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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市《城市:供水条?例 (2018【年6月27日哈尔】滨市第?十五届人《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第十五次会—议通过 2》018年8》月24?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!人,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第【五次:。会议:批准)   【  第一章 — 总  《则 :  第一条  为】了加强城市》供水用水管理保【障,城市供水安》全维:护用:户和供水《。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!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!和城:市供水条例等法【律法规?结合本市《实际制定本条—例   第二—条  本市行—政区域?内城市(含县实【。行城:市,供,水的:镇):建成区的城市供水】用水及其相关—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!   第三条—  城市供水坚持】安全卫生、节约【。。用水、统《筹,兼,顾、:优先保障城市生活用!水的原则  — 第四?。条  市《城市供水《。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!织实施本条例—按照管?理职责承担城市【供水的监《督管理工作》 ,  :区(市城市供—水行:政主管部门》负责管理《的除外)、》县(市)人民政府确!定的:城市供?水行政主管部—门按照管《理职责承《担,本,辖区:内城市供水的监【督管理工作接受市城!市供水?行政主管部》门指导监《督   发展和【改革、财政、—城乡规划《、环境保护、卫生、!城市管理、水务、】公安和市场监督【管,理等有?关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按》照各自职责承担城】市供水用水》。的相关管理工作【   第《五条 ? 市、区、县(【市)人民政府应当将!发展城市供水—事业纳入国》民经:济和社会发展—规划 ?  市、县(市【)城市供水》。行政:主管部门应当根据】城市总体规划—、镇总体规划组织编!制市、县《(市)城《市供水专项规划报】。本级人?民政府批准后—组织:实施:   第六条 【 任何单位和个【人有权?对违反本条》例的行为进行举【报   城市供水】等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按照管理职责对!举报问?题依法予《以查处并将查处【结果告知举报人 】。。  第二章  【设施建设   第七!条, , 市、?区、县(市)—人民政府《应当将城市公共【供水设施《建设、?改造及二次供—水设施改造纳—。入城市建《设年度计划 —  第八条  市、!区、县?(市)人民政府应】当,多渠道筹《集,建设资金按照城市】供水:规划和实际需要【建设和改造城市公】共供水设施》。提高城市供水—能力   鼓—励采取供水单位自】筹,、社会融资、受益】单位集资等多种方】式依法筹《集城市供水设施【建设、改造资金  ! 第九条  城市供!水行:政主:管部门应当统—筹协调城市供水设】。施的建?。设与改造   市城!。市供水行政主管【部门:应当:按照国家《。有关规定制定本市】城市供水设施建【设质量标准》、产品目录加强对】城市供水设施建设】的监督管理  【 第十条《  :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】工程项目应》当根据需要同时【。配套建设相》应,规模的供水设施 】  对用水不能【间断或者需要—二次加压的建设【单位或者房屋—。。所有权人、》管理人应当》配套建设二次—供,水设施并设》置,独立泵房和独立用】电计量设施   】第十一条  新【建住宅二次供水设】施应当?按照:一户一表、水表出】户、:。设置安?防设施、智》能化管理的要求进】行设:计和施工《。   既《。。有住宅二次供水设施!不符合前款规定要】求的由市、区、县(!市,)人:民,政府根据实》际制定改造》方案供?。水单位?应当: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】及改造方案实施【改造用?