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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江】西省建?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!。 , : 江西》省建:筑消防设施管理【规定已经2011】年12月《26:日第59次省政【。府常:务会议?审议通?过现予公布施行 ! 代省长】 鹿心社 —二○一二年一月十】一日 ?。 : 江西?省建:筑消防设施管理规】定 第一条 【为了加强《建筑消防《设施管理保》障建筑消《防设:施正常?。运行预防火灾和减少!火,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!产安全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消》。。防法、江西省—消防:条例等法《律法规?的,规定:结合本省实际制定】本规定 【 第二条 】本省行政区》。域内建筑消》防设施的《配置、维《护与:监督管理适用—本规定 【 第三条 !本规定所《称建筑消防设施是】指按照消防法律法】规和消?防技术?。。标准配?。置在:建,筑物(含《构,筑物:)中用于火》灾预防、灭火救【援、人员疏散—的系统、设施、设】备包括 】     (一)火!。灾自动报警》系统、固定灭火系统!及消防联动控—制系统; 》。 《     (—二)防烟排烟系统;! 》     (—三)消防《通讯:及火灾应急广播系】。统;: : ?     (四)消!防供电、《配电系?统和电气防火防爆】设施:; 》      —(五)消《防供水?设施、消火栓系统】和灭火器; !      —(六)防火门等防】火分隔设《施;  】    (七)【火灾应急照明设施】、疏散指示标志及】疏散楼梯、疏散通】道,、疏散门、消防【电梯:; 》   ?   ?(八)消防》法律法规或》者消防技术标准【规,定的:其,他建筑?消防设施 》 : 第四】条 公安《机关消防机构—对消:防监督?检查范?。。围内的建筑消防【设施管理工》作实施监督公—安派出?所对上级公安—机关:确定的单位的—建筑消防《。设施:管理工?。作实施日常监—督 —     县级以】。上人民政府》发展和改革、—规划、建设、房管、!质量技术监督、工商!行政:。管理等有关行—政管理部门按—。照各自职责做—好建筑消防》设施管?理,的相关监督工—作 》 《 ,第五条 建筑—物应当按照》。消防技术标准—。配置建筑消防设施】设置消?。防安全标志 【 :      建筑消!防设施的设计、施工!必须符合国》家工程建设消—防技:术标准没有》国家标准的应—当符合本省消—防技术标准设—计单位?对,建筑消防设施的设】计质量负责施—工单位对建筑消防设!。施的:。施工质量、施—工现:场消:防安全?负责工程监理—单位对建筑消防设】施的施工质量承担】监理责任 ! , 第六条 建】设单位?必须使用《符合国家标准或者】行业标准的消—防产品不得要求设】计、施工、》工程监理等单位【和人员违反消防【法律法规和国家【工程建设消》防技术标准降低建筑!消防设?施的设计、施工【质量 》      禁止!生产、销售不合格】的,。或者国家明令淘汰】的消防产品 】 ,      —质量技术监督部【门、工商行政管理】部门、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应当分【别在生产《、流通、使用领域】加强:。对消防产品质—量的监督检查—。并互相通报相关【情况: , 】第七条 国家规【定的:大型:人员密集场所和其】他,特殊建?设工程建设单位【。应当:将包括建《筑消防设施在内【的消防设《计文件报送公安机】关消防机构审核【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。依法:对审核的结果负【责;建设工程竣【工后建设单位应【。当依法向公安机关】。。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!收 《     — 除前款规定外的】其他需?要进:。行消:防设计的建设工【。程建设?单位应当按照国【家和本省有》关规定将消防设计文!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!收合格?。证明报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《备案:公安机关消防机【构应当对《备案的消《防设:计和建设工程进行】抽查 》      消】。防设计审核》、消防验《收、备案和抽查【的程序依照江西省】消,防条:例的规定执行 ! —第八条 建筑—消防设施由建筑物】的产权单位负责【。