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晋中市土《地储备?实施办法
晋中】市,人民政府文件
市政!发,〔20?11:〕115号》。
晋中市人》民政府?关于印?发晋:中市土地储》备,实施办法的通—知
各县(区、市】)人民政《府开发区管委—会市直有关单位【
: 晋中市—土地储?备实:施办法已经2—。011年7》。月13日市政府第7!次常务会议》通过:现印发给你们请认】。真遵照执行
二【〇一一年十二月【二十九日
—。
第一?。。章 总? 则
第一条【 为了盘活资产优】化土地资源》配置合理利用土【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土地管理法、【中华人?民共和国城市房【地产管理法等法律】、法:规的规定结合本【市实:际制定本办法—
:第二条 晋中市【城市规划《区范围内(晋中市经!济开发?区,管委会除外)国【有土:地储备工作》适用本办法》
第?三条 本办》法所:称土地储《备是指晋中市土【地储备机《构依据本办法—的规定将需》要盘活?的土地收回》、收购?、置换、征》收后予以储存并通】过前期开发利用【最终达到《盘活存量土地—资产:有效:配置:土,地资:源的目的《
第四条 —晋中市?土地收购储》。备中:。。心受市政府委托在晋!中市:土,地,收购:储备:管理:委员会指导和—监管下?代表政府实》施土:地,收购、储备和出【让的前期《准备工作市土—地收:购储备中心隶—属于晋中市国土资源!局为具有独立法【人地位的《全额拨款事业—单位
第五条 城!市规划区范》围内的下列国有土地!应当进行《储备:
(一)】无主土地;
! (二)为政府代征!的土地;
!(三)土地使用【期限:已满被收回的—土地;
》 (《四)被?依法:收回的荒《芜、闲置的》国有土地;》
: (五)依法没!收的土地;
! (六)因单位【。搬迁、解散、撤销、!破产、产业》。调整或其他原因调整!出,的原划拨的国有土地!。;
《 (七)》以出让?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!后无力继续开发【而,又不具备转让条【。件的土?地;
? (八)【因实施?城市规划和土地【。调整市政府》指,令收回、收购的土地!;
? (九)因“农!转非:”而撤村《(组:)后:应收归国有的—。土地;
】(十)土地使用权人!申请市土《地收购储备中心【收回、收购的土地】;
(十一!)其他需要储备【。的国有土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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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土地【。储,备实行预《报制度城市》规,划区范围内凡—符合本办法》规,定的储备条件的国有!土,地使用权用》地单位或其主管部门!应提前报告市土地收!购储备中《心
?。第七条 市》土,地收购储备中—心应根据产业—结构:调整及?土地利用总体—规划、城市建设规划!和市区土地的实际状!况制:定土地?收购储?备计划
》第八条?。 市土?。地收购?储备中心《。可依照国家》、省的土地管理【法律、法规及本办】法的规定将》依法收回、收购、置!。换、:征收的土地》进行储备《并可实施前期开发】利用
集体!。所有土?地需要储备的必【须依法办《理土地征收》手续
?。 《土地储备应依法【办理土地《权属变更登》记手续
第—九条 市发改、经】信、住?房,城乡建设、》财政、国土资—源,等,管理部门应按各自】职责做好土地—收购储备的相关工作!
第?十条 土地》使用权被依法收【回或收?购,的单位或个人必【须,。按,期交付土《。地并:做好:土地储备的相关工作!
