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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甘肃省】城市规划编》制单位?资质管理规定— :。 中华人民共和!国建设?部令:(第84《。号):。 ,   城市规划】编制单?位资质?管理规定已》。于200《0年12月》14日?。经第35次部常务会!议通过现予发布【自20?01年3月1日【起施:行,    《。        】         !    部—长 俞?正声 二00!一,年,一月二?十三日 【甘肃省城《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!管理规定 】。 第一章 总则】 第一条 为加强!城市:规划编制《单位的管理规—。。范城市?。规划编制工作保【证,城市规划《编制质量制》定本规定《 第二条! 从事城市规划编】制的单?位应当取得城—市规:划编制资质证书(】以下简称《资,质证:书) 《 】   城市规划编制!单位:应,当在:资质:。证书规定的》业务范围内》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业!。务 【。第三:条 委托编制—。规划应?当选择具有相—应资质的城市规【划编:制单位 》 第四条】 国务?院城市规划行—政主:管部门负《责全国城《市规划编制单位【的资质管理工作【 !   县级》以上地方人民—政府城市规划行【政主管部门负责本】行政区域内》城市规划编制—单位的资质管理工】作 第二章】 ,资质等级与标准 】 第五条 —城市规划编》制单位资质分为甲、!乙、丙三级》 《 , 第六条 甲级城】。。市,规划编制单》位标准 】 《。(一)具备承担各】种城市规划编制任务!的能力; 》 — (二)具有高级技!术职称的人员占【全部专业技术人【员的比?例不低于20%其】中高级城市》规划师不《少于4?。人具:有其他专业高—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!4人:(建筑、《道路交通《、给排水专业各不少!于1人);》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!城市规划专业人员不!少于8人其他专【业,。(建筑、道路—交通、园《林绿化、给排—水、电力、通—讯、燃气《、环保等)的人【员不:少于15人; 【 (三!)达到国务院—。城,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规定的技《。术装:备及应用水平考【核标准?;, ,。 》 (?。四)有健全的技术、!。质量、?经营、财《务管理制《度并得到有效执行;!。 】(五)注《册资金不少于80】。万元;? — , ,(六)有固定的【。工作场?所人均?。建筑面积不少于1】。0平方米 》。 第七条】 甲:级城:市规划编制》单位承担城》。。。市,规划编制任》务的范围不受—限制 《 ? 第八条 乙级】城市:。规划编制单》位资:质标准 —。 ? (一)具【备相应的承担—城市规划编》制,任务的能《。力; 【 : (:二):具有高级技术职称】的人员占《全部专?业技术人员》的,比例不低于1—5%其中高》级城:市规划?师不少于2人高级】。建,筑,师不少于1》人、高级工程师【不少于?1人:。;具:有中级技术》职称的城市规—划专业?人员不少《于5人其他专—业,(建筑、道路—交通、园林绿—化、给?。。排水:、电力、通讯、燃】气、环保等)人员】不少于?10人; 】 (三)达到!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!城市:规,划行政?。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!装备及?应用:水平考?核标准; 》 《。 (《。四)有健全的技术】、质量、经营—、财务、管理制度并!得到有效执行;【 》 (《五)注册资金不少于!50万元; — 《 (《六)有固定工作场所!人,均,建筑面?积不少于1》0,平方:米 【 第九条 —乙级城市规划编【制单位可《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!务 ! (一)20】万人口以下》城市总体规划和【。各种:专项规?划和编制(》含修:订或者调整)—; !。(二:)详细规划的—编制; 】 , (三)研究【拟定大?。型工:程规划选址意见书】 — 第十条《 丙级城市规划编】制单位资质标准【 !(一)具备相应【的,承担:城市规划编制—任务的?能力; — (—二)专业技术人员】不少于20人其【。中城:市规划师不少于2】人建筑?、道路交通、—园林绿?化、给排水等专业】具有:中级技?术职:称,的,人员不少于5人; ! ? , (三)有健全!的技术?、质量、财务—、,行,政管:理制度并《得到有效执行—; !(,四)达到省》、自:治区、?直辖市人民》政府:规划:行政主?管部门?规定的技术装备及】应用水平考核标【准; ! (五)注册资金不!少于20万元; ! ? (六)有固定!。的工作场《。所人均建筑面—积不少于1》0平方米 】 第十一条 【丙级城市规划编【制,单位可以在本省【。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承!担下列任《务 【 (《一)建制镇总—体规划编制》和修订; 】 : ,。 (二)2》0万人口以下城【。。市的详细规划的编】制; 【。 (三》),。20万?人口以?下城:市,的各种专项规划的】编制; 《。 《 : (四)中、小【型建设工《程,项目规划选址的可】行性:研究: 第三章 资质申!请与审批 —第十二?条, 工程?。勘察设计单位、【科,研机构、高等院校】及其他非以》城市规划为主业【。的单位符合本—规定资质标准的【。均可申请城市规【划编:制资质其中高等院校!、科研单位的—城市规划编制机【构中专职从事—城市:规划编制的人—员不得低于技—术人:员总 60》% 《 第十三条 申!请城市规《划编制资质的—单位应?当提出申请填写资质!证书申请表 【 【   申请甲级资】质,的由省、自治—区、直辖《市人民政府城市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!审国务院城》市,规划行?政主管部门审—。批核发?资质证书《 — :   申请乙级、丙!级资:质的:由,所在地市、》县人民政府》城市规划行政主【。管部门初审省—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!