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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晋中市土地储备【实施办法 —晋,中市人民政府文件 !市政:发〔2?011〕《115?号 晋中市人民政】府关于印发晋中市土!地储备实施办法【的通知 各县(【区、市)人民—政府开发区管委会】市,直有关单位    ! 晋:中市土地储备—实,施,办法已?经2011年7月】13日市《政府第7次》常,务会议?通过现印发》。。给你们请《认真遵照执行 【二,〇,一一:年十二月《二,十九日 第一章! 总 则 第【一条 为了盘—活资产优《化土地资源配—置,合理利?用土地根据中—华,人民:共和国土地》管理:法,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!市,房地产管理法—等法律、法规的【规定结合本市—。实际制定本办法 !第,二条 晋中市—城市规划区范围内】(晋中市经济开发】区管委会除外)国】有土地储《备工作?适用本?办,法 第三条— 本办法所》称土地储《备是指晋《中市土地储备机构依!。据本办法的》。规定将需要盘活【的土地收《回、:收购、置《换、征收后予以储】存并通过《前期开发利用最终达!到盘活存量土地资】产有效?配置土地资源的目】。的 : ,第四条? 晋中市土》地,收购储备中》心受市政府委托在晋!中市土?地收购储备管理委】员会指导和监管【下代表政府实—施土:地收购、储备和出】让的前期准备工作市!土地收购《储备中心《隶属于晋中市—。国土资源局为具【有独:立法人地位的全额拨!款事业单位 — 第五条 城—。市规:划区范围内的下列】国有土地《应当进?行,储备     (】。一)无主《土地;  》  :。。 (二?。)为:政府代征的土地;】     (三)土!地使用期限已—满被收回的土—地;: , ,   ?(四)被《依法收?。回的:荒芜、闲置的国【有土地; 》    (五—),依法没收的土—地;   》  (?六)因?单位搬?迁,、解散、撤销—、,破产、产业调整或其!他原因调整出的【原,划拨的国有土地【;    》 (七)以出让方式!取得土地《。使用权后无》力继续开发而又不】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!; :  :  (八)因实施城!市规划?和土地调整市政府】。指令收回《、收购的土地;  !。 ,  (九)因—“农:转非”而撤村(组】)后应收归国有的土!地,;   《  (十《)土地使用权人申请!市土地收购储备【中心收回、收购的】土地;    【 (十?一)其他需》要储备的国有—土地 第》六条 土地储备实行!预报制度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】凡符合本办》法规定的储备条件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!地单位或其主管【部门应提前报告市】土地收购储备—中心 ? 第七条 市土地】收购储备中心应【根据:产业结构《调整: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!、,城市建设规》划和市区土地的实际!状况制?定土地收《购储备?计划 第八条【 市土地《收购储备《中心可依照国家、省!的,土地管理法律、法】。规,及本办法的规定将依!法收回、收购—、置:换、征收的土地【进行储备并可实施前!期开发利用》     集—体所有?土,地需:要储备的必须依法办!理土地?征,收手续  》  : 土地储备应依【法办:理土地权《属变更登《记手续 第九条 !市发改、经信—、住房城乡建设【、财政、国土—资源等?。管理部门应按—各自职责做好土【地收购?储,备的相关工作 第!十条 土地使用【权被依法收回或收】购的单位或个人必】须按期交付》土地并做《好,土地储备《的相关工《作 第二章》 土地使用权收【购储备? 第十一条 【无偿收回《的土地直接由市【土地收购《储,备,中,心,进行储备   【  除前款规定【外需要储备的土【地由市?土,地收购储备》中,。心按照本办法的规定!进行收回、收—购和置?换 第十二条 】土地:收回:、收:购的一般《。程序  《   (一)—申,。请收:回或收购城市规【划区范围内凡符合本!办法规定的土—地收回、收》购条件的国有土地】其土地?使用权人应持有关】资料申请市土地收】购储备中心进行收回!、收购 《    (》二):权属调?查,。市土地储《备中心对申请人【。提供的?。土地权属、》面积、四至范围【等情:况进行实地调查和审!核,    《 ,(三:)征询意《见市土地收购—储备中心根》。据,申请人提《出的申请和实际调查!的情况向市建设【规划部门征求—意见   》  (四)费—用测算市土地收【购储:。备中心根据权属【调查和征询意见结】果委托?。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土!。地收回、《收购补偿费》用的评估测算;【实施土地置换—的要进行相应的【。费用评估测算 【    (五)方案!报批市土地收—购储备中心根据【土地权属《调查和收《回,、收购或置换—费用测算《结果:提出土地收回、收购!