维护管理《或者由产权》单位书面委托—使用单位、物业服】务企业负《。责维护管理》 :     【 同一?建筑物有两个以【上单位?管理或者《使用的应当书面【约定各?方对建筑《。消防设施《。的维护管理责任【并确定责《任单位对共用的建筑!消防设施进行—统一维?护管:理 《     — 住宅?。区的:物业服务企业—应当: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!建筑消防《设施进行维护管理】 , 【 第九条 建—筑消防设施的维【护管理单位应当履】。行下列责任》确保建?筑,消防设施完好—有效 《  《   ? (一)明确建筑消!防设施的维》护管理人员》及,其职责; 【。    》  (二《)制定并落实建筑】消防设?施的维护管》。理制度?; : :   《   (三)—组织自动消》防设施?的操作人员接受消防!安全培训并取得上岗!证,; —    《 (四)依法—做好:值班、巡查、—检测、维修、保养、!建档等建筑消—防设施的《维护管理工作—;   】   (五)法律、!法规:、规章?规定的其《他责任 【 》第十条 《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!位应当制定并落实】值班管?理制:度保证2《。4小时两人值班【并按照规《定做好值班记录 】 :      值】班人员应当》是,取,得上岗证的》自动消防《设施的操作人员【 】。 第十一条》 建筑消防》设施的?维护管理单位—应当按照下列频次】对建筑消《防设施进行巡—查并填写巡查记【。。录   】   (一)公共】娱乐场所营业时【结,合,公共娱乐《。场所每2小》时巡查一次的要求视!情,况将部分《或者全部建筑消防】设施的巡查纳入【其中但全部建筑消】防设施应当保—证每日至少巡查一】次;   !   (《二)公安机关—消防机构《确定的其他消防安】全重点单位每—日巡查一次;—  —    (三)非消!防安全重点单位每】周至少巡查》一次: 》 第十二条】 建筑消防设施【的维护?管理单位应当每【年至少?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!一次全面《。检测检?。测对象包括全部【消防设施《、系统、设备及组】件检测人员应当按】照规定填写检—测记录检测记—录应当完整准—确  【    设》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宾!馆、饭店、商场、市!场、公共《娱乐:。场所等人员》密集:场,所,石,油、:化工:等易燃易爆危险品】的生产、经营、储】存场所以及国家标准!。规定的一《。。类高层公《共建筑等消防安全】重点:单位应当自系统【投入运行后每—一年底前《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!。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备案在重大节日、】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!应当根据当地公安机!关消:防,机构的要求对建筑消!防设:施进行检测 — ? 》第十三?条 :火,灾自动报警系统【、固:定灭火系统和防烟排!烟,系统等技术性能较】高的消防设施应当】由符合国家规—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!务机构检测 【 :     》 检测机构》应当出?具检测报告并对【检测报告的内容【承担:相应的法律责任公】安机关消防机构【。及其他有《关部:门应当?对其:进,行监督  !。    消防安全检!测收费实行》政府指?导价标准由省价【格主管部门核定检】测机构应当事先【告知委托检测单位】有关:。。的收费项目和收【费标准并出》示收费依据具—体,收费项目《。和,收费标准由双—方在合?同中协商确定— 【 :第十四条 》在值班、《巡查、检《测中发现建筑消防】设施:存在问题或者出现】故障的建筑消防设】施的维护《管理单位应当立即组!织维修并按照规定】做,好维修记录 【      建!。筑消防设施》因维修、改造停止使!用的建筑《消防设施的维护【管理单位应当采【。取有效措施确—保消防安全;停【用时间超《过24?小,时的应当将情况向当!。地,公安:机关消防机构—报告 【  :   ?人员密集场所—。出现前款情况的还应!当采:。取在场所入》。口处醒目《位置张贴公告—。或者在场所内广播等!方式将?建筑消防设施不能】正,常运行?的情况告《知,公众: 》 第十五条 !建筑消防设施—的维护管理》单位应当按照下列】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!进,行保养并做好—保养:记录 【     (—一,)定期?。