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城市关于村】镇规划?编制:补助资金及历史文】。化名镇?名村保护资金的使用!和管理?的暂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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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城市人民政府】办,公厅转发市建设局】关于村?镇规划编制》补助资金及历—史文化名《镇名村?保护资金的使—用和管?理的暂行规定—的,通知
》。
各县》(市)人民政府【市,直及驻市各》有,关,单位
【
? 市建设》局制:定的关于村镇规划】编制补助资》。金及历史文》化名镇名《村保护资金的使用】和管理的暂行规定已!经市人民政府同意】现转发给《你们请遵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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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—城市人民政府—办公厅
】
二〇〇九年九】月二十九《。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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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市【建设局)
【
为】加快我市村镇—规划编制和历—史文化名镇名村【保护:进度:特设:立,村镇规划《补助:资金和历史文化名】镇名村补《助资金按《照市政府关于—进一步推进特—色城镇化的》意见以及国家有关财!务管理规定现—就此二项资金使用】和管理的相关事宜暂!规定如下
【
《 一、资金额】度
【 村镇规【划编制?补助资金、历史文化!名镇名村保护资金】由市财?。。政局根据晋市政发〔!2008〕26号文!件精神统筹安—排同时各县(市【)政府也要》根据:实际情况安排相【应配套资金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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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二、—使用范围《
— (》一)村?镇,规划编制补助资金主!要用:于县(?市)域村《镇体系规《划、乡?镇总体规划、社会】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!及其它?村镇专项规划的编】制与管理
】。
(二)!历史文?化名镇?名村的保护补助资】金主要?用,于被命名为“山西省!历史文化《名镇(名村)”或】“国家历史文化名镇!。(名:村,)”的村镇保护、】维修与管理》
【。 三、补助标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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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一)村镇!规划编制补助—。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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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1.凡》新,编制完成县(—市)域?村镇体系规划—的给予?(县、市)补助【资金5万元
】。
】2.凡在2009】年,之前实现《乡镇总体规划—全覆盖的以每个乡镇!4万元?。补,。助资:金计一次性给—予到2009年底】。未实现全覆盖目标的!不给予?补助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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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3.凡新【编制完成1个社【会主义?新农村建设规划【的给予(村)补助】资金2万元
【
》 ? 4.?凡编:制完成乡镇》专项规划《的给予(乡镇)补】助资金4《。万元
《
!(二:)历史文化名镇名】村保护补助资金【
》
《 凡对历史文】化名镇名村实施了】维护、且《保护良好的给予补助!资金1?0万元20万元
!
— , 四、申报认定【
!。 (一)凡符【。。合申报条件的—。。项目(?单位)持规划文本】、图:纸及电子光盘—由,县建设(《规划)行政主管【部,门和财政部门联合】向市建设局》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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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》市建设局组成考核】。组对申?报的项目(单位)进!行实地考《察和:评审并结合实际情】况提出?资金安排意》见报同级财政部【门,审核后予《以拨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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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《。三)为确保如期实】现全市村镇规划全】覆,盖的目标《由市建设局切合实际!每年下?达各县(市)村【庄规划编制任务【并由实施《主体委托有规划【编制资质的单位【进行规划规》划任务完《成并按?程序评审备案后由市!建设局汇总报送市财!政局审核《后,统一将规划编—制补助资金直—。接,拨付给项目编制单】位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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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(四)村镇规—划编制管理费和历】史文化?。名镇名村《保护管理《费由市财政》局列:入当年预算》。
! 五、使用管【理
》
:。 》。(一)我市村镇规】划,编制补助《资,金和历史文》化,名镇:名村保护资》金的使用和管理【。遵循公平透明、【公正合理、择优扶持!、科学监管、专款专!用的原则《
— (二)】使用单?。位应遵守国》家相关财《务规定建立健全【资,金管理制度确保专款!专用
【
(【三)各级《监管机?关,及业务主管部门对】资,金使用情况定期【。或不定?期,进,行,。监督:检,查加大对专项—。资金的监《管力度保证专—款专用对《虚改冒领、改变用】途等:行为严格按》国家有关法律—法规:严肃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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