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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晋:城市无障碍设—施建设管理规定 ! : 晋城市人—。民政府?办公厅关于》转发市建设局晋城市!无障碍设施》建设管理规定的【通知 》 晋市政—办[200》9]108号 ! , 各县(》市、:区)人?民政府市直》及驻:市各有关《单,位 —  :   市建设—局制订的《晋城市无障碍设施】建设管理规定已经】市人民政府同—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!合,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! : 晋城市—人民政府办公厅 】 》。 二〇〇《九年八月《十二日 《 ,   —  第一条  【为加强本市无障碍】设施的建设和管【理促进社《会文明和进》步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:残疾人保障法等【法律:、法规的规定—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!规定 】    第二条【  在本市》行政区?。域内新建、改建、扩!建城市道路、—公共建筑、》居住区等建设—项目配?套建设无障》碍设施及相关—管理活动适用—本规定 《     !。 城市道路、—公共建筑《、居住区的具体范】围按照国家城市道】。路,和建筑物无障碍【设计规?范(以下简称设【计规范)《等,规范要求执行 】。  》   第三条  本!办法所称的无障【碍设施是《指为保障残疾人、老!年人、?儿童以及其他行动】不便者?在,。居住、出行》、工作和参加其【他社会活动能够自主!、安全、《方便地?通行:和使:用,。配套建设的服—务设施包括无障【碍通道(路)—、入:口、电?(楼)梯、房间【、席位、音响、文】字提示和盲文标【。识,以及其他便于—活动的设施 —   【  第四条  各】级建设行政》。主管部?门负责无障碍设【施,建设和使用的—监,。督管理工作规划【、公安、《城管行?政执法?、,交,通、民政等有—关职能?部,门应当依照》各自:职,责,相互:配合共同做好无障碍!设施的建设和—管理工作《  【 ,  第五条》  配套建设无障】碍,设施应与建》设工程同《时设计、同时施【工、同时验收使用 ! 《    《 第六条  规划行!政主管部《。门在编制《本地区有关规划方案!时应当有无》障碍设施的专项内容!并在:新建、扩建、改建】。项目中明确无—障碍设施的建—设,要求 —。。  ?   第七条—  设计单位—在设:计,建设项目时应当【按照设?计规范的《要求配套设》计无障碍设》施 :  —   第八条  规!划、建设行政管理部!门审查建设》项,目时应当将建设【无障:碍设施的《内容列入审查—范围对不《按照设计规范规定】将,建设无障碍》设施:的内容纳入设计【、建设的所申报的】方案和?施,工图纸不予》审查通过《 , , 《 , ,  第?九,条  ?施工:。单位应当按照—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!和有关施《工规范?进行无?障碍:设施的施工 !    》  无障《碍设施中的盲道建】设应当与建设项目】周边:已有的?无障碍设施》相衔接 《 《。     第十条 ! 建设?工程项目竣工后应】。当同:时验收配套建设的无!。。障碍设施《并将含有《无障碍设施建设内】容的工程《竣工验收报告报【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备案 ! ,    第》十一条  各类建】筑物的所有权人是该!建筑物的无障碍【设施:建设的义务人所有】权人与管《理人应当明确各自的!无障碍设施的建设】、管理、维护—职责 —    》 第十二条  已建!成的无障碍设施【所有权人、管理人应!当按照国家的—有关规定设置—指导:和,提示人们正确使用无!障碍设?。施的文?字、图形、标志 ! ?  :   第十三条 】 所有权人、管理】。人,应当对无障碍—设施:进行日常维护对存在!。安全隐患的应当【及时修整确保无【障碍设施的》正常使用 【     第】。十四条  任何单位!和个人不得损毁、侵!占,无障碍设施或—者改变?无障碍设施》的,用途 【     》 因:城市建设或者重【大社会公益》活动需要《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!应当避免占用无【障碍设施《;确需临《时占用无障碍设施的!应当征?得有关单位同意并设!置警示标志或者信号!设施临时占》用期满占用单位应】当及时恢复原—状   !  第?十五条  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会同有关部门督促!相,。关单位开展无障碍设!施的改建《。。工作本?规定实施前已建成】的建设工程项—目未配套建设—无障碍设施或者已】建,设,的无障?碍设施不符合要【求存在?缺,陷、影响使用的所】有权人、管理人应当!按照设?计规范?及本:规定的要求逐—步进行?改建 】。   ? ,第十六条 》 对无障碍设施【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中!取得成绩的单位和】个人:给予表彰和奖励【 ? :     第十七】。条  ?建设、规划、公安、!城管行?政执法等部门—应当依法加强对【无障碍?设施建设、》改造、维护和使用】的监督管理发现有】违法:。行为的?应当及时制止并【予以处理残》联、老龄委以—及其他社会》组织或者个人—有权对无障碍设施的!建设、维《护和使用实》施监督发现》。有违法行为的—可以:向有关?主管部门反映有关部!门应当及时调—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!答复投诉人 】 ?。    第》十八条  》。未按规定《。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!的、非法占用城【市道路范《围内无?障碍设施的由城市】。管理:行,。政执:法部门依照法律、法!规、规章《规定:予以行政处罚 【 , ?     第十【九条:  行政机》关及其?工作:。人员:违反本规定不履行】法定职责或者—滥用职权的》。由上级行《政,机关或者《主管部门责令改【正对直接负责—。的主管人员和—其他责任人》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!;构成犯《。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 》    【 第二十条》  :本,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!施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