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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,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! (2018年6月!。。27日哈尔滨市第十!五届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》会第十五次会议【通过 20》18年8月24日黑!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!代表:大会常务《委,员会第?。五,次会议批准) 【 ,    第一章 】 总:  则?   第一条 【 为:了,。加强:城市供?水用水管理保—障城市供水安全维护!用户:和供水单位的合【法,权益根?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,水法和城市供水【条例等法《律法:规结合?本,市实际制定本—条例:   第二》条  本市行政区域!内城市(含县实行城!市供:水的镇)建成区的】城市供水用水及【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!本条例 《  第?三条  城市供水坚!。持安全卫生、节约用!水、统筹兼》顾、:优先保障城市生【活用水的原则  】 第四条  市城市!供水行政《主,。管部门负责组—织实施本条例—按照:。。管理职责《承担:城市供?水的监督管理—工作   》区(市城市供水行】政主管部门负责【管理的除外》。)、:县(:市):人民政府确定的【城市供水《行政主管部门—按照管理职责承【担本辖区《内城市供水的监督管!理工作接受市城【市,供水行政《主,管部门指导监督 】  发展和改革、财!政、城乡规划—、环境?保护、卫生、城市】管理、水务、公安和!市场监督管》理等有关行》政主管部门应当按】照各自职责承担【城市供水用水的相】关,管理工?作   第》五条  市、—区、县(市)人【民政府应当将发展】。城市供?水事业?纳入国民经》。济和社会《发展规划  — ,市、县(市)城市供!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应?当根:据城市总体规划【、镇总体《规划组织编制市、县!(市)城市供—水专项?规划报?本级人?。民政: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!  第六条  【。任何单位和》个人有?权对违反本》条例的行《为进行举报》 ,。。  城市供水—等,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按照管理职【。责对举报问》题依法予以查处【并将查处《结果告知举报人  ! ,第二章  设施建设!   第《七条:  市?、,区、:县(市)人民政府】应当将城市》。公,共供:水设施建设、—改造及二次》供,水设施改造》纳入城?。市建设年度计划【   第八条  市!、区:、县(市)》人民政府应当多渠】道筹集建设》资金:按照城市供》水规划和实》际需要建设和改【造,城市公共供》水设施提高城市【供水能力  — 鼓励采取供水单位!自,。。筹、社?会融资、受益单【位,集,资等多?种方式依法》。筹,集城市供水设施建】设、改造资金 【  第九条  城市!供水行政主》管部门应当》统筹:协调城市供水设【施的建设与》。改造   》市城市供水行政【主管部门应》。当按照国家有关规】定制定本市城市供水!设施建设质量标【准、产品目》录加强对《城市供水设施—。建设:的监督管理》   ?第十条  》新建、改《。建,、扩建工程》项目应当根据需要】同时配套建》设相应规模的—供水设施  — 对用水不》能间断或者需要【二次加压的建—设单位或《者房屋所有》。权人:、管理人应当配套建!设二次供水设施【并,设置独立泵》房和独?立用电?计量设施 》  第十一条  新!建住宅二《次供水设施应当按】照一户?一表、水表》出户、设置安防设】施、智能化管理的要!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!  既有住宅二次】供水:设施不符《合前款规《。定要求的《。由市:、区、县(市)【人民政府《根据实际制定改造方!案,。供水单?位应:当按照国《家,有关规定及》改造:方案实施改造用【户应当?予,。以配合   第十二!条 : 新建城市公共供水!设,施及与其相连—接的供水设施建【设单位在《。