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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《。肃省国家级》。风景名胜区监管信】息系统建《。设,。管理办法《(试行?)
建设部【。关于印发国》家级风景名胜区【监管信息《系统建设管理办法】。(试行)的通知
】建城[200—7]24《7号:
各省《。、自治区《建设厅直辖市建委】(园:林局)
》 为规》范国:家级风景名胜—区监管信息系统【建设管理建》立,健全国家级风—。景,名胜区科学监—测体系和《。监,。管机制依据》。风景名胜区条例建】设部组织《制订:了,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!管信息系《统建:设管理办法(试【行)现印发各地执】行执行中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】告,建设部城建司—
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建设部—
二〇〇七年十月二!十六:日
《附件国家级》风景名胜区监管【信息系统建设管【理办法(试》行,)
第一章 】 总 则
第一条 !为规范国家级—风景:名,胜区监管信》息系统建设管理建】立健全国《家级风?景名胜区科学监【测体系和《长,效监管机制根据风景!名胜区条例和—。国家有关规》。。定制定本办法
第二!条 国家级风景名】。胜区监?管信息系统》是综合运《用遥感技术等—。信息化手《段以风景名胜区规】划为依据对国家【级风景名《胜区资源保护和利】用状:况进:行动:态监测?服务:于建:设(:园,林,。。)主管部《门和国家《级风:景名胜?区管理机构的—辅助管?理,系统
第三条 建】设部城市建》设司(建设部风【景名胜区管理办公】室)负责国家级【风,景名胜区监》管信息?系统:建设统筹、》。。。监测核查的统一【部署和监督管理工作!
省级建设(】园,林)主管部门负责本!部门以及辖区—内国家?级风景名胜区监管】信息系?统建设、具体组织】监测核查和有关管】理工作
国【家级风景名胜区管】。理机构负责本风景名!胜,区,监管:信息系?统,建设和有关监—测核查的具体实施】工作
第四条 国家!级,风景名?胜区监管信》息,系统建设和监测核】查坚持“统一标准】。、科学监测、—。。精心核查、客观反映!”的:基本工作准》则
第五条》。 省级建《设(园林)主管部门!。和国家?级风景名胜》区管理机构应—当确保风景名胜区】。监管信息系统建设】。维护资金和》监管:。信息:系统各项工作—的正常开展
第二!章 系统《建设
第六条 国】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管!信息系统主要包【括建设部监管信【息系统?管理平台和》省级建设(》园林)主管部门、国!家级:风,景名胜区管理机【构两个层面的—子系统建设
第七条! 省级建设(园【林)主管《部门和国家》级,风景名胜区管理机】构应按照《监,管信:息系统?建设:的有:关要:求配备计算机等【硬,件设:备并为监管信—息系统建设提供相应!的网络?环境和办《。公场所
第》八条 ?省级建设(》园林)主管部门【和国:。家级风景《名胜区管《理机构应《根据:工作需求《安,装监管信《息系统通用和专用软!件保障?监,管信息子系统正【常运行
第九条 建!设部组织《技术:力量对各地国家级】风,景名胜区监》管信息子系统—建设提供系》统安装、运》行调试、软件—升级、人《才培:训、业?务指:导等方面技术支持】
第十?条 省级建》设(园?林)主?管部门应按照监管】信息系统建设有【关技术规定组织辖】区内国家级风景【名胜区管理机构及时!提供风景名胜—区经纬度坐标、核】。心景区范围、总体】规,划、地形图等基础】信息资料的印刷【文件和电子文件
】。第十一条 省级建设!。(园林)主管部门】和,国家:级风景名《胜区管理机构应结】合自身工作需要加强!基础:数据库建设和监【管信息子《。系统:辅,。助景区日常管—理的开发与应用【
第三章 监测】核查
第十》二条 国家级风景名!胜区:监测核查是在监管信!。息系统遥感监—测成:果基:础上:对国家级风》景名胜区的规划实】施、资?源保护、工程—建设和地形地貌等】方面的变化情—况组:织开展?的实:地踏勘、校验和检查!
