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市?市政工程设施管【理条例
(199】2年5月《13日西安》市第:十届人民代表—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二:十九:次会议通过 —
199》2,年7月25日—陕西省第七届—。人,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!批准:
根:据19?9,7,年9月20日西安】市第十二届人民【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第二次会—议通过 《
1997年1】1,月21日陕西—省第八届人民代表】。。大会常务委员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】准的关于修改〈【西安市市政》工程设施管》理条例〉的》决定第一次修—正
根据20—04年6月》30日西安》市第十三届人—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》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!。过
20—04年8月3日陕西!省第十?。届人民?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十二次会》议批准的关于—修改〈西安市—市政工程设施管理】条例〉的决》定第二次修正
根据!20:10年?7,。月15日西安市【第,十四届人民》。代,表大会?常务:委员会?第二十三次会—议通过
2—010年9月2【9日陕西省第—十一届人民代—表,大会常务《委,员会第十八次会【议批准的《西,安市: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关于修改部分【。。地方:性,法规的决定第—三次修正
根据20!11年12月—6日西?安市:第十四届《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!三,次会议通过
20!12年1月6日陕】西省第十一届人民】代表:大会常务委员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!准的西?安市人民代表—大会: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!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!政强制规《定的决定《第四次?修正:
2014年6月】25:日西安市第十五届】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!议修订通《过
20》。14年7月31日陕!西省:第十二届人》民代表大《。会常务?委员会第《十一:。次会:议批:准
:根据2016年1】2月22日》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!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?会第三?。十六次会议通过 】。
2:017年3月—30:日陕西省第》十二届?人民代表《。大会常务委》员会第三十三次会】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!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关于《修改〈西安市保护】消费者合法权益条】例〉等49部地方性!。法规的决《定第五?次修:正)
第一【章 总 则【
第一条 为加强!市,政,工,程设施管《理充分?发挥:市政工?程设施?的使用功能》促进经?济和社会发展根【。据城市道路管理【条例、城镇》排水和?污水处理条例、陕】西省城市市政公【用设施管理条例等有!关法律、《法规结合本市—实际:制定本?条例
第二》条 本条例适用】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!政工程设施的—规划、建设、使用和!管理等活动》
第三条 本条】。例所称市政工程设】。施包:括
(?一)城市道》。路车行道《、人行道、隔车带、!路,肩、广场及其附【属设:施、道路建》设用地;《
(二?)城市桥涵桥梁【、地下通道、涵洞】、,隧道及其《附属设施;
(【三)城市排水—设施雨水管道—、污水?管道、?明,渠、暗渠、暗—涵、泵站及其附【属设施;
(—四)城?市防洪设《施护城河、防—洪渠、?蓄洪池及其附属【设施和保《护范围内《的用地;
》(五)城市照—明设施城市道路【、城市?。桥涵:等处的照《明设施及政府投【资建设的其他城市】夜景照明设施—
第四条《 市市政行政【管理部门是本市市政!工,程,。设施行政主》管部门负责》组织实施本条例
】市市:政设施管《理机构、《市城市照明管—理,机构是市市政—工程设施管理部【门依照各《。自职责分《别负责新城》区、碑?林区、莲《。湖区、雁塔区、未央!区、灞桥区范围内】。。的市政工程设施【的管理?
