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甘肃:省房屋建《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!程施工图审查及备】案管理?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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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了加!强全省房屋》建,筑和市政《基础:设施:工程施?工图设计文》件审查及备案管理】保障建设工程勘【察设:计,质,。量维:护公众利益和公共】安全根据建设工【程质量?管理条例、建—设工程勘察设—计管理条例、甘【。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!。计管理条《例及建设部房屋建】筑和市政基础—设施工?程施工?图,设,计,文件审查管理办法】,结合?本省实际制定本办】。法
第二条 在】。本省行政区》域内从事房屋建【筑和市政基》础设施工程施工图】设计文件审查、【。合格书备《案及:监督管?。。理必须?遵守本办法
【第三条 本办—法,所称施工图设—计文件(含勘察【文件)审查(简称】施工图审查》。)是指由省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《认定的具备》。相,应资格的施工—图审查机构》(,简称:审查机构)按照有】关法:律,。、法规对施工—图涉及公共利益、】结构安全、抗震设防!。、建筑节能和工程】建设: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!行的审查本办—法所:称施工图《审查备案(简—称施工?。图备案)《是指市、《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按,照有关法律》、法规的规定对审查!机构出具的》施工图审查合格【。书,进,行的备案管》理
第四条— ,省建设行政》主管:。部门负责《全省施工图审查及】备案工作的监督管】理并接?。受国务院建设行政】主管:部门的指导和—监督
市】、州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负责—本行政?区域内的施工图【审查工作的日常监督!管理和施工图备案工!作的实施并接受【省,建,设,行政:。主管部?门的指?导和监督
—第五:条 省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负责【全省施工图审查机】构及审查人》员的:资,格认定和《管理对?通,。过认定的审查机构】和个人颁《发施工图审查—资格证书《并统一刻制施—工图审查专用—章审查资格》认定有效期为—两年到?期后需重新认定
】
? :审,查,机构和审查人员的】认定数量应》根据全省工程建设规!模、审?。查工作量及勘察设计!质,量管理的《需,。要合理确《定,
第六《条, 我省施工图—审查机构《设甲:。、乙、丙三》个等级审查机构应按!认,定的:级别规模《、审查区域承接【业务
《 建设工程—甲级资格可》在全省范围内—。承担各类房屋建【筑和市政基础设施】及相关?工程的施工》图审查业务;—
建筑工【程(或市政等—)甲:。级资格?可在:全省范围内承担各】类建筑?工程(?或市政等)的—。施工图设《计,文件的审《。查业务;
】建筑工程(或—市政等?)乙级资格可—承担:认定的区域内(项目!设计单位的》。注,册地)中型及以下建!筑工程(《或市政等《)的施工图》审查业务《;
? ,。 建筑工程丙—级资格可承担认【定的区域《内(项目设计单位的!注册:地):小型建筑工程—的施工?。图审查业务
】 施工图审查人员】分程序审查和技术】审查两类认定认【定的审查人员应在所!在单位及《。个人认定的资—格,范,围内从事施》工图审查工作—审查:人员年龄不得超【过,70岁
》。。第七条 甲级审查机!构应当具备下列【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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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持有工程设!计甲级资质及有良好!的社会信《誉
(二)有健全!的技术管理和质量】保证体?。。系
(三)—审查人员《应具有良好的—职业道?德、:。 15年以上所【需专:业勘察、《设计工作经历;主持!过不少于5项大型相!应工程相《应专业的勘察、设】计;:已实:行执业注册制—度的专业《审查人员《。应当:具有一级《注,册,建筑师、一级注【册结构工程师—或者勘察设计注【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!执业注册制度的审查!人员应当《有高级工程师职称】
,
,。(四)从事房—屋建筑工程》施工图审查的—结构专业审查人员】不少于?8人建筑、勘察专业!不少于3人电—气、暖?通、给?排水等专业审—查,人员各不少于2人;!从事市?政基础设《施工程施工图审【查的主导专业—的审查人员不少【于7人其《他必须配《套的专?业审查人员各不【少于2人;专—门从事勘察》文件审?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!员不少于6人
【
(五)6》0,岁以上审查人员【不超过该专业审查】人员规定数的—1/2
【承担超限高层建筑】工程施?工图:审查的应按省—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相关规定执】行,其中审查《机构除?具备建筑工程甲级审!。查资格外应》有不少于3人主持过!超限高层建筑工【程或:者1:0,0米:以上建筑工程—结构专?业设计且为甘肃【省超限高层建筑工】程抗: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!。会成员?
