晋?城市无障碍》。设施建设管理规定】
晋城市!。人民政府办》公厅关于转》发市建设《局晋城市无障碍【设施建设管》理规定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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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晋市政办[》2,。009]《10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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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、区)人!民政府市直及驻市】各有关单《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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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市建设局】制订:的晋城?市无障碍设》施建设?管理:规定已?经市人民政府同意】。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!实,际认真?贯,彻落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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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城市人民政】府办公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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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《〇〇九年八》月十二日《
! 第一条 为加强!本市无障碍设施的】建设和管理促进【社会文明《和进步根据中—。。华人民?共,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】等法律、《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!。实际制定本规定【
! 第二条 在【本市行政区域内【。新,建,、改建、《扩建城市道路—、公共建筑、居住】区等建设《项目配套《建设无障碍设施及】相关管理活动适用】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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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城市道路、公共建筑!、居住区《的具体?。范围按照《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!物无障碍设计规范】(以:下,。简称设计规范—)等:规范要求《执,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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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条, , 本办法《所称的?无障:碍设施是指》为保:障残疾人、老年人、!儿童以?及其他行动不便者在!居住、出行、工作】和,参加其?他社:会活动能够自主、安!全、方?便,。地通行和使用—配套建?设的服务设施包括无!障碍:通道(路)、入【口,、电(楼)梯、房】。间、席位《、音响、文字提示和!盲文标识以及—其他便于活动的设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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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四条 各级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负责无障!。。碍设施建设和使用】的监督管理工—作规划、公安、城管!。。。行政执法、交通、民!。。政等有关职能部门】应当依照各自职【责相互配合共同【做好无障碍设施的】建设:和,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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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五条 配套】建设无?障碍:设施应与《建设:。工程同?时设:计、同?时施工、同时验【收使:用
【 ? 第:六条 规划行政】主管部?门在编?制本地?区有关规划方案【时应当?有无障碍设施的专】项,内容并在新建、扩】。建、改建项目中明】确,无障碍设施的—建设:要求
】 第七—。。条 ?设,计,单位在设计建设【项目时应当按照【设计规?范的要?求配套设计无障碍】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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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【条 规划、建【设,行政管理部门审查】建设项?目时应当《将建设无障》碍设施的内容列入】审查范围对》不按照设计规范规定!将建设无障碍设【施的内容纳入设计】、建设的所申报【的方案和施工图纸不!予审查通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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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九条—。 施工《。单位应当《按照批准的施工【设计文件和有关【施工:规范进行《无障:碍,设,施的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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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无障碍设施中的盲!道建设应当》与,建设项目《周边已有的无—障碍:设施相衔《接
【 , ?第十条? 建设工程项【目竣:工,后应当同时》验收:配套建设的》无,障碍设施并》将含有无障碍—设施:建设内?容的工程竣工—验收报?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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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一条 !各类:建筑物的《所有权人是该—建筑物的无障碍设施!。建设的义务人所【有权人与管理人应】当,明确各自的无障碍】设,施的建设、管理、】维护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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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十二条 已—。。建成的无《。障碍设施所有权人】、管理人应当按照国!家的有关规定—设置指导和提示人们!正确使用无障碍设施!的文:字、图形、标志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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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! 所有权人、【管理人应《当对:无障碍设施进—行日常维护》对存在安《全隐患的应当及【时修整确保无障【碍设施的《正常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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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第十四?条 任《何单位?和个人?不得损毁、侵—占无障碍《设施或者改变无障】。碍设施的用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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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因城市建!设或者重大社会公益!活动需要临》。时占:用城市道路的应当】避免占用无障—。碍设施;确需临【。时占用?无障:。碍设施的应当—征得有关单位—同意:并设置警示标—志或者信号设施临】时占用期满占—用单位应当及时恢复!原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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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五条 !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会《同有关部门》督促:相关单位开展—无障:碍设施的改建工【作本规定实施前已】建成的建设》工程项目未配套建设!无障碍设《施或者已《建设:。的无障碍设》施不:符合要求存在缺陷、!。影响使用《的所有权人、管理人!应当按照《设计规范及本规定的!。要求逐?步进行改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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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《六条 对无障碍】。设施的?。建设和管理工—作中取得成绩—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】表彰和奖励》
— 第》。十七条 建设【、规划、公安、城管!行,政执法等部门应【当依法?加强对无障碍—设,施建设?、,。改造、维护和—使用的监督管理【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!当及:时制止?并予以处《理残联、老龄委【以及其?他社:会组织或者个—人有权对无障碍设】施的建设、维护【和使用实施监督发现!有违法行为的可以】向,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!关部门应当及时【调查处理并将处理】结果:答,复投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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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八?条 未按规定配套!建设无障碍设—施的、非法占用城市!道路范?围内:无障碍设施的由【城市管理行政—执法部门《依照法?律、法?规、规章规定予【以行政?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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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十九条 》行,政机:关及其工《作人员违反本规定不!履行:法定职责或者滥用职!。权的由?上级行政机关—或者主管《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!负责的?主,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!员,。依法给?。予行政处分》;构成?犯,罪的依法追》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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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《二十条 《 ,本规定自《公布之日《起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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