阎良区《、,临潼区、长安区、】高陵区、鄠》邑区和市辖县—市政行政管理—部门是本辖区市政工!程设施管理部门负】责辖区内市》政工:程设施的《。管理
市市政行政】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开!发,。。。区管委会对其—辖区内的市政工【程设:施进行管理
规【划、建设《、公安?、国:土、城?。市管理、环保—。、水:。。务、人防、工商【等,行政管?理,部门依照各自—职责做好市政工程设!。施的相关《管理工作
第五【条 市政工程设施!实行统一规划、配套!建设、集中管理、】。协调发展《的原则
《第六条 《 市政工程设施的】建设和养护资金由】政府投资也可以【采取贷款、受益者出!资及其他《。方,式筹措
第七—条 市、区、【县人民政《府应:当加强?爱护市政工程—设施:的宣传教育提高市】民爱:护,市政工程《设施的?意识
一切单位【和个人都有依—。法使用、《保,。护,市政工程设施的权利!和义务?对损坏和偷盗市政】工程设施的》行为有?权制止和举报对维】护市政工程设施做】出显著成绩》的由市、区、县人】民,政府给予《奖,励
第》二章 一般—性规定
第八条 !市、区、县人—民政府?应,当组织规划、—市政等行政管—理部门根据城市总】体规划编《。制城市道路、—桥涵和排水、—防洪、照明等—市,政工程设施专业【规划
第九条 】市政工程设施建【设应当严《格按照市政工—程设施专业规划实施!确保:。道路纵横断面、【标高、平整度排【水,管,网高程、《管径照明《设,施照度、《能耗标准等符合【规划和国家有关标】。准规范
第十条 】 市政工程设—施管理部门应当【。加强对城市道路【、桥:涵、排水《设施、?防洪设?施、照明设》施的巡?视检:查保障其功能完好
!第十一条 市【政工程设施的—设,计、施工、监理【。应当由具备相—应资质的单位承担】并,按照:国家规定实行—招投:标
市政工程设施】建,设实行工程质量保修!制度:
,第十二条 城【。市供水?、排水、燃气、热】力、供电、通—信、消防、道路【绿化等依附》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!线、杆线等设施的】。建,设应:当与城市道路—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!计划相协调》坚持先地《下、后地上》的施:工原则与《城市道路同步建【设
第?十三条? 市政《。。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!施养护、维》。修责任人应》当,按照有关市》政工:程,设,施养护、维修—技术规范和》标准及时养护、维修!市政工程《设施并?接受市政工程设施管!理,部,门的监督、检查
第!。十四条 《 与市政工》程设施连《接的专?。用道路、桥涵、【排水、?照明设施由产权单位!按照市政工》程设施技术》规范和标准负责养】护并接?受市政工程》设施:管理部门的监督管】理
第十五条— :城市住宅《小区、?机关、学校等—单位建设《的道路、排水、照明!。设施应当《符合:。市政工程设》。施建设技术规范保】证与市政工》程设施衔接》相,配套
第《十六条 《 市政工程》设施建设《工程竣工《后,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!织验收验收合格后】方可投入使用并向】市政工程设》施管理部门办理【移交手续
第—十七条? 新?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市!政工程设施以及【与市政工程设—施连接的道路—、排水、照明—设施工程竣工后【建设单位应当将竣】工资:料报送市政》工程设施管》理部门和城》。。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!存档:
第:十,。。八条 依照—本条例规定收取的】道,路占用费、路面【修复费?、排:。水设施连接》修复费应当》按照规定用途使【用不得挪作他用
!
,第三章 《 ,城市道路、桥涵管理!
,第十九条 新【建、改建《、扩:建城市道路、桥涵】建设单位应当持规】划行政?管,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!程规划许可证及有关!文件到市政工程设施!管理部门《。申请办理市政工程设!施施工许可证—及挖掘、占用—城市道路《许可证
