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,
】 :晋中市保障性住【房,建设管理实施办法
!
第一章 】。。。总, 则
第一条 】 为推进保障性住房!建,设规:范保障性《住房建设行为根【据山西省《保障性住房建设管】理办法等有》关规定?。结合:晋中实际制定本【实施办法
】
《第二条 本市行政!区域内保障性—住房建?设的规?划、计划《、实施?和监:督管理适用于本实】施办:法
】 第三条 本【实施:办法所?称保障性住房是【指政府组织按照【基本住房标》准建设?和,筹集:满足中、低》收入家?庭自:住需要的住房包括】廉租住房、公共租赁!住房、经《济适用住房、—各类棚户区》改造安置住房和【限价普通商品—。住房
—
第》四条 保障性住】房建设坚持分散【。建,设与集中建设—相结合、建设—规模与保障》需求相匹配、建【设标准与经》济,社会发展水平相适】应的原则《根据我市经济社【会发展水《。。平和各类保障性住】房需求情况合理安】排建设廉租住房【。、公共租《
:。 赁【住房、经济适用【住房、各《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!房和限价普通商品】住房构建多层次解】决城市中、》低收:入,住房:困难:家庭住?房基本需求的—供应体系
【
》第五条 市及县】(区、市)人—民政府和开发—区管委会《。是保:障性住?房建设的《责任:主体具体负责保障性!住房建设的组—织实施和管》理
】 市人民政府负【责对各?县(区、市》。)人民政府、—开发区管委会—的保障?性住房建《设实:施情况进行监督【
【 第六条 市直各!。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履!行工作职责各司【其,职各负其责》通,力合作?密切:配合:
住!。房城乡建《。设(:房地产)主管部门】负责拟?定保:障,性住房相关政策统筹!协调:保障性?住房建设工作—;
《 规划部】门配合住房城—乡,建设部门搞好保【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!年度计划《。并做好保障》性住房规划审批工】作;
】 发展改》革部门负责项目立项!和申:报组织实施国—有重:点煤矿棚户区改【造牵头组织申请【中央:预算:内投资补助工—作;
】 :监,。察机关?牵头负责保障性住】房建设的监督检查工!作;:
,
财】政部门负责》资金落实、资—金使用监《管牵头组织》申请中央专项补助】资金工作;》
? 《 国土资《源部门负责安排用】地落:实土地?保障:政策工作;》
《 ? 环保部门》负责保障性住房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!价工作?;
:
农业!部,。门负责组织实—施国有垦区》棚户区改《。造工作;《
,
》 林业部门负责】组织实施《。国有林?区棚户区改造工作;!
》 审计部门【负责保障性住房【建设项目的审计【监督工?作;
?
税】务机关?负责保?障性住房《。建设税收优惠—政策落实工》作;
! 统:计,部门:负责保障性住房【建设统计工作—;
》 《价格主?管部门负责保障性住!房价格?。的制:。定和:监管工?作
? 金融办!负,责,金融信贷政》策支持工作
】
第二章 建设规】。划,。和年度计划
】
,第七条 市及【县(区、市)—人民:政府和开发》区管委会根据经济】社会发展水》平、居民《住房状况、保障性住!房需求?情况、财政支—付能力、资源—环境条件《以及人口规模和结】构等因素《编,制保障性住房建【设规划?“十二五”期末【保,障性:住房覆盖面》。。达到20《%以上
】 《。保,障性住?。。房建设规划内容【包括现状分析、【未来预?测、保障目标、【住房供应总量、【建设用地总量、【资金需求总量各类】保障:性住房建设规模【、空间布局》、住:宅套型结构比例和分!年度实施计划等【
:
第【八条 ?。 市及县(区—、,市)人民政府、【开发区管《委会按照保障性住】房建设规划》根据年度保障—对象复核情况和【轮候家庭户数—等因素统筹考虑【通过新建、改—建、购?买、长期《租赁:等渠道筹集保—障性住?房房源合理》确定保障性住房年度!建设计划
【 《 保障性住房—年度建设《。计划内容包》括保障性《住房资?金和土地安排—、项:。目类:型,、,项,。目名称、具》体地:块、住?宅套型结构比—例、建设标准、建】设,方式、项目进度【。。、实施措施、监督管!理,等
第三章 !资金保?障和税?费优惠
—
第九条— :廉租住?房建设资金主要通过!以下渠道筹集中央政!府补助?资,。金,省级政府补助资金市!、县财政安》排的专项建设资金】不低于?20%的土地—出让净?收益住房公积—金增值收《益,在提取贷《款风险准备金和【管理费用《。后的余额中央代地方!。发行的债券》出售、出租廉—租住房所得的—收益一?定,比例的行《政事业性收》。费企业?未按照规定》配建廉租《。住房缴纳的建设【资,金银:行贷款企业债—券社会?捐,赠,等
