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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 ,江,西,省关于进一》。步规范政府投—资工程建设项目招】标投标活动的若干】规定(试行》) 各市】、,县(:区)人?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! :     关于进】一步:规,。范政府投资工程建】设,项目招标投标活动】的若干规《定(:试行)已经省政府】同意现印发给你们】请认:真贯彻执行 关】于进一步规范—政府:投,。。资工程建设项—目招:标投标活动的—若干:规定(试行) 【 第一条 为进一!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!建设项目《招标投?标行为切《实预防腐败维—护公开、公平、公】正,的工程建《设招标投标交易秩序!确保工程《质量和投资》。效益: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招标投标法、【江西省?实施:〈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招标投标法〉办!法、中共中央办【公,厅、国?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!工,程建设?领域突出问题—专,项治:理工作的意见、【中共江西省委—关于进一步加—强几个重点领—域预防腐《败,。工作的决《定精神结合我省实】际制定本《规定 【 ?第二条 本省—行政区?域内的?政府投资《。工,程建设项目的勘察】、,设计、?施工、?。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!有关:。的重要设备、材料】采购的招标投—标活动按《照,。。国家有关法律—、法规、规章和本规!定执行使用其他【国有资?金、集体资金的【项目参照执行国务院!各部门审批》。或直接管理的项【目另有?规定的从《其规定 【     】 本规定所》。称政府投资是指【。运用财政预》算,内,安排的建设资金【。、纳入财政预算管理!和财政?专户管理的》行政事业性收费【(基金?)按照?规定用?于建设的《资金、上级部门下达!的专项补助资金【、国有?开发投资公司承【担政府投资项—目的融资建设—资金、国际金—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!款等政府主权—。外债资金以》及其他政府性资金】或资产?  !    本规定所】称行政?。监督部门是指省【、设区市、县(市、!。区)人民政府—行使工程建设项目招!。标投标行政监督职】责的:部门各部门按—。照国务?院办公厅印发国【。务院有关部门—实,施招标投标活动【行政监?督的职?责分工意见的通【知(国?办,发〔2000〕3】4号)、《江,。西省重点建设项目】。管理办法以及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!职责分工履行—监督职责 ! 第三》条 :严格招标事项—核准工程建》设项目必《须严格?按照有关规定履行】。项目基本建设—程序负责可》研报告审批》。的政府部门》在审:批可:研报告时应根—据国家有《关法律?法,规对招标人提出的招!标范围、招标—。方式、招标组织形式!等招标事项进行核准!行政监督部门应督】促招标人严》格按照批准的招标方!案进行招标》。。 : :      !严,格审批邀请招标和】不招标符《合江西省《。实施〈中华人民【共和国?招标投标法》〉办法?。第十一条、第十二】条和第十三》条规定的邀请招标】和不招标应当经政】府或项目审批部门】批准 】 :第四条 严格—招标:情况告知招标人在】发出项目招标—信息:前应填报《工程:建设项目招标情【况告知书经有关【行政监督部门确认】后送达?同级:监察机关监察机关原!则上须在告知—书送:达当:日,受理并办《结告知事《宜 【 :第五条? 严格招标事—项备案审查有关【行政监督《部门:依法对招标公告、资!格,审查文?件、招标文件、评标!报告、中标通—知,书、合同等进行【审查备案要重点审】查以下?。内容 《 :     (一)】招标文?件的:内容是否符合—国家法?律法规的规定是否】。设置过?高资质等《级、超额《提交投标保证—金等不?合理条件排斥潜【在投标人《或倾向?。特定投标人是否存在!显失公?平的条款; — , :。    《 ,(二)?在评标办法中所【列明:的废:标、无效《。标、:拒收:条款是否合法合【规;   】   (三》),所签订的合》同是否与招》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!实质性的背离 【 【第,六条 统一进场【交易对于江》西省工程建》。设项:目招:标规模标准规定规】定的规模以上—的各类工程建设项】。目其招?标投标?活动必须进入公共资!源交易中心进行对】因条件所限公共资】源,交易中?心无法承接》的招标投标事—项由公共资源交【易中心出具证明之】后招标人《可,以另选?地点另选的》地点必须经有关行】政监督部门批准并】向,监察机关告》知有关行《政监督?部门必须派员进行现!