施工图设计阶段【应当将供水设—施施工图设》计文件交城市公共】供水企业《。进,。行技术确认;在【工程竣工时应当通】知城市公共》供水企业《参,加验收 《 , 建设单《位应当按照》有关:法律、?法,。规规定经城乡—规划:、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批准后根【据本:市城市供《水,。设施建?设质量标《准、产品《目录:组织施工《在,重要隐蔽《工程隐蔽《前施工单位》应当通知城市公【共供水企《。业   《第十三条《  新建城市公共】供水设施及与其【相连接的住宅—二次供水设施工程】竣工验收《。合格、具《备正常运行》功能的建《设单位应《当组:织建管交接将供水设!施,移交城市《公共供水企业签订移!交,协议:移交竣工资》。料验收不合格或者不!具备正?常运行功《。能,的建设单位应当【组织整?改验收合格、具【。。备正常运行》功能后方可移交  ! ,第三章  》设,施维护?   第十四条 】。 城市?公共供水设施及与其!。相连接的供水—设施的维护责任按】照下列规定划分  !。 (一)城市公共供!水设施、《。用户用水计量器具(!以下简称计》量器具?)由城市公》共供水企业负责 】。  (二)》。新建住宅《二次供水设施建【管交接后由》城,市,公共供?水企业负《责   《(三)既有住宅二次!供水设施《由,城市公?共供水企业负责;供!水,。设,施自费安装人、业】主大会或者》房屋所有权人、管理!人决定?自行或者委》托其他单《位负责的除外尚未移!交,城市:公共:供水企业的由供【水设施自费》安装人房屋所有【权人、管理人或者其!。委,。托,的单位负责   (!四,)计量器《具或:者给水立管(未安】装计量器具的—),用户侧?。的供水设施》由供水设施自费安】装,人,或者房屋所有权人】、管理人《负责:   (五)单【位专:。用供:水管道及其》。附属设施由产权单】位负责?   自建供水设施!由产权单位、使用】单位或者其委—托的单位负责维护 !  第十五条 【 既有的与城市公共!供水设施《。相连接?的住宅二次供水设】施的:改造、移交及日常管!理由市、区、—县(市)人民—政府制定具体办【法 : , ,第十六?条  ?二次供?水,设,施运行维护费用由】。供水单位、》物业:服务企业等供水设】。施维护单位向用【户收取由城市—公共供水企业负责维!护的:维,护费:。用计入城市供水价格!具体:实施方案由市—、,县,(市)人民政府制】定维护费用计入【城市供?水价格的物业—服务企业不》得重复收取》。二次供水设》施运行维护费用 】 , 价格?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按照《。国家和省的有关规】定核定二次供—水设施运行维护费】用   房屋所有】权人:、管理人将负责【维护的供水》。设施委托其》他单:位维护?的费用由房屋—所有权人《、管理?人承担   第【十七:条  供水设施维】护单位应当》按照:国,家有关技《术标准?和规范对所负责的】供水:设施进行定》期检查、及时维修确!保,供水设?施,安全和正常运—行 :  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,妨碍和阻《挠供水?设,施维护?单位对?供水设?施进行日常》巡查和维护   】第,十,八条 ? 供水设施发生故】。障需要紧急抢修【时供水设施维护【单位应当采》取必:要措施先行组织【抢修并按《照规:定补办相关》手续  《 供水设施维护单】位抢修供水》设施时?公安:、交通、城市—管理:等行政主管部门和】排水、供电、供气、!供热、地下轨道交通!。等单位应当予以配】合  ? 第十九条  单位!或者个?人,造成供水设》施(:单位或者个人负责】维护部分除》外)损坏应当—及,时通知供水设施【维护单位组织抢修】并承担相应的—抢修费用   应】当赔付水《费的按照用》水类别的城市—供水价格《乘以单位时》间管径流量乘以水】溢出时间计算—涉及多种类型—用水的按照多种类别!城市供水价》格的平均值》。。计算   第二【十条 ?。 因:工,程施:。工可能影响供水【设施安全的建设【单位应当《在施工前《与城市公共供水【企业等供《水设施维护》单位商定保护—措施签订保护协议】   ?。第二十一条  【在城市公共供—水水源取《水设:施周边应当按—照,下列规定《划定安?全保:护区:   (一)—。距离地表水源取水】设施边缘一》百米以内《的,区,域;:   (二)—距离地下水源取水设!施边缘三十》米以内的区域—;   (三—),距离水源水厂—厂,区十:米以内的区域 【。  第?二十二条  城市公!共供水企业应当【在城市公共供—水水源取《水设施安全保护区】边界设?