—
?第十:条 ?政府投?资的公共租赁住【房建:设资金主要通—过以下渠道筹集【中央政府补助资金省!级政府补助》资金:市、县财政安—排的专?项建:设资金住《房公:积金增值收益—在提取贷款风险准】备金和管理费用后】的余额住房公积【金贷款(《试点城市)》中央代地方》发行的债券租金【收入:银行:贷款企业债券社会】捐赠:等
!社会组织、个人【投资的公《共租:赁住房建设资金主】要通:过以下渠道筹集【自筹资?金、:银行贷?款、企业债券—、社会捐赠等
】
第【十一条 经济【。适用住房建设资【金主要?通过以下渠道筹【集自筹资金银行【贷款预(销》)售资金企业债【券住房公积金贷款(!试点城市)社会捐赠!等
》
? 第十《二,条 城市棚户区】改造资金按照政【府主导、市场—。运作的方《式进行筹《集
《 国有【重,点,。煤矿、国有工矿、】。国有林区和》垦,区棚户区改造资金通!过中央?政,府补助地方政府配套!。企业自筹和被—改造住户《合理负担等渠道【筹集
《
》 第十三条》 市?和有条件《。的县(区、市)人】民政府争取设立保】障性住房建设投资】公司或者《。利用其他政府融资平!台筹措保障》性住房建设资—金
? ,
《 第十?。四条 鼓励和引导!民间资本通过—直接:投资、间接投资、参!股、委托代建—等多种方式参与保障!性住房建设按—。规定或合同》约定的?租金、?价格面?向政府核定》的保障?。性,住房对象出》租、出售
!。
第十五条 保!障性住房建设资【金应当?实行专?项,管理、分《账核算、专款专用中!央和省级政》府补助资金》应当:。。严格按照规》定的用途使用不【得截留、挤占—、挪作他《用,
: 》 市、县两级财政】筹集、?配套的保障性住【房建设资金应当及时!、足:额到位土地》出让净收益》。、住房公积》金增值收益》、行政事业》性收费等渠》道筹集的保障性【住房:建设资?金有结?余的:应当将资金滚—存使:。用
》
第十—六条 《市,、县两级财政部【门应当加强》对保障?性住房建设资金【筹集情况的监—督检查审计部门应】当加强对保障性住】房建设资金使用情】况的审计监督监察机!关应当加强对保障性!。住房建设资金筹【集,与使用效率的监【。察
【 第十七条— 保?障性住房《建设涉及的城镇土地!使用税、城市维护建!设税、教育费附【加等:税种按照国家有【关规:定予以?减免;廉《租住房、经济适用】住房、公共租赁住】房,。、,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!建设免收各种—行政:事业性收费和—政,府性基金;经营性】收费按?下限减半收取—
— 参与建设—保障性住房的—企业(单位)纳税】确,有困难的可以—按照:规定申请《延期缴纳税》款
》第四章 《建,设用:地和项目《规,。划
:
第十》八条 保》障性住?房建设项《。。目用地指标由国【土资源部门在年度用!地计划中单列应供】尽供
【
第《十九条 》储备和?收回使用权》的国有土地应当优】。先安排用于保障性】住房建?设
?。 《 在符合城—市总体规划的—前,提下企(事)业单位!可以把?富余存?量土地纳入市及【县(区、市)人民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!保障性住房》年度建设计》划,用地统?筹使用所建保—障性:。住,房优先用于解—决本单位符合—住房保障条件职工的!住房困难剩余住房】由市:及县(区、市)人】民政府和开发区【管委会统一调剂面】向,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保!障对象供应
—。
《 , 国有工矿、国】。有林区、垦区棚户】区改造应当本着原】址改造和异地建设】相结:合的原则《符合城市总体—规划的工业、农【。业,、林业用地可以变更!为住:宅用地;远离城镇且!布局分?散、不宜就地改造的!国有工矿、国有林区!和垦区棚户》。区改造安置住—房用地可以采—取增减挂钩置—换,的方式调整》到城市?近郊或者周边
】 ? , , 市、县《。两级国土资源部【门应当积极》盘活工矿《企业废弃用地加【大,整治和复垦》力度通过城乡用【地增减?挂钩和市内占补【平衡等方式确—。保棚户区改造用地需!要
】 第二十条 【廉租住?房、经济适》用住房、棚户区【改造安置《住,房、政府投资的公共!租,。赁住房建设用地【保障性住《房,项目中配套建设的】教育、?医疗等公共》。服务设施用地以行】政划拨?方式供应《其他:方式投资建设的公共!租赁住?房建设?用地可以采用出【让、:租赁:或者作价《入,股,等方:式有偿使用
! 保》障性住房项目中【配套:建设的商业、服【务业用地应当以招拍!挂形:式公开出让》
—。 限价《普通商品住房应当由!国土资源部门会【同规划、住房城乡】建设(房地产)和价!格主管部门》在土地?公开:出让:前设置?前置条件按照“竞地!价、竞?房价”要求》明确销(预)—售价格、套型面积】、户型比《例、供应对象等内容!