场监督 《 , :      !对于规模以》下的项?目应当进入》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!心或乡镇《公共资源交易站进】行,公开:交易可采用简易程】序或实行《多个同类项目捆绑】方式进行发包 【 : ? , 第七?条, 实行招标控制价评!审制:度有关?行政主?管,部门要通《过从专家《库中随?机抽取专家或—。委托有资《质的中介机构等【方式根据《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!等资料对工程建设】的招标控制》价等进行审核并出具!审核报告 》。。 — 第八?。条 :严格控制暂列金额和!暂估价招《。标项目中的暂列金额!和,暂估价原则上不得超!过,招标:控制价的20%并不!得作为投标让利竞】争费用暂《列金额和暂估价达到!招标规模标准的由】发包人和承》包人双?方共同依法组织招】。标以上招标活—动均须接受行政监】督部门的监督 【 — 第九条《 推行合《理低价法或》。经,评审的?最低投标价法凡具】有,通用技?术、性能《标准或招标人—对技:。术、性能《没有特殊要求的【工程施?工招标原《则上:采用合理低价—法或经评审的最低】投,标价法需要采用【其他评标方》法的须经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!准 — 第《十,条, 明示详细评标办法!。所有废标《、无:效标、拒收》条款应在《招标文件中用显著标!识集中列出》不得设置不合理废标!。条款评标委员—会在评?标,时除法律法规—和招标?文件中明确规定【为废标、无效—标、拒收条款的【。重大偏差外其—他偏差均《为细微偏差不—得评定?为,废标 】 第十一》条 改进招标投【标流程公开招标取】。消,报名环节《由潜在投标人从网】上自行下载招—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文!件因特?殊原因?工,程图纸不能上网的由!潜在投标人》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!无记名领取纸质【图纸招标人必须将】投标人应具》备的:。资格条件在》。。招标:公告中全部载—明潜:在投标人自行踏勘】现场特?殊项目无《法自行踏勘现场【的报经?行政监督部门—备案后?可采取其《。他方式进行潜在【。投标人网《上无记名质疑招【标人在网上》统一答疑 【 第—十二:条 严?格资格审查凡具有通!用技术、性能—标准或招标人对【技术:、,性能没有特殊要求、!投资规模在2—0,0,。0万元?以下的省《属投资工程建—设项目实行资—格后审资《格审查在投标文件】递交后进行》投资规模在》2,00:。0万元以上的工【程可以由招标人自】主采用资《格预审或《资格:后审方式招标—人不得?制定与工程建设【项目施工招标—投标办?法(国家计委等七】部委令第30号)】第二十条所列投【标人:。条件无关《的审查内容资—格,审查工作由》。专家:委员会负责》专家:委,员会由招标》。人从江西《。省综合评标专家库】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! , 《      各!设区市?人民:政府可自主确定【本辖:区内政府投资项目】的资格后审相应投资!规模额?度标:准 ? 《 第十三条 【投标保证《金统一收退实—行资格后审的项目】由公共资《源交易?中心或财《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专!门的投?标保证金托管—账,户用于投标保证【金,的收退在开》标前有?关方面应对交纳投】标,保证:金的情?况保密投标保证金】必须由投标人在【规,定期限内《从其企业基本账户】或企业法《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!地本:单位:账户(不含企业【的分:公司:或办事处的账户)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】。转出交易活》动结束后退回原【转出账户 】 : 第十四条 规范!评标委员会组—成由省发《。改委会同省直有关】部门尽快组建江西】省综合评标专家库】评标专家必》。须,全部从江西省综合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!取专家抽取活动必】须,在公共资源交易中】心进行省综》合评标专家库不【能满足需要》。的招标人提出申请】经行政监《督部门批准》。后,可,以,从其他专《家库中?抽取或直接聘请招标!人,。代表参加依法—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!的评标委员会须报】有关:行政监督部门—备案;?采用综合评估法【评标的?工程项目招》。标人原则上不派代】表参加评标委员会】。 ?    】  需组《。建清标工作组进行清!标的工?作组:。由招标人代表和【。从专家库中随机【抽取的专《家组成其中招—标人代?表不得超过成员总】数的三分之一— ? 》第十五条 》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!和,计算:机辅助评标加快推进!