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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南昌市城市道路交!通设施管理办法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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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民政府令【第12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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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一条》 为:了加强城市》道路交通设施—的建设和管》理充:分发挥城《。。市道路?。。交,通设施?的功能保障交通安】全和畅?通根据?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!交通安全《法和中华人民共【和国道?路交通安全实施【条例等法律、法规结!合本市实际制定【本办:法
第二条 本市!行政区域内城市【道路交通设施的建】设和管理《适用本办法
【第三条 《本办法所称城—市道路交通设—施是指城市道路【上的交通标志、【标线、指挥》信号系统、临近【系统、隔离设—。施、指挥岗亭、【宣传:栏和路面《缓冲设施以及辅助管!。线等
第四条 】市公安?机关交通管》理部门主管本市【城市道路交》通设施管理》工作
《 》县公: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!。负责本县城市道【路交:通设施管理工作【
? 市、—县公安机关》交通管理部》门负责城市道—路交通?设施管理的具体工作!
第五《条 城市《道路交?通设施的建》设和:管理应当遵》循统一规划、合【理布局、配套建设】、分级管理的原【则
第六》条 市、县公安机】关交通管理部门应】当会同规划、市政等!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!市道路规划制定城市!道路交通《。设施:建设规划报同级人】民政:府批准后分步组织】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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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新建【、改建、扩建城【。市道路?。时建:设单位应《当将:交通设施的建—设纳入工程项目同】步实施交通设—施,的设计和《建设应当符合道路】交,通,安全、?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!通需求及时调整【
【公安机关交》通管理?部,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!的交通?设施存在交通安全】严重隐患《的,应当及时《向当地?人民政府报告并【。提,。出防范交通事故【、消除隐患》的建议当地》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!出处理决定》
第八《条 公?安机关交《通管理部门应当加】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!的,管理做到定期检【查、及时《。维修:保持设施完好
】第九条 因施工或者!其他活动可能影响】城市道路交》。通设施使用的应当】事先告?知公安机关》。交通管理部门并采取!临,时性保障交通安全】的措:施事后应当立即【恢复城?。市道路交通》。设施原?状,
第十条》 在城市道路—范围内?种植树木《、花草?、绿篱?。设置户外广》告、:指路牌、电杆以【及管线、横》幅等不?得妨碍?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!正常使用
—第十一?条 城市道路上设置!了交通隔离》。设施:的有关?单位确需开设缺口或!者设置活《动护栏应当报经公安!机关交?通管理部门》批,准后按照规范实【施
《 经批准开】设缺口或者》设置活动护栏的【单,位应当协助公安机】关交通管理部—门维:护缺口、活》动护栏?周围:的交通安全和—秩序有关单位不【履行协助义务经【常造成?交通:事故或者《堵塞的公安机关交】通管理部《门可以?决,。定,。恢复原交通隔离设施!。
第十二条 任】何单位和个》人,都应当爱《。护城市道路交通【设施:不得损?。毁或者?擅,自设置、移动、【涂改:城市道路《交通: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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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违【反本办法有》下列:行为之一《的由公安机》关交通管理》部门予以处罚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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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在》。城市道路范围内【种植树木、花—草、绿篱《或者设置户外广【告、指路牌》、电杆以及管线、】。。。。横,幅等妨?碍城市道路》交通设?施正常使《用的责令限期改【正;逾期不改正依法!予,以拆除;
— 》。。(二)未经批准【擅自在?交通隔离设》施上开设缺口或者】设置活动护》栏的责令限》期改:正并可处以500元!以上1000元以下!罚款;
! (三)《故意损毁、移—动、涂改《城市道路交通设【施造成危害后—果的尚不构成—犯罪的外10—00元以上1500!元,以下罚款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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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》四):擅自设置城市道【。路,交通设施的责令限】期清除并可对个【。人处以200元以】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!。00元以下罚款【;
第十四条 】本,办,法具体应用中的【问题:由市公安机》关交通管理部门负】责,解,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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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条 本办】法自发布之日起施】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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