置明确的地理—界标和明《显的警示标志—加强巡视和检查 】  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覆盖、涂】。改、占用、损毁、】。移动、拆除地理【界标和警示》标志   第二十三!条 : 在城?市公共?供水水源《取水:设施安?全保护区内》。禁止下列行为   !(一:)占用、损》毁或者未经》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同!意移动、拆除取【水设:施;   (二)】建造:与水利、城市公共】供水工程《无关的建《筑物、构筑物—;,   (三》)爆破、打井、【采掘、挖窑》、墓葬、采砂和【取,土;   (四【)垂钓、捕》鱼、养殖、狩猎、】。放牧、垦种、旅游、!游泳、划船、—戏水;?   (《五)其他危及取【。水设施安全》的行为  》 第:二十四条  在未进!入地下管廊的城【市公共?供水设?施的周边应当按照】下,列规定划定安全保护!。区   (》一,)距离水源》输,水管:。道及其?附,属设施边缘两侧各】五米以内的区—域;   (二)】距离净水《厂厂:区十米以内的区域】;   (》三,)距:离配水管道及—其附属设施边缘两侧!各三米以内的—区域:   供水》专用供电设施的保】护按照法律法规【对电力?设施:保护范围和》区域的规定执行 】   第二十五【条,  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得有《下列危害供水设施】安,全,的行为 《  :(一)圈占、覆盖】、堵塞检查井—、供水管道》进出口;   (二!)掩埋?、穿凿、损毁、盗窃!供水设?施及其电缆等—附,属配套设施;  ! ,(三:)向:供,水设:施倾:倒或者?堆放垃圾、渣土【。、施:工泥浆等废弃物或】者易燃易爆、有毒】。有害等物质》;   《(四)建《设占压供水设施【的建筑物、构筑【物或者其《他设施;  — ,(五)在供水—管,网垂直地面上种植深!根树木?。、埋设线《杆、安装各类—基桩;   (六】)在城市公》共供水设《。施安:全保:护区内爆《破、打井、》采掘、挖《窑、墓葬、采砂和取!土;   (—七,)其他危害》供水设?施,安,全的行?。为   第》二十六条  已占压!城市公共供》水设施的应当退出占!压市:、区、县(市—)人:民政府应《当制定方案有计划】地组织占《压,人退出?占压占压人应当在】规,定期限内自行拆除】占压物逾期未—拆除的由城市供水】主管部门《依法作出拆除决【定对已经取得审批】手续的占压物—由实施审批的部门】依,法给予补偿   暂!未退出占压的占压人!应当采取安全防【护,措施:。确保城市公共供【水设施安《全运行因占压造成城!市公共供水》管道:及其附属《设施损坏《的,由占压人承担责任;!城市公?共供水管道及其附】属设施造成占压物】损害的由占压人【承担责任《   城市公共供水!管道及其《附,。属设施出《现故障?需要紧急抢修时占】压人应当《立即拆除占压物【拒不拆?除的城市公》共供水企《业应当向城市供【水行政主管部门报】告由城市供》。水行政主《管部门依《法作出拆除决定  ! 第二?。。十,七条  未经供【水单位同意》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有?下列行为 》  (一)占用、移!。动供水设施及其附属!设施、电力等配套设!施;   (二)启!闭供水?设,施阀门; 》  (三)穿越【供水设施敷设工【程管线;   【(四)改建、改装】二次:供水设?施   未经—城市公共供水—企业同意任何单位或!者个人不得将自建】供水设施与城市【公共供水管网—系统连接 》  第二十八条 】 新建城市公共消防!水鹤公?安消防管理机构应】当事先?征求城?市公共供水企业意见!城市:公共消?防水鹤建《成后由公安消—防管理机构组织验收!合格:委托城市公》共供水企业进—行维护 《  公安消》防管理机构》发现城?市公共消防水—。鹤发生?故障或者损坏应【当及时通知设施【。维,护单位进行维修【   ?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得损坏、挪】用或者擅自拆除【。、停用消防水鹤【。 , , 第二十九》条,  城市公》。共消:防用:水应当?计量:。收费城市公共消防水!。鹤建设、维护和【。消,防用水?费用在?城市维?。护资金中《列支  《 ,第四章  水—质保障   第【三十:条  市、区—、县(市)》人民政府应当加【强城市公共》供水水源和应急【备用水源建设—保证:城,市供水?原水水质符》合生活饮用水水源】水质标准《保障供水安全   !第三十?一条 ? 供水单位应当建】。