民政府城市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审—批核发资质证书并】报国务院城市规【划行:政,主管部门备案 】 ? 第十四条 新设】立的城市规划编制单!位在具备相应的技术!人,员、技术装备和【注,册资金时可以—申,请暂定资质》等级暂定等级有效】期2年有效期满后发!证部门根据其—业务情况确定其资】。质等级 】 第十五条 【乙、丙级《城市规划《。编制单位取得资【质,证,书,。至少满3年并符合城!市规划编制》资质分级标准的有关!要求时?方可申请高一级【的城市?规,划编制资《质 :。 》 第十六条 城【市规:划编制单位撤销或】者更名应《。当在批准《之日起3《。0日内到发证部门】。。。办理资质证书注【销或者变更手续 】 , :    】城,。市,规划编制单位—合并或者分立应【当在批准之日起30!日,内重:新申:请办理?资质证书《 , 第十【七条 城市》规划编?制单位遗失资质证】书应当在报》。刊上声明《作废向发证部—门提出补发申请 ! 第十八条! 资:质证书有效期为【6,年期:满3个月前城市规划!编制单位应当向发】证部门提《出,换证申请 》 —。第十:九条: ,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!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!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!书由国?务院城市规划—行政:主管部门统一印制】 , 第!四章 监督管理 】 ,第二十条《 甲、乙级城市【规划:编制:单位跨省、自治【区、直辖市承—担规划编制任—务时取得城市总体】规,划任务的向任务【所在地?的省、自治》区、直辖市》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!政主:管部门备案;取【得,其他城市规划编【制任务的向任务【。所在地的《市、:县,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!政主管部门》。备,案 !第二十一条 —甲,、,乙级城市规划编【制单:位,跨省、自治》区,、直:辖市设立的分支机】构中凡属独立法【人性质的机构应当按!照本规定《申请资质《证,书非独?立法人的机》构不得以《分支机构《名义承揽《业务 ? 《 第二十—二条 ?两个:以上城市规划编制】单位合作编制—城市:规划时有关》规划编?制单位应当按照【第二十条的规—定共同向《任务所在地相应【的主:管部门备案 ! 第二》十三条 禁》止转:包城市规《划编制任《务, 》 ?。    禁止无资】质证书的单位—。。和个人以任何名义】承接城?市,规划编制任务— 第【二十四条 》发证:部门或其委》托的机构对城市规】划编制单位》实行资质《年检制度《 ? —   城市规划编】制,未,按照规定进》行年检或者资—质,年检:不合格的发证部门】。可,。。以责:令其限期办理或者限!期整改?逾期不?办理或者《逾,期整改不合格—的,发证部门可以公【。告收回其资》。质证书 【 , 第二十五条 城市!规划编制《单位编制城市规【划及所提交的规划编!制成果应当符合【。国,家有关城《市规划的法律—、法:规和规章符合与城】市规:。划编制有关的标准】、规范 】 第二十六条 城!市规:划编制单位提交的城!市规划编制成—果应当在文件扉【页注:明单位?资质:等级和证书》编,号 : 第【二,十七条 县级以上城!市人民政府城市规】划行政主管》。部门对城市规划【编制单位《提,交的不符合质量要】求,。的规划?。编制最终成果应当责!令有关规划编制【单位:。按照要求《进,行,修改或者重新编【制 : 第五章【 法律责任 【第二十八条 —无资质证《。书的单位承担城市规!划编制业务的—由,县,级以上地方人民政】府城市规划》行政: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!编制对其规》划编制成果不予审】批并处1万元—以上3万元以下的】罚款 》 》第二十九条 —。城市规划编制单位】超越:资质证书范》围承接规划编—制任务县级以上地】方人民政《。府,城,。市,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给!予警:告,情节严重的由发证部!门公告资质证—书作废收回资质【证书 》 》第三十条 甲—、乙级城市规划编制!单位:跨省、自治区、直】辖市承担规划编【制任务违反第二十条!规定:的任务所《在地的?省、自治区》、直辖市人》民政府城市规—划,行政:主管部门给予警告】责令其补办》。备案手续并处1【万元:以上3万《元以下的罚款—。 第三!十一条 有下列【行为之?一的: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!政府:城市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对其规【划,编制成果不予审批】责令限期整改、处以!1,万元以?上3万元以下罚款】;由发证部门公告资!质证书作废收—回资质证书 】 (一】)弄:虚作假骗取资—质证书的; 【 —(二)涂《改、伪造、》转让、出卖、出租】、出借资质证书【的; ? — (三)转包城市规!划编制任务的 ! 第三》十,二条 县级以上地】方人民政府》。城市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》对于所提交》。。的规划编制成果【不符合要求的—城市规划《编制单位给予警【告;情节严重—的由发证部门公告资!质证书作废收回资】质证书 ! 第三十三》条 城?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的工作?人员:在城市规划编制单位!资质管?理工作?中玩:忽职守、滥用职【权、徇?私舞:弊的给予行政处分】。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:刑事:责任 】 : 第六章 附则 】 第三十四条 】具有甲、《乙,、丙:级资质的城市规【划编:制单位均可编制集镇!。和,村庄规划 — 第三!十五条 本规定由】建设部负责解释 】 《。 第》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!2,001年3月1日】起施行建设部199!2年:颁发的城市规划【设计:单位资格管理办【法及:1993年颁发【的,城市规划设计单【位资格管理补充规】定,同时废止 》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