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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江西《省建筑消防设施管】理规定 !江西省建筑消—防设施管《理规定已经20【11年12月26】日第59次省政府常!务会议审议通过【现予公布施行 】 代省长】 鹿心社 二【○一二?年一:月十一日 江!。西省建筑消防设【施管:理,规定 ? 第一条 为了加】强建筑消防》设施管理保障建筑】消防:设,施正常运行预防火灾!和减少?火灾危害保》护人身和《财产安全根据中【华人:民共:和国消防《法、江?。西省消防条例等法】律法规的规定结【合本省实际制定【。本规定? 《 : 第二条 本【省行政区域》。内建筑消防设施【的配置、维护与监督!。管理适用本规定 !。 ? : 第三条 本规定!所称建筑消防设【施,是指按照消防法律】。法规和消防技术【标准配置在》建筑物(《含构筑物《)中:用于火灾预》防、灭火救援、人员!疏散的系统、—设施、设备》包括 ?。 :。 :。 ,    (一)火】灾自动报警系统、】固定灭火系》统及消防联动控【制系:统,; ?。 ?     (—二)防?烟排烟系《统;   !  : (三)消防—通讯:及,火灾应急广播系统】。; :  》    (四)消防!供电:、配电系统和电【气防火防爆设施【;    !  (五《)消防供《水设施、消火栓系统!和灭火器; 【      】(六)防火门等【防火分?。隔,设施;  !    (》七,)火灾应急照明设】施、疏散指》示,标志及疏《。散楼梯、疏》散,通道、疏散》门、消防电梯—; ?    —  (八)消防【。法律:法规:或者消防技术标准】规定的其他建—筑消防设施 】 —第四条 公安机关】。消防:机构对消防监—督检查范围内的建筑!。消防设施管》理工作实施监督公】安派出所对》上,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!。位的建筑消防设【施管理工作实施【。日常监督 !    《。。 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发展和改革—、规划、建》设、:房管、?质,量技术监督、工【商,行政管理等有关【行政管理部》门按照各自》职责做好建》筑消防设《施管:理的:相关监督工作—。 》 第五条 】建,筑物应当《按照消防《技术标准配置建【筑消防设施设—置消防?安全标志 — :      建筑消!。防设施的设计、施工!必须:符合国家工程建【设消防技术标准【没有国家标》。准的应当符合本省消!防技:术标准设计单位【对建筑消防设施的设!计质量负《责施:工单位对建筑消防设!施的施工质量、施】工现:。场消防安全负—责工程监《理单位对建筑消防】设施的施《。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! ? 》 第六条 建设单】位必须使用符—合国家?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!消防产品不得要求设!计、施工、工程监】理等单位和人—员违反消防法律法规!和国家工程建设消】。防技术标准降低【建筑:消防设施的设计【、施工质量 【      】禁止:生产、?销售不合《格的:或者国家明令—淘汰的?消防产品 !    《 质量技术监—督部门、工》商行政管理》部门、公安机关【消,防机构应《当分别在《。。生产、流通、使用领!域,加强对消防产品质】量的监督检查并互相!通报相关情况—。 ? 第七条! 国:家规定的大》型人员?密集场所和其他特】。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!应当将?包括建筑消防设施】在内的消防设—计文件报送》公,安机关消防机—构审核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依法对【审,核的结果负责;建设!工程:竣工后建设单位【应当依法《向公安?机,关消防机《构申请消防》验收 《      除!前款规定外的其【他需要?进行消防设》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!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!省有关规定将—消防:。设计文?件和建?设工程竣工验收合】格证明报公》安机关消防》机构备案公安—机关消防机》构应:当对备案的消防设计!和建设工程》进行抽查 !   ?  消防《设计审?核、:消防验收、备案和抽!查的程序依照江西省!消防条例的规定【执行 ! 第八条 —建筑消防设施由建筑!物的产权单位负【责维护管理或者由】。产权单位书面委托使!用单位、物业服务企!业负责?维护管理 》    【  同一建筑物有两!