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市?。市政工程《。设施管理条》例
(1992【年5月13日—西,安市第十《届人民?代表大?会常务委员会第【二十九次《会议通过 —。
1992年7【月25日陕西省第】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会第二十】八次会议批准
根】据1997年9【月,20日西《安市:。第十二?届人:民代表大会常务【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!过
1997】年11月2》1日陕西省第八届】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!准的:关于修改〈西安市市!政工:程设施?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】第,一次修正
根据2】004年《6月3?0日西安市》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!。会,。常务委员会第十【五次:会议通过 —
2004年8月3!日陕西省第十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!议批准的关于修改】〈西安市《市政工程《设施管理《条例〉?的决定?第二次修《正
根据《2,010年7》月15日西》。安市第十四届人民】代表大会常务—。委员会第二》十三次会议》。通过
2》01:。0年9月29日陕】西省第十《一届人民《代,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!准的:西安市人民》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!法规的?。决定第三次修正
根!据20?11年12》月6日西安市第十】四届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《会第三十三次会议】通过
《2012年1月6日!陕西:。省第十?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:员会第二《十七次会议批—准的西安市人民【代,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关,于修改地方性—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!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!正
2014年6月!。25日?西安市第十五—届人民代《表,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!六次:会议修订通》过 :
2014年7月3!1日陕西省第十二】届人: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第十【一次会议批准—
根据20》16年12月2【2日西安市第十五】。届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《。员会:第三十?六次会议通》过
20》17年3月30日】陕西省第十二届人】。民代:表大会常《。务委员?会第三十三》次会议批准的西【安市人民代》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关于修?改〈: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!。法权益条《例,〉等49部地方性法!规的决定《第,。五次修正)
第!一章 《总 ?则
第一《条 为加强市【政工程设施管理充】分发挥?市政工程《设施的使用功能促进!经,济和社?会发展根据城市道路!管理条例、城—镇,排水和?污水处理《。条例、陕西》省城市市政公用【设施管理条例等有】。关法律、法规结合本!市,实际制定本条例【
第二?条 本条》。例适用于本》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工!程设施的规划、建】设、:使用和管理等活动
!第三条? 本条例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】包括
?(一)城市道路【车行道、人行道【、隔车带、路—肩,。。、广场及其附属设】施、道路《建设用地;》
(二)《城市桥涵桥梁—、地下通道、涵洞】、隧道及其附—属设施;
(三)城!市,排水设施《雨水管道、污—水管:。道、明渠、暗渠、暗!涵、泵?站及其附属设—施,;
:(四)城市防洪设】施护城河、防洪【渠、蓄洪池》。及其附属设施和保】护范围?内的用地;》
,(五:)城市照明设施城市!道路、城市桥涵【等处:的照明设施及政府】投资建设的其—他城市夜景照明设】施
第四条 市市!政,行政管理部门—是本: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!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!施本:条例
市市政设施管!理机构、市城市照明!管理机构是市市【政工程设施管理【部门:。依照各自《职责分别负责新城区!。、,碑林区、莲湖—区、雁塔《区、未?央区:、灞桥区范》围内的市政工程【设施的管理》
,阎良区、临潼区、】长安区、高》陵区、鄠邑》区和市辖县市—政行:政管理部门是本辖区!市政工程设》。施管理部《门,负责辖区内市政【工程设施的管—理
市?市,政行政?主管部门可》以委托开发区管委】会对其辖区》内的市?。。政工程设施》进行管理
规—划、建?设、公安、国土、城!市管理、环保—、水务、人防—、工商等《行政:管理部门依》照各自?职责做好《。。。市政工?程设施的相关—管理:工作
第五条 【 市政工程设施实】行统:一规:划、配套建设—、集中?管,理、协?调发展的原则
【第六条 《。 市政工程设施【的建设和《。养护资金《由政府投资》。也可以?采取贷款、受益者】出,资及其他方式筹【措
第七条 — 市:、,区、县人民政府【应当加强爱护市政】工程设施的宣传【教育提?高市民爱护市—政工:程,设施的意识
一切单!位和个人都有依法】使用、保护》市政工程设施的【权利和义《务对损坏和偷盗市】政工程设施的行【为有权制止和举报对!维护市?政工:程设施做出》显著成绩的由市、】区,、县人?民政府给《予,奖励
?
第二章 一般!性规定
第》。八条 市、区【、县人民政》府应当组《织规划、市》。政等行政管》理,部门根据城》市总体规划编制【城市道路、桥—涵和排水、防洪【、照明等市政工【程设施专《业规划?