第二十【条 单位》和个人进行建—设活动涉《及城市道路建设【用地的应当将道路建!设用:地及有?关地籍文件按—照,规定:及时移交市》政工程设施管—理部门任《。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擅,自占用、出租和转】让
第二《十一条 城市【道路、桥涵不得擅】自,占,用确需?临时占用的应—当经:市政工程设施管【理部门批《准;影响道路交通】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!安机关交通》管理部门同意
经】批,准占用城《市道路?的应当悬挂占用许】可证并按要》求设置防护》设施不得《占压或损坏其他市】政,公用设施不得堆放】有,碍人身健康和—。污染环境的物—料
:第二十二条》 经批准临时占】用城市道路》、桥涵设置广告标志!、,商业:摊群点、机动车停】车场、非机动—车保管站以》及临时搭《建棚房?、堆放物料、施【工作业等《应,按批准的位置、【面积、期《限、用途占用—并向市政工程—设施管理《部门缴?纳,。道,路占用?费
利用城市—道路设置《停车场、停》车位和隔离》设施等的应当符合道!路通行功能和承载力!要求不得影》响车:辆、行人通行不得损!害城市道路及附属设!施
:占用期满后应—当恢复?。原状损?坏道路或其他—设施的?应当修复或给予赔】偿
第二十三条 】 市政工《程,设施管理部门因【城市建设或者其他公!共利益的需要—可以对临《时占用?城市道路的》单位或者个人决定缩!小占用面积、—缩短占?。用时间或《者停止占用缩—小、:缩短或?停止占用的应当【根据具体情况—退还:部分道路占用—费
第二十》四条 城市道路、!。桥涵不得擅自挖掘】因工程建《设需要挖掘的建设单!位,应,当持规划行》政管理?部门批准的文件【。到市政?工程:设施管理部门办【理,挖掘手续影响道路】交通安全《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!关,交通管理部门—同意
因《紧急抢修施》工需要挖掘城—市道路、桥涵—的应当在二十四小】时内补办挖掘手【续
挖掘城市道路、!。桥涵应当按规定【向市政工程设—。。施管:理部:门缴纳路面》修,复费和挖掘回填工】程质量保《修保证金
市—政工:程设:施管理部门应当对挖!掘、铺设、回—填、修复工程进行监!督和:验收
第二十五【条 : 新建、改建、扩建!城,市道路交《付使:用五年内、大—。。修,城市道?路竣工后《三,年内不得挖》掘,因特:殊,情况需要挖掘的应】当经市政工程设【施管理部门审—查同意报同级人民政!府,批准并按省建设行政!主管:。部门规定的系数标准!。缴纳:路面修复费
每年十!一月十?五日至次《年二月十五日不得】挖掘城市道路—因特殊?情,况需要挖掘》。的加倍缴纳路面修复!费
:在国际?劳动节?。、国:。庆,节和全市性重—大活动前十五—日内禁止挖掘城市】主要道路
》第二十六条 在城!。。市道路红线范围内跨!越、:穿越:、平行于城》市道:路、桥涵设置—。管线设施《及进:行其他?。工程建设应当—经市政工程设—施管理部《门批准
第二十【七条 经批准挖】掘城市道《路、桥涵的》单,位和:个人应当遵守—下列规?定
:(一)按照批准的位!置、面积、期限、用!途挖掘需要移动位置!。、扩大?面积:、延:长时间、改变用【途的应当提前办理变!更许:可手续?;
(二)确需临时!封闭城市《。道路的通过新—闻媒体?公告后?方可封闭道路进行】施工;
(三)【施,工现场设置安全标志!采取防护措施悬挂挖!掘城市道路》、桥涵?许可证设置施—工公示牌;
(四】)规范设置围挡围】挡内不得《设置办公场所、宿舍!、食堂等非生产【用房和停车场;
】(五)做《好施工前准》备工作在施工期间不!得因施?工人员、机》械、材?料准备不足》等原因导致停工【;,。
(六)涉及—地,下管线?的应当?查明地下管》线情况?并在施工方案中【制定相应保护措【施;:
(七)因挖掘占】用道路?而修建的临时便道】保持:施工:。期间正?常使用;
》(八)铺《设地下管线》应当采用《非开挖技术施工【不能采用非开挖【技,术施工的《应当分段开挖;
(!九)施?工中与地《下其他设施发生【。冲突时应当立即停止!施工并报告有关部】门,处理;
(十—。)回:填土方严格按照【相关:。技,术规范执《行,做到分层夯实—保证质量不得混【入垃圾及其他杂物;!
(十一)》及时清运施工—作业:产生的物料和—垃圾:恢复:道路整洁、通畅;】
,(,十二)因挖掘道【路迁:移、损毁道路交通标!志、标线、信号灯、!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!设施的在《工,程结束时恢复原状;!
