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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— 《。 ,晋,中市城市市容—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! 晋中市【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!印发晋中市城—市市容?。与,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!通知 各县—(,区、:市)人民政府开发区!管委会?市,直,有关单位 》     》晋中市城《市市容与环境—卫生管?。理办法已经2011!年市政府第》7次常务会议通过】。现印发给你们—。请认真贯彻落实 】。 二〇一《二,年二月二十四日 】。 第一条 为—了加强?城市市容和》环境卫生《管理创造整洁—、优美、文明的【生活和工作环境根】。据国务院城》市市容和环境卫生】。管理:条例、?山西省城市市容和】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!法、城市生活垃圾管!理,办法、城市建筑垃】圾管理规定》等有关法《律法规和规章结【合本市实际》。制,。定本办法 — 第【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!本市:及各县(区、市)】人民:。政府所?在地城市规划区的】市容环境卫生—管理活动 【 第—三,条 市及各县(区、!市)人民政府—市容环境卫生主【管部门?负责本行政》。区域的市《容环境卫生管—理工作负责本—办法的组织实施其】他,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!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!市容环境卫》生工作进行》管理 ? ? , : 第四?条 市?。。及各县(区、市)】市容环境卫生主【管部门应当会—同规划、住房—和城乡建设、园林等!部门制定本地的城】市容貌和《环,境,卫生:作业的标准与规范报!市及县(区、市)人!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! — 第五?条 提倡和鼓励社区!。制定市容环境—卫生公约《动员居民积极参加市!容环境卫生治理工】作创建整洁、优美】、文明?的社区 ! 第六条 —城市市容环》。境卫生实行》责任区制度》市容环境《卫生责?任区是指单位和个】人所有、使用或者管!理的建筑物》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!施、场所及一—定范围内的区域 ! 《 第七《条 市容环境卫【生,责任区域的责任【。人按照属地和有【利于管理的原则确定!  》   (一》)城市道路、—立交桥及公厕由环境!卫,生专:业单位负责;—     】。(,。二)居民《小区内的道路—、实行物业管理的居!住区由物《业管理单位负责;】     (!三)车站、》停车场、集贸—市场等各类场馆由经!营,。管理单?位负责; 【     (四【。)铁路及其权—属,管理区域由经—营管理单位负责;】 ,     (】五)建设工》地的施工现场和竣工!。。后尚未?交付使用的由—建设单?位负:责; —    (六)公园!、广场、绿地、绿】化带由园《林部门负责; 】 :  :  (七《。)机关、团体、部队!、学:校,和企事?业单位的占地区【域由产权单位或【经营、管理》单位:负责;  】 ,。  (八)城—中村和城乡》结,合,部区域由乡(镇)政!府和:村委会负责 】     市—容环境卫生责任人】不明确的《由所在地《的市:容,环境卫生《主管部?门确:定,;跨辖区的由市市容!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确!定 》 第八条 】建,筑,物、构筑物的容【貌应当符合》。以下规定《     】(一:)建筑物、》构筑物外立面应当】保持整洁和》完好; 《 :     》。(二)建筑物顶【部、外走廊等应【当保持整《洁无堆物堆料—无乱搭?盖临街建筑》物的阳台外》和窗外不得吊—挂、晾晒和》摆放有碍市容的物品!平台、阳台内堆放的!物品不得超出护栏】的高度;《  》   (《三):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!或其他设施的—必须:征得城市市》容环境卫《生行政主《管部门同意》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!审批手续; 【。   《  (?四)新建、》改建、扩建建筑物的!安全网、空调设备】托架等设施应按照】有关设计标准、要】求进:行设置安《全网不得《超出墙体《 : ,  :   临街》建筑物原《设,置的遮雨(阳—。)棚和不符》合要求?的安全网应当—。限期改装或》者拆除 》 第【。。