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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景德《镇市建筑垃圾管【理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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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》市、:区)人民政府市政府!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!
景德镇【市建筑垃圾管理办】法已经2012年7!月18日市政府【第7次常务会议【审议通过现印发【给你们请认真贯彻】。执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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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二年八【月二十七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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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》。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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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【维护城市市容—环境:卫生加强对》建筑垃圾处置的管】理,根据国务院城市市】容和环境《卫生:管理条例《、建设部建设部【关于纳入国务—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!许,可的条件的规定、】城市:建筑:垃,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!定并:。结合:。我市实际制定本办】法
第《二,条 本《市规划区域内处置建!筑垃圾的《单位:。和个:人遵守本办》法
本办法所!称的建筑《垃圾是?指建设、施工—单位:。或个人对各类建【筑物、构筑物、管】网等进?行建设、铺》设或拆?除、开?挖、修缮《过程:中所产生的弃土、弃!料、:余泥、余《渣及其?它废:弃物;建筑》垃圾处置是指建筑】垃圾、工程》渣土排放《、运输、中转—、回填、《。消纳、管理的—各个环节
—第三条 市城管】。行政执法局是本市建!筑垃圾管《理的行政主》管,。部门
—公安、交《通、土地、规—划、房管、建设、环!保,等,有关部门《应在各自职权范【围内协助市城市【管理行政执法—局做好建《。筑垃圾的处置管理】工作
第》四条 建筑垃【圾消纳、处置、综合!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!当纳入城市市容【环境卫生专业—规划
—鼓励和支《持有利于保护环境卫!生的集中处置建【筑垃:圾的: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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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五条 建筑垃圾!处置实?行谁产生、》谁负责处置和统一管!理、综合利用的【原则:
:第二:章 处置管理【
第六条 建筑】垃圾处?置,实行核?准制度处《置建筑垃圾的建【设单位、施工单【。位应在工程开工前提!。交产生建筑垃圾【的,种,。。类、数量、运—输工具、运输路线】及建筑垃《圾处置计划》等资料到市城—管行政执法局办【理建筑?垃圾处置核准手【续
市城【。管行政执《法局应当《在接:到申请后的2—0日内作出是否【核准的决定予以【核准的颁发建—筑垃:圾处置许可证并签订!文,明施工责任》书;不予核准—的应:当告:知申请人并说—明理:由
城—市建:筑垃:圾处置核准的—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!关于纳入国务院决】定的:十五项行政》许可的?条件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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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禁【止涂改、倒卖—、出租、出》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!法转让建《筑垃圾处置许—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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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?条 建筑工地、规!划开发?用地需要《受纳建筑《垃圾:回填:基,坑、洼池的受纳单】位,和个人须到市城管】行政执法局》。进行登记市城—管行:政执法局应当根据城!市内的工《。程,施工情况制》定,。建筑垃圾处置—计,划合理安排各类【建设:工程需要回填的建】筑垃圾
第九条 ! 产生建筑垃圾施工!现场应当遵守以【。下规定
【(一)按要求设置】围栏:、围板或围墙及排水!设施;?
