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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甘肃【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!监管:信息系统《建设管理办法(试】行) ? 建设部关于印发!国家级风《景,名胜区监《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!办法:(试行)的通—知 建城[》200?。7]24《7号 各省、自治!区建:设厅直?辖市建委(园—林局:。)     —为规范国家级—风景名胜区》。监,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!建立:健全国家级风—景,名胜区科学》监测体系和》监,管机制依据风—景名胜?区条例建设部组织制!订了国家《级风:景名胜区监管—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!。法(试?行)现印发》各地执行执》行,中遇到的问》题请及时告建设【部城建司《 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建设部 二—〇〇七年十月二十六!日,  : 附件国《家级风景名胜区监】管信息系统建—设管理办法(试行】) :  第?一章  总 则【 第一条 》为规范国家级风景】名胜区监管信息【系统建设管理建立】健全国家级风景【。名胜区?科学监测体系和【长效监管机制根【据风景名《胜区条例和》。国家有关规定制【定本办法 第—二条: 国家级风景名【。。胜区监管《信息系统《是综合?运用遥感《技术等信息》化手段以风景名胜区!规,划为依?据对国?家级风景名胜区【资源保护和利用【状况进行动态监【。测,服务于建设(园林)!主管部门和国家级】风景名胜《区,管理机构的辅—助管理系统 第【三条 建设部城市】建,设司:。(建设部风景名【胜区:管,理办公室)负责国家!级风景名《胜区监管信》息,。系统建设统》筹、监测核查的统】一部署和监督管理】工作   省级建】设(园?。林):主管部门负责本【部门以及辖区—内国家?级风景名胜区—监管信息系统—建设、具体组织监测!。核查和有《关管理?。工作   国家级】风景:名,胜,区管理?机,构负责?本风:景名胜?区监管信息系统【建设和?有关监测核查的具】体实:施工作 第四条 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】监管信息系》统建设和监测核【查,坚持:“统一?。标准、科《学监测?、精心核查、客观】反映”的基本工作准!。则 第五《条 省级《建设(园林》。)主管部门和—国家级风景名胜【区管理机构应当【确保风景名胜区监】管信息系统建—设维:。护资金和监管信息系!统各:项工作的正常—开展  第》二章 系统建—。设 :第六条 国家级风景!名胜区监管信息系】统主要?包括建设部》监管信息系统管理】平,台和:省级建设(园林)】主管:。。部门、?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!理机:构两:个层:面的子系统建设【 第七条 省级建】设(园林)主管【部门:和,国家级风景》。名胜区管《理机:构应按照监》管信息系《统建设的有关要【求配备计算机等硬件!设备并为监》管信息系统建设【提供相应《的网络环《。境和办公场所 第八!。条 省级建设—(园林)主管部门和!国家级风景》名胜区?管理机构应根据【工作需求安装监管】信息系统通》用和专用软件—保障监管信息子系】统正:常运行? 第九条 建设部】组织技术力量对【各地国家级风景名胜!区监管信息子系统建!设提供系统安—装、运行调试、软件!升级、人才培训【、,业务指导《等方面技术支持【 第十条 省级建设!(园:林)主?管部门应按照—监管信息系》统建设有关技术规定!组织辖区内国—家级风?景名胜区管》理机构及时提供风景!名胜区经纬度坐标】、核:心,景区范围、》总体规划、地形【图等:基础信?息资料的印》刷文件?和电子文件 第十一!条 省级《建设(园林》)主管部门和国家级!风,景名胜区管理—。机构应结合自身工作!需要加强基础—数,据库建设和》监管信息子系—统辅助景区日常管理!的开发与《应用: 第三章 —监测核查 第十【二条: 国家级风景名【胜区:监测核查是在监管】信息系统遥感监测】成果基?础上:对国家?级风景名胜》区的规划实》施、资源保》护、工程《建,设和地?形地貌等方面—的变:化情况组织开展的】实地踏勘《、校验?和检查 《第十:三,。条 国家《。。级风:。景名:胜区遥感监测核查】分为普查、抽查【和专项监测核查  ! (一)普查是指】。。每相隔若干》年进:行一次对《所,。有国家?级风景名胜》区同时开展》。的整体监《测核查;《   (《二)抽查是对部【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!的随机监《。测核查原则上每年一!到两次;   (】三):专项监测《。核查是在特定情【况下对特定国家级】风景名胜区进行的】监测核查 第十【四,条 :建,设部组织相关专【业机构具体负责【国家级风景名—胜区遥感数》。据的采?。集、加工处理和遥感!监测技术《报告的?编制工?作, 第十五条 国【家级风景名胜—。区遥感监测技术报告!