九条 街道两—侧单位?作,为分界的围》墙、栅栏或绿篱、】花坛(?。池,。)、草坪等应—。。。当,。。保持整洁美观 】 —第十条 道》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!置的雕塑等建筑景观!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出!现破:旧、污损的责任人应!当及时清洗、粉刷】、,修饰 — 第十一【条 :。城市道?。路及其附属设施的】容貌应当符合下列】规定 》 ,   ?  (一)道路路面!和人行?道平整路缘石、【无障:碍设施?完好出?现破损、短》缺的应当及》。时修复; 》 ,     —。(二)道路的—立交桥、地下过街】通道:。整,洁、完好; 【。 ,     (—三)道路和桥梁【上的隔离墩、防【护栏、?防护墙和照明、排水!。等设:。施,整洁:、完好、有效—;出现破旧、污损的!应当及时清洗、【修复、更换 】 ? 第十二条 【在城市道路上设【置的井盖、》井篦应当保》持完好出现破损【、丢失?、移位的所有权【人或维护管理—单位应当《立,即采:取设置?警示标志、》护栏等临时防护措】施并及时维修、更】换 — 第十三条 】。户,外灯饰?应当保持整洁—美观和使用安全户外!灯饰破损、断亮的】所有权人《或管理?者应:当及时维修》或更换 】 ?第十四条 》城市道路及其—他公共?场所的交通、通信】、网络、邮》政、电力《、燃:气、环境卫生—等,各类设?施应当按照有关规】定和规范的要求设】置,保持完?好,和整洁美观出现【破旧、污损或—者丢失的所有权【人或:者维护?管理单位应》当及时维修、更换】、清洗、补设 ! 》第十五条 》临街的商业、—饮食业等行业的【经营者不得跨门槛】。、跨:窗进行店《外经营、作业或【展示商品城市道路不!得摆:摊设点或者从事店】外经营确需》在主干道以外的街】道、路旁摆》。设摊点?的按照法律》。、行政有关规—定办理审批手续【 :   《  确需摆》放的摊点和开—设的市场应随摊【携带垃圾收集容【器保持摊点周围【环境卫生 》 ? 《 第十六条 经批】准临时占用道路【、广场等公共—场所举办文化、【商业:等活动的举办单位】应当按照要求设【置环境卫《生设施保持》公共场所整洁 ! 第十七】。条 禁止在道路及其!他公共场所的市政】设施、树《木、绿化带等—处晾晒或吊挂物品】。 【 第十八条 牌匾】和标识的设置应当】牢固安全《、,整,洁美观?有,照,。明,和显:亮设施的《应当功能完好;画】面污损、《字体残缺《、灯光显《亮,不完整的应当及时】。维修:或,更换 — , 第《十九条 禁止在【建筑物、构筑物、】市政:设施及树木》上张贴、刻画—、涂:写,、喷涂 ! 第二十条— 道路及其他公共】场所的专《业清扫保洁》责任单?位应当按照》规范化要求》做好清扫《保,洁 — 第二十—一条: 维修?、清疏排《水管道和沟渠栽培、!修剪树木或花—卉维修、《更换路灯《、电:线杆及其他公共【设施所产生的废弃】物作业单位应当及】时清除不得》乱堆:乱放 【 第二十二条 !不得占用《道路、?绿,地等公共场所—从事车辆清》洗和维修等业务进】行车辆清洗、维修的!应当采?取措施保持场所【整洁车辆清洗产生的!淤泥沉沙应当及时清!理并按市、县市容】。环境卫生主》管部门?规定的地点》倾,倒 》。 第二十三】条, 废:旧物品收购者、经】营者应当保》。持,经营场所整洁不得乱!堆乱放?应,当对收购的废旧物】品采取?围挡:、遮盖等措施不得】污染周围《环,境 : ? 第》二,十四条 公共场【所禁止?下列行为  !   (一)—。随地吐痰、便溺【; 》    《(二)随地乱扔【口香糖、《瓜果:皮核、纸屑、包【。装物:和烟头等废弃物 ! 第【二,十五条 《运输生活垃》圾等废弃物》以及流?体、散体物料的车辆!必须采取严实—密封:的防护设施不得沿途!泄漏、遗撒 — —。 第二十六》条 禁?止,在建:成区内饲养》鸡、鸭?、鹅:、兔、羊、》猪,、鸽等家禽》家畜因教学、科研】以及其他特殊需要】饲养的按照》有关规定执行 【 :     饲养狗、!猫等宠物的另行制定!管,理办:。法进行严格管理 】 — 第二十七条 市及!各县(区、市)【市容环境卫生主【。管部门对生活垃【圾、城市粪便等废】弃物的收集、—运输和处理实施【统一监督管理生【活垃圾?。、城市粪《便、有毒有害垃圾】等废弃?物应当?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!行,无害化处理和—综合利用  !   单《位和个人应》当按照规定的—时间、地点》和方式运输、倾【倒前款规定的废弃物! — 第二十八—条 公共厕所—的粪便?由公共厕所管理单】位负责?组织清运或委—托环:境卫生专业单位有偿!清运 《 ? 第《二十九条 》医院、疗养院—、生物制《品场、屠宰场、教】学科研等《单位产生的有毒【、有害以及》含放射性物质的【。废弃物必须依照有关!规定处理严禁混入】生活垃圾或任—意排放、丢弃、买卖!、焚烧 ! 第三十条—。 宾馆、《。饭店、?餐馆:。。和,机,。关、部队《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!。