(十三)主干道路!面修复工程五日【内完成?。其他:路面:修,。复工:。程七日内《完成:。
第二?。。十八:条 在城市道路、!桥涵:。上设置的各类管【线检查井及》其他道路附属设施】应,当符合道路、—桥涵设计要求产权单!位应当在井壁设置】标识标明产权单位】、维护?电话设施缺失或损】坏的产?权单位应当及—时补缺或修复
对废!弃的检查井》及,其他附属设施产权单!位应当?及时拆除或封填;产!权不:明的由市《。政工程设施管—理部门组织拆除或封!填,
第二?十九条 城市道路!。、桥涵上《应,当设置车辆限载、限!高、限速等标志【机动车辆应按标志规!定,。行,驶特殊情《况需超载、超高通】过,的应当?经市:政工程?设施管?理部门和公安—机关交通《管理部门批准采【取安全防范措施方】可通:行
第三十》条, , 禁止履带式—、铁:轮式和其他对—城市道路、桥涵有】损害的车辆在城市道!路,、桥涵通行》确需通行的应当【采取保护措施经【市政工程设施管【理部门同意按照公】安机关交《通管理部门指—定的路?。线、时?间行驶
第》三十一条 在人行!道上不得《擅自行驶和停—。放,机动车辆在》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!市,道路上禁止机动【车试刹车
严禁在城!市道路、《桥涵上焚《烧杂物、堆》积垃圾、倾倒—污水、晾晒》碾打:。农作:物以及其《他有损?道路:。。和桥涵设施的行为
!第,三十二条《 禁止在城—市桥涵及《其保护范围内实施】下列行为
(一【)修:建建筑?物、构?筑物:;
(?二,)在跨河桥》。梁上、下《游各二百米范—围内挖砂、取—土;
(三)存【放有:毒,。、有:害,。、易燃?、易:爆等违禁物品—;,
(四)擅》。自在:桥涵设施上装置其】他设施?
第三十三条 【 经批准利用城市桥!梁下空间设立停【车场等设施的应当】预留桥梁检》修通:。道、空间并设置【保,。护桥梁?墩柱、?排水管道《等的设施喷涂—。警示图标防止对桥】梁造成损害
第三】十四条 规—划道路红《线或现状道路边【线与合法建筑物、构!筑物外缘之间的开】放式场地其相应的】产权:单位应当按照—市,政工程设施的—。标,准建设、养护确【保其:完好并接受市政工程!设施管理《部门的指导、监【督和管理
第】。四章 城市排【水、防洪设施管【理,
第三十五》条 : 新区?建设与旧城区改建应!当统:筹安排建设排水设】施和雨水收集利【用设施增加绿地、】砂石地面、》透水路面和自—然地:面对雨水的滞渗【能力削减《雨水径流提高城【。市内涝防《治能力
第三十六】。条 城《市排:水实行雨《水、污水分流—有组织排放
雨水、!污水分流地》区不得?将雨水管网、污水】管网相?互混接
雨水、污】水合流地区应当【按照城市排水与污】水处理规划要求进行!雨,。水、污水分》流改造
第三十七条! 城市排》水设施覆盖》范围内的排水单位】和个人应当按—照国家有《关规定将污水排入】城市:。排水设施《在雨水、污水分流】。地区不得将污水排】入,雨水管网《
第三?十八条 新建、改!。建城:市排水设施》建设单位应当—按规划的管位、走】向、管?径和高程进行设计】报规划行政管—理部门?和市政工程》设施管理部门批准后!方,可施工
第三十【九条 排水用【户,修建排水设施与【城市排水管网连接的!需经市政工程设施】管理部门批》准按规定缴纳排水】设施连接修复费用
!第四十?。条 从《事,工业、建筑》、餐饮、《医疗等活动的—企业:事业单位、个体工商!户,等排水?用户向城《市排水设施排放污】水的应当向市政工】程设施管理部门申】请领取污水》排入排水管网许可】证,并,按污水排入排水【管网:许可:证的要求排放
市】政工程设施管理部】门,对符合?国家规定条件的【排水用户核发污【水排:入排水管网许可证
!第四十?一条 城市排水】、防洪设《。施堵塞或损坏—的市:。政工程设《施管:理部门应当在发现或!接,到报告?后立即组《织疏通?或抢修
因》使用不当造成排【水、防洪设施堵塞】或损坏的由责任人】承担维?修费:。用
第四十二—条 城《市,排水设施发生故【障,或,遇到险情需》。要断:水抢修时排水—用户接到市政工程设!。施管理部门的通知后!应当采取措施配【合抢修
第》。四十三条 排入】城市:排水设施的》污水应符《合国家?排放标准含有固体】、,有毒有害、》易燃易爆等物质的污!水排放单位应当按】要求采取处》理措施?符合排放《标准方可排》放
第四十四条 !市政工?。程设施管理部门应】当对排水用户—的雨、污《水排:放情况?进行监督检》查,
市政工程》设施管理《。部门:委托:有相应?资质的排《水监测机构对—。排水用户排放污【。水的水质和水—量进行监测建立【排水监测档案排水】用户应当接受监【测并提供有关资料】
环:境保护行政管—理部门应当将排水】用户:的水污染物排—放监:测数据与市》政工程设施管理【部门共享
第四【十五条 》禁止下列损害城市排!水,。。、防洪设施的行【为
(一)》掩埋、堵塞、占【压、移动《、损毁、偷盗或非法!收购城市排水、防】洪设施;
(二【)向排水、防洪设施!排放、?倾倒垃圾、》渣土、混《凝土、施工泥浆及】其他:废弃物;
(三【)向排水《、防洪?设施排放、》倾倒:有,毒有害、易燃易爆】、腐:蚀性废液和》废渣;
(》四):向收水井、》检查:井等设施投放火种】;
(?五)在城市》排水、防洪设—施及其?保护范?围内种植、》堆料、挖砂、取土修!建建筑物、构筑物;!