第二章 土地【使用权收购储备
!第十一条《。。 无偿收回的土地】直接由市土地收【购储备中心》。进,行储备
除!前款:规定外需要储备【的土地由市》土地收购储备—中心按?照本办?法的规定进行收回、!收购和?。置换
第十二条 !土地:收回、收购的—一般:程序:
: : (一)申请—收回或?。收购城市规》划区范围内》。凡,符合本办法规定【的土地收回、收【购条件的国有土【。地其土地使用权人】应持有关资料申【请市:土地收购储备中心】进行收回、》收购
— (二?)权属调查市土地】。储备中心对申—请人提供《的土地权属、面积】、,四,至范围等情况进行实!地调:。查和审核
》 : :(三)征询意见市】土地收购储备中【心根据申请人—。提,出的申请和实际调查!的情况向市》建设规划《部门:征求意见
》 (四)【费用测算市土地收】购储备中心根—据权:属,调查和征询意—见结果委托土地【评,估机构进行土地【收回、收购补偿费用!的评估测算;实施】土地置?换的:要进行相应》的,费用评估《测算
(五!)方案报《批市土地收购—储备中心根据土地】权,属调:查和收回《、收购或《置换:。费,用测:算结果提出土—地收回、收》。购或置换的具体方案!由市国土资源—局审核报《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!委员会批准》
: (六)签订】合同收回、收购及置!换方案?批准后由《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!与原土地使用权【人签订?国有土地《使用权收《回(购)合》。同
(七)!收回、收购补偿【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!根,据国有土地使用权】收回(购《)合同?向原土地使》用权人支《付,。土,地收回、收》购补偿费用》
《 ,(八)权属变更市土!地收购储备中心根】据国有土地使用【权收回(购)合【同约定支付完—土地收回、》收购:补,偿费用后向》市国:土资源?局申:请办理土《地,。权属变更登记手【续
》。 (九?)交付土地根据合同!约定的期限和—方式原土地使用权人!向,市,。土地收?。。购储备中心交付被】收回、收购的土【地和地上建筑物;】被收回、收购的土】地使用权一》经交付即纳入—土地储?备
第十》三条 土地使—用权人申请土地【收回、?收购必?须提供下《列材料
】(一)土地》收回、收购》。申,。请书;?。
: (二)—申请人的《身份:证明;申《请人是法人》的应提供法人资格证!明和法定代表人【的身份证明》;
(【三)授?权委托书《;,
? (四)营业【执照;
《 《(五)土地使用【权权源证明及房屋】所有权合法证明【;
》。 (六)土地平面】图;
— (七)主管部门意!见;
》 (八)其他【需要提?交的材料
—第,十四条 国有土地】使用:权收回(购)合【同应包括以下内容
! (》一,)合同?双方当事人;—。。
《 (二)收回、【收,购土地的位置、面积!。、用途及权属依据】;
: (》三)土地收回、收】。购补偿费用及—其交付方《式和:期限;
— (四)》交,付土地的期限和方】式;
【(五:)双方约定其他权利!和业务;
【 (六)违—约,责任;
《 (七)争】。议解决方式
【第十:五条 国有土地【使用权收回(—。购)合同一经签订】即产生法律效—力双方当事人必【须全面?履行合同规定的【权利和义务
第十!六条 实施收购的】土地为以出让—方,式取:得土:地使用权的》原国有土地》使用权出《让合同自《。。国有土地《使用权?收回(?购)合同生效—之日起?。予以:解除
第十七【条 下列情况—无偿收回土地—使,。。。用权
【(一:)因单位撤销、迁移!等原因停止使用【原划拨土地的;
】 《(二)?公路、铁路、机【场、:。。矿,场等经核准报废【的;
》。 (三)》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!合同约定《。的使用期限届—满土地使用者未【申请续?期或:者申请续《期未获批《准的
第》十八条 《下列情况有》偿,收回土?地使用权
— (一)—。政府:为公共利《益需要?或为实施城市—规划进行旧城改【造使用原划拨—土地的;
》 (二)【企事业单位申—请,政府收?回原划拨土》地的:;
? (三)其【他需有偿收回的【土,地
第十九—条 土地收回、【收购的补偿费可通过!以下方?式确:定
《 (一)政府以公!共利益需《要或:实施:。城市规划进行旧城】改造收回的原—划拨土地按城市拆】迁管理?规定确定《。土地收回补》。偿费;
【 (二)收回企事】业单:位原以划拨方式取】得的土地使》用权由土地评估机构!。按,照收回土地的现状进!行评估并依法确认后!按确:认地:价平均价的40【%确定土地收回【补偿
(三!)收购以出让—方式取得的土地使】用权经由土地—评估机构按照—收回土地的现状用途!。进行评估《并,依法确认《后按国?家土地管理》规定扣除原土地使】。用权:人已使用土地期间应!。付,出的出让金部分后】确定土地收购—。补偿费?
? (四)收购以国!家租赁方《式取得土《地,使用:权的按照评估租金高!出实际租金》数额与剩余年限折算!的现值确定补偿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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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。二十条 以土—地,置换方式进》行储备的按第十【八条、第《十九条规定》。的方:式分别确定置—换土地收购补偿费】由市收购《储备中心与原土地使!。。用权人结算差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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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储备土地!前期开发利用
】第,二十一?条, 市土地收购储【备中心对储备—的土地?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!行土:地前:期开发利用
【 (一)前【期开发市《土地收购储备—中心可在《储备土地《出让:前完成储备土地地】上建筑?。物、附着《物的:拆迁及土地平整【等工:作
》 (二)土地利【用原土地使用—权人交付《土地后在储》备土地出《让前市?土,地收购?储备中心可以依法将!储备土地使用—权单独或连同地上】建筑物出租》、,抵押:。或临时改变用途加】以利用
第—二十二条 》市,土地收购储备中心】收购:的土地在实施拆迁】。安置时市《计划部门应根据市土!地收购储备中心【的申:请办理储备土—地前期开发立项【审批手续建》设规划部门》按城市总《体,规划要求颁》。。发储备土地前期开】发建设?用地规划许可证【
第二十三条 根!据市政府要》求储备?土地地上《建(构)筑物及其他!设施需要实施—拆迁的由市土地收】购,储备中心作为—拆迁人?依法:向有关部门申请办】理房屋拆迁许可【证统一实施》拆迁安置《
:第二十四条 市土地!收购储备中》。心需要委托》他人拆迁的应当【采,取招投标的》办法确定被》委托单位《实,施拆迁?