? (二)物料应【堆放:整齐;
(三!)施工工地出入口地!表要硬化设》置,车辆冲洗平台—设施车辆《清洗后方可驶出施工!场地: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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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》)施工过程中产【生,的建筑垃圾应当及】时清运?不,能,及时:清运的?应,当妥善堆放采取【防,溢漏、防《扬尘等?措,。施,保,持工地和周边—环境整洁下雨、【雪后道路泥泞—时禁止车辆进出污】染道路
》第十条 建—筑垃圾处置实行【收,费制度具体》收费标准按照—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】
第十一条 各!类建设工程竣工【后建设单位应督【。促施工单位》将工地?剩,余的建筑垃圾—及,时清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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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【运,输管理
第【十二条 建筑垃圾!运,输单位应具备与承运!任,务相适应的》条件运输车辆—应有防?撒,落、飘扬、》滴漏等?措施实?行密闭加《盖施工中产》生的泥浆及其—它,浑浊废弃《。物,外运处置应》有专用车辆》运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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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《条 施《。。工单位可以自行运】输建筑垃圾也可以委!托经过核准从事建筑!垃圾运输《。的单位运输处—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!运输建筑垃圾—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!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无!密闭加盖《装置车辆一律—不得从事建筑—垃圾运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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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承运!建筑垃?圾的车辆应当按【规定的路《线和时间《运行并?按指定的处》。置场倾倒建筑—。垃,。圾运:输,过程中不得超—载、撒?漏
第《十五条 任何【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!。街道两侧和公共【场地堆放建筑垃【圾确需?临时占用街道—两侧和公《共场地堆放建—筑垃圾的《应当征得市城市管】理行政执法局—的同意后按照有【关规定办理审批【手续同时应采取【防止污染《措施占道期》满后应将建筑—垃圾:立即清除干》净
第四章 !。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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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》 市城管行政【执法:局核发城市建筑垃圾!处置核?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由市《人民政府或者监察】。机关责令纠》正对直接《负责的主管人—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员依法》给予行政处分;构】成犯: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,
(一)对不!符合法定条件的【申请人核发城市建筑!垃圾处置核准文【件或者超《越法定职权核发城市!建筑:垃圾处?置核准文件》的;
—(二)对《符合条?件的申请人不予核】发城市建筑》垃圾处置核准—文件:或者不在法》定期限内核发城市建!筑垃圾处《置核准?文件的?
第十七》条 : 市城管行政—执法局的工作人【。员玩:。。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、!徇私舞弊的依法【给予行政《处分:;构成?。犯罪: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第十八条】 任?何单:位和个人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由市城管!行政执法《局责令限期改正【给予警?告处以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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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将【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!。圾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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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将危险!废物混入建筑垃【圾的;
》 (三)擅自设】立弃置场《受纳建筑垃》圾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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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有前款第!一项、?第二项行为之一【的,处30?00元以下罚—款;有前款第三项行!为的处5000元以!上,1万元以《下罚款个《人有前款《第一项、第》二项行为之一—的处200》元,以下罚款;有—前款第?。三项行为《的处:。300?0元:。以下罚款
—第十九条 建筑】垃圾储运消纳场【受纳工业垃圾、【生活垃圾和有毒【有害垃圾的》由市城市管》理行政执法局—责令限期《改正给予警告处5】000元以上1万元!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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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》 施工单》位未及时清运工【程施工过程中产【生的建筑《垃圾造成环》境污:染的由市《城市管理行》政执法局责令限期】改正给?予警告?处5000》元以上5万元以下】罚款施工《单位将?建,。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!。未经核准《从,事建筑垃圾运—输的单位处置的【由,市城:管行政执《法局责令限期改正给!予警告处1万元以】上10万元以下【罚,款
第二十一条】 处置建》筑垃圾的单位—在,运输建筑垃圾过【程中沿?途丢弃、遗撒建【筑垃圾的由市城管】行政执法局》。责令限期改正给【予警告处5》000元以上5【万元以下《罚款
《第,二十二条 涂改】。、倒:卖、出租、》出借或?者以其他形式非法】转让城市建筑垃圾】。处置核准《文件的由市城管行政!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!给予警告处》50:0,0元:以上2万元以—下罚款
第二【十三条 违反【本办法有《下列情形之一的【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!责令限期改正给【予警告对施工—。单位处 《1万:元以上?10万元以下罚款对!建设单位、运输【建筑垃圾的单—位处5000元以上!3万元?以下罚款
【。 (一)未》经核准擅自处置建】筑垃圾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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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二)处置超【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!圾的
第二十【四条 任》何单位和个人随【意倾倒、抛撒或者】堆放建?筑,垃圾的由市》城管行政《执法局责令限期改】正,给予警告并对单【位处5000元以上!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!人处200元—以下:罚,款
第《二十:五,。条 当事》人对作出的处罚不服!的可依?法申请行政复议【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!
第五章 — 附则
第二】十,六条 本》办法具?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!城管行政执》。法局负责解》。释
第《。二十七条 本【办法自201—2年:9月1日起发—布施行2000年5!月,26日市人》民政府发布的景德】镇市市区建筑渣(余!)土处?。置管理办法同时废】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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