(六)《其他损害城市排水】、防洪?设施的行为
第四】十六条 城市污】水,处理单?位不得?擅自:停运污水处理设施】不得利用城市排【水管网蓄滞污水
第!四十七条 与城】市排:水管渠相《通的湖、库、河道的!水位管理应当兼【顾城市排水、防洪的!需要:
第四十八条 】在,。城市排水《、防洪设施保护范】围内修建各类—管线及设施的应当经!规划行?政管理?部门和市政工—程设:施,管理:部门批?准
从事爆破、钻】。探、打桩《、顶:进、挖?掘、取?土等可能影响—城市排水、防洪设施!安全:活动:的应当与《市政工程设施管【理部门?。共,同,制定设施保护—方案并采取》相应的?安全保?护,措施
第五【章 城《市照明设《施管理
《第,四十九条 新建】、改建、扩建城【市道路和桥涵建设单!位应当同步配—。套建设照明设施【并与主体《工程同时交付—。使,用
第五十条 城!市照明设施发生【故障或损《坏市政工程设—施管理部门》应当在发现或接到报!告后立即排除或修复!恢复照明
因施【。工,建设、?交通事故等其他人为!原因:造成:照明设施损坏的责任!人应当配合抢—修并承担赔偿责【任
第五十一条 !因,。树木自然生》长影响城市照明设施!安全和照明功能【的,市政工程《设施管理部门应当】通知园林绿化主管部!门园林绿化》主管:部门应当及时组【织修:剪
因自然灾—。害、交通事故等致使!树,木危及城市照明设施!安,全运行的市政工【程设施管理部门【可以:采取紧急措施进【行处理并及时—通知园林《绿化主?管部门
第五十二】条 因工程建设或!其他原因需》要移动城市照明【设施、接用路灯【电源或?。占用路灯线》杆的应当《经市政工程设施管理!部门同意并缴—。。纳补偿?费,用
因工程建—设迁移或拆除城市道!路照明?设施的建设》单位应?当安装临时道路照】明设施确保道路【照明
第五十三条 ! 禁:止,。下列损害城》市照明设施的行为
!(,一)偷盗、损坏照明!设施及?附属设施;
(二)!擅自迁移、》拆卸、?改动城?市道路照明》设施;?
(:三)在城市照明设】施安全距离范围内】擅自植树、挖—坑取土、设置其【他,。物体或?者,倾倒含酸、碱、盐】等具有腐蚀性的【废液、废渣》;,
(:四)擅自《在,城,市照明设施》。上架设线缆或接用电!源;
?(五)擅自》在城市照明设—施上张贴、悬挂【。、设置?宣传品、广》告;
(六)—其他损害城市—照明设施《的行为
—第六章 法律责任!