户应当予以》配合   第—十二条?。  新建城市公【共供水设《施及与其相连接【的供水设施建设【单位在施工图设计】阶段应当将供水【设施施工《。图设计文件交城市】公共供水《企业进行技术—确认;在工程竣工时!。应当通知《城市公共供》水,企业参加验收—  : 建设单位应—当按照有关》法律、法规规—定经:城乡规划、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批准后】根据本市城市供【水设施建设质量标准!、产品目录组织施】工在重要《隐蔽工程隐蔽前施】工单位应当》通知城市公共—供水企业   【第十三条  —新建城市《公共:供水设施及与—其,相,。连接的住《宅二次供水设施工】。程竣工验收合格【、,具备正常运行功【。能的:建设单位应当组【织建管?交接将供水设—施移交城市公—共供水?企业签订移交协议移!交竣工资料验收【不合格?或者不具备》正常运行功能—的建设单位应当组】织整改验收合格、具!备正常运行功能后方!可移交   第三】章  设施维护  ! 第:十四条?  城市公共供【水设施及与其相连】接的:供水设施的维—护责: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!   (一)城市公!共供水设施》、,用户:用水计量器具(【以下简称计量—器具)由城》市公共供水企—业,负责   (—二)新建住宅二【次,供,水设:施建管交接后由城】市公共?供水企业负责  】 (三)既有住宅二!次,供水设施由城市【。公共供?水,企,业负责;供》水设施自费安装人】、业主大会或者房】屋所有?权人、管《理人决定自行或者委!托其他单位负责的】除外尚未移交—城市公共供》水企业?的由供水设施—自,费,安装人房屋所—。有权人、管理人【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!责   (四)计量!器具或者给水立【管(未?安,装计量器具的)【用户侧的供水设【。施由供水《设施自?费安装人或者房屋所!有权人?、管理人《负责  《 (五)单位专用】供水管道及其—附属设施《。由产权单位负责【   自建供水设】施由产权单位、使】用,单位:或,者其委托的单位负】。责维护  》 第十五条  【既有的与城》市公共供水设施【相连:接,的住宅二次供水设施!的改造、《移交及日常管理【由,市、区、县》(市)人民政府【制定具体办法   !第十六条  二次】。供水设施运行维【护费用由供水单位、!。物业服务企业等供水!设施维护《单,。位向用户收》。取由城市公共—。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的!维,护费用计入城市供】水价格具体实施方】案由市、县(—市)人民政》府制定维《护,费,。用计入城市》供水价格的物业【服,务企业不得重复【收取二次《。供水设施运行维【护费用   价【。格行政主管部—门,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!有关规定核定二次】。供水:设施:运,行维护?费用   房屋所有!权人、管理》人将:负责维护《。的,供水:设施委托其他单【位维护的费》用由房屋所有权人、!管理人承《担   第十七条 ! 供:水设施维护单位【应当按照国家—。有关:技术:标准和规范对所负】责,的供水设施进行定期!。检查、?及时维修确保供【水设施安全和正常运!。行   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!供水设?施维护单位对供水】设施进行日》常巡查和《维护 ?。  :第十八条  —供水设施发生故【。障需要紧急抢—。修时供水设》施维护单位应—当采取必要》措施先行组织抢【修并按?。照规定?补办相?关手:续   供水设【施维护单位抢修供】水设施时公安、交通!、城市?。管理等行《政主管部门和排水】、,供电、供气》、供热、《。地,下轨:道交通等《单位应当予以配【合  ?。 第十九条》  :单位或者个》人造成供水设施(单!位或:者,个人负责维》护部分除外)损坏】应当及时通知—供水:设施维护《单位组织抢修—并承担相《应的抢修费用   !应当赔付水费—的按照用水类—别的城市供水价【格乘以单位》时间管径流量乘以水!溢出时间计算—。涉及多?种类型用水的—按照多?种类别城市》供水:价格的平均》值计算  》 第二十条  因工!程施:工可:能影响供水设施安】全的建?设单:位应当在施》工,前与城市公共供【水企业?等供水设《施维护单位商—定保护措《施签订保护》协议 ? , 第二?十一条  》。在城市公共》供水水?源取水设《施周边应当》按照下列规定划定】安全保护区  【 (一)距离地【表水源取水设施边缘!