或置换的《具,体方案由市国土资】源局:审核:报市土地收购储【备管:理委员?会批准  》   (六)签订】合同收回《。、收购及《置换方案批》准,后由市土地》收,购储备中心与原土】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!土地使用权收回(购!)合同     】(七:。)收回、收购补【偿市土地收购储备中!心,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!。收回:(购)合同》向原土地使》用权人支付土—地收回、《收购补偿费用  】   (八)权属】变更市土地收购储备!。中心根据国有土地】使,用权收回(购)【合同约定支》付完:土地:收,回、:收购补偿费用后向市!国土:资,源局申?请办理土地权属变】。更登记手续   】  (九)》交付土?地,根,。据,合同:约,定的期限和方式原】土,地,使用权人向市土地收!购储备?中心交付被收回、】收购的土地》和地上建筑物—;被收回、收购【的土:地使用权一》经交:付即纳入土地—储,备 ?第十三条 土—。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!收回、收购》。必须提供下列材料】     (一【)土地收回、收【购申请?书;   》  (二)申请【人,的,身份证明;申请【人是法人的应提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】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!明;   》  (三)授权委托!书;     (】四)营?。业执:照;     (】五)土地《使用权?权源证明及房—屋所有权《合,法证明?;     (【六,)土地?平面图;     !(七)主《管,。部门意见;》  :   ?(,八)其他《需要提交的材料【 第十《四条 国有》土地使用权收回【(购)合《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!    (一)合同!双方当?事人;  》   (二)收【回、收购土地的【位置、?。面积、用途》及权属依据; 【 , ,  (三)土—地收:回、:收购补偿费》。用及其交付方式【和期限; 》    (四)【交,付土:地的期限和》方式;     】(五)?双方:约定其他权利—和业务;  —   (六)违约责!任; ?    (七)争】议解:决方式 第—十五条 国有土地使!用权收回(购)【合同一经签》订即产生法律效力】双方当事人必须【。全面履行《。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!务 第十六条 】实施收?购的土地为以出让方!式取得土《地使用权的原—国,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!同自国有土地使用】权收回(购)合【同生效之日起予【。以解除 第十七条! 下:列情况无偿收—回土地?使用权 《  :  (一)》。因单位撤销、—。迁移: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!拨土地的;   】  (二《)公路、铁路—、机场、《矿场等经核准报【废的;    【 (:三)土地出让等【有,偿使用合同约定【的,使用期?限届:满土地使用者未申】请续期或者申请续】期未获批准》的 第十》八条 下列情况【有,偿收回土地使—。用权:     (一【)政府为公共利【。益,需要或?为实施城市》规划进行《旧城改?造使用原《划拨土地的;   !  (二)企—事业单位《申,。。请政府收回原—划,拨,土地的;《。     (三)】其,。他需有?偿,收回的土地》 第十《九条 土地收回、收!购的补偿费》可通过以下方式确】定     (一)!政府以公共利—益需要或实施城市】规划进行旧》城改造收回的—原划拨土地按城市拆!迁管理规《定确定土地收—回补偿?费;     【(二:)收回企事业单位】原以划?拨方:式取得的土地使【用权由土地评估【机构按照收回土【地的现状进行评【估并依法确》认后按确认地价平均!价的40%确—。定,。土地收回《补偿    — (三)收购—以出让方式取得【的土地使用权经由土!地评估机构按照【收,回土地的现》状用途进行评估并】依法确认后按—国家土地管理规定扣!。除原土地使》用权人已使》用土地期《。间,应付出的出》让金部分后确定【土地收购补偿费【     (四【。)收购以国家租赁】方式取得土地使用】权的按照评》估租金?高出实际租金数额】与剩余年限折—算的现?值确定补偿费— :第二十条 以土地置!换方式进《行储备的按第十八】条,。、第:十九条规定的—方式分别确定—置换土地收》购补偿费由》市收购储备中心【。与原土地使用权【人结:算差价 第—三章: 储:备土地?前期开发《利用 第二十【。一条: 市土?地收:购储备?中心对储备的土【地可以通过以下方】式,进行土地前期—开发利用     !(一)前期》开,发,市土地?。收购储备中》心可在储备土—地出让?前完成?储备土地地上建【筑物、附着》物的拆迁及土地平】整,等,。。工,作    》 (二)土地利用原!。