立、健全水》质检测制度保证【供,水,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!准按照?国家规?定的检测项》目、检?测频次和标准—、方法定期检测【原水、出厂水—、管网水水质—。并将检测结果报送有!管理权限《的供水?、水务?、环境保护、卫【生等行政主》管部门   二【次供水设《施维护?单位应当配备—专(兼)职人员定】期对各类《储水设施《清洗:消毒清洗消毒每半年!不得少于《。一次   供—水单位、二次—供水设施《维护单位应当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】规范定期进》。行水质检测并—将检:测结果?。在住宅?。或者电梯的》显著位置进》行公示供水单位【、二次供水》设施维护单位不具备!相应水质检测能力的!应当委托具》有法定资质的水质检!测机构进行检—测 :  :。第三十二《条  任何》单位:和个人发现》供水水质安全事故】。或者安全隐》患后应当立即向相关!供水单位、》。其他供水设施维护单!位,或者供?。水、水务、卫生等】行政:主管部门报告 【   相《关供:水单位和其他供【水,设施:维,护单:位接到供水水—质安全事故或者安全!隐患报?告应当立即采取相应!措施组织人员查明】。情况抢险抢修并向有!管理权?限,的供水、水务—、卫生等《。行政主管部门报告】 ,  供?水、:水务、卫《生等行政《主管部门《接到供水《水质安全事》故或者安全》隐,患报告应当按照有】关,规定向?本级:人,。民政府报告》通知相关供水单位、!其,他供水?。设施维护单位并启】动应急预案   第!三十三条  新【建、扩建、改—建,的城市供水》。管道在投入》。使用或者与既有【城市公共供水—管网系统连接前建】设单位应《当进行试压》。、清洗消毒并经具有!法定:资质的水质检—测机构检测合格【   第三十四【条  禁止将—。供热、工业生产【用水、再《生水、污水、排水】等管道系统》与城市供水管网连】接   禁止将消】防用水?等非居民用户—用水管道与二—次供:水管道连接或—者共用一个贮水【池(:箱)  《 禁止将洗》浴等非居民用户用】水管道?与二次供水管道直接!连接 ?  第五章  供水!用水   》第三十五《条,  :城市供水价格实行】政府定价并按—。。照国:家和:省的有?关规定进行调—整  ? 第三十六条  】用,户应:当与供水单位签订】供用水合同》   需要临—时使:用城:市公共?。供水的应《当,办理临时用水—手续签?订临时供用水—合同临时《用水期满《后需要?继续用水的应当【续签临时《供用水合同 —   第三》十七条?  :城市供水实》行用水计量收—费,   既有住宅【未安:装计量?器具的按《照用水定额收费 】。  用户《应当缴纳《水费:不得:。拖欠或者拒付 【  :。第三十八条  【计,量器具?应当经法定的计【。量,检定机?构检定合《格   供水—单位或者用户对计】量器具准确度有异议!的可以向所在—地的:区、县(市)—计量:行政主管部门申请】仲裁检定并按照下列!规定:承担检定费用和水费!   (一》)计量器具》经仲裁检定合格的检!。定费用由申请—仲裁的一方》承,担;:   (二)计量】器具经?仲,裁检定不《合格的因用》户责任造《成计量不《准确的检定费用和差!额水费?由用户承担;非因用!户责任造成》计量不准《确的检定《费用和差额水费【由供:水单位承担 —  因供水》单位责任《造成:计量器具不能计量】的每月水费按照【上,一年度同《季度的?最低月用水量计【收;因用户责任【造成计量器具不【能计量的《每月水费按照上【一,年度同季度的最【高月:用水量计收;因其他!原因造成计量器具不!能计量的《。每月水费按》照上一年《度同季?度,的月平均用水量计】收   第三十【九条  计量器具的!安装位置应当便于读!数、维修《和更换禁止在计量】器具周围设》置障碍物或者占【压物:   ?单位专用供》水,管道:的计量?器具应当安》装在城市公共供【水主干管道与单位专!用供水管道的连接】处   本条例【实施前安装的计量】器具不符合第二【款规定的城市公共供!水,企,业应:当予:以整改用水》单位应当配》合 :  :。任,何,单,。。位或:者个人不得》阻止或者妨碍供水】单位查看、检定或】者更:换计量器具   第!四,十条  《用户发现计量—器具损坏的应—当及时通知供水单位!供水单位应》当及时维《修或者更换  【 ,第四十一条  【用户申请多类—别用水的供》水单位?应当分别安装计量】器具计量收》费用户多类别用【水未事先向供水【单,位申请?分装计量器具计量的!从高适用水》。价;:因供水?。单,位原因?不能分开《计量的从《低适用水《价   新装、改装!、迁移计量器具以】及增容、过》户、分户、销户【、改变用水性质【的应当到供水单【位办理相关》手续后实施》   ?