一百:米以内的区》域,;   《。(二)距离地—下水源取水设施边缘!三十米以内的区域】;  ?。 (三)距离—水源:水,厂厂区十《米以内的区》域   第二十二】条  ?城,市公共?供,水企业应当》在城市公共供水水源!取水设施安》。全保护区边界设置明!确,。的地:理界标和《明显的警示标志【加强巡?视,和检查  》 任:何单:位和个人不得—覆盖、涂改》、占用、损毁、移】动、拆?。除地理界《标和警示标志—。 ,  第二十三条【  :在城市公共供水水源!取,水设施安全保护区】内禁止下列》行,为   (一)【占用、?损毁或者未》经城市公《共供:。水,企业同意《移动、拆除取水设施!;   (》二)建造与水利【、城市公《共供水工程无—关的建筑物、—构筑物;《   (三)—爆破、打井、采掘、!挖,窑、墓葬、采砂和取!土; ?  (四)》垂钓、捕鱼、养【殖、狩?猎、放牧、垦种【、旅游、游泳、划】船、戏水;   (!五)其他《危及:取水设施安全的【行为:   第二十四条 ! 在未?进入地下管廊的城】市公共供水》设施的周边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】。划定安全保护区【。   (一)—距离水?源输水管《道及其附《属设施边《缘两侧各五米—以,内的区?域;  《 (:二)距离净水—。。厂厂区十米以内的区!域;:   (三)—。距离配水管道及其附!属设施边缘两侧各】三米以内的区—域 :  供水专》用供电设施的保护按!照法律法规对电【力设施保护范围【和区域的规定—执行 《  第二十五—条, ,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不得有下—列,。危害供?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! , (:一)圈占、覆盖、堵!塞,检查井、供水—管道进出口;—。   (二)掩埋、!。穿凿:、损毁、盗窃供水】设施及?其电缆等附》属配套设施; 】  (三)》向供水设施倾倒或】者堆:放,垃圾、渣土、施工】。泥浆等废《弃物或者易燃—易爆、有毒有害【等物质;   【(,四)建设占》压供:水设施?的建筑物、》。构筑物或者其他设】施;   (五)在!供水管网垂直—地面:上种植深根》树木、埋设线杆【。、安装各类基—桩;   (六)在!城市公共供水—设施安全保》护区内爆破、打井、!采掘、挖窑、—墓葬、采《砂和取土;  【。。 (:七)其他危》害供水设施安全的】行为  《 第二十六条  已!占压:城市:公共供水设》施的应当《退出占压市》、,区、县(市)人民政!府,应当制?定方案有计划地【组织占?。压人退?出占压占压人应当在!规定期限内自行【拆除占?压物逾?期未拆除的由城市】供水主管部门依法】作出拆除决》定对:已,经取得审《批手续的《。占压:。。物由实施审》。批的部门依法给【予补偿   暂【未退出占压》的占压人应当采取安!全防护措施确保【城市公?共供水设施安全【运,行,因占压造成城市公】共供水管道及—其附属设施损坏的】由占:压人承担责任;城】市公共供水》管道及其附》属,设施造成占压物损】害的由?占压人承担责任【   城市公共供】水管道及其附—属设施出现故障需要!紧急抢修时占压人】应当立即拆除占【。压物拒不拆除的城】。市公共供《水企业?应,当向城市供水行政主!管部门报告》由城市?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!法作出拆除决—定   《第二十七《条 : 未经?供水单位同》意任: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有下列行为  ! (一)占用、移动!供水设施《及其附属设施、电力!等配套设施》;   (二)启闭!供水设施《。阀,门;   (三【)穿越供水设施敷】设,。工程管线;   】(四)改建、改【装二:次供水设施 —  未经城》市公共供水企业【同意任何单位—或者个人不得将自】建供水设施与城【市公共供水管网【系统:连接   第二十】八条  新建城市公!共消防水鹤公安消防!。管理机构应当事【先征求城市公—共供水企业意见城市!公,共消防水鹤建—。成后由公安消防管理!机构组织验收合格委!托城:。市公:共,。供水:企业进行维护   !公安:消防管理机构—发现:城市公共消防水鹤】发生故障或者损【坏应当及时通知【设施:维护单位进》行维修   任何】单位和个人不得损】坏、挪用或》者擅自拆除、停用】消防:水,鹤, ,  第二十九—条  城市公共消防!用水应?当计量?收费城市公》共消防水鹤建设【、维护和消防—用水费用在》。