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第二章 ! 安全使用与维护 ! 第六条【 城市桥》梁建成后应当按照】国,家有关规定及—时,进行验收《城市:桥梁交付使用时【建设单位《应当按照设计规范设!。。。置照明、排水、管线!。、防雷等安全—附属:设施和限载、限高、!限,速等警示标》。志以及交《通(通航)标志并】移交相关《资料未经验》收或验?收,。不合格以及未设置有!效交通标志的桥【梁不得交付》使用 第》七条: , 政府投资》(含贷款)建设的城!市桥梁、《社,会力量投资修建【的,公益性城市桥梁其】养护维修人为市【城市桥梁《管理机构;已出让经!营,权的:城市桥梁在经营期】限内:其养护维修人—为经:营者并接受市城市桥!梁行政主管部—门的监管;其他【城市桥梁《的养护维修人为【。。其产权人 第【。八条 市城市【桥梁:行政:主管部门应当编【制城市桥梁养护【维修的中《长期规划《和年度计划 【第九条 履带车】、铁轮?车,或超:重,、超:。高、超长、超—宽车:辆需要经过城市桥梁!的应当事先征得市】城市:桥梁行?政主管部门》同意并按照公安交】通管理部《门指定的时间—、路线、方式、【时速通过   】经依法批准举办的】重大活动有密集人】群需要通《过城市桥《梁的由批准该活动】的职能部门同时【。告知市城市桥梁行政!主管部门 第十】条 需要》依附城市桥梁及其附!属设施架设各种【管线、杆线》等设施的应当持【规划部门《。批准签发的文件和】有关设计《。文件根据有关设计】和施工?技术规范制定可【行的施工方案,【报市城市桥》梁,行,政主管部《门批准后方可—实,施管线?产权单位应按规定】交,。纳相关费用》并定期对其管—线进行检查维护及时!消除可能《对城市桥梁造成的安!全隐:患在城市桥》。梁进:行,。改建、?扩建:、维修?时应积极采》取相关措施做好配合!工作 第》十一条 在城市桥!梁及其附属设施上禁!止下列行为》   (一)擅】自占用或《挖,掘,桥面;   (二!)擅自?建设建(构)筑【物; ?   (《三)在桥梁上架【设压力在4》公斤/平方厘米【(0.4兆帕)【以上的燃气管道【10千伏以上的高压!电,力线以及其》他易燃易爆管—线;   (四)!其他:损害、侵占》城市桥梁及其附【属,设施的行为》 第十二条— , 在城市桥梁施工】控制范围内禁止【下列行为(城市桥】梁施工控制范—围是指桥梁下—的空间?和桥梁主体垂直投】影面两侧各》一,。定范围内《的区域跨江河桥【梁两侧各2》00米内的》水域、上《游,60米、下游—50米范围》内的陆域立交—桥、高?架桥、人行》天桥各5米》范围内的《陆域) 《   (《一)擅自从事河道疏!。浚、挖掘、打—。桩,、地下?管道顶进、》爆破等危《及城市桥梁安全【的作业; 》。   (《二)堆放、储存【易,燃,易爆或其他危险物】品;:   (》三)其他危及城市】桥梁安全的行—为 第十三条【。 禁止擅《自在城市桥梁施【工控制?范,围内从事搭建—建(构)筑物等妨碍!桥梁检?测与维护的活—动城:市桥梁?下陆域空《间的:使用应科学合理【保证安?全,并经相关部》。门依法批准使—用时应对桥体及其附!属设:施采取安全防护【。措施 《第十四条 —城市桥梁养护维修作!业应当?采取安全《保护措施《避让:交通高峰时段设置必!要的交通安》全设施和安全警【示标志保障行人【、车辆、船舶通行】安全城市桥》梁养护、维修检测的!专用车辆应当—使用统一标志紧急抢!修时在确保交通【安全畅通的情—况,。下在:其紧急抢修的城【。市桥梁通《行时可?不受行驶路线和【行驶方向的限—制 第十五条【 城市桥》梁管:理机构应当加强【对城市桥《梁及其?附属设?施养护?维修的监督检—查组:织督:促按照有《关技术规范、操作规!程进行?养护维?修 第十六条【 城市桥梁—养护维修人》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!   (一)按【照城:市桥梁养护维修计】。划安排养护维修经】费;: ,   (二)—探索建立城市桥梁】养护工程师制—度;   —(三)按《。照桥梁养护技—术规范、操作规【程对城市桥》梁进行?日常安?。全巡查?和养护维修》保持:安全警示标》。志的完好、清晰【;   》(,四):按照有关规定对【城市桥梁进行安全检!测评估;   (!五)建立《养护维修、检测评估!资料信息《。系统; 《   (六)按照有!关规定制定》城市桥?梁的安全《事故应?急预案并定期—组织演练 》  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