第:十三条?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!遥感监测核》查分为普查、抽查和!专项监测核》查,
: (一)普查是指每!相隔若干《年进行一次对所【。有,国家级风《。景,名胜区同时开展的】整体监测核查;【
(二)抽查是!对部分国家级风景名!胜区:的随机监测核查原则!。上,每年:。一到两次;
】(,三)专项监测—核查是?在特定情况下对特定!国家级风景名胜【区进行的监测核【查
第十四条— 建设部组》织相关专《业机构具体负—责国家?级风景?名胜区?遥感数据的采集、加!工处理?和遥:感监测技术报告的】编制工作
》第十五条 》国家级风景名—胜区遥感监测技术报!告的主要内》容包括监测概—况、监测结果、【技术路线《、数据?分析、?成果图集、相关【附件:和核查?工作建议等
第【十六条?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!监测核查程序—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环!节
(一—)建设部下》发国家级《风景名胜区遥感监测!督查:通知单并《通过监管信息系统】管理平台发送—相关监测数》据;
》(二)省《级建设(园林—)主管部门按照建设!部要求组织开展实】地核查;
— ,(三)根据上—级要求和相关—监测数?据国家级风景名胜】区管理机构》。对监测区域变—化情况进行》或配合?进行实?地核查审核建设项目!报批:手,续核查情况上报省级!。建设(园《林)主管部门—。;
(四)【省级建设(园—林)主?管部门对核》查结果?提出:处,理意见和建议上报建!设,部
:第十七条 对核查中!发现的问题建设【部将下发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!测核查整改通—知,并,根据实际情况进【行相应处理》
第四章 专职】人员
?第十八条 国—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管!信息系统建设工作】实行专职人员—管理制度;规模较】大的国家《级风景名胜区—应有相应《工作机构具体—负责相关业》务工作
第十九条 !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!管信息系统专职人】。。员应保持与上级【。监管信?息,系统业务部门的【联系和信息渠—道畅通其主要职责是!
(《一)按照上》级主管部门》要求及时收集、整理!。、报送和更新—有关信息资料;
! (二)具体承【担本单?位的监管信息系统】建设、维护和日常】管理;
—(,三)协助做好国【家级风景名》胜区遥感监测与核】查的有关《具体工作;
【 (四)做》好其他与《监管信息《系统建设管理有【。关的工作
第二十】条 国家级》风景名胜区监管信】息系统专职人—员应符?。合以下?基本条件《。
(一)具【有较高的政治思【想觉悟和组》织纪:律,观念;
!(二)具《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!力;
》(三)大学专科以】上,。。学历:;
(四)从事!风景:名胜:区,管理工作两年以上;!
?(五:)能:够熟练地《操作计算机和—监管信息系》统
第二十一条【 省级?建设:。(园林)主管—部门和国家级风【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!按照建设《部有关要求指定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!管信息系《统专:职人:员并填报国家级【风景名胜《区监管?信息系统专》职人员登记表
第二!十二条 国家—级风景名胜》区监管信息系统专职!人员发生岗位变【化须做?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做!好人员?变,更信息上报
第二】十三条 《。建设部定期组织监】管信息系《统专:职人员业务培训监】管信息系统专职【人员须?认真参加相》关培:训学习和考核不断提!高自身业务技能
!第,五章: 监督管理
—第二十?四条: 国家级《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!需按照建《设部制定《。的实施计划完成【监管信?息系统建设;新【批,准设立的国家—。。级风景?名胜区应在批—准之日起《一年内完成监管信】息系统建《设工作
《第二十五条 国家级!风景名胜《区,管理机?构应加强与》监管信息《系统建设工作相关的!各,项规章制度》建设逐步规范操作程!序提高风景》名胜:区遥感?监测工?。作水平和《效率:
,第二十六《。条 国家级风景名胜!区,管,理机构应在》每年十月底以—。前向建?设部和省《级建设(园林)主】管部:门提交遥《感监:测年度工作报告,】书,面说明监《管信息系统运行【维护、?监测绩效、拓展【应用、存《。在问题和下》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!等,
第二?十七:条 省级建设(园】林)主?管部门应加强—辖区内国家级风景名!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!设工作的《组织协?调和监?督检查并《将监管信息》系统建设纳入风【景名:胜区日常管理—工作的重要内容【
第二十《。八条 国《家级:风景名?胜区监管信》息系:统建设纳《入,建设部组织的国家级!风景:。名胜区管理》评估和相关工—作的考核《内容监管信》息系统建设工作不达!标的不得参加建设部!组织的相关综合性】评比表?彰
第二十九条【 建设部定期—组织开展国家—级风景名《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工!作检查对在监管信】。息系统工作中取得优!异成绩?的主管部门》、国家级风景—名胜区管理》机构以及做出突【出贡献的有关单位负!责同志和专职人员给!予表彰奖励
第三十!。条 对在国家级【风景名胜区遥感监】测核查工作中弄虚】作假、失察漏报造成!不良后果《的,单位和个人建—设部予以通报批【评并依法进行责任】追究
第六章 附! 则
第三十【一条 开展省级风景!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!建设管理工作—的参照本办法执行】
第三十《二条: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!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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