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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景德镇市城市规【划区内危旧房屋修】缮管理?办法(试行) 【
第》。一章 总《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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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《 为了规》范市城市规划—区内:危旧房屋修缮行【为提高居民住房质】量保障居住和使用】安,全根据?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!规划法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【。建筑法?、景德镇市历史文化!名城保护办法—等规:定结合实际制定【。本办:法 :
第二条 本办!法所称的危旧—房屋修缮是》指对:市城市规划》区内已?建成的危旧住房(】含农民居住房)【在不超出原有面积保!持原:有层数、结构、总】。。高度利用原同类材】料且房屋外形保持】。。原状的前提下进行】维护的?行为严格保护—老建筑、风貌建筑】和文物建筑等—。历史文化遗存对具】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!价值:的房屋?修缮应当遵循 “】修旧如旧”的—原则
《第二章 修缮的条】件
第三条 经!房,。屋安全鉴《定机构鉴定属A、B!。。、,C级危房《或因年久失修、自然!灾害等?原因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—可以进行修缮—严禁擅自改建、【扩建或重建
!(一)屋面》。漏雨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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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二)门窗整】修(更换)、设【施(包括上水—、下水?、通:风等)及管》线需拆换、改装【; :
?。 (三)地面起砂、!。空鼓、开《裂严重需《修补或重做以及室】内外墙、顶棚抹灰】。空鼓、?剥落需重抹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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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外墙开!。裂和外鼓严重—需修补或重做的;】
(—五)屋顶《需加:隔热层?的,(不:能超:过1.2米);【
(六【。)其他?。不改:变房屋原有》结构、层数、—总,高度、?基本原?状需要修缮的情形】
第四条 】有以下情《形的房屋不得进行修!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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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超过批!准期:限未拆除的临时建】筑物、构筑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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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已列入!或近:。期即将列入市—、,县,级政府房屋征收范】围内的房屋;
! (三)其他不得】。进,行修缮的情》形
火烧房、!。水毁:房,。、,D类危房《按本办法第》九条处?理
第《三,章 修缮的—程序
第五—条 : 符合本办法第三】条规定?的修缮情形房—屋所:有人:或,取得房?屋所有人《书面同?意的使用人》(以下简称修—缮人)?在,征得四邻的书面同】意后按?以下程序进》行申报
【(,一,)到居住地居(【村)委会递交书面】申请书居(村)【委会:在修缮房屋所在地】公示:5天无异议的经居】(村)委会签署意】见后:报街道(《乡、镇) 》。
《。(二)街道(乡、镇!)收到?居(村)《委会签?署同意的申请—材料后应当在5【。个工:作日内会《同所在地的区城【管行政执法分—局(昌江《区范围内同时会【同区建设局)对申请!材料进行审》查,并对房屋进行现【场查验并出具—审查意见
第六条! 修缮人》凭身份证明、房屋】所有权?。的,相关证明、反映房】屋现状的内、外部照!片和同意《修缮:的,意见等材料提出拟修!缮项目一式五份【报市城管《行政:执法局?和市:规划局联合》审批市城管行政执法!局和:。市规划局《。联合审批应》在5个?。工作日内完》成
?第七条 《 市城管行政执法局!和市规?。划局联合审批—同意修缮的修缮申】报,材料市城管行政执】法,局和市规划局—各留:存一份?由修缮人《交一份到所在—地的市?城管行政执法分局】备,案一份交所》。在,地的:居(村)《委会居(村)—。委会:将修缮项目》在拟修缮的》房屋旁公示》3天后余《下的一?份由修缮人实施修缮!。使用
