位负责服从》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!场的安全《生,产管理?进入施工现》场,前应:当将资格证明文【件报建设单位—、总承包《单位、监理单—位,备案
第二十二!条 施工单位各类】。作业人员应当经过】安全教育培》训,;未经培训考核合】格的不得上》岗作业
《 第二十三—条 安全作业环境】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!费用应当专款专【用施工单位不得【挪用
第—二十四条《 施工单位应当按】照国家、省有—关规定在银行—开,设专门?账户并?按照规定标准缴【存安全生产风险【抵押金?
, 安全生》产风险抵押金—应当专款专用施工单!位不:得挪用
》 第二?。十五:条 施工单位应当】建立安全生》产,保证体系对本单【位及其施工现场实施!安全质量标准化【管理;安全生—产保证?体,系应当?经由专业认》证机:构进行认证》
第二十六【条 施工《单位应当在施工【组织设计中编制安】。全技术措施专篇并】按照规定编》制专项施工方案
】 施工单位—。编制的?下列专项施》工方案?应当组织专》家,进行论证
》 ,。 (一)5》米以上(含5米)】深基坑或《者深度虽未超过5米!。(含:5,米)但地质条—件和周围环境及地】下管线复杂》。的,基坑;
《 :。(二)地下》暗挖及遇有溶洞【、,暗,河、瓦?斯、岩爆、》涌泥、断层》等隧道工程》;
《(,三)水平混》凝土构件模板支撑】系,统高度超过》8,米,或者《跨度超过18米【,施工总荷载大于1!0k:N/㎡,或者集中线!荷载大?。于15kN/m的】模板支撑《系统;
》 (四)30米【以上(?含30米)高空作业!。工程;
(【五)大江《、大河中深》。水作业工《程;
(六)】城市房屋拆除爆破】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!程
《施工单位应当根【据专家论证》。意见修?。改专项施工方案【,并按照《修改后的《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!。施
第二十【。七条 ?施工:单位:应当:在施工现场实—行封闭围挡》;应当在施工现场出!入口处、施工起【重机械、临时—用电设施、》电,梯井口、基》坑边沿等《危险部位设置明【显的、符合国家【。标准的安全警示【标志并对安全—警示标志进行维【护管理?
第《二十:八,条 同一施工现【场有多个施工单位交!。。。叉作业的各单位应当!。在建设单位的主持】下签:订,。安全生产《协,议书明?
确各自的安】全生产责任和义务】并报建?设单位、监理单位】、工:程总承包单位备【案,
?第二十九《条 施工单位应当】由专业?部门或者专业管理人!员对安全《防护用具、机械【设备:、施工?机具及配《件实施管理》。。定期检查《、维:修和保养保证—性能完好《
施工单位应】当加强施工现场【起重机械设备—的管理工作建立【健全设备档案严格执!行起重机《械安装、《拆除:规定
》在建筑起重机—械设备和安全防护】用具进入施工现场】前施工单《位应当查《验生:产(制造)》。许可证?或者强制性》认,证证明、产品合【格,证、检验《合格报?告、产品使用—说明书等资料
!施工单位使用的【建筑施工《扣件式钢《管,脚手架钢管及扣件】应当经过法定—检,测机构检测合格
】。 第三十》条, 施工单《位的工程《。项目技?。术负责?人应当就有关工程】施工危险部位、环节!和具体预《防措施、安全注意】事项以及操作规程、!紧急避?险措施等向》。施,工作业班组、作【业人员作《出详细说明由—双方签字确认
【 :第三十?一,条 建设工程暂时停!止施工90日—。以上的施工单位【应当在停《工、复工前书面【告,知建设安全监—督管理机构》;施工单《位在停工期间—不得擅?自组织任何》施工活动
建设!工程起重《设备闲置时间超【过150日重—新恢复作业的
【 应当重新—进行空载《、,。额定荷载试验
】 ,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!位,应当对日常检查【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!故隐患及时进行【整,改
? 施:工单位应当组织落】实建设?工程安全《监督管理《机构下?达的隐?患整改意见并将整改!。结果书面报送建【设、监理单位签【署意:见后在限期》内报告建设工—程,安全监督《管,理机:构
第三—。十三条 施工过程中!发生生产安》全事故事故现场的】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应!当立即组织救援并在!1小时内向事故发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】生产监督管理部门】和建:。设安:全监督管理机构及其!他负有安《。全生产?监督管理《职责:的部门报《。告
《第三十?四条 施工单位应】当按照工程项—目建立安全生—产管理档《案指定人员进行【管理:保证档案资》料准确、完整
】 第五章 监—理单位安全》责任
第—。三,十五条? 监理单位应当【依法对建设工程施工!实施安全《监理承担建》设工程安全》监理责任
》 第三十》六条 监理单—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!专、兼职《安全监理工程师安】全监理工程师应当】依法经考《核合:格后持证上岗—
