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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尔滨?市城市供《水条例 (》2018年6月2】7日哈尔滨市第【十五届人《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!。五次会议《通过 2018年】8月24日黑龙江省!。第十三届人民代【表大会?常务委员会第五【次会议批准) 【     》第一章  总 【 则   第一【条  为了加—强城市?供水用水管理保障城!。市供水安全维—护用户和供》水单位?的合法权益根—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水法和城市供】水条例等法》律法规结合本市实】际制定本《条例   》第二条 《 本市行政》区域内城市》(含:县实行城市供水【的镇)建成区的城市!供水用水《及其相?关管理活动》适用本条例》   第三条  城!市供水?坚持:安全卫?生、节约用水、【。统筹兼顾《、优:。先保障城市生活用水!的原则 《。  第四条》  市城市》供,水行:。政主管部门负—责组织?实,施本条例按照管理职!责承担城市供水的监!督管理工《作   区》(市:城市供水行政主【管部:门负责管理》的除外)、县(市】)人民政府确定【的城:市供:水行政主管部门【按照管?。理职责?承担:本辖区内城市供水的!监督管理工作接受】市城市供水》行政主管《部门:指导监督   发】展和改革《。、财政、《。。。城乡规划、》环境保护、卫生、城!市管理、水务、【。公安和市《场监督管理等—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按照各自—职,。责承担城市供水用】水的相关管理工作 !  第五《条 : 市、区、县(【市):人民:政,府应当将《发展城市供水事业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!。发展规划   【市、县(市)城【市供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应当根据—城,。市总体规划》、镇总体规划组织】编制市、县(市【),城市供水专》项规:划报本级人民政府】批准后组《织,实施 ?  第六条  【。任何单位和》个人有权对》违反本条例的行为】进行举报   城】市供水等行政主【管部门应当》按照管理职责对举】报问题依法》予以查处并将—查处结果告知举【报,人   第二章 】 设施建设 —  :第七条  市—、区、县(市)人】。民政府?应当将城市公—。共供水设施建设、】改造及二次供水【设,施改:造纳:入城市建设年—度计划 《 , 第八?条 :。 市、区、县(市)!人民政?府应当?多渠道?筹集建?设资:金按照城市供水规划!和实际需要建设和改!造城:市公共供水设施【提高城市供水—能力 ?  鼓励采取供水】单位自筹、社—会融资、受益单位】集资等多种》方式依?法筹集城市供—。水设施建《设、改造资金  】 第九条  —城市供水行政主【管部:门应当统筹协调【城市供水《设施的建设》与改造   —市,城,市供水行政主—管,部门应当《按照国家有关—规定:制定本市《城市:供水设施建设质量】标准:、产品目录加—强,对城市?供水设施《建设:的监:督管理?   ?第十条  新—建、改?。建,、扩建工《程项目?应当根据需要同【时配:套建:设相应规模的—。供水设施 》  对用水不能间】断或者需要二—次加:压的建设单位或者】房,。屋所有权《人、管理人应当配套!建,设二次供《水设施并《设置:独立泵房《和独立用《电计量设《施  ? 第十一《条 : 新建住《。宅二次?供,水设施应当按照一户!一表:。。、,水表出户、设置安】防设施、智能—化管理?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!工   既有住【宅,二次供?水设施?不符合前款规定要求!的由市、区、县(】市)人民政》府根据?实际:制定改造方案供【水单位应《当,按,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改!造方案实施改造【用户应当予以—。配合   第十二条!  新建《城市公共供水设施】。及与:。其相:连接的供水设施【建设单位在施—。工图设计阶段应【当,将供水设施施工图】设计文件交城—市公共?供水企业进行技【术确认;在》工程竣工时应—当,通,。