第五十四条— 违?反本条例的行为【由市政工程》设施管理部门—给予行政处罚—。;造成市政》工程设施损失的依】法承担赔偿责任;】。构,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?。责任
第五十五【条 违反本条例第!十一条第一款规【定无资质《或未按资质等级承】揽工:程项目的责》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!改正可处三万—元以:下,罚款
第五十—六条 《违反本条例》第二十一《条第一款规定—未经批准占用—城市:道路、桥涵的责【令限期改正补交非法!占用期间的道路【占用费并《五千元以上二万元】以下罚款《
第五十七》条 违《反本条例第》二,十四条、《第二十五条》规定未经《。批准擅自挖掘—城市:道路、桥涵或因紧】急抢修挖掘城市【道路、桥涵未在规】。定时间补办手续的】责令限期改正处【。路面修?。复费:三至五倍的》罚款
第五十八条 ! 违反本条例—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责令?限期:改正可?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!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!的处五?千元以?上二:。万元:以下罚款
(一)未!按规定?悬挂占用许可—证、设置《防护设施的》。;
(二)未经【批,准在城市道路红线范!围,内设置管线设施【或进行其他工程【建设的;
(三【)挖掘城市道—路、桥?。涵不遵守相关规定的!;
(?四)产?权单位未按规—定设置标识或设施缺!失、损坏未》及时补缺、修复的】;
(五)》驾驶机动车在桥【梁或:非指:定的城市《。道路:上试刹车的;
(六!)在城市道》路、桥涵上焚—烧杂物、堆》积,垃圾、倾《。倒污水、晾晒—碾打农作物的;
】。(七)在《城市桥涵《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害!城市桥涵《相,关活动的;
—(八)利《用城市桥梁下—空间设置停》车场不遵守相关保护!规定的
《第五十九条 违反!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!定在雨水《、污水?分流地?区建设、施》工,单位将雨水管—网、污?水管网相互混接的】责令改?。正处五万元以—上十:万元:。以,下罚款
第》六十条 违反本条!例第三十七条、第三!十八:条、第三十》九条规?定,将污水排入》雨水管网、》未按规?划要求?设,计、施工或未经【批准擅自与》城市排水管网连接】。的责令改正给予【。警告;逾期不—改正:或者:造成严重后果的【对排水单位处十万元!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!款对排水个人处二万!元以上十《万,元,以下罚?款
:第六:十一条 违反本条!例第四十条》规定:未,取得污水排入—。排水:管网许?可证排放污》水的责?令停止违法行为【限期改正可处五【十,万元以下罚款
第】六十二条 》 违反本条》例第:四十三条《。规定未按排放标准要!求,排放污水的责—令停止违法行为【限期改正可处五万元!以下罚款;造成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!。排入:排,水,管网许可证并处五万!元以:上五:十,万元以?下罚款
第》六十三条 》 违反本《条例:。第四十五条》、第四十八条—。规定从事损害城市排!水、防洪《。设施相关活动或未】经,批准在城《市排水、防洪设施保!护范围内修建各类管!线及设施的责—令停:止违法?。行为限?期改正或者采取【其他补?救措施?;逾期不采取—。补救措施或者造成严!重后:果的对单《位处十?万元以上三》十万元以《。下罚款对《。。个人处二万元以【上十:。万元以?下罚款
第》六十四条 》 违反本条例第五】十二条、《第五十三条规定【擅,自移动城市照明设】施、接用路灯电源】、,占用:路灯:线杆或未按规定安装!临时道路照明设施以!。。及从事损害城市【照明:设,施相关活动》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!一万元以上三—万元以下《罚款
第六十—五条 擅》自在市政工程设施范!围内堆放物料—、摆设摊点、施工】作业、搭建棚—房的市政《工程设施管理部门】可,以作出责《令当:。事人限期排》除妨害、恢复原状】的决定;情节严重的!没收从事违法活动】的工具和物品—;当事人《逾,。。期,。不履行经催告—仍不履行市》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!可以代?履行:或者委托没有利害】关系的第三人—代履行所需费用【。由当事人承担
【。第六十六条 对】单位:处三万元以》上,罚款对?个人:处五千元《以上罚?。款吊销污水排入排】水管网许可证—的应当告知当事人】有要求举行》听,证的权利
当事人】对行政?处罚决定《。不服的可以依法申】请行政复议》或者提起《行政诉讼《
第六十《七条:。 市政工程设施】管理:工,。作人员玩《忽职守、滥用—职权:、徇:私舞弊的《。由其所在单位或【上级主?管机关给予》行,政处分;构成犯罪的!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
第七【章, :。附 则
第—六十八条《 , 本条例《自201《4,年10月1日—起施: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