: 总监理工程【师应:当对:建设工程项目—的,安全监理工作负总】责;:安全监理工》程,师应当对所》承担的?。安全监理工》作负责 《
安全监—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建!设工:程监理规范等有【关规定采取巡—视、旁站、》平行检查等形式对】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!理
《第三十七条 监理单!位应当按照下列规】定,实施安全监理
【 :(一)审查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!全技术措施或者【专项:施,工方案并《监督施工;
】(二)监《督检查施工单位【落实安全《生产:保证体系和安全生】产责任制情况;【
(三)监督】施工单?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!隐,患整改情《。况的落实并》对整改报告签署复】核意见;
(四!)监督施工》单位落实安全教【育和培训情况—;,
(《五)监督施工单【位安全防护用具【质量和?使用情况;
】(六)监督建筑起重!机,。械设备安拆、检测验!收和:使用情况;
】(,七)监督施工单位】危,险部位安全》警示:标,志设置及维护管【理情况;
》 (八)法律【、法规规定的其【他监理事项
第!三十八条 监—理单位在《实施监理过程中【发现存?在,生,产
? 安全事故隐—患的应?。当向施工单》。。位,下达整改指令—;情况严《重的应当要求—施工:单位立即停工—整改并及时报告【建设单位;施工单位!。拒,。不停工整改的—应当及时向建设工程!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!告
第六—章 监督管理
【 第三十九条 】市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建立健?全安全生《。产指:标控制体系》和监督考《核制度组织实施【安全生产指标考核
! 市建设行—政主:管部门应当对人防、!住宅、城管、广【电、供热、》供水、排水、电业】。等行业主《管部门和区》、县(市)建设【行,政主:。。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!安全监督管理—机构的?安全生产监督管【理工作进行指导【、监:督和:考核对考核不合【格的提出处理意见】
第《四十条 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及其—安全监督管理机【构应当建立》。安全生?产形势分析、安全】生,产预警提《示、安全生产监【管,责任层级监督与【。重点地?区监督检《查、生产安全事故】约谈等建设工程安】全生产监《。。督管理制度指导【、监督相关部门和责!任主体依法履行建】设工:程安全生产》管理责任《
第四十一条 !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对建设工程【安全生产方》面的严重违法、【违规行为和生产安】全事故?及时予以《通报;建立建设工程!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记!录,和查询系统》记载和?定,期公布安全生产违】法行为及其处理结果!
第四十二【条 建?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!关行:业主管部门》应当制定和完善建设!工程:生产安全事故应急】救援预?案建立应急救援【体系配备相应的【应急救援装备和器】材储备应急救援【物资组织应急救援】预案演练
第】四十三条《。 建设工程》安全监督《。管理机?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!。生产:监督工?作责任制按照—下列规?定实施日常》监督管理并做—好监督?。工作记录
(】一,)实施安全生产许】可证:动态监管对》降低安?全生:产条件或者未取得安!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承!揽工程的施》工单位依法提出处】罚,意见;
(二)!对,采购、使用》不符合国家或者【行,业,安全技术标准—安全防护《用品的施工单位,】依法提出处罚—意见;
(三】) 受理建》设工程安全核验申】请于5?个工作日内出—具核验意见
第!四十四条 建设工】程安全监督》管理机构应当指【导、:。监督施工单位—和施工现场实施安】全质量标准化—管理及有关安全生产!保证体系认》证工:作,
第四十五【条 建设工程—安全生产《监督管理机》构应当受《理建设工程生产【。安,全事故或者重大生】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!对,安全隐患《及时核查处理;对安!全事故及时报告安】全生:产,监督管?理部:门
? ,第七章 法律—责任
? , 第四?十六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定建设—单,位有:下列行?为之一的由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责令【其改正并处》20万元以上30】万元以下罚》款
(一—)将:建设:工程发?。包,给未:取得安全生》产,许可证施工单位的;!