土地使用权》人交:付土地后在储备土】地出让前市土地收】购,储备中心可以—。依法将储备》土地使用权单独或】连同:地上建筑《物出租、抵》。押或临时改变—。用途加以利》用 第二十二条】 市土?地,。收购储备中》心收购的土地在实】施拆迁安置时市计划!部门应根据市土【地收:购,储,备中:心的:申请办?理储备土地前—期开:发立:项审批手续》建设规?划部:门按城?市总:体规:划要求颁《发储备土《。地前期开发》建,设用:地规划许可证 第!二十三条 根据市】政府要求《储,备土地地上》建(:构)筑物及其他【设施需?要实施拆迁的由市】土地收购储》备中心作为拆迁【人依:法,向有关部门申—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!证统一实《施拆迁安置 第】二十四?条 市土《地收购储备》中心:需要委?托他人拆迁》的应:当采取招投标的办】法,确定被委托》。单位实施拆迁 【 第二十五》条 储备《土地前?期开发利用中涉及】土地使用《权单:独或连?同地上建筑物—出,租、抵押、临—。时改变用途及地上】建筑物及附着物拆】迁的市?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持!有关用地批准—文件及国有土地使用!权,收回(购)合—同依:法到有关部门办理审!批或登记手续— 第二十六条【。 储备土地》。前期开发利用—活动应?当遵:守国:家法律?、法规、规章—和市政府的有—关规定不得损—害公众?。利益 ? 第四章《 储备土地出让【前的准备《 第二十七—条 市土地收购【储备中心应当将【储备土地的信息【向社会?公布并抄报市—土地收?购储备中心管理委员!会各成员单》位 第二》十八条 市土地收】。购储备中心应对拟】出让的储备土地的】收回、收购前期【开发成本进行测算做!好储备土地出让【前的:准备工?作 ?第二十九条》 储备土地使用权用!于房地产《开发、商业、旅游】、娱乐?等经营?性,项目:。建设的必须通过招标!、拍:卖确定开发》单位  《 ,  用于前款—规定:的建设项目以外的】其他储备土地使用权!可以通过招标—、拍卖确定开发单】位特殊情况下—也可以通过协—议约定开发单位【 第三十条— 招标、《拍卖出?让储备土地使用权】的在市土地收购储】备中心做好储备土】地出让?前的:有,关,准备工?作后由市国土资源】局按照有关法—律、:法规、规章的规定组!织土地使《用权招标、拍卖所得!价款中相当》于,土地开发补偿费的部!分应直接支》付给:市土:地收购储备中—心 第三十一【条, 协议约定》出,让储备土地使用【权的市土地》收购储备《中心应将方案—报市国土资源局批】准 :    市土地收】购储备?。中心应当与》约定的?开发单?位签订开发协—议书作为国有—土,地使用权《。出让合?同的附件     !开发单位根据协议约!定的期限、金额和】方式向市土》地收购储备中—心支付?土地开发补》偿费用并依法申【请,办理协?议出:让的有关手续 【。 第三十二条 【土地开?发,补偿费包《括土地收回》、收购储备过—程中发生的实—。际成本 《 第五章《 资金运作管—理 ?第三十?三条: 收购储备资金【运作:受市财政部门和审计!部,门的指导和监督【 第三十》四条 ?市土:地收购储备》中心:的,资本金由市财政拨】款,市,土,。地收购储备》中,心运作?后的增值《资金经市土》。地收购储备》管,理工作委员会—批准可部分或全【部充实?资本金? 第三十》五条 市《土地:收,购储:备,中心的土地收回、】收购或置《换资:金,可以通过《以,地抵押贷款筹措【 第三《十六条 储备土【地经市国土资源局】出让:后土地出让金—扣除土地收》回、收购或》置换补偿费和前期开!发补偿?费用外剩余部分全部!上缴市财《。政 第六章 法】律责任 第—三十七条 土—地使用权符合收【回、收购条件土【地使用权人》。未申:。请进行土地储—。。。备而擅自转》让土地使用权及其他!地上建?筑物、附着物—的有关部门不得【为其办?理审批和登记—手,续 第三十八【。条 :市土地收购储—备中心未按办法规】定支付土地收回、收!购补:偿费的原土地使【用权人有《权,解除收回、》收购合同市土地【收,购储备?中心已支付》给,原土地使用人的【定金不予退》还 第三十—九条 原《土地使用权人未按】本办法规定交—付土地及地上建筑】物、附着物或—者在交付土地的同】时擅:。自处理其地》上建:筑物:、附着物的市—土地收购储》备中心有权要求原】土地使用权人限期】改,正并继续履》行合同原《土,地使用权人逾期不】履行的由市》国土资源局强制【执行或按《违约进行处理—并由原土地》使用权人赔》偿相应?的经济损失 第】四,十条 有《关,土地收购储备、前】期开:发利用中的其—他纠:纷争议?双,方可:按合同(或协—议)约定向仲裁【机构申请仲裁—或者依法向人民法】院提起诉讼 — 第四十一》条, 市土地收》。购储备工作人员玩忽!职守:、滥:。用职权给国家、【集体造成重大—损失或利用职—务,上的便利索取—或非法?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!罪的:依,法追究刑事》责任;不《构成犯罪的给予相】应,。的行政处《分 ?第七章 附 则 !第四十二条》 本办法自》。20:12年 1月1【0日起?施行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