的主要内容》包括监测概况—、监测结《果,、技术路线、数【据分析、成果图【集、相关附件和【。核查工作建》议等 第十六—条 国家级风景名胜!区监测核查程序主】要包括以《下四个环节 —  (?一)建设部下发国家!。级风景名《胜区遥感监测督查】通知:单并通过监管信息】系统管理平台发送相!关监测?数据; 《  (二)省级建】设(园林《)主管部门按—照建设部要求—组织开展实》地,核查;   (【三)根据《上级要求和相—关监测数据国家级】风景名?胜,区管理机构对—。监测区域《变化情况进行或配合!。进行实地核》查审核建设项目报批!手续核查《情况上?报,省级建设(》园林)主管部门;】。   (《。四):省级建设(园林【)主管部门对核【查,结果提出处》理意:。见和:建议:上,报,建设部 第》十七条 《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!建设部将下》发,国家级风景名—胜区监?测,核查:。整改通知并根据实际!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! 第:四章:。 专职人员 第十八!。条 国家级风—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!统建设工作实行专】职人员管理》制,度,;规模较《大的国家级风—景名胜区应有相应工!作机构具体负责【相关业务工作 【第十九条 国家级风!景名胜区监管—信息系统专职人【员,应保持与上级监【管信息系统业务部】。门的联系和》信息渠道畅》通其主要职责是 】。  (一)按照上级!主管部门《要求及时收集、整】理,、报送和更新有关信!息资料?;   (二)具】体承担本单》位的监管信息系统】建设、维护》和日常?管理;   (三)!协助做好国家—级风景?名胜:区遥感监测》与核查的《有关:具体工作;》   (四)做好】其他:与监管信息系统建】设管理有关》的工:作 第二十条— 国:家级风景名胜区监】管,信息系?统,专职人员《应符合以《下基:本条件   —(一)具有较高的政!治思想?觉悟和组织纪律【观念;     !(,二,)具备一定的公文】写作能?力;   (三)】大,学专科以上学—历;   (—四,)从事风景名胜【区管理工《作两:年以上;  — (:。五)能够熟练地操作!计算机和监管信【。息系统 第二十一条! 省级建设(—园林)主管》部门和国家级风【景名胜区《管理机构应按—照,建设部有关要—求,指定国家级风景名胜!区监管信息系—统专职人员并填报国!家级风景《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!专职人员登记表 】第二十二《。条 国家《级风景名胜区监管信!息系统专职人员发生!。岗位变化《须做好工作交—。。接,并及时做好人—员,变更信息《上,报 第二《十三条? 建设部定期组织监!管信息系统专职人】员业务培《。训监管信《息系统专《职人员须认真—参加:相,关,。培训学习和考核【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!能 : 第五?章 监督管》理 第?二十:四条: 国家级风》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需!按照建设部制定的】。实施计划完》成监管信息系统建设!;新批准《设立的国家级—风景名?胜区应在批准之日起!。一年:内完成监管信息系统!建设工作 》第二十?五条 国家级风景名!胜区管理机》构应加强《与监管信息系统【。建设工作相》关的各项规章制【度建设逐步规范【操作程序提高风【景名胜区遥感监测】工作水?平和效率 第二十六!。条 国家级风景名】胜区管理机构应在】每,年十月底以前向【建设:部和省级建设(园林!)主管部门提交遥】感监测?年,度工作报告,书面】说明监管信息系统运!。行维护、监测绩效、!拓展应用、存在问】题和下?一年:度,工作计划安排等 第!二,十七:条 省级建设—(园:林)主管部门应加】。强辖区内国家—级,风景名胜区监—管信息系统建设工】作的:组,织,协,。调和监督《检查并将监管信【息系统建《设纳入风景名胜区】日常管?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!。第二十八条 —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!管信息系统建设纳】入建设部组织—的国家级风》景名胜区管理—评,估和相关工作的【考核内?容监管信《息系统建设》工作不达标的不得参!加建:设部组织的相关【综合性评《比表彰 第》。。二,。十九:条 建设部定期组织!开,展国家级风景名胜区!监管信息系统工【作检查对在监管【。信息系统《。工作中取得优异成】绩的主管《部门、国家级风景】。。名胜区管理》机构以及做出—突出贡献《的,有关单位负》责同志和专职人员给!。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!条 对在《国家级风景名胜【区遥感监测》核,查工作中弄虚作假】、失察?。漏报:造成不良《后果的单位和个人】建,设部予以通报批评】并依法进行责任【追究 第六章 【 附 则 第三】十一条 开展省级】风景名胜区监管信】息系统建设管理【工作的参照本—办法执行 第—三十二条 本—办法自发布》之日起施行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