?(二)?未将:建,筑主体和《承重结构变动—危及建?筑安全的装修—工程:委,托原设计《单位或者《具有相应资》。质的设计单位做【出结构改变设计要】求施工单位》组织施工的;
】 (三)发现或者】接到监理单位报告的!重,大生产安全》事故隐患后未—督促施工《单位:。立即停工整改或者整!。改不:合格:要求施工单位继续施!工,的
: , 第四十七条 违反!本条例规《定建设工《。程未经安全核验或】者安全核验不—合格即投入》。使用的?由建设行政主—管,部门:责令建设单位限【期,改正;逾期》未改:正的处以10—万元以上《20万元以下罚【款,
第四十八【条 违反本条例规】定建筑起重机械【设备、钢管、扣件】以及安全防护用品】等检测?机构未按规定—期限:对申请项《目完成检测并出具报!告,或者出?具,虚假检?测,报告:的由建?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向有关部门提出!处,理建议有《关,部门:应当及时做出处理决!定
:。 第?四十九条 违反本】条例规定《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建设—行政主管《部门责?令,停工整?改,并处10万元以【上20万元以—下,罚款
《。 (:一)未对重》大生产?安全隐患及》时进行整改的;
】。 (?。二):未按照规定对专项】。施工方案《组织专家进行—论证或者未按照【专家论证意见—修改专项施工—方案并按照修改【后方案组织》施工的;
(】。三)在停工期间【擅自组织施工活动】的
第》五十条? 违反本条例规【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!。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!正;逾期未》改正的责令停工【整改并?处1万元以》。上,3万元以下》罚款
(一)】未由专业《部门或者《。专业管理人员对安全!防护用具、机械设】备,、,施工机具及》配件实施管理定期检!查、维修和保养【保证性?能完好的;
【 (二)使》用的建筑施工扣件式!。钢管:脚手架钢《管及扣?件未经法《。。定检测机构检测【合格的
第五十!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施工单《。位有下列行为之【一,的由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!;逾期未改》正的处以5》。000元以上1【万元以?下,罚款
(一)】。未按照资质和工程】项目等级设立—安全总?监、项目安全负责】人以及专职安全【生,产管理人员的—;,
?(二)作业》人员未经过安—全,。教育培训或者聘【用培训考核不合【格人员上岗》作业的;
【(三)未建立—施工现场《。安全生产保》证体系的
第】五十二条《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!工单位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!管,部门责令限期改正】;逾期未改正的【处以1000元【以上5000—元以下罚款
(!一)未?在限期?内将隐患《整改结果书面报送】建设工程安全—监,。督管理机构的;【
: (:二)相关责任人【未,做好安全检》查和隐患整改—工作记录的
第!五十三条 违反本】条例规定监理单【位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;逾期—未改正的处以10】00元以上》。5,000元《。以下罚款
【(一)安全监理工程!师未按照规定采取】巡视、旁《站、平行检》查等形式对建设工程!实施安全监理—的;
(二【)未监督检查施【工单:位落实安全生产保证!体系和安全生产责】任制的;
— (三)未对—施工单位的隐患【整改报告签署复核】意见:。的;
? (四《),。未监:。督施:工单位落实安全【教育和培训情况的;!
?(五)未监》督施工单位安全【防护用具《质量和使用情—况的:;,
: (六)未监督【建筑起重《机械设备安拆、检】测,验收:和使用情况的;
】 (七)未监督施!工,单位危险部位—安全警示标志设置】及维护管理情—况的
? , 第五十四条 违反!本条例其他规定的由!有关部?门按照有关法律、法!规的规定实施处罚】。
第五十五条】 违反本条例—规定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及其安全【监督:管理机构或者其【。他有关?管,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!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其所:在单位或者上—级行政主管》部门依?法给予行政处分;构!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
(一!。)向不具备》安全: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!颁发资质证书—的,;
(》二)向没《有安全施工措施的】建设工?程颁发施工许—可证的;《
(《三)发现违法行为】未依:法查:处的;
—。(四)对生产—安全事故或者—重大生?产,安全事故隐》患举报未及时核【查处:理的;
(五】)对施工单位—。降低安全生产条件】未依法提出安全生】产许可证处理意见的!;
(》六)未依法履行监督!。管理职责的其他【行为
《 第八章 》附 则
【第,五十六条 》本条例自20—08年?12: 月1日起施行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