招标投标工作的网络!化进程以业务流程】为基:础,。以,互联网信《息技术为支撑逐【步实现信息》发布、招标、—。投标、开标、评标】、定标?直至合同签订—、价款?支付等?全过程网络化— 】。第十六条 严格项目!施工和监理人员管理!实,行项目经理、主要】。。技术管理人员(施】工员、质量检—测,员、安全员》、材料?员、造价员等)、驻!场监理人员押证上岗!。制度中标人必须将与!投标文件承》诺一:致的上述人员的【执,业资:格证书原件按现行】规定:和操作?办法:交由业主或相关行】政监督部门》保存之后《方可签订《。。施,工和监理合同完成合!。同,工程量?。80%以上后才能】。将执:。业,资格证书《原件:退回:推行:由项目经理担—任,投标人的授权委【托人对项《目,的,投标与实施全—过程承担责》任 — ,     — 严格日常》考勤确保上述人员每!。月在工地《工作的时间》达到合?同所要求的时—间,项目业?主要每日《对上述人员到岗情】况进行核查登记【建立台账 【    】  项目经理、【主,要技术管《。。理人员、《。。项目总监、驻场监理!人,员原则上《不得更换因不可【。抗力确需更换的须】经业主同意后报经有!关行政监督》部门备案《并分别在《。施工现场、行—政监督部《门和公共资源交易】。中心网站公布招【标人应在招》标文件中明确承包】人未经同意私自【。变更上述人员的违约!责任 【      】有关行?政监督部门要采取有!效措施加强》对押证上《岗、施工考勤、主要!技,术管理人《员变更等情》况的督促检查—将承包人的违—约行为记入》企业诚信档案并视情!节轻重采取相应的】市场限制措施对违约!的个人依照有关规】定从严?处理 】 :第十七条 严格【。设计变更《管理业主应严格【按,照项目批《准的设计方案、建】设,规模、建设内容【、建设标准》组织:实施不得擅自变【更确需变更设计的应!由,设计:单位提?出,设计变更报告按【照有关规定》履行变?更审批程序 ! ? 第十八条 建立工!程建设项目信息公】开制度?。招标公告必须在国】家或省指定的媒介上!发,布同时在公共资【源交易中心网—站免费发布》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!在其门户网站上设】立,公开栏提供信息【公开服?务项目信息》公开的内容包括行】政,审批情况;招—标公告;资格审查】文件;招《标文件;网上答疑】情况;?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!候选人的有关—情况(包《括项目经理、主【要技术管理》人员、监理人员名】单,和执业资格证书【在投标中《出示:的荣誉、《。业绩等);》中标结?果,(包括中标》人、中标价格等)】;中标人项目经理、!主要技术管理人员、!监理人员名单及变更!情况;重大设计【变更和增加工程【。量情况;竣工验收情!况;企业《不良行为记录等以上!信息必须在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!站同步?公布 【 ,      项目!。建设期间《要在项目《建设地?点设立公《告牌:将项目基本》情况项目勘察、设计!、施工、《监理、质量监督【等单位的项》目负责人项》目经理、主要技【术管理人员、—监理人员的姓名【、照:片、执业资格证【书等信息向》公众公示 【    】  项目《竣工后要在项目建设!地点设立永久—性,标识将项目》勘察、设《计、:施工、监理、—质量监?督等:单位负?责人及项目责—任,人等信息《。向,公众公示 ! 第十九条【。 健全工程建—设市场?。信用管理《制度建立信用管理信!息平:台有关行政》监督:部门应当建立企【业,名录和?违,法记录信息库对工】程建设从业单位进行!信用:评价并将信》用,评价结果作为工程】建设:市场准入、招投【标活动和市场监管的!重要依据认真落实招!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!公告暂行办》法(:发改法?规〔2008〕1】531?号):的规定对招标—投标和工程实—施过: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!则的企业《和,个人有关《行政监督《部门按有《关法律法规的—规定进行处罚记入】。违法:违规行为记》录并在处《。。理结束后5》个工作日内在网【站上公布 ! 第二十条 规!范招标投标投诉举】报处理?对投标人和其—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!依,据工程建设项目【招标投?标活动投《诉处:理办法(国家—发改委等《7,部委2004年第1!。1号令)有》。关规:定处理?对于恶意投诉应依】法予以严惩 【。 — ,   ? 任何单位和个【人发现招标投标【活动存在《违法违规问》题有权向有》关行:政监督部门举报【行,政监督部《门应在?规定期限内进行审】查视情?况作出处理》。 ? 《 ,第二十一条 各有关!行政:。监督部门《、公共资源交易中】心要:根据本规《定制订具体的操作办!法并抓好落实各级监!察机关要对本规定】的落:实情况进行监督检】查,严格责任追究 】 : , 第:二,十二条? 本规?定自发布之日起施】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