城市维护资金中列】支   第四章 】 水质保障   第!三十条  》市、:区、县(市》)人民政府应—当加强城市》公共供水水源和应】急备用水源》建设保证城》市供水原水水—。质,符合生?活饮用水水》源,水,质标准?。保,障供水安全  【 第三十一条 【 ,供水单位应当建立、!健全水质检测—制,度保证供水水—质符合国家规定标】准按照国《家规定的《。检测项目、检测【频次和标准、方法】定期检测原水、出】厂水、管网水水质并!将检:测结果报送有管理权!限的供水、水—务、:环境保护、卫生等行!政主:管部门 《  二次供水—设施维护单》位应当配备》专(兼)职》人员定期对各类储】。水设施清洗消毒清】洗消毒每《半年不得少》于一次?   供《水单位、二次供水】设,。施维护单位应当按】照国家有关技—术规范定期》进行水质《。检测并将检测—结果在?。住宅或者电》梯的显著位置进行】公示:供水:单位、?二次:供,水设施维护》。单,位不具备相应水质检!测能力?。的应当委托》具有法定《。资质的?水质检测机构—。。进行检测   第】三十二条  —任何:单位和个人发现供水!水质安全事故或【者安全隐患后应当】立即向相《关供:。水单位、其他供水】设施维护单位或者】供水、水务》。、卫生等行政—。主管部门报告—  ? 相关供水》单位和其他供—水设施维护》单位:。接到:供水水?质安全事故或者安全!隐患报告应当立【。即采:取相:应措施组织》人,员查明?情况抢险抢修—并向有?管,理权限的供水、水】务、卫生等行—政主:管部门报告》   供水》、水务、卫生等行】政主管部门接到供水!水质安全事》故或:者安:全隐患报《告应当?按照有关《规定向本级》人民政府报告通【知相关供水单位【、其他供水设施【。维护单位《并启动应急预案 】  第三十三条 】 新建?、扩建、改建的城】。市供水管道在投入使!用或者与既有城市】公,。共供水管网》系统连接前建—设单位应当》进行试压、清洗消】毒并经具有法—定资质的《水,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!。。。   第三十四【条  ?禁止将供热》。、,工业生产《用水、再《生水、污水、—排水等管道系统【与城市供《水管网连接  【 禁止?将消防?用,水等非居民》用户:用水管道《与二次供水管道连】接或:者共用一个》贮水池(箱) 【  禁止将洗—浴等非居民用户用】水管道与二次供水管!道直接连接 —  第五章 — 供水用水》   第三十—五条  城市供水价!格实行?政府定价并按照国】家和省的有关规【定进行调整  【 第三十六条  用!户应当与供水—单位签订《供用水?合同 ?  需要临时—使用城市公》共供水的应》当办:理临时用《水手续签订临—时供用水合同临【时用:水期:满后需要继续用【水,的,应当续签临时—。供用水合同 【  第三十》七条 ? ,城市供水《实行用水计》量收费 《  既有《住宅未安装计量器具!的按照用水定额收】费   用户—应当缴?纳水费不得》拖欠或者拒付   !第三十八条 — 计量?器具应当经》。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!检,定,合格   供—。水单位或者》用户:对计:量,器具准?确度有异《议的可以向所在地】的区、县《(市)计量行政【主管部门申请仲【裁检定并按照下【。列规:定承担检定》费用和水费》。   (一)计【量器具经仲裁检定合!格的:检定费用由》申请仲裁的一—方承担; 》。。  (二)计量器】具经仲裁检定—不合格的因用户责】任,。造成:计量不准确》的检定费用和差额水!。费由用户承》担;非因用户责任】造成计量不准确的检!定费:用和差?。。额,水费由?供水单位承担   !因供水单位》责任造成计量器具】不能计量的每月水费!按照上一《年度同季度的最【。。低,月,用水量计收;因用户!责,任造成?计量器具不能计量的!每,月,水费按?照上一年度同—季度的最高》月用水量计收—;因其他《原因造成计》量器:具不能计量的每月】水费按照上一年度同!季度的月平均—用水量计收  【 第三十九》条  计量器具【的安装位《置应当便于读数、维!修和:更换禁?止在:计量器具周围—设置障碍《物或:者占压物   单位!专用:供,水,。。管道的计《。量器具应当安装在城!市,公共供水主干管道与!单位专用供水管道】。的连接处   本条!例实施前《安装的计《量器具不符》合第二款规定的城市!公共供?水企业?。。应当予以整改用【。水单位应《当配:合   任何单【位或:者个人不得阻止【或者妨碍供水单【位,查看、?检定或者更换—计量器具   第四!十条  《用户发现《计量器具《损坏的应《当及时?通知供水《单位供水单位应【当及时维修或者【更换   第四十一!