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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:。 !景德镇市城市规划】区内危?。旧房屋修缮管理办】。。。法(试行) ! 第一章 总—则 第《一条 为了规范市!城市规划区内危旧房!屋修:缮行为?。提高居民住房质【。量保障居住和—使用安?全根:据中华?人民共和国城—乡规划法、中华人民!共和国建筑法—、景德?镇市:历史文化名城保【护办法等规定结合实!际制:定本办法《 第二条 】本办法所《称的危旧房屋修缮】是指对市城市规【划区内?已建成的危旧住房(!含农民?居住房)《在不超出原》有面:积保持?原有层数、结—。构、总高度利用【。原同类材料且房屋】外形保持原状的【前提下进行维—护的行为严》。格保:护老建?筑、风貌建筑和文物!建筑等历史文化遗】存对具有历史—、艺:术、科学《价值的房《屋修缮应当》遵循 “修旧如旧】”的:原,则 第二章— ,修缮的条件 — 第三条 》。 经房屋安》。全,鉴定机?构鉴定属A、—B,。、C级危房或因年久!失修、自然灾—害等原因有》下,列情形之一》的可以进《行修缮严禁》。擅自改?建、:扩建:或重建 《   (一》。。。)屋面漏《雨的;   (!二)门窗整修(更换!)、设施(包—括上水、下水、通风!等):及管线需拆换、改装!;   (三】),地面起砂、》空鼓、开裂严重【需,修补或重做以—及室内外《墙、顶棚抹灰—空鼓、剥落需—重抹:的;   (】四)外墙开裂和外】鼓严重需修补或重做!的;   【(五)?屋顶需加隔热层的】(,不能:超过:1.2米); 【   《(六)其他不改变】房屋:原有结构、层数、总!。高度、基《本原状需要修缮的情!形 第四条【 有以《下情形的房屋—不得进行《修,缮   (—一)超过批准期【限未拆除的临—时建筑物、构筑物;!。   (二—)已列?入或近?期即将列入市、县级!政府房屋征收—范围内的房屋—;,   (三)【其,他,不得进?。。行修缮的情形 【   火《烧房、水毁房—、D类危《房按本办法》第九条处理 第三!章 修缮的程序 ! 第五条 》 符合本办法第【三条规定的修缮【情形房屋所有人【或取得房屋所有【人,书面同意的使用人(!以下简称修缮人)】在征得四邻的—书面:同意:。后按以?下程序进行申报 】   (《一)到居住地居(】村)委会递交书面申!请书居(村)委会】在修缮房屋所在【地公:。示,5天无异议的经居(!村)委?会签署意见后—报街道(乡、—镇) ?   (二)街】道(乡、镇)收到居!(村)委会》签,署,同意的申请材—。料后应当《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!所在地的区城—管行政执法分—局(:昌江区范《围内同时会同区【建设局?),对申请材料进行审】查并对房屋进行现场!查验:并出具审查意见【 :第六条? 修缮人》凭身份证明、房【屋所有权的相—关证明、反映房屋】现状的内、外部【照片和同意修缮的】意见等?材料提出拟修缮【项目一式《五,。份报市城管行政【。执法局和市规划局】。。。联合审批《市城:管行政执《法局和市规》划局:联合审?批应在5个工—作日:内完成 》第七条 市—。。城管行政《执法局?和市规划局联合审批!同,意修缮的修》缮申报材《料市城管行政执法】局和市规划》局各留?存一份由修缮人交一!份到:。所,在,地的市城《管,行政执法分局备【案一份交所在—地的居(村》。)委会居(村)【委会将修缮项目在】拟修缮的房屋旁公】示3天后《余下的一份由修缮】人实施修缮使用【 :第八条?。 对以下》房屋:的修:缮市规?划局应当会同—。市文物局进行审【批,修缮过程中》应当接受市》文物局的《监督:、指导应当》运用原结构、—原材料、《。原工艺?并应当?注,重与街道立面、古】树、院墙等》周边环境风》貌相协调   】。