个以上单位管—理或者使用的应当】书面约定各方对建】筑消防设施》的维护?管理责?任并确?定责任?单位对共用的—。建筑消防设施进行】统,一,维护管理 】     》 ,住宅区的物》业服务企《业,应当对管理》区域内的共用建筑消!防设:施进行维护管理【 — , 第九条》 建筑消防》设施的维护管理【单位应当履行—下列责任确保—建筑消?防设施完好有效 !   》   (一)明确建!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!。理人员及《其职责; 】      (二)!制定并落实建筑消】防设施的维护—管理制度;》。    】  (三)组织【自动消防设施的操】作人员接受》消防安全培训并取得!上岗证;《    】  (?四)依法做好值班】、巡查、《检测:、维修、保养、建档!等建筑消《防,设,施的维护《管理工作; 【     【 (五)法》律、法规、规章【规定的其他责任 ! 【第十条 设有消防控!制室的单位应—当制:定并落实值班管理制!度保证24》小时两人值班—并按照规定做好【值班记录《 :      值!班人员应《当,是取得上岗证的自动!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! : 第十!一条 建筑消—防设施?的维护管理单位【应当按?照下列频《次对建筑消》防设:。施进行巡《查并填写巡查记录 ! ?    《  :(,。一)公共娱乐场所】。。营业时结合公共娱】乐场:所每2?小时巡查一次的要求!视情况将部分或者全!部建:筑消防设施的—巡查纳?入,其中:但全部建筑》消防:设,施,应,当保证每日至少【巡,查一:次;   !   (二)—公安机?关消防?机构确?定,的其他消《防安全重点单—位每:日巡查?一次:;,    】  (三)非—消,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周!至,。少巡查一次 — — 第十《二条 建筑》消防设施的维护【。管理单?位应当每年至少对建!筑消防设施》进行:一次全面检测检【测,对象:包括全部《。消防设施、系统【、设备及组件检测】人员应当《按照规定填写—检测记录《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!确 :  》  :  设有自动消防系!统的宾?馆,。、饭店、《商场、市场、公共娱!乐,场所:。等,人,员密集场《所石油、化工等易】燃易爆危《险品的生产、经营、!储存场?所以及国家标准规定!的一类?高层公共建筑—等消:防安全重点单位应】当,自,系统投入运行后【。。每一年底前将年【度检测记录报当【地公:安机关消防机—构,备案在?重,大,节日、重大活—动前或?者期间应当根据当】地公安?机关消防机》构的要求对建—筑,消防设施《。。进行检?测 》 第十三条! 火灾自《动报警系《统、固?定灭火系统》和防烟排烟》系统等技术》性能:较高的?消防设施应当由【符,合国家?规定条件的消防技术!服务机?构,检测 ?。 《。     检测【机构应?当出具检测报告【并对检测报告的【内容承担相》应的法律《责任公安机关—消防机构及其他【。。有关部门《。。应当对其《进行监督 》 , ?  :   消防安全检】测,收费实行政》府指导价标准由【省价格主管部门核】定检测机构应当【事先告知委托检测】单位:有关的收《费项目?和,收费标准《并出示收费依据【具体收?费项目和收费—标准由双方在合同中!协商确定 》 , : 第—十四条 在值班、】巡查、检测中发现】建筑消防设施存在】问题或者出现故障】的建筑消防》设施:的维护管理单位应当!立即组织维修—并,按照规定做好维修记!录 ? :      建筑】消,防,设施因?维修、改造》。停止使用的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!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有!效措施?确保消防安全;停用!时间超?过24小时》的应当将情》况向:。当地公安《。机关消防机构报告 ! 《     人员密】集场所出现前—款情况的《还应当采取在场所入!口处:醒目位置张贴公【告或:者在场所内》广播等方式将建筑】消防:。设施不能正》常运行的情况告知公!众 】 第十五条— 建筑消防设—施的:维护:管理单位《应当按照下》列要求对建筑—消防:设施进行保养并【做好保养记》录    !  (一)》定期:。。对易污染、易腐蚀】生,。。锈的消防设施进行清!洁、除锈《、,润滑; 【 ,。     (二)】定期对火灾探测【器进行清洗、标定;! ,   —  : (三)《定期对?储存灭火剂和驱【动气体的压力容器】进行试验、》标识; 】 ,    (四—)按照?产品说明书的要求】对其他类型的—消防设施进行保养 ! 】。第十六条 建筑【消防设施《的,维护管理单》位应当将建筑消防设!。。施的验收文》件、原始技术资料等!