条  用户》申请多类别用水的】供水单位应当分【别安装计量器—具计量收《费用户多《类别用水未事先【向供水单位申请分】装计量?器具:计,量,的从高适用水价;因!供水单位《。原因不能分开计【量的从低适用水价】   ?新,装、改?装、:。迁移计量器》具以:及,增容、过户》、分户、销户、改变!用水性质的应当到供!水,单位办理相关—手续后实施   第!四十二条 》 城:。市环:卫、:绿化、道桥等市【政公共事业》用水:应当到城市公共【供水企业办理手续 !  第四十三条 】 任何单位或者【个,人不得有下》列行为   (一】)在城市供》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!上私接管《道取水;  — (二)在》城,市供水管道上—直接装泵《抽水;   —(三)超越》计量:器具设旁《通管取水;》   (四)拆动】、伪造、开》启法定计量检定【机构加封的计—量器具或者设—施封印?取水;  》 (五)拆除、倒装!、损坏、回拨、改】装、:封闭计量器具或【。者用:。其他手段《使计量?器具少?计量:或者不计《量取水;   【(六:。)对智能计量器具屏!蔽信号、损》坏传输线《路,或者非法充值后【取水;   (七!)采用其他方式【盗用城?市供水的行为 【  有前款规定行为!之一:的应当补缴水费  ! 损失?水,量,无法:认,定的按照用户入【户管或者在城市供水!管道及其附属设施】擅自接管管径—的平均流量乘以【损失水时间计—算损失水日数—无法:。认,定,的按:照不:少于一百八十日【不多于三百六十【日计:算;每日损失水时】间非居民用》户按:照,每日营业时》间计算居民》用户按照每》日,三小时计《算   第》四十四条  用【户不得转供、转【售城市?供水   第四【十五:条, , ,洗浴、洗车等—非居民用户用水【影响居民《生活用?水时:其产权所有者、经营!者和二次供水设施】维护单位应当配合】供水单位设置专【用供水管道保障居】民生活用水 — , 第四十《六,条  供《水单位应当设—立专用电话》、信箱或者》电子邮箱受理用户的!。查询、投诉》及时:答复、处《理用户反映的用【水问:题,   第四十七条】  因自然灾害等】突发事件影响正常供!水时经?市人民政府批准城】市公共供水企业可以!。对,部,。分用水单位采取临】时措施限制》用水保?障城市?居民生?活必需用水  【 第四十八条  】城市供水行政主【管部门应当》会同有?。关部门制定》城市:供水突发事件—应急:预案供水单位—应当:制,定相应的突》发事件应《急方案?建立应急救援—。。。队伍定期组织演练 !  第六章  法律!责任 ?  第四十九条  !供水、水务、—。环境保?。护、卫生《等有关行政主管【部门、管理机构及其!工作:人员应当认》真履行职责;未【依法履行职责或者】玩忽职?守、滥用职权—、,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!。关依:法对直接负》责的主?管,人,员和其他直接—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!  第五十》条  违反本—条例规定覆盖—、,涂改、占《用、损?毁、:移动、?拆除城市公共供【水水源取《水设施安全保护【区地理界标或者警】示标:志的由城市供水【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停止违法行】为处以一千元以上】一万:元以下罚《款   第五十【一条  《违反本条例规定【。在城市公共供—水水源取水》设,施安全保护区内有下!列行为之一的由城】市供水?行政主管部门—按照:下列规定处罚  】。。 (一)占用、【损毁或者《未经城市供水企业】同意移动、》拆除取水设》施的责令改正处以】一万:元以上?。十万元以下罚款; !  (二)爆破、打!井、采?掘、挖窑、墓—葬、取?土的责令停止违【法行为采取补救【措施处以《一万元以上五万元】以下罚款; —   (三)捕鱼、!狩猎、放牧》、垦种、划船、戏】水的责令停止—违法行为处以五千元!以上一万元以—下罚:款   《第五十二《。条, ,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!经供水单位同意有】下列:。行,。为之:一的由城市供—水行政主管部—门给予警《。告责令限期改—正,;逾期未改正或【者,造成严重后》果的对单位处—以,一万元以上》五,万元以?下,罚,款对个人处》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!以下罚款   (】一)占用、移动供】水设施及其附属设施!、电:力等配?套设施的;   】(二)?