(一)北至观音阁西!临昌:江河南至小》港嘴东至马》鞍山范围内》的房屋?;   (【二,)昌江及《其沿岸景观》视线走廊范围内的】房屋;  【 (三)湖田古窑遗!址保护区范围—内的房屋《;,   (四【)枫树山陶瓷古建筑!保,护,区,范围内的房屋;【 : ,  (?五)已?公布的各《级文物保《护,单位、重要》历史建筑《、不可移动文物名录!的房屋?;, ?  (六《)具有文《物,价值的古窑址—、古:井、石刻、古栅【门的:房屋;   】。(七)地下文物埋】藏区范围内的房【屋,;   —(八)三闾庙、彭】家弄、葡萄架、富强!。上弄、陈家弄—、刘家?弄六个历史文化【街区范围内的房屋;! ,。   《(,九):其他具有历史、艺】术、科?学价值的房屋 第!九条 属于火烧】。房、水毁房、D类】危房的?由政府组织迁出【土地、?。房屋依法进行—补偿后市土》地主:管部门进行土地收储!   《政府组织迁出的住】户符合廉租房申请条!件,的优:先解决廉租》房,符合经济适用房、】公租房申请》条件:的优先解决》经济适用房、公租】房   》政府组织迁出—的住:户符:合农民?。建房条件的可以按景!德镇市农《民住房?建设管理《办法:。。。(试行)《的规定?执行 ? 第四章 监【督管:理 第《十条 ? 修缮项《目应:。当符:合城市总体规划要】求,不得影响城市—。。基础设施、公用【设施和管线工程【的安全?和,使用:不得妨碍相邻—房屋的采光》、,通风、排水和相【邻居民的正常—通行等相邻权— 第十一条 】 修缮人在进—。行房屋修缮》时应当严格按照批准!的,修缮:项,目内容进行按照相】关规定进《行施工并保证工【程施工安全和质量安!。全市建筑质》监,部门应?依法:加强对房屋修缮项目!的质量监《督管理 第十二条! 房?屋修缮应《在市:规划局批准之—日起3个月》内完成超过3—个月未完工的需报】市城管行政执法【局重新审查同意【后才能进行修缮【 :。第十三条 —区城管行政执法分】局会同街道》(乡、镇)、居(】村):委会根据《报备的?修缮项目和房屋【原状照片对房屋修】缮进行监《督,检查区城管行—政执法分局对修缮完!工的房屋要进行拍】照存:档建立房屋修—缮,管理档?案必要?时,邀请:市城管行政执法【局、:市规划局《、市文?物局参?。加联:合验收? 第十四》条 ?。按照:本办法规定进—行修缮?的修:。缮人属?。低保特困户的区【政府(管委会—)应按照相关政【。策给予适当补助 】 第:十五条 市—城管行政执法局【、市规划局、市【国土资源《局,、市建设局、—市文物局《等单位及《。所在的县、区(管】委会)、街道(乡】、镇)、村》。(居)委《会要加大监督力度依!法制止?。并严格?查处假?借,修,缮进行?改建:、扩建等《。违法用地和违—章建筑的行为 【 第:五章 罚》 则 《第十六条《 违反本办—法规定进《行,修缮或违规擅自【修缮的由市城—管行政?执法(分)局依法】责令:停止修缮并依法予】以处罚 第十七!条 在房屋—修缮:审批管理中有关单】位及其工《作人员出具虚—假证明、玩忽职守、!或者利用职权徇私】舞,弊的由?其所在单位、—上级主?管部门、党组织【或纪检、监察机【。关依法?给予党纪《、政:纪处分;《情节严重《构成犯罪的移交司】法,机关依法追究其刑】事责任 》 第六章《 , ,附则 第十八条 ! 乐平市、浮梁【县可参?。照本:办,法制定相《应,的实施办法》 , 第十九《。条 ?市城管行政执法【局应当会同市规划局!按,照,本办法制定具体的】。操作和监管细则市国!土资源局应根—据,本办法第《九,。条的规定《制定具体的补偿【。和收储细则 第】二十条 商品【房的修缮不适—用本办法《 :第二十一条》。 , 本办法由市城管】行政:执法局?、,市规:划局负责解释— 第二十》二,条 本办法自公布!之,。日起施行 【 !。 —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