第四十二条  城市!。环卫、绿《。化、道?桥等市政《公共事业用》水应当到城市公【共,供水企业办》理手续 《  第四十三条【  任何单位—或者个人不》得有:下列行为《。 ,  :(一)在城》市供水管道及其【附属:设施上私接管道取水!;  ? (二)在城—市供水管道上直【接装泵抽水;  】。 (三)超》越,计量器具设旁通【管取:水,;   (四)拆】动、伪造《、开启法定计量检】。定机构加封的计量器!具或者设施封印取水!;   (五)拆除!、倒装、《损坏、?回,拨、改装、封闭计量!器具或者用其他手段!使计量器具少—计量或?者不计?量取:水; ?  (六)对—智能计量器具—屏蔽:。信号、损坏》传输线路或者—非,法,充值后取《水;  》 (七)采》用其他方式》盗用:。城市供水的行为【  : 有前款规定—行为之一的应当补】。缴水费?   损《失,水,量无:法,认定的按《。。照用户?入户管或者在城市供!水管道及《其附属设《施擅自接管管径【的平:均流量乘《以,损失水时间计算损失!水,日数:无法认定的按照【不少于一百八十【日不多于三百六十】日计算;每》日损失?水时间?非居民用户按照每】日,营,业,时间计算居民—用户按照每日三小时!计算   》第四:十四条  用户不】得转供、转售城市供!水   第》四十五条《  洗浴、洗车等非!居民用户用水影响】居,民生活用水》。时其产权所有者【、经营者《和,。二次供水设施维护】单位应当配合供水单!位设置专用》供水管道保》障居民?生活用水 》  第四十》六条:  供水单位—应当设立专》用电话、信》箱或者电子邮箱【受理用户的查询、】投诉及?时答:复、处理用户反映的!用水问题   第】四十七条  因【。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!影响:正常供水时经市人民!政府批?准城市公共供水企】业可以对部分用【水单位采取临时措施!限制:用,水保:障城市居民生—活,。必,需用:水   第四十八条! , 城市供水》行政主管部门—应当会?同有关?部门制定城市供水突!发事件应急预案供水!单位:应当制定《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!方案建立应急—。救援队伍《定期组织演练   !第六章  》法律:。责任  《 第:四十九条  供水】、水务、环境保护、!卫生等有关行—政主管部门、管【理机构及其工作人】员应当?认真:履行职责《。;未依法履行职责或!者玩忽?职守、滥《用职权、徇私—舞弊的由有权—机关依?。法对直接《负责:的主管?人员和其他直—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!  : 第五十条 —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覆盖、涂改、占用、!。损毁、移动、拆除】城市公共供水水源】取水:设施安全保护—区地理界《。标或者警示标—志的由城市供水行政!主管部门《。责令停止违》法行为处以一千元】以上一万元以下罚】。。款   第》五十一条  违反本!条例规?。定在城市公》。共供水水《。源取水设施安全保】护,。区内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由城市供【水行政?主管部门按》照下:列规定处罚  【 (一)占用、损】毁或者未经城市【供水企业《同意移动《、,拆除取?水设施的《责令:改正处以一万元【以上十万元以—下,罚款;?   (二》)爆破、打》井、采掘《、挖窑?、墓葬、取》土的责令《停止违?法行为?采取补救措施处以】一万元?。以上五万《元以下罚款; 】  (?三)捕鱼、》狩猎、放《牧、垦?种、划船、戏水的责!令停止违法行—为处以五千元以上】一万元以下罚款【   第五十二【。。条  违反》本条例规定未—经供水?单位同意有》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城市供水行政主【管部门给予警告【责令限?期改正?;逾期未改正—或者造?成严重后果》的对单位处以—一万元?以,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!个人: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!元以下罚款   (!一)占用《、移动供水设—。施及其附属》设施、电力等配套】设施的;   (】。二)启闭供水设施】阀门的;   (】。三):穿越供水设》施敷设工程管线【的;   》(四)?改建、改装二次供】水设施的   第五!。十三条  违反本】条例规定有》。