第二《十五条 储》备土:。地前期开发利用中涉!及土:地使用权单独或连】同地:上建:筑物出租、抵押、临!时改变?用,途及地上建筑物【及,附着物拆迁》的市土地收》购储:备中心持有》关用地批准文件【及国有土地使用权】收回(购)合同依法!到有关部门办—理审:批,或登记手《续
第二十六【条 储备土地前【。期开发利用活动应】。当遵守国家法律、】。法规、规章和市政】府的:有关规定《不得损害公》众利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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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?章 :储备土地出》让前的准备
第二!十七条? 市:土地收?购储备中心》应当将储《备土地?的信息向《社,会公布并抄》报市:。土地收购储备中【心管:理委员会《各成员单位
第】二十八?。条 市土地》收购:储备中心《应对拟出让的储【备土地?的收:。回、收?购前期?开发成本《进行测算做好—。储,备土地出让前的准备!工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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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 储备!土地使用权》用于房?地产开发、商业、】旅游、娱乐》。等经营性《项目:建设的必须通过招】标、:拍卖确定开发单【位
用【于前款?规定的建设》项目以外的其他储】备土地使用》权可:以通过?招标、拍卖确定【。。开,发单位特殊情况下也!。可以:通过:协,议约定开发单位
】
第三十条 招【标,、拍卖出《让储:备土地使用权的【在市土地收》购储备?中心做好储备土地】出让前的《有关准备《工作后由《市国土资源》局按照有关法律【、法:规、规章的规定组织!土,地使用权《招标、?拍卖所得价款中相当!于土地开发补偿【费的部分应直—接,支付给市土地收购】储备中心
第【三十:一条:。 协议约定出让【储备土地使用—权的市?土地收购储》备中心?应将方案报市国土资!源局批准
— 市土》地收购储备中心【应当与约定的开发】单位签订《。开发协议书作为【国,。有,土地使用权出让【合同的附件
! ,开发:单位根据协议约定】的期:限、金额和方式向】市土地收购》储备中心支付土地开!发补:偿费用?并依:法申请办理协—议出:让的有关手续—。
第三《十二条 《土地开发补》偿费:。包括土地收回、收】。购储备过程中—发,生的实际成本
【
,第五:。章 资?金,运作管理
—第三十三条 —收购储备资金运作受!。市财政部门和审计】。。部门:的指导和监》督
第三十四【条 市土地收购储】备中心的资本—金,由市财政拨》款市土地《收购储备中心运作】后的增值《资金:经市土地《收购储备管》理工:作委员会批》准可部分或全部【。充实资本金
第】三十五条 市土地】收购储备中》心,的,。土地收回、收—购或置换资》金可以通过以—。地抵押贷款筹措【
第三十六—条 储备土地—经市:国土资源局出让【后土地出让金扣除土!地收回、《收购:。或置换补《偿费:和前:期开发补偿费用外剩!。余部分全部上缴【市财政
第六章】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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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条 土地!使用权符合》收回、收购条件【土地使用权人未申请!。进行土地储备而擅】自转让土地使用权及!其他:。地上建筑《物、附着物的有关】。部门不得《为,其办理?审批和登记手续
!。第三十八条 市土】地收购储备中心【未,按办:法规定支《付土地收回》。、收购补偿费的原土!地使用权《人有:权解除收回、收购】合同市土地》收购储备中心已支】付给原土地》使用人的《定金不?予退还
《
第三十九条—。 原土地使用权人】未,按本办法规定—交付土地及地上【建筑物、附着物【或者在交付土地的同!时擅自处理其地【上建筑物《、附着物的市—土地:收购储备中心—有权要?求原土地使用权人】限期改?正并继续履行合同原!土,地使用权人逾期不履!行的由市国土—资源局强《制执行或按》违约进行处理并由原!土地使用权人赔【偿相应的经济损失
!
第四十条》 有关土地》。收购储备、前期【开发:利用中的其他纠纷争!议双方可《按合同(或协议【。)约定向仲》裁机构?。申请仲裁或者依法】向,。人民法院《提起:诉讼
第四十【。一条 市《土地收购储备工【作人员玩忽职守、】滥用职权给国家、集!体造成重大损失或利!用,职务上的便利索取】或非法收《受他人财物》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刑事责任;不!构,。成,犯罪:的,给予:相应的行政处—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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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》附 则
》第,四十二条 》本办法自20—12年 1月1【0日起施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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