食堂对本《单位:产生的餐厨垃圾应】当按照有关规定收集!和处理不得直接排入!市政管网、》公共厕所和垃—。圾收集设施》等不得与其他—垃,圾混倒 】。。 第三十一条】 市及各县(—区、市)人民政【。府市容?环境卫生主管部门】应当按照国家有【关规定在规》划区范围内设置环】境卫生设施 】。 ,    《公共厕所《、垃圾中《转站:、环境卫生专用车】。辆停车场、垃圾无】害化处理《场以及?有关附属用房等城】。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!必须纳入城市—规划合?理布:局符合方便群—众、整洁卫》生和有利于环境卫】生作业等要求 ! 》第三:。十,二条 鼓《励公民?、法人或其他组织投!。资,建设:市容环境卫生设施】建立多元《。化的投资融资机制】并依法保障投资者】的,合法:权益 》 : 第三十三条】 ,建设单位在进行新区!开发、旧区》改造和建设大型【。公用设施时应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】定配套?建设公共厕所和生活!废弃物的收》集,。。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!施并与主体》工程同时设计、同】时施工?、同:。时验收 】 第三十四条】。 环境卫生设施【建,设用地应《当纳入城《市黄线保护范围任何!。单位和个人不得擅】自占:。。用和:改变用途 ! 第三十五条】 禁止侵占》、损坏和擅自—拆除:、,封闭环境卫生设【施 》    因》。建设需要拆》除,环境卫生设施的【应经市容《。环境卫?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!建设单位按先建【后拆的原则重建或按!重建价补《偿 《     凡经市容!环,境卫:生主管?部门:批准定点设置—的环境卫生设—施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拒绝》、阻挠建设 【 《。 第三十六条 】。市,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!应根:据,。城市、?城镇:居住: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!数,。量以及公共场所【等特定地区的需要按!照标准督促有关单位!建设改造公共厕【所 . 】    》。 公共厕所应—设置明显标志有【。专人负责保洁和【养护:、维修?。和管理 》。 第三】。十七:。条,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!部门应在《城市街道两侧按规定!标准设置《果皮箱 【    公共—场所的经营管理单】位,应,按规定标准自行【设,。置符合?规范的垃圾》容器、废弃物—箱及其他配套的【。公共环境卫生设【施,定期保养《、维修、《。更新保持环境卫生设!施整洁、《完好 — 第三十八条!。 禁止单位》或个:人未经?批准:擅自关闭、闲—置,或者拆除城市生活】垃圾处置设施、【场所禁止擅》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!筑垃:圾, 第!三,十九条 《设置垃圾处》理场:(厂)粪便》处理:场和建设弃土场其选!址应当符合》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! :     单位】或者个?。人因建设工程—施工或者房屋修【缮等产生的渣土需】要清运时《应当到市容》环境卫生主管部【门办理渣土清运【消纳登记并》按照批?准的时间、路线和要!求清运到指定的渣】土消纳场《所 《 第四十条! 鼓励单《位和个人兴办环【。境卫生作业服务企】业逐步实行环境【卫生作业服》务市:场化: 第!四十一条《 有关管理部—门或者单位可以采】取招标、《委托等方式确定环境!卫生作业《服务项目的承—揽单位   !  中标或》接受委托的环境卫生!作业企业应》当按照规《定,或者约定的要求完成!清,扫、收集《、运输和处》理废弃?物的工?作 】 第四十二》条 市及各县(【区、市)人民政府】要,定期:对在市容环》境卫生工作中做出】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!人给予表《彰,和奖励 【 第四十三】条 各?级教育、文化、【卫生、宣《传等部门应加强【城市市容环境卫【生知:识的宣传教育提高】公,民市容环境卫生【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!习惯 ? 》 第四十四条 】违反城市《市容和?环境卫生管理相关】规定的依照国务院】城市市?容,和环:境卫生管理条例、山!西省城市《市容和环《境卫生管理实施【办法、城市生活垃】圾管理办法、城【市建:筑垃圾管《理规定等有关—法规、规章的规【定进行处罚》 ? : 第四十五【。条 本?办法自2《012年《3月10日起执【行 ? 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