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》
》 第四章 —其他绿地管理—
第三【十三条 》单位附属绿》。。地由单位自行—管理居住区绿地【由,所在地街道办事处】或者小区《管,理委员会、物—业管理单《。位负责管理防护绿地!由其经?营管理单位负—责管理
》
第》三十:四条 单位—附属绿地、居住区绿!地、防护绿》地的管理《。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!管理制?度保持绿地良好的生!态和景观
—
第?三十五?。条 :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擅自占《用专用绿地和居住区!绿地因建设需要或者!其它特殊需》要临时占用绿地【须,经城市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!办理临?。时占用?手续:占用期满按时归【还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