知城市公《共供水企业》参加验收   建】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!法律:、法:规规定经城乡规划、!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!准后根据本市城市】供水设?施建:设质量?标,准、产品目录组织】施,工在重要隐》蔽工程隐蔽前施工】单位应当通》知,。城市公共供水—企业:   第十三条 】 新建城市公共【供,水设施?及,与,其相连接《的住宅二次供—水设施?工程竣工验收—合格、具备》。正常运行《功能的建设单位应当!组织建管交接将供水!设,。施移交城市公共【供水:企业签订移交协【议移交竣工资料验】收不合格或者—不具备正《常运行功能的建设】单位应当组织整【改验收合格、具【备,正,常运行功能后—。方可移交   第三!。章  ?设,施维护   —。第十四条  城【市公共供水设施及与!其,相连接的供水设施】的维护责任》按,。照下列规定划—分   (一)【。城市公共《供水:设施、用户》用水计量器具(【以下简称计》量器具?)由城市公共供水】企业负责   (二!)新建住《宅,二次:供水设?施建管交接》后由城市《公共供水企业负责 !  :(三)既有住宅二次!供水:设施由城市公—共供水企业》负责;供水设施【自费:安装:人、业主大会或者】房屋所?有,权人、管理人—决定自行《或,者委托其他单—位负责的除外—尚未移交城市公共】。供水企业的由供【水设:施自费安装人房屋所!有权人、管》理人或者其委托的】单位负责 》  (四)计—量器:具或者?给水立管(未安【装计量器具》的)用户侧的供水】设施由?供水设?施自费安装人—或者房屋所有权人】、管:理人:负责   (五【)单位专用供水管道!及,其附:属,设施由产权单位负责!   自建供水【设施由产《权单位、《使用单位或者其【委托的?单位负责维护 【  第十五条 【 既有的与》城市公共《供水:设施相连接的住【宅,。二次供水设施—。的改造、移交—。及日常?管理由市《、区、县(》市)人民政府制【。定具体办法   第!十六条  二次【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!用由供水单》位、物业服务企业等!供水设施《维护单位向用户收】取由城市公共供水企!业负责维护的维护】费用计入城》市,供水价格具体实施方!案由市、县(市)】人民政府《制,定维护费用计入城市!供水价格的物业服】务企业不得》。。重复收?取,二次供水设》施运行维护》费用   价格行】政主管部门应—当,按,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!定核定二次供水设】施运行维护费用 】  房屋所有—权,人、管理人将—负责维护《的供水设施委—托其他单位维护【的费用由房屋所有】权人、管理人承担】  : 第十七条 — 供水设施》维护单位《应当:。。按照国家有关技【术标准和规范—对所负责的》供,水设施进行》定期检查、及时维】修确保供《水设施安全和正【常运行   任【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妨,碍和阻挠《供水设施维护单【位对供?水设施?进行日常巡查和【。。维护   第十【八条  《供水设施发生故【障需:要紧急抢修时供水设!施维护单《位,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先!行组织抢修并—按照规定补办相关】手续 ?  供水设施维护】单位抢修供水—设施时?公安、交《通、城市管理等【行政主管部门和排】水、供电、》供气、供热》、地下轨道交通【等单位?应当予以配合   !第,十九条 《 单位或者个人造成!供水设施(单—位或者个人》负责:维,护部分除外》)损坏应当及时通知!供水设施维护单位组!织抢修并承》担相应的《抢修费用 》  应当赔》付水费?的按照用水》类别的城市供—。水价格乘以单位时间!管径流量乘》以,水溢出时间计—算涉及多《种类型用水的按照】多,种类别城市供水价】。。格的平均《值计算   第【二,十条:  因工程施—工可能影响供水【设施:安全的?建设单?位应当?在施工前与城市公共!供水企业等供水设施!维护单位商定保护】措,施签订保护协议 】  第?二十一?条 : 在城市公共供【水水源取水设施周】边应当按《照下列?规定划定安全保护区!   (《一)距离地表水源】取水设施边缘一百】米以内的区域;【   (二》。。)距离地《下水源取水设—施边:。缘,三,十米以内的区域;】  : (三)距离水【源水厂厂区十米【以内:的区域   第二十!