】第二十一条》 :市、县(市)和【开发区国土资源部】。门应当在商品住【房项目用地合同【中设置配建保障性住!房等条款《并将其作为》土地出让前》置条件予以》明确配建廉租住房】的应:当明确配建比—例、建设《总面积、套数、套】。型比例、建设—标准等内容》;不配建或不宜配】建的项目应当—明确按照规定配建面!积缴:纳廉租住房建设资金!的内容配建经济适】用住房?或者公共租赁—住房的应当明确建设!。总面积?、套数?、套型比例、建设标!准和建成《。后移交或《者回:购等内容
— 经济】适用住房项目配建公!。。共,租赁住房和廉租【住房的应当将—其作为土地划—拨的前置《条件并在建设—用地划拨决定—书,中明确配建比例、】建设总面积、套数】、套型比例、建设】标准和建《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!内容
】 第?二十二条《 列入保障性住】房建:设储备用《地,范围的土地非经法定!程序不?得改:变,用途;严禁以—划拨方式《取得:的保:障,性住:房,建设用地改变—用途建设商》品住房
【
第》二十:三条 保》障性住?房项目?的选址、规划—、设计应当遵循国家!及本省有关法律法】规技:术标准、规》范、规程和》技术导则集》中建设的《保障:。性住房项目应当选】择基础设施和公【共服务设施完—善的地段《或者同步配套建设】基,础设施和公共服务】设施充分《考虑居民《。就业、就医、就学和!出行等需《要方便?群众生产、生活
! 》 保障性住房—建,设项目应尽量避开】自,然保:护,区、风景名胜区、】森林公园、》重要湿地、饮用水】源保护区、基本农】田,。。、泉域重点保—护区等环境敏—。。感区域并应远离产生!有,毒有害?污染的工《业厂矿区《现,有焦化、化工—、机械加工(—含电镀)、农药【等工业企业废弃【。地转住?宅用地?的,保障性住房建—设项目应当组织开】展土壤风险评—估及修复修复后经】相关部门《检测符合住宅—用地:标准要求的方可选址!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!用地
! 第:二十四条 规模】较大的居住小—区编制修建性详【。细规划时应当将【普通商品住房和保】障性住房统筹考虑】分区建设共享配套基!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!施
《 , 普通—商,品,住房建设项目应当按!照建:筑面积配建》5%的廉租》住房所配《建的廉租房依照【该项:目用地合《同约定条款由住【建部门会同》监察:、物价?部门聘请具有相【关,资质的中《介组织对其建设【。成本:予以认?定后:由保障性住房—建设主管部》门以成本价回购房】屋产权归政》府所有;不配建或不!宜配建的项目按照】该项:目商品?住房平均《销售价格向保—障性住房《建,设主管部门》缴纳应配建廉租【住房面积《部分的建《设资金经济适用【住房建?设项目应当》按,。照建筑面《积配建10%的廉租!住房:由政府按照核定的】经济适?。用住房基准价—格回购
》
:第五章 《建设方式和建设程序!
