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。 ? 江西省建设项!目环境影响》评价:。文,件分级审批规定【 各市【、县(区)人民政府!省政府?各部门   【。。   江西省—建设项目环》境影:。响评价?文件分级审批规定】已经省政府同意【现印:发,给你们请遵》照执行 — , 江西省建—设项: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!分级审批《规,定 《 第一条 为】进一步加强和规【范建设?项目环?境影响评价文件分】级审批管《理,提高审批效率明确审!批,权责根据中》。华人民共和国环【境影响评价》法、建设项目环境】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!。批规定(《环境保护部》令第5号)等规【定结合我《省实际制定本—规定 》 第二条】 本规定所称建设】项,目包括新《建、改建、扩建和技!术,改造项目《;所称环境影响评价!文件是指环境影响】报告书?、环境影响报告【表和环境影响登记】表的统称 】 ? 第三条 凡—对环境?有影响的建设项【目不论投资主体【、资金来源、项目性!质和投资《规模建设单位—必,须根:据建设项《目对环境影响的不同!程度依照有关法【律法:规等规定进》行环境影响评价【向有审?批权的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部门—(以下简称环保部】门):报批环境影响评价】文件 》 , ? 第四条》。 实行审批》制的:建设项目建设单【位应当在报送可【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!环境影响评价—文件报批手续;铁路!、交通等建》设项目经《有,审批权的环保部门】同意后可在初步设计!完成前报批》环境:影响评价文件实行核!准制的建设项—目建设单位应—当在提交项目—申请报告前》完,成环境影响评价文】件报批手续实行备】案,制的建设《项目建设单》位,。应当在办理》备案手续《后,和,项目开?工前:完成环境影响评价】文件报批手续需要办!理营业执《照的建?设单位应《当在办理营》业执:照前完成环境影【响评价文件报—批,手续 — 《 第五条 建设项】。目环境影响》评价文?件的:分级审批权限按照】建设项目《的审批、核准和备】案权限及《建,设项目对环境—的,影响性?质,和程度确定 【 — 第六条《 ,省环:保部门负责审批下列!建设项目《环境影响评价文【件 —   ?  (一《)环境?保,护,部直:接审批?外的:制浆造纸(含废【纸脱墨制《。浆)、印染、电【。镀、毛皮《制革:、农:药原:药生产、电石—、焦炭、有》色金属采选冶及【矿山开发、铁合【金、:钢铁加?。工、:危险废物处理处【置、垃圾焚烧—及发电?、酿造、味》精、柠檬酸、酶制】剂、酵母、工—。。业园区?或产:业基地污水处理厂、!铅蓄电池生产(包】括铅蓄电池加—工和回?收)等可能对—环,境造成严重污染的】建设项目 !     (—二)世?界自然遗《产保护区、世界【文,化,遗产保护区内总投】资500万元(含)!以上3?000万元(不含)!以下的建设项目;国!家级风景名胜区、国!。。家级:自然保护区、国家】级重点文《物保护单位区—域内总投资1000!万元(含)以上【5000万元(不】含)以下旅游开发】和资源保护设施等建!设项目;国家—级森林公园、—省级:风景:名胜区、《省级自然保》护区、?省级重点文物保护】单位区域内总—投资2000万元】(含)?以上旅游开发和【资源保护设施等【建设项目 】      (三)!跨本省所《辖设:区市行政区域—的建设项目 !   ?。 ,  (四《),环境保护部直接审】批外由省投资—主管部门审批、核】准或备案且按照环】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!境,。影,响评价分类管理名】录规定?应当编制环境影【。响报告书的国内投】资项目及外商投资】工业类项《目但不?。。包括:。本规定第七条第【(三)?项规定的建》。设项目 《 ,     【。 (五)环境保护】部委托省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建!设项目 《 :。 《 第七条 环境】保护部和省环保【部门直接审》批外的建设项目环境!影响评价文》件的审批权限由设】区,市环保部门参照本规!定第五条《。提出分级审批建议报!设区市人民》政府批?准后:实施并抄送》省环保?部门备案;但下列建!设项目环境影响评】价文件原《则上应?由设区市《。环保部门审批 【 ?      (一】)化工、《。废纸:造纸、?规模畜?禽养:殖(折算成猪常【年存栏量3000】头及以上《)、屠宰、矿—产勘查、莹》石矿采选《、,合成革及人造革【、染:料、颜料、》医药中间《。体等可能对环境造成!较重污染的》建设项目 》 《     (二)】由省投?资,。主管部门审》批、核准或备案且】按照环境保护部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!价分类管理名录【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!响,。。报告表或登记表【的建设项目   !   (三》),由省投资主管部【门,审批、核准或备【案的纺织、服装制造!;家具制造、—木竹藤棕草制品;纸!制品、印刷、文教】体育用品;农业【综,合,开发、垦荒农业【。灌溉;植树造林;渔!业养殖;畜牧养殖】、水产养殖、屠宰】;一般?。货,物仓储、物流;批】发,零售市?场;餐饮和娱乐【服务、主副食品生产!。加工;房《地产开发;停车场、!长途客运站、—驾驶员?培,训基地;加油—站、加气《站、成品油库—;医院、疗养院、】专科防治所、卫生站!、,血站;?市政道路、二级【及以下公路》、高:速公路?附属设?施(:含服务区《、收费站、养—护工区、管理站、停!车场等);饮水供水!工程、体育场馆【、,市政供?排水、供气、供【。热管网;办公—。楼、宾?馆酒店、学校、【。科,研中心(含三—四级生物《实验室的除外)【;污水?管网、县《(市、区)级—及以下生《活污水处理厂、【乡,镇,。生活垃圾处理—设施、生《活垃圾中转》站;纯余热》、余压、余气(含纯!瓦斯、沼气》、煤层气)发电、】光,伏发:电(含?建,筑一体化《项,目);总《装机容量1000千!瓦(含?)以下的水电—;有色金属压延、】有色金属合》金(稀有《金属:、,稀土:。。金属合金《。除外)等建设项目】 》。     (四)】跨所辖县(市、【区)行政区域的建】设项目 【 《 第八条 建设项目!可,能造成跨行》政区域环境不—良影响有关》环保部门对》该项目的环境—影响评价结论有争】议的由共同的上一】级环保部门》。审批跨行业》、复合型的建设项】目环境影《响评:价文件按规定由【不同级别环保部门审!批的由最高一—级环保部门审—批赣江、抚河、信】江、饶河、》修河:等五河和东》江源头保护》区内建设《项目环境《影响评价文件上收一!级审批即由》县级:环保部门《审批的上《收设区市环保—部门审批《由设区市环保部门审!。批的:上,收省:环保部门审批 ! 第九条! 上级环保》部门可?依法撤?销或者责令》下级环保部门撤销超!越法定职权、违反法!定,程序或?者条:件做: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!件,审,批决定并按有关规】定追究责任 ! 第—十条 法律法—。规,。对建设项目环—。境影响评价》文件分?。级审批管《。理另有规定的按其】规定执行《。 — 第十一条【 辐射环境方—面的建设项目环【境影:响,评价文件分级审批】。不适用本规》定具体办法》另行制?定 》 ?。 第十《二条: 本规定《自2012》年6月1日起施行2!005?年12月21—日,。江西省人民政府办】公厅印?发的江西《省建设项目环境【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!批规定(《赣府厅发〔》2005〕63号】)同:时废止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