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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哈尔滨市《城市绿线管理办法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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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哈尔滨市人民—政府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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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201号《
: : 哈尔滨》市城市绿线管—理办法已《经20?0,9年4月9日市人民!政,府第46《次常务会议通过【现予发布自20【09年?5月20日起施【。行
市长张效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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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》〇九:年,四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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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加强】城市绿线管理提【高,城,。市总体绿化水平改】善城市生《态环境根据中—华人民共和》国,城乡规划法》、城市绿化条例、哈!。尔滨市城《市绿化条例 等法律!、法规规《定结合本市》实际制定本办法
!第二条 本办—法适用于本市—规划:区内:城市绿线《划定、实施的—管理
— 在规划》区,。内依据?法律:、,法,规规定?由林业行政主管【部门实施管》理的绿化工》。作按照?有关法律、》法规的规定》执行
第三条 】本办法所称》城市绿?。线是指城市规划区】内各类绿地范围【的控制线包括—已建成的绿地控制】线和规划预留绿地】的控制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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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条 城市绿》线管理坚持》科学划定《、严格?控制、有效》保护的?原则
《第五条 市》城乡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(以【下简称市《规划:部门:。)负责?城市绿地系统—规划:的编制和城市绿线的!划定工作《市城市?园,林绿化行《政,主管部门(以下简】称市园林绿化部【门)予以配合
】 《市园林绿化部门负】责城市绿线实施的】管理工作市规划部】门予:以配:合
【区城市园林绿化行】政主管部门》(以下简称区—园林绿化部门)按照!职责分工《负责辖区内城市绿线!实施:管理的相关工—作
【建设、房产住宅、交!通、环境保护、水】务、林业《等行:政,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!自职责负《。责城市?绿线管理的相关工作!
第?六条: 市:规,划部门应《当会同市园林—绿化部门依据—城市总体规划、【土地利用整体规划、!详细规划和国—家城市绿地系—统规划编制纲—要的要求《组织:编制城市《绿地系统《规划并按《照国家和省规定【的程序报批后公【布实施
第七条】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!是,城市总体规划的【组成部分《在编制城《市绿:地系统?规划时应《当确定城市绿化【目标和布《局城市?各类绿地的控制原】则以及绿化》用地面?积
第八条 经】批准的城市》绿地系统规划—任何单位《和个:人不:得擅自变更确需【变更:的应当?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!。
第?九条 ?控制:性详细规划应当提】出公园绿地、—生产绿地、》防护绿地等用地【的界线?及具体坐《标
修建!性详:细规划应《当根据控制性详细】规划规定附属绿【地,的绿:化,率控制指标、绿化用!地界限及具》体坐标?
第十条 城市】绿,线,由市规划《部门会同市园林绿】化等行政管理部门】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!划划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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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《条, 下列区域应—当划定城市绿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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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一)现?。有的和规划的公园绿!地,、生产绿地、—防,护绿地、附属绿地】及其他绿地》;
》。 ? (二)江—。河、湖泊、水塘等】沿岸城市生态控【制,。区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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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三)风】景名胜区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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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(四)古树】名木的保护范围; !
(五】)其他对保》护城:市生态和景观产生】影响的?区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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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二条 市规划—部门应当《将批准的城市—绿线:向,社会公布接》受公众监督
【第十三条 城—市绿线划定后任【何单位?。和个人不得擅自【变更确需变更的,】 应当由市规划部】。门会:同市园?林绿化部《门组织进行》论证后?。报原:批,准机关批准
第】十四条 有下—列情形?之一的可以变—更城市?绿线::
? —(一)修编城市【。规划:对城市用《地布局?。进行调整使城市绿】地发生变化,需要根!据新的规划对城市绿!线作相应调》整,的;
】 (二)经论】证,的城市重《要基础设施的布局占!用,城市绿地需要对【城市:绿线作相应调整的】;
《 (三)其】他经论证确有必要调!整城市?绿线的?
第?十五条 变更城【市绿线不得》减少绿地面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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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新建工!程项目的《用地选?址不得占《用城市绿地系—统规划?确定的绿地
【第十七条 》城市绿线《范围内不符合绿【地系:统规划要求》的建筑物、》构筑物及其》他设施应当按照规】划有计划的迁出或】者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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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八条 已建—成,的绿地?控制线由市》、区园林绿》。化部门登《记建:档按照有关规定明确!。管护责任单位并对管!。护情况进行监督管理!
: : ,。。 规划预留绿地【的控制线《由,市规划部门和市园】林绿化部门共同【负责监督《管理
第十—。。九条 ?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!管理:机,构的工作《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!。。造成城市《绿地严重《缺失的?由具有行政处分权的!部门依?法予以查处;构成犯!罪的提请《司法机关《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
第二—十条 违《反本办法其他规【定的由有关部门按照!相关:法律、?法规和规《章的规定予以处【罚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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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条 县】(市)城《市绿线管理可以参照!本办法执行
第】二十二条《 本办法自 200!9,年5:月20日起施—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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