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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】西省:建筑消防设》施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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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建筑消】防设施管理规定已】经2011年12月!26日第59次省政!府常务?会议审议通过现【予公:布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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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省长 】鹿心社
二○一二!年,一,月十一日《
江》西省建筑消防设【施管理规定》
第?一,条 :为了加强建筑消防】。设施管?理保障建筑消—防设:施正常运《行预:。。防火灾和《减少火灾危害保【护人身和财产安【全根据中《华人民?共和国消防》法、江西省消防条】。例,等法律法规的规定】结合本?省实:际制定本《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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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!。内建筑消防设—施的配置、》维,护,与,监督管理适用本【。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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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】 本规定所》称建:筑消防设施是指【按照消防法》律,法规和消防技术【标,准配:。置在:建筑物(含构—筑物)中用于火【灾预防、灭火救援】、人员疏散的—系统、设施、设【备包括 《
《 (一)】。火灾自动《报警系统、固—定灭火系统及消防联!动控:制系:统; ?
》 《(二)防烟排烟系统!; :
—。 (《三)消防通讯及【火灾应急广播系【统;:
】 (?四)消?防,供电、配《电系统?和,电气:防火:防爆:设施;?
】 (五)消防供】水设施、《消火栓系统和灭【火器;
— (六!)防火门等防火分隔!设施:; :
》 (七)火灾!应急照明《设,施、疏散指》示标志?及疏:。散楼梯、《疏散:通道:。。、疏散?门、消防电梯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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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— (八)消防—。法律法规《或者消防技术—。。。标准规定的其他【建筑消防设施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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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条 公安机关消!。防机构对《消防监督《检查范围《内的建筑消防设【施管理工作实施监】督公安派出所对上】级,公安机关确定—的,。单,位的建筑消防设【施管理工作实施日常!监督
! :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发展《和改革、规》划、建设、房—管、质量《技术监?督、工?商,行政管理等有关行】政管理部门按照各】自职责做好建筑消防!设施管理《的,相关监督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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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 建筑【物应当按照》消防技术标》准,配置建筑消防设【施设置消防安—全标志
— —。 ,。。建筑消防《。设施:的设计、施工必须】。。符合国家工程建【。设消:防技术标准没有国家!标准的应当符合本】省消防技术》标准设计单位对【建,筑消:防设施的设计—质量负责施工单位】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施!工质量、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!责工程监理单位【对建筑消《防设施?的施工质量承—担监:理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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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六条 —建,设单位必须使用【符合国家《标准或者《行业标准《的消:防产品不得要求设】计,、施工、工》程监理等单位和人员!违反消防法律法规】和国家?工程建?设消防技术标准降】低建筑消《防设施的设计、施】工质量
—。 ? 禁止—生产、?销售不合格的或者国!家明令淘汰的消防】。产品
【。 :。 质量技术【监督部门、工—商行政管理部—门,、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,应当分别在生产、】流通、使《用领域加《强对消防《。产品质量《的监:督,。检查并互相通报相】。。关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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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!。 国家规《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!所和:其他特殊《建设工程建设—单位:应,当将包括建筑消防设!施在内?的消防设计文件【报送公安《。机关消防机构审核】公安机关《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!的结果?负责;建设工—程竣工后建》设,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!。机关消?防机:构申请消防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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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!前款规?定,外的其他需要进行消!。。防设计的建设—工程建?设单位?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!有关:规定将消防设—计文件?和建设工程竣工【验,收合格证明报公安】机关消防机构备【案公安机《。关消防机构应当【对备案的消防—设计和建《设工程进《行抽查
【。 《 消?防设计审《核、消防《验收、备案和抽查的!程序依照江西省消防!条,例的规定执行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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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八:条, 建:筑消防设施由建筑物!的产权?。。单位负责维护—管理或者由产权单】位,书面委?。托使用单位、物业服!务企业负《责维护?管理:
》 ? 同一《建筑:物有两个《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!用的应当《书面约定各方对建】筑消防设施》的维护管理责—任并:确定责任单位对共】用的建?筑消防设施进行统一!维,护管理
】。 , 住宅区的物!业服务企业应当【对管理区域》内的共用建》筑消防设施进—行维护管理 —
— 第九条 建【筑消防设施》的维护管理》单位应当履行—下列责任《确保建筑《。消,防设施完好有效【
《 (一】)明:。。确建筑?消防设施的维—护管理?人员及?其职责;
【 (】二,)制定?并落实建筑消防设施!。的维护管理》。制度;
【 《 (三)》组织自动消防设【。施的操作人员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】并取得上岗证—;
【 ? (四)依法做好值!班、:巡,查、:检,测、维修、保养【、建档等建筑—消防设施的》维护:管理工作;》
! ,(五)法律》。、法:规,、规章规定的其他责!任
】 第十《条 设有《消防控制室的—单位应当《制,定并落?实值班管理制—度保证24》小时两人值》。班并按?照,规定做好《值班记?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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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!班人员应当是取【。得上:岗证的自《动消防设施的操【作人员 《
— 第?十一条 建筑消【。。防设施的维护—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下!列频次对《建筑消防《设施进行巡查并填写!巡查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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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!一):公共娱?乐场所营业时结【合公共娱《乐,场所每2小时巡【查一次的要求—视情况将部》分,或者全部建筑—消防:设,。施的巡查纳入—其中但全部建筑【消防设施应当—保证每?日,至少巡查一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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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 (二)公【安机:关消防机构确—。定的其?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!每日巡查一次—;,
》 ? (三)》非消防安全》重,。点,单位每?周至少巡查一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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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】建,筑消:。防,设施的维护管—理单位应当每年至少!对建筑消《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!检测检?测,对象包?。括,全部消防设施、系】统、:设备及组件》检测人员应》当按照规定填写【。检测记录《检测记录应当完【整准确