启闭供水设施阀门】的;   (三【)穿越供水设施敷设!工程管线《的;  《 (:四)改建、改—装二次供水设施【的,  :。 第五十《三条  《违,反本条例《规定: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城市供【水行政主管部门按】照下列?规定予以《处罚   (一)将!供热、工业生产用】水、再生水、污【水、排水等管道【系统与城市供水【管,网连接?的,责令改?正处以?三万:元以上五万》元以下罚款  【 (二)将消防【用水等?非居民用户用水【管道与二次供—水,管道相?连接或者共》用一个贮水池(箱】)将洗浴等非居民用!户,用,水管道与二次—。供水管道直接相【连接的?责令改正处以—一万元?以上五万元》以下罚款 》  (三)》在计量器具周围设】置障碍物和占压物】或者阻止、妨碍供水!单位:查看、检定、更【换计量器具的—给,予警告?责令限期改》正;逾期未改正的】对单位处以五千元】以上三万元以下【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!元以上两千元以【下罚款?。   (《四)单位专用供水】管道的计量器—具未安装《在城市公共供水主】干管道与单位—。专用管道的连—接处且未予以—整,改的责令城市公【共供水?企业限期整改;逾期!未整改的对》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处!以一万元以上三万】元以下罚款;用【。水单位不配合整改的!对用水单位处以一万!元以上三《万元以下罚》款   第五十四条!  违反《本条:例,规定:洗,浴、洗?车等非居《民用户用水影响【居民生?活用水时《其经:营,场所产权所》有者、经营者、二】。次供水设施维—护单:位未配合供水单位】设置:专用供水管》道的由城市供—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限期整改;逾期未】整改的?。处以一万元以上三】万元以下罚款   !。第五十五条  违】反本条例规定供【水设施维《护单位有下列—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!水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改:正处:以一万元以上—五万元?以下罚款   (】一)未?按照:国家有关《技术标准《和规范对所负责的供!水设施进行定期【检查、及《时维修?的;   (二)供!水设施发生故—障未及?时抢修的  —。 第:五十六条  违反本!条例:规定二次《供水设施《维护单位有下列行】为之:一的:由城市?供水行政《主管部门责令改正】并按照下列》规定予以处罚   !(一)未定期—对各:类储水设施清洗【消毒的处以三—万元罚款;  【。 (二)未将水质检!测情况在住宅或者电!梯显著位置进行公】示的处?以五:千元以上一》万元以下罚款  】 第七章 》 附  则 —  第五《十七条  新区、开!发区、?政策区等管》理,机构投?资建设?的城市公共供水设施!的管理和维》护责任由市人民【政府确定   第】五十八条  本【。条例下列用语—的含义   (一)!城市供水包括城市】公共供水和》自建设施供水  】 (二)二次供水是!指,将,自公共供水或—者自:建设施的供水经储】存、:加压或者深度处【。理和消毒《后向用户供》。水的方式   (三!)供水单位》包括城?市公共供水企—业和自建设施供【水单位?。   ?(四)?用户包括使用—城市:供水:的,单位和个人   (!五)城市公共供水设!施是指?自输配水主干管道】至用户?进水总阀门之间的】公共供水管》道以及取、净—水构筑物加压—泵站供水专用供电设!施等附属《配套设施《   (六)与城】市公共供水设—施相连接《的供:水设施?是指自?用户进水总阀门接出!至用户?用水计量器》具之间的供水设施】包括二?次供水设《施消防用《水设施绿化等市政】公共事业用水—设施单位专用供【水管:道及其附属》设施等?供水设施   (】七)输水管道是指】自水源至城》市公共?供水企业净水厂之间!输送原水的供水管道!   (八)配水管!道是指自城市公【共供水企业》。净水厂?至入:户管道总阀》门之间向用户提供】公共:供水服务的供水管道!   第五十—九条  法》律,。法规另?有规定?的从其规定   】第六十条  —本,条例自20》18年10月1日】起施行1《995年《市人:大常委会公布的哈】尔滨市城《市,供水条例及1—997年、2—004年、》201?0年的?相关修改决》定同: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