,第九条 市政工】程设施建设应当严格!按照:市政工程设施专业规!划实施确保道—路纵:横断面?、标高、平》整度排水管网高程、!管,径照明设施照度【、,能耗标准等符合【规划:和国家有关标准【规范
第《十条 《。市政:工程设?施管理部《门应当?加强对城市道路、桥!涵、排水设施—、防洪设施、照明设!施的巡视检查保【障其:功,能完好
第十一【条 市《政工程设施的设计】、施工、《监理应当由具备相】应资:质的单位承》担,。。并按照国家规定实】行招投标
市政【工程设?施建设实行工程质量!保修制度
》第十二?条 ?城市供水《、排水?、燃气?。、热:力、供?电、通信、消—防、:。道路绿化等依—附于城市道》路的各种管线、杆线!等设施的建》。设应当与城市道路发!。展规:划和年度建设计划】相协调坚持》先地下?、后地?上的施?工原则与《城市道路同步—建设
第十》三条 ? 市政工《程,设施及其《附属设施养护、维修!责任人应《当按照有关市政工】程设施养护》、维修?技术规范《和标准?及时养护、维修市政!。工程设施并》。接受:市政:工程设施管理部【门的监督、检—。查
:第十四条《 与市政工程设施!连接的专用道路、桥!涵、排水、照明【设,施,由产权单位按照市政!。工程设施技术规范和!标,准负责养护并接受市!政工程设施管—理部门的监》督管理
第十五条】 城市住宅小区、!机关、学《校等单位建设的【道,路,、排水、照明—设施应?当,符合市政工》程设施建设》。技,术规范?保证与市《。政,工程设施衔》接相配套
第十六】条 市政》工程:设施建设工程竣工】后建设单《位应:当及时组织验—收验收合格后方【可投入?使用并向市政工程设!施管理部门》办理移交《手续
?第十七条《 :新建、改建》、扩建的市政—工,程设施以及与市政】工程设施《连接的道路、—排水、照《明设施工《程竣工后建设单位】应当:将竣工?资料报送《市政工程设施—管理部门和城乡建设!档案管理机构存档】
第十八《。条 依照本条例】规定收取的道—。路,占用:费、路面修复费、排!水设施连接》修复:。费应当?按照规定用途使用】不得挪作他用
【
第三章 城】市道路、桥涵管【理,。
第十九条 新】建、改建、》扩建城市道路—、桥涵?建设:单位应当持规—划行政管理部门核】发的建?设,工程规?划许可证及有—。关文件到市政工【程设施管理部门申请!办理市政工程设施】施工许可《证及挖掘《、占用城《市道路许可》证
第二十条 【 单位?和,个人进?行建设活动涉—及城市道路建—设用地的应当—将道路建《设用地?及有关地籍》文件按照规定及【。时移交市《政工:程设施?管理部门任何单位】和个人?不,得,擅自占用、出租【和,转让
第二十一【条 城市道—。路、桥涵不得擅自】占用确?需临时占《用的应当《。经市政工《程设施管《理部门?批准;?影,响道路交《通安全的还应当【征得公安机关—交通:管理部门同意
经批!准占用城市道路【的应当悬挂占—用许:可证并按《要求设置防护设施】不得占?压或损?坏,其他市政公用设施】不得堆?放,有碍人身《健康:和污染?环境的物料
第【二十二条《 经批准临时占用!城市道路、桥—涵,设置广告标》志、商?业,摊,群点、?机动车停车场、非机!动,车保管站《以及临时搭建—棚房、?堆放物料、施工【作业等应按批—准,。的位:置、面?积,、期限、用途占用】并向市?政工程设施管理部】门缴纳道路占—用费
利《用城:市道路设置停—。车场、停车位和隔离!设施等的应当符合道!路,通行功能和承载力要!求不得影响车—辆、行人通行不【得损害城《。市道路及附》属设施
占用期【满后应当恢复—原状损坏道》路或其他设》施的应当修复或给予!赔偿
第二》十三条 市—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!因城市建设或—者其他公共利益的】。需要可以对临时【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!或者个?。人决定缩小占用面积!、缩短占用》时间或者停》止占用缩小、—缩短或停止占用的】应当根据《。。具体情况退》。还部分道《路占用费
第二十四!。条 城《。市道路、桥》涵不:得擅自挖掘》因工程建设需—要挖掘?的建设单位应—当持规划行政管【理部门批准的—文件到市政工程设施!管理部门办理挖【掘,手续影响道路—交通安全的还应【当征得公《安机关交通》管理部?。门同意
因》。。。紧急:抢修施工需要挖【掘城:。市道路、桥涵的【应当在二十》。四小时内《补办挖掘手》续
挖掘城市—道路、桥涵应—当按规定向》市政工程设施—管理:部门缴纳路面修复】费,和挖:。掘回填工《程,质量保修保证金
市!政工程设施》管理部门应当对挖掘!、铺设、回填—、修复工程进行监】督和:验收
第二十—。五条 新建、【改建、?扩建城?市道路交付使用五年!内、大?修城市道路竣工后三!年内:不得挖掘《因特:殊情况需要》挖掘的应当经—。市政工程设施管【理,部门审查《同,意报同级人》。民,政,府批准并按省建【设,行政主管部门规【定的系数标》准缴纳路面修—复费
每年十一月】十,五日至次年二—月十五日不得挖掘】城市道路因特—殊,情况需要挖》掘的加倍缴纳路面修!。复费
在国际劳【动,节、:国庆节和全市性【重,大活动前十五日【内禁止挖掘城市主要!道路
?第二十六条 在城!市道路红线范围【内跨越、《穿越、?平行于城《市道路、桥涵设【置,管线设施及进行【。其他工程建设应当】经,市政工程《设施管?理部门批准》
第二十七条— 经批准挖掘城】市道:路、桥涵的》单位和个人应当遵】守下列规定
—(一)按照》批准的位置、—面积、?期,限,、用途挖掘需要【移动位置《、扩:大面积、延长时间】、改变用途的应当】提前办理变更许可】手续;?