:
第二十五条! 廉租住》房由市及《县(区?、市)人民政府和开!发区管委会》组织建设或》由政府委托》建设建成后由政府】。。。。按合同约定回购
】。
【第二十六条 公共!租赁住房采取多种方!式进行建设鼓—励社会组织、—个人:投,资,建设公共租赁—住房
— 政府投【资的公共租赁—住房由市、县(区】、市)人民》政府和开发区管委】会,组织:建设或由《政府委托建设建成】后由政府按合—同,。。约定回购
】 社会组【。织、个人投》资,建设或?者经济适用房中配】建,的公共租赁住房按】照政府组织》。协调、市场运作的原!则由投资单》位组织?建设
【 ?。外来务工人员集【中的开?发区、产业园区【及企业(单位—),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的!原则统筹规划集【。。中建设单元型或宿】舍型公共租赁住【房
—
, , 第二十七条 】经济适用住房—应当采用项目法人招!。标方式选择具有相】应资质的和良—好社会信誉的—。房地产开发企业实】施或者由保障性【住房管理《机构直接组织实施】。
【 第二十八》条 : 城市、国有重点】煤矿、国有》。工矿、国有林区和】垦区棚户区改造按照!政府组织协调、市】场运:作的原?则采用项目法—人招标方式选择具】有相:应资质的《和,良好社会信》。誉的房地产》开发企业实施或【者由企?业,(单:位)组织实施—
:
第二】十九条 限—价普通?商品住房应当—采取“竞地》价、竞房价”的办法!以公:开招标?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!位
!第三十条《 保障性住房【。建设:应当实行项》目管:理制:。度落实?项目法人责》任制
?。
? , 政府投资或者!以政府?投资为主的保障【性住房建设项目应当!成,立项目指挥部负【责按照有关规—定对建?设资金、参建—单位及其建》设行为进行指导【、监督和《管理并对《工程:质量:和安全?负,责
?
第三十!一条 ?。 政府?投资或者《以政府投资为主的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!由项目指《挥,。部负责组织公开招】。标确定参建单位或】者项目管理单位【
? : 经济适用【住房:和棚:户区:改,造项:目由:市,及,县(区、《市)人民政》府,、开发区管委会或】者由政府委托的机构!组织面向房地产【。开发企?。业,。公,开招标
》 其他】由社会组织、个人投!。资建设的保障性【住房建设项》目应当按照》国家和省《、市有关规》定组织公开招标【
第!。三十:二条 《。。项目指挥部应当强化!对,参建单位的合同【。管理明确违约条款】和处:。罚措:施并通过行政和司】法渠道保证》参,建单:位严格履行合同约】定
—
第三十三条】 市及县》(区、?。市):人民政?府和开?发区:管委会应《当将保障性住—房建设项目纳入【重点工程建立审【批绿色通道》加快立项、环评【、规划、建》。设等手续的审—批进度
《
第六章 【建设标准和质量安全!
《第三十四条 保】障性住房《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勘!察、设?计、图?审、施工、监理、】验收等技术标—准,、,规范、规《程和:技术导则推》广新材料、新技术】、新工艺、新设备等!“四新”《成果积极采用住【宅,产业:化技术
—
第三【十五条 保障【性住房建设应当【。符合国?。家及本省有关—建筑节?能的政策鼓励—和支持有条件的【地方及单位按照绿色!建筑标准进行—建设配备节》水、节电装置同步】建设:。太,阳能光?热系统鼓励超过【10万平方米的保障!性住房项目》配备中水回用—。设施
?
