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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江西省建—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!
江西】省建筑消《防设:施管理规定已—经2011年1【2月26日第59】次省政府常务会【议审:议通过现予公布【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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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省—长 鹿?心,。。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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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一二》年一月十一》日
江—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管!。理规定
第一条】 为了加强建筑消】。防设施管理保障建】筑消防设施》正常运行预防火【。灾和减少火》。灾危害保护人身【和财:产安全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消》防法、江西省消【防条例等法律法【规的规定结合本省】实际制定本规定【
】第二条 本》省行政区域内建【筑消防设《。施的配置、维护【与监督?管,。理适用本规定
】
第】。三条 本规》定所称建筑消防设施!是指按照消防—法律法规和消—防技术标准配置在】建筑物(含构筑物)!中用于火灾》预,防、灭火救援、人】员,。疏散的系统、—设施、设备包括【
— (一)【火灾自?动报警系统》、固定灭火系—统及消?防联动?控制系?统;
】 (二—。),防烟排烟系统—;
】 , (三)消防【通讯及火灾应—急广播系统》;
! , (四)消》防供电、《配电系统和电气【防火防爆设施—; :
【 (五)消防【供,水设施、消火栓【系统和灭火器; 】
【 (六《。)防火门等防火【分隔设施《;
! (七)火灾应急!照明设施、疏—散指示标《志及疏散楼》梯、疏散通》道、疏散门、—消防电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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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(八)消《防法:律,法规或?者消防?技术:标准规定的其—他,建筑消防设》施, ,
第!四条 公安机关【消防:机构对消防监督检】查范围内的》建,筑消防设施管—理工作实施监督公安!派出所对上级公安机!关确定的单位—。的建筑消防设施管理!工作实施《日常:监督
】 县级以上人!。民政府?发展和改革》、规划、建设、房管!、质量技术监督【、工商行《。政管理等有关行政】管理部门《按照各自职责—做好建筑消防设施】管理的?相关监督工》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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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条》 建:筑物应当按照消防技!术标:准配置建《筑消防设施》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!
?。 建【筑消防设《施的设计、施工必须!符合国?家工程?建设消防技术—标,准没有国家》标准的?应当符合本》省消防技术标准【设计单位对建筑消防!设施:的设计质《量负责施工》单位对建筑消—防设施的《施工质?量、施工现场消防安!全负责?工程:监理单位《对建筑消防设施【的施工?质量承担监》理责任?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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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条《 建设单《位必须使《用符:合国家标准或者行】业标准的消防产品不!。。得要求设《计,、施工、工程监理等!单位和人员违—反消防法律法规和】国家:工程建设消》防技术标《准降低建筑》消防设?施的设计、施工【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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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禁止生产、销售!。不合格的或者国【家明令?淘汰的消防产—品
— 质量技】术监督部门、工商行!政管理部《门、公安机关消防机!构应当分别在生产、!流通、使用领域加】强,对消防?产品质量的监督【检查并?互相通报《相关情况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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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国家!规定:。的大型人员密—集场所?和,其他:特殊建设工程建设】单位应当将包括建筑!消防设施在内的消防!设计文?件报送公安机关【。消防机构《审核:公安机关消》防,。机构依法对审—核的结果《负责;建《设工程竣工后—建设:单位应当《依法向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!收
《 ? , 除前款规定】外的其他需要进行消!防设计?。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!。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!有关规定将消防设计!文件和?建设工?程,竣工验?收合格证明报公【安机关消防机构备】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。应,当对备案的消防设】计和建?设工程进行抽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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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消防设计审》核、:消防验收、备案【。和,抽查的?程序依照江西省消防!条例的规定》执行
! 第八《条 建筑消防设【施由建筑物的产权单!位负责维护管—理,。。或者由产权单位【书,面委托使《用单:位、物业服》务企业负责维护管】理
— 《。 同一建筑物—有两个以上单位管】理或:者使用?的应当书面约—。。定各方对《建筑消?防设:施的维护管理—责任并确定》责任单位对共用的建!筑消防设施进行【统一维护管理 【。
《 ? 住宅区的物业】服务企业《应当对管《理,区域内的共用—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!。护管理?
【 第九条 建筑消!防设施的维护—管理:单位应当履行—下列责任确》保建筑?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!
《 《 (一)明确建【筑,消防设?施的维护《管理人员及其职【责;
《
? (二)】制定并?落实建筑《消防设施的维护管】理制度;《
— : , (三)《组织自动消防设【。施的操作人员—接受消防安》全,培训:并取:得上:岗证:。;
【 , (四)—依,法做:好值班、巡查、检测!、维:修、:保养:、建:。档等建筑《消防设施的维护【管理工作;
! (五】)法律、法规、规】章规定的其他—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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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?条 :设有消防《控,制,室的单位应当制【定并落?实值班?管理制度保证24小!时两人?值班并按照》规定做好值班记录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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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值班人员—应,当是:取得:上岗:证的自动消防设施】的,操作人员《。
!第十一条《 建筑?消防:设施的维护管—理单位应当按照【下列频?次对建筑消》防设施进行巡查【并填写巡查记录【
! (一)公共娱【乐场所?。营业时结《合公共?娱乐场所每2小时巡!查一次的要求—视情况?将部分或者全部建筑!消防设施的巡—查纳入?其中但全部建筑消防!设,施,应当:保证每日至少—巡查一次;》
《 ? (二)公【安,机关消防机构确定】的其他消《防,安全重点单位每【日巡查一《。次;
— , (三)非!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!周,至少巡?查一:次
】 第?十,二条 建筑消防【设施的维护管理单】位应:当,每年至少对建筑消】防设施进《行一次?全面检测检测—对象包括全》部,消,防设施?、,系统、设备及组【件,检测人?。员应当按照规定【填写检测记录检测记!录应当完整准确
!
