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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—市,城市建?设档案管《理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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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20》06年3月1日【南昌:市第十二届》人民代表《。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!十二次会议》通过2?006年3》月30?日江西[J》P3]省第十届人】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第二】十,次,会议批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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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一,条 :。。为了加强城》市,建设档案管理发挥城!市建设档案在—城市规划《、建设和管理—中的作用根据中华】人民:共,和国档案《法等有?关法律、法规的规】定结合本市实际制】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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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市【。行,政区域?内,城市建设档案—(以下简称城—建档案)的编制【、接:。收、:收集、整《。理、保管和》利用适用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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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本条《例所称城建》档案是指在城市【规划、建设及其【管理活动《中直接形成》的对国家《和社会具有》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!纸、图表《、声像?、,。电子文件《等各种载体的—。文件材料《
第三条】。 市和县《、湾里区人民政府应!当加强对城建档案】管理工作的领导把】城建档案《事业的建设纳入城】市发展规《划逐步加大对—城建档案事业—的投:入,提高城建档案管理】水平保障城建—档案:事业与城市发展相适!应
第四条! 市和?县,、湾里区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负责本行政】区域:内的城建档》案管理工作业—务上接受《同级档案行政—管理:部门的监督》、指导
— 市和【县、湾?里,。区,城建档案馆》对城建档《案实行集中》管理市城建》档案馆负责本—市行政?区域内的城建档案】的接收、收集、整理!、保管和利用;县】、湾里区城建档案】馆按:照分工负责所辖【区域内的城建—档案的接收、收【集、整理、保管和利!用,
》第五条? 城建档案馆集中管!理以下城建》。档案
】 (一)工业、民!用建:筑工程档《案;:,
? (二)【市政基础设施工程】档案:。;,
【。 (三)公用基础】设施工程《档案;《
— (四)交通基【。础设施工程档案;】
《 (五)【园林建?设、风景名胜建【。设工程档案》;
》 (》六):。市容:环境卫生《。设施建设工程档【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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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(《七,)城市防《洪,、抗震、人防工程档!案;
》 : (八》)军事工程档案中】除军事禁区和—。军事管理区以—。外的穿越市区—的,地下管线《走,向和有关《隐,蔽工程的位置图;!
【(,九)国家规》定应当归档的其【他城:建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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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建【设工程档案由—建设单位会同—勘察、?设计、?施工:、监:理单:位负责编制并—在建设工程竣—工验收合格之日【起3个月《内,。向,城,建档案馆移交
! 》停建、缓建的建设】工程:建设工程《档,。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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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建设单《位被:撤销的建设工—程档案应当向—上级主管机构或者】城建档?案馆移交《
》 国家和省重点!建设:项目:依照国家和省有【关规定组《织验收和移交档【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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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》 改建、扩建和重】要部位维《修的建设工程建设单!。位应当会同设计、】施工单位根》。据实际情况》修改:、补充和《完善原?建设工程档案并【在建设工程》竣工验收合格—之日起3个月—。。内将修改、补充的建!设工程档案移交城】建档案馆其中结构和!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!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!档案
第】八,条 建设单位报【送的建设工》程档:案应当包括建设工】程准备阶段文件【、监理文件、施【工文件?、竣工图《和竣工验收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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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— 报:送建设工《程档案?应当:符合有关技》术规范并遵守下列】规,。定
《 《 (一)建设工程档!案齐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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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!建设:工程档案内》容,真实、准确地—反映工程建》设活动和建设工程实!际状况;《
》 (三)建设工!程竣工图应当—与建设工程实体相】符图样?清晰:图表整?洁,签字盖章手续完备】;