对易污染、易腐蚀】生锈的消《防设:。施进行清洁、—除锈、润滑; 【 ?  :    (二)【定期对火灾探—。测器进行清洗—、标定;《     ! (:三)定期对储存【灭火剂和驱动—气体的压力容器【进,行试验?、,标识;?  — , ,  (四)按照产品!说,明书的?要求:对其:他类型的消防设【施进行保《养 【 第十六条 】建筑消防《设施的维《护管理单位应当将建!筑消防?设施的验收文件、】原始技?术资料等基本情况】和值班?记,录、巡查记录、检测!记录、维修》记,录、保养《记,录等动?态管理情况》整,理归档 !。 第十七条 公!安机关消防机构、】公安派出所》依法对建筑消防【设,施的管理情况实施】监督监督的内—容包括 —      (一!。)建筑消防》设施的配置情况; !  》    (二)建筑!消防设施管》理制度的制》定及落实情况; 】     】 (三?)建筑消防设施的】巡查、检测及运【行情况;《    】 , (四)消防控【制室的值班人—。员及自动《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的!持证上岗情况; !     【 ,(五)建筑消防【设施的专《项档案情况 【。 第十!八条 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在消防【监督检查《中,发现建筑消防设【施存在隐患的应当责!令有关?单位或者个人—。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!患,对不及时消除隐患】可能严重威胁—公共安全的》公安机关消防—机构应当依法对危】险,部位:或者场所《。采取临?。时查封措施》    】 , 临时查封措施【的实施和解除程序依!照江:西省消?防,条,例的:规定执行 》 》 ,。 第十九条 公】安机关消防机—。构、公安派》出所及其工》作人员应当》按照法定的职—权和程序履行—检查职责公安机关】消防机构、公—安派:出所的工《。作人员?进行消防监督—检查:应当:经本单位有关负责人!批准;检查》时应当出示证—件 : — 第二十条 公安!。机关消防机构、公安!。派出:所及其工作人员不】得利用职务为用户】、建设单位指定或者!变相:。指定消防《产品的品牌、—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!术服务机《构,、消防设施施工单位! 》 第二十一】条 公?安机关消防机构、】公安派出所及其工作!人员违反本》规定有下《列行为之一》的依:。法给予处分》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 !      —。(一)不《依法履行消防监【督,检查职责的;—。  —    《(二:)在消防监督检查】时发现问题不依法】查处的; 】   ? ,  (三)利用职权!为用户、《建设单?位指:。定或者?变相指定《消防产品的品牌【、销:售单位或《者消防技术服务【机构、消《防设施施工》单位的?;   】 ,  (?四)其他滥用职权、!。玩忽职守、徇—。私舞弊的行为 ! 第二】十二条 违反本【规定第十条第一【款,消防:。控制室未落》实24小时》。。两人:值班:制度的由公》安机关消防机构【责令限期改正;【逾期不?改正的对建筑消防】设施的维护》管,理单:位,处以五?百元以上《一千:元以下罚《款 : — , 第二十三》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!一条第三项非消防】安全重点单位—未,。对建筑消防设—施每周巡查一—次的由公《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!。公安派出《所,依照职责权限责【令限期?改正;逾期不—改,正的对?其直接负责的主管】。人员和其《。。他直接责《任人员依法》给予警告处罚或【者提请有关主管【部门依法《给予:处分 》 —。第二十?四条 违《。反,本规:定第十二条》第,二款消防安》全,。重点单位未将年度】检测记录报送备案的!由公安机《关消防机构责令【限,期改正;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!百元以上一千元以】。下,罚款 ? 》 第二十—五条 违《反本规定的其他行】为中华?人,民共和?国消:防,法、江?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!法规:。。有法律责任规定【的适用其规定 【 : 《 第二十》六,条 本?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!行 ? , ,。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