二条:  :城,。市公共供水企—。业应当在城市公【。共供水水源》取水设施安全保护】。区,边界设置明确—的,地理界标和明显的】警示标志加强—巡视和检《查   任何单位】。和个人不得覆盖【、涂改?、占:用、损毁、移动、】拆除:地理界标和警—示标志   第【二十三条  在城市!公共供水水源取【水设施安全》。保护区内禁》。止下列行为》   (《。一)占用、损—毁或者?未经城市公共供水】企,业同意移动、—拆除取水设施;【   (二)建造与!水利、城市》公共供水工程—无关的建筑》物,、构筑物《;   (三)爆破!、打井?、,采掘、挖窑、墓葬】、采砂和取土;  ! (四)垂钓—、捕鱼、养》殖、狩猎、放—牧、垦种、旅游、游!泳、划船《、戏水;   (】五)其?他危及取水设施安】。。全的行为 》  第二《十四条?。  在未进》入,。地,下管:廊的城市公》共供水设施的周【边应当按《照下列规定划定安全!保护区?   (一)—距,离水源输水管道【及其附属设》施边缘?。两侧各?五米以?内的:区域;   —(二)?。距离净水厂厂区十】。米以:内的区域;》   (《三):距离配水管》道及其附属设施【边缘两侧《各,三米以?内的区域 》  供水专》用供电?设施的保护按照法】律法:规对电力设施保护】范围:和,区域:的规定执行》 :  第?二十:五,条  任何单位【和个人不得》。有下列危害供水【设,施,安全的行为 —  (一)圈占【、覆盖、《堵塞检?。查井、供水管道进】出口;   (【二,)掩埋、《穿凿、损毁、盗窃】供水:设施及其电缆等附】属配套设《施;   (三】)向:。。供水:。设施倾倒《或者堆放垃圾、渣土!、施工泥《。浆等废弃物》或者易燃易》爆、有毒有害等【。物质;?   (四)建【设占压供水设—施的建筑物》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!施; ?  (五)在供水管!网垂直地面上—种植深根树木、【埋,设线杆、安装各类基!桩;   (六)】在城市公《共,供,水设施安全保护【区内爆?破、:打井、采《掘、挖窑、墓葬、】采砂和?取土;   (七)!其他危害供水设【施安全的行》为   第二十六】条  已占压—城市公共供水—设施:的应:当退出占压市、【区、县(市)人民政!府应当制定方案有】计划:地组织占压人退【出占压占《压人应当《在规定期限内自【行拆除?占压:物逾期未拆》除的由城《市,供水主管《部门依法作出拆除决!。定对已?经取得审批手—续的占?压物由实施审批的】部门依法给予补【偿   暂未—退出:。占压的占压人应当】采取安全防护措【施确保城《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!运,行因占压造成—城市公?共供水管道及—其附属设施损坏【的由占压《。人,承,担责任;城》市公共供水管—道及其附属设施【造成占压物损害【的由占压人承担责任!。。   城市公共供】水管道及《其,附属设施《出现故障需要紧急】抢修时占《压人应当《。立即拆?除占压?物拒不拆除》。的城市公共供—水企业应当向城【市供水行《。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城!市供水行《政主管部门依—法作出拆除决—定   第二十七条!  未经供水单位】同意任何单位和【个人不得有下列【行为  《 (一)占用、【移动供水设施及其附!属设施、电力等配】套设施;   (二!)启闭供水设—。施阀门;   【(三)穿越供—水设:施,敷设工程《管线;  》 (四)改建、改装!二,次供水设施 —  :未经城?市公共?供水企?业同意任何单位或者!。个人不得将》自建供?。水设施与城》市公共供水管网【系统连?接 :  第?。。二十八条  —新建城市《。公,共消防水鹤》公安消防管理—。机构应当事先征【求城市?公共供水企业意【见城市公《共消防水《鹤建成后由》。公安消防管》理机构组织验收合格!委托城?。市公共供《水企业进行》维护   》公安消?防管理机构发现【城市公共《消防:水鹤发生故》障或者损坏应当【及时通知《设施维护单位进行】维修   任何【单位和个人》不得:损,坏,、挪用或者擅自【。拆除、停用消防水鹤!。 ,  第二十九—条  ?城市公共消防—。用,水应当计量收—。费城市公共消防水】。。鹤建设、维护和【消防用水费用在城市!维,护资金中列支   !第四章 《 水质保《障  ? 第三十条 — 市、区、县—(市)人民政府应】当加强城市公共供水!水源和应急备用水】源建设保证城—市供水原水水质符】合生活饮用》水,水,源水:质标准?保障供?水安全 《。  