第八条 乙级】审查机构应》当具备下《列条件
》(一)持有》工程设计甲》。级资质
《
,(二)有健全的技术!管,。。理和质量保证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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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?)审查人员应具有良!好的职业道德、10!年以上所需专业勘】察、设计工》。作经历?;,主持过不《少于:5项中型以上相应工!程相应专业》的,勘察、?。设计;已实行执业注!册,制度:的专业审查人—员应: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!师、一级注》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!察设计注册工程师】资格未?实行执业注》册制度的《审查人员应》当有高级工》程师:。职,称,
(四)从事【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!审查的结构专业【审查人员不少于3】人建筑、《勘察、电《。。气、暖通、给—。排水:等专业审查》。人员各?不少于2人;从【事市政?基,础设施工程施工图】审查的主导专业的】审查人?员不少于4人其他】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!人员各不少于2【。人,;专门从事》。勘察文件审》查的勘察专业审查】人员不少于》4人:
,
(五)60岁以】上审查?人员不超《过该专?业审:查,人员规定数的1【/2
第九条 】丙级审查机构—应当:具备下?列条件
《
(一)持有—相应:工程:设,计乙级及以上资【质,
(二《)有健全《的技:术管理和质量保【证体:系
(三)审查】人员:应具有良好的—职业道德、1—0年以上所需专业】勘察、?设计工作经》历,。;主持过不少于2】项,中型以上相应工【程相应专业的—勘察、设计;已实行!执业注?册,。制,。度的专业审查人【员应当具有二—级及以上注册—建筑:师、注?册结构工程师或者】勘察:设计注册工程师资】格未实行执业注【册制度的审查—人,员应当有工程师【及以上职称
(四!。),从事房屋建筑—。工程施工图》审查的各专》业审查人员不少于】2人;专门》。。从事:勘察文件审》查的勘察专》业审查人员》不少于3人
—
(:五)60《。岁以上?审查人?员不:。超过该专业审—查,人员规定数的1/2!
第?十条 施工图设【计文件经设计—单位内部《审定合格并签字盖】章后由建设》单位负责报送审查】机,构,审查建设单位在【报送施工图》审查时?应与:审查机构签》订施工图审》查委托?合同双方《明确审查范围—、审查责任、—审查时限《、审查费用等主【要内容但不得压【缩合理?的审查周期和—压低合理的审—查费:用审查机构不—得与所审查项目【的建设单《位、勘察设计企【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!他利害关《系
《 , 签:订审查委托合同【后,。建设:单位可委《托勘察?设计单位《办理具?体的报审工作并支】。付必要的差旅费用】?,
第十一》条 施工图设计文】件报送审查应通过甘!肃省施工图审查【管理系?统(以下简称系统)!进行并应向审查【机构:一次性提供》下列书面《资料
(一)项目!的立项批文;
】(二)建设》工程规划许可证及】附,件;
(三—)初步设《计批复文件(仅【。限于需进行初步设计!审,批的:项目);
(【四,)超限高《层建筑抗《震,设,防审:查批复?(仅限于需》进行抗震设》防专项审查的超【限,高,层建筑);
(五!)省外勘《察设计单位进甘备案!书(注册地在—甘肃省外的》勘察、设计单—位提供);
(六!)勘察、设计合【同;:
,
(:七)工程勘察报【告;
(八—)符:合设计深度要求【的全套施工图纸及完!。。整结构计算书等设计!文本;
(九)建!设单:。位出具的项目未进】行实:体工程施工的承诺函!
以上第(】一)~(六)—项的书面资料报送时!应,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!印件上均《。应加盖?建设单位公章并【注,明,与原件相《符,原件由审查》机构:核验:后退回复《印件留存《。(一:)~(五)、—(九)项的》扫描件应同时通过】系统上传《
第十《二条 建《设单位应对》提供资料的真实【性负:责勘察设计单位应】对提交的勘察设计】文件的真实性—、准确性、全—面性负责对在施【工图报审及勘—察设计文件中的弄虚!作假行为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将依法—予以查?处
第十三条【 ,审查机?构应通过系统受理】。并进行施工》图审查施《工图审查工作包括程!序性审查和》技术性审查
【第十四条 程序【性审查主要针对【第十一条所》列资料进行审核
】。
第:十五:条 技术性审查【的主要内《容
(一)—是否符合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!;
:
,(二)地基基础和】主体结?构的安全性》;
(三)勘【察设计?企业和注册执业人】员以:及相:关技术人员是否按】规,定在:。施工图?设计文件上加—盖相应的图章和签】字;
(四)勘】察报告及施工图设计!文件是否《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!。;
(《。五):设计相关内容是否】与规划许可要—求相符;《
(?六,)需要进《行初步设计审批的项!目是否按批准的初步!设计文件进行了【施工图设计;
】(七:。)其他法律、—。法规、规章规定【必须审查的》内容
第十—六条 程《序性审查《符合要求的审查机构!方可受理《项目的施工》。图审查并通过系统出!具施工图审查—受理通知单
!程序性审查不—符合要求的通—过系统出具施工图审!查不予受理通知单并!应说:明不予受理的—原因对已开工建【设,的项目不得受—理,施工图审查对大型建!设项目审《。查机构必须对是否】已开工建设的情况】进,行现场核《实,。建设单位和当—地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应】给予:配合