,(二)?确需:。。临时封?闭城市?道路的?通过新闻媒》体,公告后方可》封闭道?路进行?施工;
《(三)施工现—场,设置安全《标志采取《防护措施《悬挂挖掘城市—道路、桥涵许可证设!置施工?公示牌;
(四【)规:范设置?围挡围?挡,内不得设置办公【场所、?宿舍、食堂等非生】产用房和停车场;
!(五:)做好施工前准备工!作在施工期间不【得因:施工人员、机械、材!料准备?不足等原因导—致停工;
(六【)涉及地下管线的应!当,查明地下《管,线情况并《。。在施工方案中制【定相应保护措施【。;
:(七)因挖掘占用】道路而修《建的临时《便,道保持施《工期间正常使用;】
(八)铺设—地下管线应当采用非!开挖技术施工不【能采用非开挖技【术,施工的应当分—段开挖;
(九)施!工中与地下其—他设:施发生?冲突时应《当立即停止施—工并:报告有关部门处【理;
(十)回填】土方严格按照相关】技术规范执行做【到分层夯《实保证质量》不得混入《垃圾:及其:他杂:物;
?(十一)及时—清运施工《作业产生的物—料,。和垃圾恢《复道路整洁、通畅】;
(十二)因【挖掘:道路迁移《、损:毁道路?交通标志、标线、信!号灯、隔离护栏等交!通安全设施的在【工程结束《时恢复原《状;
(《十三:)主干道路面修【复工程五日》。内完成其《他路面?修复工程《七日内完成
第二十!八条 在城—市道路、桥涵上设置!的各类管线检—查井及其他道路附属!设施应当符》合道路、《桥涵设计要求产【权单位?应,当在井壁设置标【识标明产权单位、维!护电话设施缺失或】损坏的产权单—位应当及时补缺【或修复
《对废弃的检查—井及其?他附属设施产权【单位应当《及时拆除《或封填;产权不明的!由市政工程设施【管理部门组织拆【。。除或封填
第二十】九条 城市道路、!桥涵上应《当设置车辆限载【、限高、限》速等标志机动车辆应!按标志?规定行驶特殊—。情况需超载、超高】通过的应当经市政工!。程设:施管理部门和公安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】批准采取安全—防范措施方》可通行
第三十条】 禁止履带式、铁!轮式和其他》对城市道路》、桥涵有损害的车】辆在城市道》路、:桥涵通行确需通行】的应当采取保—护措施经市政工【程设施管理部门同意!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!。理部门指定的路线】、,时间行驶
第—三十一条 在人行!道上不得擅自行【驶和停放《机动:车辆在桥梁或—者非指定的》城市道路上禁止机】动车试刹车
—严禁:在城市道路》、桥涵上焚烧杂物】、堆积垃圾》、倾倒污水》、,晾晒碾打农作物以及!其他有损道》路和桥涵设施的【行为
?第三十二条 禁止!在城市桥涵及其【保护范围内》实施下列《行为
(一)修建建!筑物、构《筑,物;
(二)在跨】河桥梁上、下游各二!百米:范围内挖《砂、取土;
(【。三)存放有毒、有害!、易燃、易爆等【违禁物品《;
(?四,)擅自在《桥涵设施《上装置其他设施
】第三:十,三条 经批准利用!城市桥?梁下空?间设立停车场—等设施的应当预【留桥梁?检修通道、》空间并设置保护【桥梁墩?柱、:排水管道等的—设施喷涂警示图标】防止对桥《梁,造成损害
》第三十四条 【。。规划道路红线或现】状道路边线》与合法建筑》物,、构筑物《外缘之间《的开放式场地其相应!的产权单位应当【。按照市政工程设施】的标准建设、养护】确,保其完?好并接受《市政工程设施—管理部门的》指导、监督》。和管理
—第四章 城市【排水、防《洪设施管理》
第三十《五条 《。新区建设《与旧城?。区改建?应当统?筹安排建设排水【设施和?雨水收?集利用?。设施增加绿地、【砂石地面、透—水路面和自然地【面对雨水的滞渗能】力削减雨水径流提】高城市内涝防治【。能力:
第三十六条 【 城市排水实行雨水!、污:水分流有组织排放】
雨:水,、污水分流地区不】得将雨水管》网、污水《管,网相互?混接
雨水、—污水:合,。流,。地,区应当按照城市排】水与污水《处理规划要求进【。行雨水、《污水分流改造