第?三十一条  供水单!位应当建立、健【全水:质检测制度保证供水!水质:符合国家规》定标准按照国家规】定,的检测项目、检【测频次和标准、【方法定?期,检测原水、出厂【水、管?网水水?质并将检测结—果报送有管理—权限的?供水、?水务:、,环,境保护、卫生等行】政主管部门  【 二次供水设施维】护单位应当》。配备专(《兼)职人员定期【对各类储《水设施清洗消—毒清洗消毒》每半年不得少于【一次   供—水单:位、:二次:供水设施维》。。护单位应当按照国】家有关技术规范【定,期,进行:水质检测并将—检测结果在住宅【或者电梯的显著位】置进行公示供水【单位、二次供—水设施维护单位【不具备相应水质检测!。能力的应当委托【具,有法定资质的水【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!   第三》十,二条  任何单【位和个人发》现供水?水质安?全事故?。或者安全隐患后【应当立即《向,相,关,供水单位《、,其他:供水:设施维护《单位或?。者供水、水务、【卫生等行《政,主管部门报告 【 ,  相关供水—单,位和其他供水设【施维护单位接到【供水水质《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!患报告应《当立即采《取相:应措施组织人—员查明?情况抢?险抢修并向》有管理权限》的供水?、水务、卫生等【。行政主管部》门报:告   供水—、水务、卫生等【行政主管部门—接到:供水水质安》全事故或者安全【隐患报告应当按【照有:关规定向本级人民】政府报告通知相【关供:水,。单位、其他供水设施!维护单位《并启动应急预—案 :  第三十三—条  ?新建:、扩建、《改建的城市供—水管道在投入—使用或者与既有城】市公共供水管网【系统连接前建设【单位应当进行试压、!清洗消毒并经具【有法定资质的水质检!测机构检测合格  ! 第三?十四条  禁—止将供热、工业生产!用水、再生水、污】水,、排水等《。管道系统与城市供】水,管网连接   禁止!将消防用水等非【居民用户用水—管道与二次供—水管道连接或者【。共用一个贮》水池(?箱) ?。  禁止将洗浴等】非,。居民用户用水管【道与:二次供水管道直【接连接   第五章!。  供水用水 【  第三《十五条  城市【供水价格实行政【府定价并按照国家和!省的有?关规定进行调整 】  第三《十六条  》用,户,应当与供水单位签】订供用水合同   !需要临时使》用城市?公共供水的》应当办?理临时用水》手续签订临时供【。用水合同临时用水】期满后需要继续用】水的:应当续签《临时供用水》合同   第【。三十七条  城市】供水:实行用水计量收费】   既有住—。宅,未安装?计量:器具的按《照用水定《额收:费   用户应【当缴纳?水费不得拖欠或者】拒付 ?  第三《十八条?  :计量器具应》当,经法:定的计量检定机构】检定合格 》  供水《单位或者用户对【。计量器具准确度有异!议的:可以向所在地的区、!县(:市)计?量行:政主:管部:门申请仲裁检定并按!照,下列规定承担检【定费用和水》。费   (一—)计量器具经—仲裁检?定合格的检定费用由!申,请,仲裁的一方承担;】   ?(二:)计量器具》经仲裁?检定不合格的因用】户,。责任造成计》量不准确的检定【。费用和差额水—费由用户《承担;非因用户责任!。造成:计,量不:准,。确的检定费用和差额!水费由供《水,单位承担   因】供,水单位责任造成【计量器具不能计量】的,每月水费按照上一】年度同季度》的最低月用水量计收!;因用户责任造成】计量器具《不能:计量的每月水费按】照上一年度同—季度的最高月用【水量计收;因—其他原因造成—计量器具《不,能,计量的每月水—费按照上《一年度同季度的月平!均用水量《计收:   第三》十九条  计量器具!的安装?位置应当《。便于读数、维修【。和,更换禁止《在计:量器具周《围设置?障碍物或者》占压物   单位专!。用,。供水管道的计量器】具,应当:安,装,在城市公《共供水主干》管道与单《位专用供水管—道的连接处 —  本条例实施前安!装的计量器具不符】合第二款规定的【城市公共供水企【业应当予以整改用】水单位应当配合【   任何》单位或?者,个人不得《。阻止或者妨碍供水单!位,查看、?检,定或者更《换计量器《具  ? 第四?。十条  用》户,发现计量器具损坏的!应当及时通知—供水单位供》水单位应当及时维】修或:。者更换 《  第四十》一条  用户申请】多类别用水的供水单!位应当分《。别,安装计?量器具计量收—费用户多类》别用水未事》先向供水单位—。申请分装计量—器具计量的从高适】用水价;因供—。