》。 (四)建设!工程档案已经按【照有关规范整理立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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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条 规划行政【管理部门在核发建】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时应当告知!城建档案馆并向【建设单位发送建设工!程档案告知》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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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》建设工程档案告知书!由建设?行政主管部》门,印制建设工程档案】告知书应《当包括建《设,工程:档案的归档范围编】制要求报《送、移交时限报送】、移:交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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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 建!设,单位在组织建设工】程竣工验《。收前应当通知城建档!。案馆对建设工程档】案进行?预验收?城建档案馆应当在】收,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!提出预验收意见【不符合要求的—建设单位《应当:按照要求修改、【补充建?设工程档案建—设行政?管理部门在办理建】设工:程竣工?验收:备案时应《当查:验建设工程档案预】验,收情况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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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城市!供,水、排水《、燃气、热力、【电力、电信等地【下管线专业管—理单位应当将更改、!报,废,、漏测部分》。的地下管线档案及时!修改:补充到?本单位的地下管【线专业图上》并在3个月内将【修改补充《的地下管线专业图】及有关资料》向城建档案馆移【交
》 城》市地:下,管线普查和补测补】绘形成的地》下管:线档案应当》在普查、测绘—结束:后3个月内向城【建档案馆移交
!。
第十三条 城】建档案专业管理人员!应当具备《档案管理和相关专业!知识依法取得相应】的档案技术职称未】受过档?案专业知识教—育的:。应当:经档案、人事行政管!。。理部门培训》
第十四】条 城建档》案馆应?当建:立健全城建档案的】接收、收集、—整理、?保管、统计》、鉴:定、保密和提—供利用等管理制度】。
第【十五条 城》建档案馆《应当采?取措施?保证城建档案的完好!和安:全
《 城建【。档案馆应当做好【城建档案的防—。火、:。防盗、?防虫、防潮》、防霉、防鼠、防光!、,防尘、防有害气体】等工作保《持库房适当的—温度和湿度及—。时抢救损坏和变质】的城建档《案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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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》条 城建《档案:馆对:需要永久保存的城建!档案,应当采取【光盘、磁盘》。及其他现代技术【手段备份保存【
第十七条 !城建档案馆应当充分!利用城建档案信息】资源建立城建—档案资料信息库【、目录库汇编城建】档案综合信息为【社会提供城市建【设基:础数据、城》市建设信息》咨询和技术服务
!。
: 《。城建档案馆应—。当定期向同级国家】档案馆报《送城建档《案资料目录县、湾】里区城建档案馆【应当定期向市城建】档案馆报送城建档】案资:料目录逐步实现城】建档案信息》资源共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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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八条 城—。建档案馆提供—社会利用的城建【。档案:应当逐步实现以缩微!品和其他复制形【式代替原件
! 城建档案】缩微品?和,其他:复制形式的城—建档案载有城建档】案馆印章标》记的具?有与城建档案原件同!等的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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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公民!。、法人和其》他组:织持有?身份:。证,。或者介绍信等合【法证明可以》。利用:。已经开放的城建档案!
境!外人员或者》境外组?织利:用已:经开:。放的城建档案应当经!有,。。关主管?部门介绍以》及,城建档案馆同意
!
?第二十条 城建档案!馆提供社会利用的】城建档案可以收【取费用收费标—准应:。当按照国家或者【省人民?政府档案管》理部门会同价格行政!。管理部门制定的执行!
利!用本单位《或者本人移交、捐】。。赠、寄?存的城建档案—城建档?案馆:。应当无偿提供【
第》二十一条 任何单】位,或者个人《利用:城建:档案应当遵守有关规!定不得涂改》。。、伪造、《损毁、丢失》城,建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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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二条 —保管、利用城建档】案应当执行有关【。保密的法律、法【规的规?定不:得,泄露应当保密的城建!档案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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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:三条 违反》本条例规定建—。设单位未向城建档】。案,馆移交建设工程档】案,的由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责》。令改正处1万—元以上1《。0万元以下罚款;】对建设单《位直接负责的主管】人员和其他直—接责任人员》处该单位罚款—数额5%以上1【0%以下罚款【
第》二十:四条 ?违反本?条例:规定有下列情形【之,一的由档案行—。政主:管部门、有关—主管:部门对直接》负责的主《管人员?和其他直接责任【人,员依法?给予行政处》分;构成犯》罪的:依法:追究刑事责任
! , (一)涂改!、伪:造、:损毁、丢《失城建档案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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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《城建档案管》理人员玩忽》职守、滥用职权【。、徇私舞弊造成城】建档案损失》的
—第二十五条 本条】例,实施前未向城建档案!馆移交的城建档案由!该档案保《管单位在规定的期】限内向城建档案馆移!交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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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《。六,条 本条例》自,2,0,06年7月》1日起?施行: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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