第十七条 !审查:机构接受项目—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后!原,则上大型项目在【15个?工作日内、》中型及以下》项目在10个工【作日:内完成审查并一次】性提:出审查意见以上时限!不包括勘察设计单】位修改答复时—间和审查机》构的:复审时间《
第十《八条 审查》机构提出的施—工图:审查意?见中有修改和—。完善设?。计图纸要求的设计单!位应及时修改和完】。善并按照审查—机构提出的时间【和要求提《。交答复意见和—修改设计图纸—
设计单【位提交答复意—见和修改《设计:图纸的时限原—则上不得《超过10个工—作日设计单位不能】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!修改后的设》计,图纸及计算书—等或对审查》意见书有《异议的?应及时向审查机【构提交?书面说明超过时【限未:。提交:或未:。说明的审《查机构?可终止审查按—审查不合格进—行退件处理
【第十九条 》。审查人员对审查过】程中发现的违反强制!性,。标准的问题应作为】不良行为如》。实记:录并及时上报
第!二十:条 审查机》构完成施工》图审查后应当根【据下列情况》分,别做出?处理
《(一)?施工图审查合—格的审查机构应按属!地备案管《理的原则通过系【统向项目所在地【的市、州建设—行政主?管部门申《请施工图备案—。备案材料应同时上传!至省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信息系统
【 上报备案时审查!机构:应认真审核填报数据!做到备案项目数【据齐:全、准确《申请备案《的材料除通过—系统发送电子数据】外不再提供其—他,书面资料但项目【。备案必需《提供的立项文件【、建设工程》规划许可证》及附:件、初步设计批复、!超限:高层:。建筑抗震设防—审查批复、》省,外,勘察设计单》位进甘备案书—及建设单《位承诺书等文件扫描!。件应:作为附件同时通过系!统上传备《案时对备案机—关质疑?的内容应按备案【机关的要求提供【相关证明资料
(!二)施工图审查不合!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将!施工图退建设单【位并出具审查意见】告知书?说明不?合格的原因同时将审!查意见告知书及【审,查中发现的建—设单位、勘察设计】单,位和注册执业人【。员违反法律、法【规和工程建》设强制性标准等问题!通过系统上》报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—。
施工图退建!设单位后建设单位】应当:要求勘察设计单位】进行修改并》将修改后的施工图】报送原审查机构【审查其他审查—机构不得再受理此】项目的审《查工作
第二【十一条 施工图【审查备?。案工作?采用网上《办,公形式?负责:施,工图备案《的建设?。行政主管部》门应按规定的程序】受理施?工图:备案:申请并主要核查以下!内容
(一—)项目立项、建【设工程规《划,许可等法定前置手续!。。是否符合要》求;
(二)勘察!设计的委托与承【接是否符《合国:。家和省?有,。关规定?勘察设计《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!、施工?。图审查机构和审【查人:。员的资格《是否符合规》定;
(》三)省外勘察设【计单位是否办—。理进:甘备案;
—(四)备《案项目填报的—数,据是否齐全、准【确
? 核查方式—为主要?审核网络系统上报的!材料:及上传的有关文件和!证,照的扫描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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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备】案机关应在施工图备!案数据上《。报后的5个工作日】内完成备案》的受理和《审核工作符合备案】要求:的准予备案并核发施!工图审查备案编号】;不符合备案要求的!不予备案《并退回审《查机构注明不—予备案的《原因
》各市:、州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不得将施工图备案!管理责任《下放至县、区
】第二十三条 备【案机关?在,备案办理《时对确有质疑的【重要内容可要求【。。审,。查机构或建》设单位提供相—关资:料进行核对》必,要时可现场》核实
各市、!。州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《发现未?经施工图审》查备案违规进行实】体工:程施:工的情况时除不予备!案外还应进行查处并!及时上报省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《
第二十四条 经!。备案:机,。关备:。案并通过管理系统】核发施工《图审查备案编号的】项目审查机构方【可通过系统制发【统一:印制的施工图审查】合格书审查合格书】必须有?备案机关的项目备】案,编,号、各?专业审查人员及法定!代表人?(委托代理人)的】签名并?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及!施工图审《查,专用章审查》机构应在出具审查合!格书:后的20个工作【日内将审查合格【书,原件一份和》建,。设工程?规划许可《证,及附:。件复印件一份—一同寄送《或送:达施工图备案机关】存档
—审,查机构不得对未【经审查、未经备案或!审查不合格的施工】图出具?虚假审查合格书【出具的虚假审查合】格书无效
—第二十五《条 审查合格—书,备案后审查机构方】可,在施工图设》。计文件上《加盖施工图审查专】用章:。未加盖审查机构施工!图审查专用章—的施工图设计文【件不得交付施—工单位用于施工【。