水单位原因不能分开!。计量的从低适用水】。价   新装—。、改:装,、迁移计量》器,具以及增容、过【户、分户、销户、】改,变,。用水性质《的应当到《供水单位办理相关手!续后实施  — 第四十二条—。  城市《。环卫:、绿化、道桥等市】政公共事业用水【应当到城市公共供】水企业办理手续【   第四十—。三条  任何单位或!者个人?不得:有下列行为》   (一)—在城市供水管道【及其附?。属设施上私接管【道取水; 》  (二)》在城市供水管道上】直接装泵抽水; 】  (三)超越计量!器具设?旁通管取《水;   》(四)拆《动、伪造、》开,启法定计量》检定机构加封—的计:。量器具或者设施封印!取水; 《。  (五)拆—除、:倒装、损坏、回拨、!改,装、封闭计》量器具或《者用其他手》段使:计量器具《少计量或者》不计量取水》;   《(六:),对智能计《量,。。器具:屏蔽信号、损—坏,传输线路或者非法充!值后取?水,;  《 ,(七)采用》其他方式《盗用:城,市供:水的行为  — ,有前款规定行为【之一的应当补—缴水费   损失】水量无法认定的按】照用户入《。户管或?者在:城市供水管道—及其附属设施擅自】接管管径的平均流】。量乘以损失水时间计!算损失?水日数无法认定的按!照,不少于一百》八,十日不多于三百六十!日计算;每日—损失水时间非居民】用户按照每日营业时!间计算居民用户【按照每日三小时计】算   第四十【四条  用户—不得转?供、转售城市供水 ! ,。 第四?十五条?  洗浴、洗车等】非居:民用户用《水影响居民》生活用水时其—产权所?有者、经营者—和二次供水设施维护!单位应当配合供水】单位设?置专用供《。水管道保《障,居民生活用》水   第四十六】条  供水》单位应?当设立专用电话【、信箱或者电子邮箱!受理:用户的查询、投诉及!时答复?、处理用户反映的】用水问题   第四!十七条  因自然灾!。害等突发事件影【响正常供水时经【市人民政《府,批准城市公》共供水企业》可以对部分》用,水单位采取临时【措施限制用水保障城!市居民生《活必需用《水,   第四》。十八条  城市供】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应当《会同有关部门—制定城?市供水突发事—件,应急预案供》水单位?应当制定相应的突】发事件?应急方?案,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!期组织演练   第!六章  法》律责任  》 第四十九条 【 供:水、水务、环境保】护、:卫生等有《关,行政主管部门、管】理机构及其》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!行职责;未依法履行!职责或者玩忽职守】、滥用职权、徇私舞!弊,的由有权机关依法】对直接负责》的主管人《员和:其,他直接责任人员【给予处分《  : 第五十条 — 违反本《条例规定覆》盖,、,涂改、?占用:、,损毁、?移动:、拆除城市公共【供水水?源取水设施安全保】护区地理界标或【者警示标志的由城市!供水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停止违【法行为处《以一千?元以上一万》元,以下罚?款   第五—十一条?  违反本条—例,规定在城市公共供水!水源取水设施安全】保护区内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城市供水】行政主管部门按【照,下,列规定?。处罚   (一【)占:。用、:损毁或者未经城市】供水企业同意—移动、拆《除取水设施的—责令改正处以一【。万元以上十》万元:以,下罚款;  — (二)爆破、【打井、采《掘、挖窑、墓葬【、取土?的责令停止违法行】为,采取:补救措施处以一万】元以:上五万元以》下罚款;   (!三)捕?鱼、狩?猎,、放牧、《垦种、划《船、戏水的责—令,停止违法行》为处以五千元—以,上一万?元以下罚款 — , 第五十二》条  违反本条例】规定未经供水单【位同意有下列行【为之一的由城市供】水行政?。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!令限期改正;逾期】未改:正,或者造成《。严重后果的对单【位处:以,一万元以上五万元】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!。三千元以上》三万元?以下罚款 》  :(一:),占用、?移动供?