:
《 ,第三十六条 — 保障性住房建【设,项目应?当根据国《家,及,本,省有关规定合理【。确定套?型结构和建筑—面积:原则上按2人—以下(含2》人)户安排单间套或!宿舍型、《3,人户安排两间套【、4人以上(含【4人)户安排—两居室或三间—套标准设计
】 ? 廉租《住房套型《建筑面?。积,控制在50平—方米以内《;
】 公共租赁住房套】型建筑面积控制在】。60平方米》以内以套《型建筑面《积40平方》米左右的《小户型为《主;
【 经《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!面积控制在60【平方米以内;—
《 :。 棚户区改—造安置住房》应,当以中小《户型为主套型建【筑面积原则》。上控制在45平方】米至90平方米;】
】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应!当以中小户型为主】。。。套型建筑面积—应当符合普》通住房标准60【平方米?以下小户型》的比例不低于15%!60-9《。0平方米中户—型的:比例不?超过70%90平方!米,以上(但不得超过1!44平方米》)大户型的比例【。。。不超过1《。5%:
? ,
? 第三十七条 廉!租住房和公共—租赁住房建设—应当达到如》下标准室内》水泥地面内墙—面普通?涂料户内安装—木制门入《户安:装普:通防盗门符合节能】。标准的普通窗—。户,普通卫生洁》具水、电、》暖、:气四表出《户分户计量》
第!三十八条 住房城!乡建:设,主管部门应当将保障!性住房建设项目【作为质量监管重点建!立保障性住》。房建设质《量,上下联动的层—。级监管机制加—强对参?建单位执行国家、】省有关建《筑,工程质量法》律法规、技术标准及!规程:情况和质量行为【、质量保证体—系的监?督检查建立保障性】住房建设质量投诉举!报制度?公开举报电话
!
? 第三《十九条 保障【性,住房参建单位—应当科学把握工程】。建设进度积极—进行技?术革新创《新管理措施》和工作方式精心规划!设计科学《组,织施工?严格建筑原材料和】。部件:。。质量检测严格—执行:建,筑节能?强制标准
— 》 参:建,施工: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!设立:专职质量管理机构配!备专职?质量管理人员和专职!质量:检查员健全》质量管理组织—完善质量管理体系
!
第四!十,条 建立》保障性住房定—期监督检查》制度各县(区、市)!人民政府、》开发区管委会—每月对保障》性,住房项?目进行一次全面质】量普:查;市级每季—度对全市范围内保障!性住房?项目:。进行:质量抽?查
》
,
第四》十一条 建立保障!性住房建《设项目质《量报:告制度建设》单位应当按》照工程进《度及时向工程项目所!在地住房城乡建设】主,管,部门:报送由建设单位工】程质量负责》。人和监理单位负【责人:签字填报的工程质】量报告
! 第四十二条 !保,障性住房建设项目】应当严?格执行住宅工—程质量分户验—。。收制度依法办—理,竣工:验收:备案手续《未进行竣工验收【、办理备案手—续的项目不得—交,付,使用
【 分散配建的保!障,。性住:房应当和商》品住房同时规—划,设计、?。同时施工、同时【竣工:交付使?。用
》
第》四,十三条 《。。 保障性住房工【程质量实行责—任主体终身》负责制建设》、勘察、设计、【施工、监理单位【的法定代表》人、工程项目负责】人、工程技术—负责人、《注册:执业人员应当按照】各自职责对所承担】工程项目的质—量终身负责》
保!障性住房竣工验收】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!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!置永:久性质量责任标【牌载明建《设、: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!监理:等工程质《量责任主体的名称】及主:要负责人的姓名【
第四】十四条 住—房,城乡建设(》房,地产)?。主管部门《应当建立健》全保障?性住房建《。设诚信体系将保【障性住房《建设项目参建单位的!违法违规等不良行】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!并依照中《华人民共和国—招标投标法》实施条例的》相关规定进行处【理
:
第七章 》监督管理和考核评】价
?
:第四十五《条 市人》民政府?对各:县(区、市)人民政!府、开?。发区管委会的保障】性住房建设工作进】。行监督?实行目标责任制【管理和?绩效考核《年度考核《结果:纳入政府领》导班子和《主要:领导干部工作综合考!。核评价?。内容
?。
, —各县:(,区、市?)人民政府、—开发区管委会—应当在每年年末【。向市人民政府—书面报告保障性住】房建:。设工作情况》市人民政府按照【年初确定的目—标任务对各县—。(区、市)、开发】区进行考核》并将考核结果向【全市通?。。报
《
第四【十,六条 市人—民政府建《立约:谈,问责机制《对项目资金土地不落!实、:政策措施不到位【、建设进度缓—慢的县(区、市)】人民政府相关—负责人进行》约谈;?对没有完成年—度目标任务的县(区!、市:)人民政府相关【负责人进行问—责
第八章 ! 附 《则
第】四十七条 》 各:县(区、《市):人民:政府、开发区管【委会应?当结合本地实际制】定其实施办》法,并报市人民政—府备案
》
》。 第:四十八条 本实】施办法自印》发之日3《0日后?起施行
【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