】设有自动消防系【统的宾馆、饭店、商!场、市场、公共娱】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!所,。石油、化工等—易,燃易爆危险》品的生产、经营、储!存场:所以及国家标准规定!的一类高《层公共建筑等消防】安全重点单》位,应当自系统》投入运?行后每一《。年底前将年》度检:测记:录报当地公安机关消!防机:构备案在重大节日、!重,大活动前或者期间】应当根据当地公安】机关消?防机构的要》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!行检测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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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! 火灾?自,动报警系统、—固定灭火《系统和防烟排—烟系统等技》术性能较高的消防设!施应:当由符合国家规定】条件的消《防技术服务机构【检测
! 检测》机,构应当出《具检测?报告并对《检测报告的内容承】担相应?的法律责《任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!应当对其进行监【督,
】 消防安全检测】收费:实行:政府指?导价标?准由省价格》主,管部门核定检测【机构应当事先—告知委托检测单【位有关?的收费项目和收【费标准并出示收费依!据具体收《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由!双方在?合同中协商确定
!。
第】十四:条 :在值班?、巡查、检测中【发现建筑消防设施】存,在问题或《者出现故障》的建筑消防设施的维!护管理单位应—当立:即组织?维修并按《照规定做《好维修记录 —
】 建:筑消防设施因维【修、改造停止使用的!建筑消防设》施的维护管理单位应!当采取有效措—施确:保消防安全;停用时!间超过?2,4小时的应当—将情况向当》地公安机《关消防?机,构报告
【 人员密!集场所出现前款情】况的还应当采取在场!所入口处醒》目位置张《贴公告或者》在场所?内,广播等方式将建筑消!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!的,。情况告?知公众 《
】第十:五条 ?建筑消防设》施的维护管理—单位应当按》照下列要求对建筑消!防设施进行》保养并做好保养记】录
— (一)定!期对易污《染、易?腐蚀生锈的消防【设施进行清》洁、除锈、润滑; !。
— (《二)定期《对火灾探《测器进行清》洗、标定;》。
? 【(三)定《期对储存灭火剂【和驱动气体的—压力容器进行试验、!标识;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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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)按照产!品说:明书的要《求,对其他类型的消防】设施进行保养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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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【条 建?。筑消:防设施的维护—。管理:单位应当将》建筑消防设施—。的验收文件、原始】技术资料等》基本情况和值—班记录、巡查记录】、检测记录、维修记!录、:保养记录等动态【管理情?况,整理归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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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七条 公安机!关消防机构、公安】派,出所依法对建筑消】防设施的管理情况】实施监?督监督的《内,容包括
【 , (一)建!筑消防设施的配置】情况;
【。 》 (:二)建筑《消防设?施管理制度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】;,
》 , (三)建筑!消防设施的》巡查、检测及运【。行情况;
! (—四)消防控制室的】值班人员及自—动消防设施操作【人员的持《证上岗情况》;
《 , , (五【)建:筑消防设施的专项】档,案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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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八条 公安—机关消防机构在【消,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建!筑消防设施存在【隐患的应当》责令有关单位或者】个人立即采取措施】消除隐?患对不?。及时消?除隐患可能严重【威胁:公共安?全,的公安?机关消防《机构应当《依法对危险部位或】者场所采《取,临时查封《措,施
》 ? , 临时查封—措,施的实施和解—除程序依照江—西省消防条例—的规:定执行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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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九条 公安机—。关消:防,机构、公安派出所及!其工作人员应当按】照法定的《。职权和程序》履,行检查?职责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、公《。安派出所的》工作人员进行—。消防监督《检,查应当经《本单位?有关负责人批准;检!查时应?当出示?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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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条 公安机—关消防机构、—公安派出《。所及其?工作人员不得利用】职务为用户》、建设单《位指:定或:者变相?指定消防产品的品】牌、销售单位—或者消防技术服【务机构?、消防设施施—工单位 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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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十一条 公安机】关消:防机构、公安派出所!及其工?作人员违反本—规定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依法给予处】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刑事责【。任
【 《。。。(一)不依法履行消!防监督检查职责的】;
》 : ? (二)在消防【监督检查时》发现问题不》依法查处的;—
! (三?)利用职权为用户】、建设?单,位,指定或者变相指【定消防产《品的品牌、销—售单位或者消防技】术,服,务机构、消防设施施!工,单位的;
】 》 (四)《其他滥用职》权,、玩忽职守、—徇私舞弊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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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二条 违》反本规?。定第:十条:第一款消《防控制室未落实2】4小时两人值—班制度的由公安【机关消?防机构责令限期【改正:;逾期不《改正:的对建筑消防设施】的维护管理》单位处以五》百元以上一》千元以?下罚:款
】 , 第二十三条 违】反本规定第十一条】第三项非消防安全重!点单位未对建—筑消防设施每周【巡查一次的由公【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!公,安派出?所依照职责权限责令!限期改正;逾期【。不改正的对其直接】负责的主管》人员和?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!法给予警告处罚或】者提请?有关主管部门—依法给予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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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四条 违《反本规定第十二【条第二款消防安【全重点单位未—将年度检测记—录报送备案的由公】。安机关消防机—构责:令限期改正;逾【期,不改正?的处以五《百,元以:上一千元以》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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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十五条 违—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!中华人民共和国消】防法、江《西省消防《条例等法《律法规?有法:律责任规定的—适用其规定
【。
— 第二十六条 本】。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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