水设施及《其附属设施、电【力等配套《设施的; 》  (二《)启闭供水设施阀】门的;  》 (三)穿越供水】。设施敷?设工程管线》。的;   (四)】改建、改装》。二次供水《设,施的   第五十三!。条  ?违反本条例规定有】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城市供?水行政主管部门按】照,下列:规,定予以处罚   】。(一)将供》热、工业《生产用水、再—生水、污《水、排水等管道系统!与城市供水》管,网连接的《责令改正处以—三万元以上五万【元以下罚款》   (二》)将消防用水等非居!民用:户用水管道与二次】供水管?道相连接或者共用】一个:贮水池(箱)将洗浴!等非:。居,民用户?。。用水管道《与二次供水》管道直?接相连接的》责令改?正,处以一万元以—上五万元以下罚【款   (三)在】计量器具《周围设置障碍物和占!压物或者阻止、妨】碍供水单位》查看、检定、更换计!量器具的给予警告责!令限期改正;逾期】。未改正的《对单:位处以五《千元以上三万元以】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!百元以上两千—元以下罚款》   (四》)单:。位,专用供水管》道的计量器具未安装!在城市公《共,供水主干管道—与单位专《用管道的《。连接处且未予以整】改的责令城市公共】供水企?业限期整改;—逾期未整改的对城市!公共供水企业处【。以一万元以上三万】元以下罚款;用水】单位不配《合整改?的对用?。水单位处《。以一万元以上—三,万元以下罚》款,   第五》十四条  违反本条!例规定洗浴、洗车】。。。等非居民《用户:用水影响居民生活】用水时其经营场所产!权所有者、经营【者、:。二次供水《设施维护单位未配合!。供,水,单位设置专用—供水管道的》。由城市供水行政主】管部门责令限期【整改;逾期未—整,改的处以一万元以上!三万元以下罚款【 ,。  第五十五条  !违反本条例规定供】。。水设施?维护单位有下列行为!。。之一的由城市供【水行:政主管部门》责令改正《处以一万元》以上:五万元以下罚款 】。 , (:一)未按照国家有】。关技术标《准和规范对所负责】的供水设《施进行定《。期,检查、及时维—修,的,;   (二)供水!。设施发?生故障?未,及时抢修的   第!五,十六条  违反【本条:例规定二次供水【设施维护《单位有下列行为之】。一的由?城市供水行政主管】部,门,责令改正《并按照下列规—定予以处罚   (!一)未定期对—各类储水设施清洗消!毒的处以三万元【罚款;   (二】),未将水质检测—。情况在?住宅或者电》。梯显:著位:置进行公示的处以】五千元以上一万元】以下罚款   第】七,章, , 附  《则 :  第五十七—条  ?新区、开发区、政策!区等管理《机构投?资,建设的城《市公共供《水设施的管理—和维护?责任由市人民政府确!定   第五—十八条  本条例下!列用:语的含义 》。  (?一)城市《供水:包括城市《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!供水   (二【),二,次供水是指》将自:。公,共供水或者》自建设施的供—水经储存、加压或者!深度处理和消毒后向!。用户供水《的方:式 :  (三)供水单位!包括:城市公共《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!供水:单位   》(四)用户包括【使,用,城市供水的》单位:和个人   —(五)?城市公共供水设施】是指自输配水主干】管道至用户进—水总阀门之间的公共!。供水管?道以及取、净水构筑!物,加压泵站供水专【用供电设施等附属】配,套,设施:   (六)与城市!公共供水设施相连接!的供水设《施是指自用户进水总!阀门接出至》用户用水计》量器具之间的供水设!施包:。。括二次供水设施消防!用水:设施:绿化等?市政公共事业用水设!。。施单位专用供水管道!及其附属设施等供水!设施  《 (七)输水管【道是指自水源至【城市公共供水企业】净水:。。。厂之间?输,送原:水的供水《管道:   (八)配【水管道是指自城市公!共供水企业净—水厂至入户管道总】阀门之间向用户【提,。供公共供水服务【的供水管道 — , 第五十九条  】法律法规另有规【定的从其规定—   第六十—条  本条例自【2018年10月1!日起施行1995年!。市人大常委会公【布的哈尔滨市城市】供水:条例及1997【年、200》4年:、,20:10年的相关修改】决定同时废》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