第二《十六条 施工图审查!合格书为法定文书】格式:文本由?省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统一印制任—何单位不《得翻印?和伪造?施工图?审查合格书》一,式四份建设单位、】。设计单位、审查机构!、备案部《。门各一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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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 自施!工图审查《合格:书备案之日起—两年:内仍未开工建—设的项目施工图设】计文:件,应重新报送审查机构!审查和进行施工图备!案
?。第二:十八条 建设单【位应保证按审查合格!的施工图进行施【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!不得擅自《修,改审查合格的施【工图凡涉《及工程功《能、规模、标准、】主体:结构和地基基础【等内容变化确需修】改设计的建设单【位应当?。。将,修改后的施工—图,送原审查机构审查】和备案
第—二,十九条? 建设单位或—设计单位对》审查机构《做出的审查》意见有重大》原则分歧时》可申请?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组:织专家?论证并?做出裁定
第三十!条 :建设单位或审查机构!。对备案机关做出的】不予备案的意见【有异议时《可申请省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?复核备案《机关应当《按复核意见执行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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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勘察设!。计单位对经审查机】构审查合格的项【目仍按法律、—法规的规定承担勘察!、设计质《量,责任
第三【十二条? 审查?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!作负责承担审查【责,任施工图经审查合格!后仍有违反法律、】法规和工《程建:设强制性《标准的问《题给建?设单位?造成损失的审查【。机,构应当按照相关法】律法规和《合同的?约定承担相应—的赔偿责任
第】三十三条 审查机构!应,当建立、健全—内部管?理制度加强施—工图审查《工作的信息化—、网络化建》设和:统计报?送工作施工图审查】过程:应当:有经各专业审查人员!签字的审查》记,录,审查记录、审—查合格书《等,有关资料应当归档】保,。存施工?图审查人员应按【照住房和城》乡建设?部和省建设厅的要】求参加有关法—律、法规和技术标】准的培训《。
第《三十四条 施工图审!查及备?案是:工程:建设的?法定程序《是建设工程》质,量安全保障的前提和!基础建设项目开工前!。应依法进行施—工,图,审查及备案建设单】位不得以施》。工图设计咨询—等方式规避施工【图审查也不得明示或!暗示审查机》构违反法律法规和工!程建设强制性标准】。进行施?工图审查审》。查,机构不得承接任何】形式的施工图设计咨!询活动 《
第三十五条 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应:加强对项目》施工图?审查及备案的监督】管理未取得施工【图,审查合格书的建设】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!证,。和办理竣工验收【备案施工单位—不得施?工质量监《督机:构不得受理》监,督 |
第三【十,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!。政府建设行》政,主管部门应及时受】理建设项目施工图】审查及备《案工作中《的违法?、违规行为的检举、!控告和投诉》对,施工图审查及备【案工作?中发现的建设单位】、勘察?设,计,单位、施工图审查机!构及其从业人—。员的违法违》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!处罚
第—。三十七条 省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定期对全省施工【图审查机构进—行监督检查》对检查?中发:现,的违法违规行—为应按规定进行处】罚并:记入审查机构和个人!的,。不良行为记录建设】行政主管部门实【施监督检《查时审查机构—应提供有关施工图审!查的文件和资—料
第三十八】条 通过施工图审查!及备案?的项目经检》。。查或抽?查仍:。存,在违反?。强制性标准内容的按!检,查或:抽查次数记入审查机!构和个人的不良【行为记录
【第三十九条 对【年度内出现》一次不?。良,行为记录的》施工图审查》机构和个《。人,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!提出批评;出—现两次不良行为记录!者提出警告并暂停其!审查工作进行整改;!出现:三次及以上不—良行为记录》者取:消其审查资格—
第四《。十条 省建设行政主!。管部门建立》和完善全《省施:。。工图审查诚信档【案全面记录勘察设】。计单位、审查—机构及其从业人员】的良好?和不:良行为并定期向社】会通报
第四】十一条 省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市!州建设行政主—。管理:部门:的,施工图备案》工作进?。行定期督促检查主要!督查下列内容
!(一)是否》按时限要《求办理施工》图,审查:项目的备案》;
《(二)已办理备案的!项目是否符合—。备案条?件
《第四十二条 审查机!构、建?设,单位及相关部门和个!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建!。设行政主管部—门将按相关规定【给予行?政处罚并按规定将】其违规行为记入【不良:行为记录向社会公布!
第《四十三条 本办【法自2012年【10月1日起施行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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