下列行为之一—的由城市供水行【。政,。主管部门按照下列规!定予以处罚   】。(一)将供热、【工业生产用水—、再生水、污—水、排水等管道系】统与城市供水管【网连接的责令—改正处以《三万元以《。上五万元以》下罚款   —(二)将消防用【水等非居民用户用】水管道与二次供水】管道:。相,连接或者共》。用一个?贮水池(箱》)将:洗浴等非居民用户】用水管?道与二?次供水管道直接相连!接的责令改正处【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!以下罚款   (三!)在计量《器具周围设置障【碍物和占压物或者阻!止、:妨碍供水单位查看】、,检定、?更换计量器具—的给予警告责—。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!改正的对单位处以】五千元?以上三万元以下罚】款对个人《处以:五百元以上两千元】以,下罚款   (【四)单位《。。专用供水《管道的计量器具未安!装在城市公》共供水主《干管道与《单位专用管道的连】接处且?未予以整改》的责令城市公共供】水企业限期整改;】逾期未整改》的对城市公》共供水企业处—以一万元以上三【万元以下罚款—;用水单《。位不配合整改的【对用水单位处以一万!元以上?三万元以《下罚款  》。 第五十《四条:  违?反本条?例,规定洗浴、》洗车等非居民用【户用水影响居民生活!用水时其《经营场所产权所有】者、经营《者、二?。次供水设施维护【单位未?配合供水单位—设置专用供》水管道?的,由,。城市供?水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:限期整改;逾期【未整改的处》以一万?元,。以上三万元》以下罚款  — 第五十五条—  违反本条例规定!供水设施维护单位】。有下:列,行为之一《的由: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!门,责令改正处以一万】。元以上五万元—以,下罚款 《  (一)未—按照国家有关—技术标准和规—。范对所?。负责:的供水?设施进行定期检查、!。及时维修《的,;   (二—)供水设施》发,生故障未及》时抢修的   第】五十六条  违反本!条例:规定二次供水设施】维护单?位,有下列行为之—一,的由城市供》水,行,政主:。管部:门责令?改,。正并按?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!   (一)未【定期对各类》储水设施清洗消毒的!处,以三万元罚款—;  ? (二)未》将水质检测情况在住!。宅或者电梯显著【位置进行公示的处以!五千元以上一万元】以下罚款  — 第七章  附 】 则   》第五十七条  新区!。、开发区《、政策?。区等管理机》构投资建设的城市公!共供水设《施的管理和》维护:责任由市人民政府确!。定 :  第五十八条【  本条例下列【用语的?。含义 ?  (一)》城市供水《。包括城市公共供水】和自建设施供水【   (二》)二次供《水是指将自公共【供水:或者自建设施—的供水?经储存、加》压或:者深度处《理和消?毒后向用户》供水:的方:式   (三—)供水单位包括【城市:公共供水《企业和自建设施【。供水单位《   (四)用户包!括使用城市供水【的单位?和个:人,  : (五)《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是!指自输配水》。主干管?道至用户《。进水总?阀门之间的公共供】水管道以及取、净水!构筑物?加压:泵站供?水,专用供电设施等附属!配套设施   (六!)与城市《公共供水设施—相连接的供水设【施是指自用》户进水总《阀门接出至用—户用:。水,计量器具之间的【。供水设施《包括二次供水设施】消防用水设施绿化】等,市政公共《。事业用?水设施单位专用供水!管道及其附》属设施等供水设【施  ? (七)输水管道是!。指,自水源至城市公共供!水企业净水厂之间】输送原水的供水管】道   (八)配水!管,道是指自《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净!水厂至入《户管道总阀门之间向!用户:提供公共供水—服务的供水》管道   第—五十九条  法律】法规另有规定的从】其规定   —第六十条《  本条例自201!8年10月1—日起施行《1995年市—人大常委会》。公布的哈尔滨市城】市供水条例及19】97:年、2004年、2!0,10年的《相,关,修改决定同时—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