】。 , 设有自动】消防系统的》宾馆、饭店》、商场、市》场、公共娱乐场【所等人员《。密,集场所石《油、化工等易—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!、经营、储存场【所以及国家标准【规,。定,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!。等消防?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自!系,统投入?运行后?每一年底前将—年度检测记录报当】地公安机关》消防机构备案—在重大节日》、重大活动前或者期!。间,应当根?据当:地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的:要,求对建筑《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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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十,三条 火灾》自动报警系》统、固定灭火系统】和防烟排《烟系统等技术性【能较高的《消防设施应当由【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!消防技术服》务机构检测 —
《。 检测机构!应当出具《检测:报告并对检测报告】的内容承担相—应的:法律责任公安机【关消防机《构及:其他有关《部门应当《对其进行监督—
《 消防安!全检测收费实行政】府指导价标准由省价!格主管部门核定【检测机构应当事先告!知委托检测单位有】关的收费项》目和收费标准并出】。示收费依据具体【收费项目和收费【标准由双方在合【同中协?商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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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 】。在值班、巡》查、检测《中发现建筑消防设】施存:在问题或者出现故障!的建筑消防设施的】维护管理单位应当】立即组织维》修并:按照规定做好维修】。记录
— 建筑】消,防,设施:。因维修、改造停止】使用的建筑》消防设施的维护管】理,单位应当采》取有效措施确保【消防安全;停用时间!超,过24小时的应当将!情况向当地公安【机关消防机》。构报:告
《 》 人员密集—场所:出现前款情况的还应!当采取在场所入口处!醒目位置张贴公告】或者:在场所内广播等方式!。。将,建筑消防设施不【能正常运行的情况告!知公众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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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五条 建—筑消防设施》的维护?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下!列要求对建筑—。消防设施进行保养】并做好保养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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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定期对】易,。。污染、?易腐蚀生《。锈的消防《设施进行清》洁、除锈、润滑; !
— : ,(二)?定期对火灾探测器】进行清洗、标定;】
》 (三【。)定期对储存灭【火剂和驱动气体的】压力容器进》行试验、标识; 】
【 , (四)按照产品】说明书的要》求对其他类型的消防!设施进行保》养
! 第十六条 —建筑消防《设施的维护管理单位!应当将?。。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!文件、原始技术资料!等基本情况和值【班记录、巡查记【录、检测记录、【维修记录、》保养记录等动态管理!情况整?理归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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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十七条 公》安,。机关:消防机构、公安派】出,所依法对建筑消防】设施:的管:理情况?实施监督监督的内容!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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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(一)建筑消防设施!的配置情况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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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(二)【建筑消?防设施管理制度【的制定及落实情况;!
—。 :。 :(三)建筑消—防设施的巡》查,、检测及运行情况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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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(四?)消防控制室的值】班人员?及自动消防设—施操作人员的持【证上岗情《况;
【 (五)】建筑消防设施—。的专:项档案情况
】
—第十八条 公—安机关?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!检查中?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!在隐患的应当责【令有关单位或者个】人立即采取措施【消除:隐患对?不及:时消除隐患》可,能严重威胁公—共安全的公》安机关消防机构【应,。。当依法对危》险部位或者场—所采取临时》查封措施
【 临时!查封措施的》实施和解除程—序依照?江西省消防》条例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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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九条 公安机【关消防机《构、公安《派出所及其》工作人?员应当按照》法定的职权和程序】履行检查职责公安机!关消防机构、—公安派出《所的工作人员—进,行消防监《督,。检查应当经》本单位有关负责人】批,。准;检查时》应当出示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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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公!安,机关消防机构—。、公安派出所及【其工:作人员?不得利?用职务为用户、建】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!指定消防产品的【品牌、销《售,单位或者消防—。技术:服务:机构、?消,防设施施《。。工单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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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一条》。 公安机《关消防?机构、公安派出所】及其工作人员违【反本规定有下—列行为之一》的,依法给予处》分;构成《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责任《。
— : , (一)不依法履】行消:防监督检查职责【的;
【 (二)在!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!问题不依法查处【的;
! (三)利用】职,权为用户、建设单】位指定或者变相【指定:消防产品的品牌、销!售单位或者消防【技术服?务机构?、消:防设:施施工单位的; 】
!。(,四,)其他滥用职权、】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!的,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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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二条 违【反本:规定第十《条,第一款消防控制室未!落实:2,4小时两《。人值班制度的—由,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责令限《。期改正;逾》期不改正的对建【筑消防设施的维【护管理单位处以五百!元以上一千》元以下罚款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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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】条 违反《本规定?第十:一条第三项非消【。防安全重点单—位未对建筑消防设】施每周巡查一次的由!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。或者公安《。派出所依照职责权】限责令限《期改正;逾期—不改:正的对其直接负【责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依法给?予警告处罚》或,者,提请有关主》。管部门依法》给予处?。。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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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四条 《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!第二款消防安全【重点单位未将年【度检测记《。录报送备案的由公】安,机关消防机构责【令限:期改正;逾期—。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!以上一千元以下【罚款: ,
— 第二十五条 】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!为中华人《民共和国消防法、】江西:省消防?条例:等法律法规有—法律责任规定的【适用其规《定 :
【 第二十六条 本】规定自?。公布:之日起施《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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