基本情况《和值班记录》、巡查记录、检测记!。录、:维修记录、保—养记录等动态管【理情况整理归—档,。 : 《 , 第十七》条, 公安机《关消防机构、公安派!出所依法对建筑消防!设施的?管理情况实施—监,督监督的内容包括】 ,     】 ,(一:)建筑?消防设施的配—置情况;《 ,   —  : (二)建筑消防设!施管理?制度:的制定?及落实情况;—    】  (三)建筑消防!。设施的巡查、—检,测及运行情》况;  】    (四—)消防控制》室的值班人》员及自动消防设施操!。作,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!。; —     (五)】建筑消防设施的专】项档案情况 — ? , 第十八条 !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!消防:。监督:检查中发现建筑消防!设施存?。在隐患的应》当责令有关单位【或者个?人立即采取措施消】除隐患对不及时消】除,。隐患可?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!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应当依?法对危?险,部位或者场》所采取临时查封【措施 《    —  临?时查:封措施的实施—和解除程序》。依照江西省》消防条例的》规定执行 ! 《第十九条 公安机】。关消防机构、公【安派出所及》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!法定的职权》和程序履行》检查职责公安—。机关消防机构、【公安派出所的—工,作人:员进行消防监督【检查应当经本单位有!关负:责人批准;检查时应!当出示证件 】 ?。。 第《二十:条 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、公《安派出所及其工作】人员不得利用—职务为用户、建【设单位指《定或者变《相指:定消防产品的品【牌、销售单位或者】消防技?术服务?。机构、消防设—施施工?单位 ! 第二十一条【 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、公《安派出所《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!规定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依《。法给予处《分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:追,究刑事责任 【 ,      (一!)不依法《履行消防《监督检查职责的【;   】 ,。  (二)在消防】监督检查时发现问】题,不依法查处》的; 》      (】三)利?用职权为用户、建】设单位指《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!产品的品牌、—销售单位或》者消防技术服务机】构、消防设施—施工:单位的; 》      !(四)?其,。他滥用职权、玩忽】职守:、徇私舞弊的行为 ! : ? 第二》十二条 违》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!款消防控制室未落实!24小时两人值班】制度:的由公安机关消防】机构: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不改正的对建筑消】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单!位处以?五百元以上一千元】以下罚?款 】 , ,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!规定第十一条第【三项非消防》安全重点单》位未对建筑消防设】施每周巡查》一次的由公安—机关消防机构或者】公安派出《所依照职《责权限责令限期【。改正:;逾期不改正—的对其直接负责的】主管人员和其他直】接责:。任人员?依法给?予警告处罚或者提请!有关主管部门—依法给予处分— 】 第: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!定第十二条第二款】消防:安全:重,点单位未将年度检测!记录:报送备案的由公安】机关消防机构责【令限期?改正:;逾期不改正—的处以五百元以【上一千元以下—。罚款: , 《 第二十【。五,条 违反本规—定的:其,他行为中《华人民共和国—消防:法、江西省》消防条例等法律【法规:有法律?责,任规定的适用其【规定 ? 】第二十六条 —本规定?自公布之日起—施行 ?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