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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!滨市城市绿线—管理办法《
哈尔【滨市人民《政府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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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1—号
哈尔!滨市城?市绿线管理》办法已经2009】年4月9日》市人民政府第46次!常务会议通过现予】发布自2《009年5月—2,0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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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长张效》廉
二—〇〇九年四月—十五日
第一条】。 为加强城市绿【线管理提高》城市总体《绿化水平改善—城市:生态环境《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《。国城乡规划法、【。。城市绿?化条例、《哈尔滨市城》市绿:化条例 《等法律、法规规定】结合本市《实际制定《本办法
第二条 !。本办法适《用于本市规划—。区内城市绿线划定】、实:施的管理
— 在规—划区内依据法律、】法规: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!部门实施管》理的绿化工作按【照有关法律、法【。规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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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《 本办法《所称城市《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!。内各类绿地范围的】控制线包括已建成】的绿地控制线和规】划预留绿地的控制】。线,
第四条 —城市绿线《管,理坚持科学划定【、严:格控制?。、有效保护的—原,则
第五条 【市城乡规划》行政主?管,部门(以下简称市】规划部门)负责城】市,绿地系统《规,划的编制《和城市绿线》的划定工作市城【市园林绿化》行政主管部》门(以下简称市园林!绿化部门《)予以配合
! 市园林》绿化部门负责城市绿!线实:施的管理工》作市规划部门予以】配合:
区【。。城,市园林绿化行政【主管部门《(以下简称区园【林,绿化部门)按照【。职责分工负责辖区】内城市绿线实施管理!的相关工作
!。 :建,设、:房产住宅、交—通、环?境保护、水务、【林业等?行政管理部》门应当按《。照各自职责负责城市!绿,线管理?的相关?工作
第六条 】市,规划部门《应当会同市》园林绿化部门依据】城市:总体规划、》。土地利用整体规划】、详细规划和—国家城市《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!要的要?求组:织编制城市绿地系】统规划并按照—国家和省规定—的程序报批》。后公布?实施
第七—条 城市《绿地系统规划—是城市总体》规划:的,组成部分在编制城市!绿地:系统规划时应—当确定城市绿化目标!和布:局城市各类绿—。地的控?制原则?以及绿化用》地面积
第—八条 ?。经批准的城市—绿地系统《规划:任何单?位和个人不》得擅:自变更?确需变?。更的应当按照—原审批程序报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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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?条 控?。。制性详细规划应【当提出公《园绿地、《生产绿地、防护绿】地等:用地的界线及具【体坐标?
? 修《建性详细规划应当】根据控?制性详细规划规【定附属绿地的绿化率!控制指标、绿化用地!界限及具体坐标
!第十条?。 城市?绿线由市规》划部门会《同市园林绿化等行】政管理部《门,。依据城?市绿地系统规划划】定
第十一条 】下列区域应当划定】城市绿线
— (一】)现有的和》规划的公园绿地、生!产绿地、防》。护绿地、附属—绿地及其他绿地;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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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(二)?江河:、,湖泊、水塘等沿【岸城市生《态控:制区域;《
《 ? , (三?)风景名胜区; 】。
】(四)古树名—木,的保:护范围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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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五)《其他对保护城市生】态和景观产》生影响的区域—
第十二条— 市:规划部门《应当:将批准的城市绿线】向社会?。公布:接受:公众:监,督,
第十三条 【城市绿线划定—后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擅自变更】确需变更的, 应当!由市规划《部门会同《市园林绿化部门【组织进?行论证后报原批准机!关批准
》第,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可以变更城市!绿线:?
》 (一)修【编城:市规划对城市—用地布局《进行调整使城市【绿地发生《变,化,,需要根据新的【规,划对城市绿线—。。作,相应调整的》;
】 (二)经—论证的城市》重要基础《设施的布局占—用城市绿地需—要对城市绿》线作相应调》。整的;?
【(三)?其他经论证确—有必要调整城市【绿线: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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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变更】城市绿线不得减少绿!地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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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《条 新建工程项目的!用地选址不》得占用城市绿地【系统规?划确:定的绿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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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》。 城市绿线范围【内不符合绿地系【统规划要《求的建筑物、构【筑,物及其他《设施应当按照规【划有计划《的迁出或《者拆除
》第十八条 已建【成的绿地控制线由市!、区:园林绿化部门登【记建档按照有—。关规定明确管护责任!单,位并对管《护情况进《行监督管《理
规】划预留绿地的控【制,线由市规划》部门和市园林—绿化部门共》同负:责监督管理
第十!九,条,。 ,有关行政《管理部门和管理【机构: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!。行,职责:。造成城市绿地严重】缺失的由具有行政】处分权?的,部门依法予》以查:处;: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!机关依法追究—刑事责?任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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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》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!。定的由?有,关部门按照》相关法律、法规和】规章的规定》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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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一?条 县(市)—城市绿线管理可以】参照本办法执行【。
第二《十,二条 本办法自 2!009年5月20日!起施: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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