第》八条 对》以下房屋的》修缮市规《划局应当会同市文物!。局进:行审批修缮过程中】应当接?受市文?物,局的监督、指—导应:当运用原结构—、原材料、原工【艺并应当《注,重与:街道立面《、古树、院墙等周】。边环境风《。。貌相:协调:
(一)北】。至观音?阁西临昌江》河南至小《港嘴东至马鞍山范】围内的房屋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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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昌【江及其沿岸景观视线!走,廊范围内的房屋;】
(三)湖!。田古:窑,遗址保护区范围内】的房屋;
】 (:。四)枫树山陶瓷古】建筑保护区范—围内的房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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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?五):已公布的各级文物保!。。护,单位、重《要历史建《筑,、不可移动文—物名:录,的房屋; 》
(六)【具有文物价值的古窑!址、古?井、石刻、古栅门的!房屋;
(!七)地下文物埋藏】区范围内的房屋【; :
? (八?)三闾?庙、彭家弄、—葡萄架、富强上弄】、陈家弄、刘—家弄:六个历史文化街【区范:围内的?房屋:; :
,
: ,(九)其他具有历史!、艺术、科学—价值:的房屋
第—九条 属》于火烧房、水—毁房、D类危—房的:由政府组织迁出土】。地、房屋依法—。进行补偿后市土地主!管部门进行土地收储!。
政府组织】迁出的住户符合【廉,租房申请条件的优】。先解决廉租房符合经!济适用房、》公租房申《请,条件的优先》解,决经济适用房—、公租房
】政府:组织迁出的住户符合!农民建房条件的可以!按景德?镇市农民住》房建设管理办法【(试行?)的规?定执行
第四【章 : 监:督管理
》第十条 修—。缮项目应《当符合城市总—体规:划要求不得》影响城?市基础设施、公用】设施:和管线工程》的安全和《使,用不:得,妨碍:相邻房?屋的:。。采光、?通风、排水和相邻居!民的正常通行等【相邻权
第十一!条 修缮人在进】。行房:屋修缮时《应,当严格按照》批准的修缮项—。目内容进行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!工并保?证工程施《工安全和质量安全】。市建筑质监部门应】依法加强对房屋修缮!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!
第十二条 】房屋修缮应在市规】划局批准之日—起3个月内完成【超过3个月》未完工的需报市城】。管行政执《法局重新审》查同意后才能进行修!缮,
第十三条 【 ,区城管行政执法分】局会同街道》(乡、镇)、居(】。村)委会根据—报备的修缮》项目和房屋原状照片!对,房,屋修:缮进行监督检—查区城管《行政执法分局对修缮!完工:的房屋要进行拍照存!档建立房屋修缮【管理档?案必要?时邀请?。。市城管行《政,执,法局:、市规?划局:、,。市文物局参加—联合验收
》
第十四《条 ?按照本?。办法规定进行修【缮的修缮人》属低保特困户的【区政府(《管委:会)应按照相关政策!给予适当补助
】第十五条 —市城管行政》执法局、市规划局、!市国土?资源局、市建—设局、市文》。物局等单位及所【在,的县、区(管—委会)、街道(【乡、镇)、村—。(居)?委会要加《大监督力度依法【制止并严格查处假】借修:缮进:行改建、扩建等违】法,用地和违章》建筑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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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五章 罚 —则,
:第,十六条 》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!修,缮,或违:规擅自修缮的由市】城管行政执》法(:分)局依法责令停止!修缮并依法予以【处罚
第—。十七:条 在房》屋修缮审批管理中有!关单位及其工—作人员出具虚—假证:明、玩忽职守、【或者:利用职权徇私舞弊】的由其所在单位、上!级,。主,管部门、党组织【或,纪检、监察机关依法!给予党纪、政纪【处分: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!的移交司《法机关依法追究其】刑事责任 》
第六章》 附则
第【十八条 乐—平市、浮梁》县可参照本办法制】定相应的实》施办法
第十九条! 市城《管行政执法局应当会!同市规划局》按照本办法》制定具体的操作【和监管细则市国土】。资源局应根据本【办法第九条》的规定制《定具体?的补偿和《。收储细?则
第二十—条 商品房的修】。缮不适用本办法
!第二十一条》 本办法由—市城管行政执—法局、市《规划局负责解释【
第二十二条【 :本办:法自公布之日起【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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