【。第三十七《条 城市排水设施!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!位和个人应当按照】国,家有关规定将污【水排入城市排水设施!在雨水?、污:水分流地区不—得将污水排》入雨水管网
第三】十八条 新—建,、改建城市排水设】施建设单《位应当按规划的管】位、:走,。向、管径和高—程进行设计报规【划行政管理》部门和市政》工程设施管》理部门批准后方可】施工
第三十—九条 排水用户修!建排水设施》与城市排水》管网连接的需—经市政工《程设施管《理部门批准按规定】缴纳排水设施连接】修复:费用
第四十条 !从事工业、建筑【、餐:饮、医?疗等活?动的:企业事业单位、个体!工商户等《排水用户向》城市排?水设施?。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市!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!申请领取污水排入】排水管网许可证并】按污:水排入排水管网【许可证?的要求排放
—市政工程《设施管?理部:门对符?合,。国家规定条件的【排水用户核发污【。。水排入?排水管网许可证
】第四十?一条 城市—排水、防《洪,设施堵塞或损坏的市!政工程设施管理部】门应当在发现或【接到报?告后立即组织疏【。通或抢修
因使用不!当造:成排水、防》洪设施堵塞或—。损坏的由责任—人承担维修费—用
第四十二条 】 城:市排水设施发—生故障或《遇,到险情需要断水【抢修时排水用—户接到市《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!的通:知后应?当采取措《施配:合抢修
《第四十三条》 排入城市排水设!施的污水应》符合国家排放标【准含:有固体、《有毒有害、易燃【易爆等物质的污水】排放单位《。应当按要求采取处理!措施符合排放标准】方可排?放
第四《。十四条 市政工】程设施管《理部门应当对排水用!户,的,雨,、污水排放情况【进行监督检查—
市政?工,程设施管理部门委托!有相应资质的排水】监测机构对排—水用户排放污水的水!质和水量进行—监测建?立排水监测档案排水!用户应当接》受监测并提供—有关资?料
: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!门应当将排水用户的!水污染物排放监测】数,据与市政工程设施管!。理部门共享
第【四十五条 —禁止下列《损害城?市排水?、,防洪设施《的,行为
(一)掩【埋、堵?塞、占?。压、:移动、损毁、偷【盗或:非法:收购城市排水—、防:洪设施;
(—。二)向排水、防洪】设施排放、倾倒垃】圾、渣土、混—。凝土:、施工泥浆及其【。他废弃物;
(【三)向排水、防洪】设施排放《、,。倾,倒,有毒有害、易燃易爆!。、腐蚀性废液和废】渣;
(四)向【收水井、检》查井等设施投—放火:种;
(五)在城】市排水、防洪设施】。及其保护范》围内种植、》堆料、?挖砂、取土》修建建筑物、构筑物!;
(六)其他【损害城?市排水、防》洪设施的行》为
第四十六条 】 ,城市污水处理单位不!。得擅自停《运,污水处理设施—不,得利用城市排—水管:网蓄滞?污,水
:第四十七条 与】城,市排水管渠相通的】湖、:库、河?道的水位管理应当】兼顾城市排水、【防洪的需要
第四十!八条 在城市排】。水、防洪设施保护范!围内修建各》类管线及《设施的应当经规【划行政管《理部门和《市政工程设施管理】部,门,批准
从事爆—破、钻探《、打桩?、顶进、挖掘、取土!等可能影响城市排水!。、防洪设《施安全活动》的应当与市政工程设!施管理部门》共同制定设》施保护方案》并采取相应》的安全保护措施
!
第:五章 城市—照,明设施管理
第【四十九条 新【建、改?建、扩建《城市道路和桥涵【建设单位应当—。同,。步配套建《设照明设施并与主体!工程同时《交,付使用
第五十【条 城市照明设】施,发,生故障或《损坏市政工程设施】管理部门应》当在:发现或接到报告后】立即:排除或修复恢复照明!
因:施工建设、交通【事故等?其他:人为原因《造成照明《设施损坏的责—任,人,应当:配合抢修并承—担,赔偿责任
第五【十一条 因—树木自然生长影响】城市照明设施安全】和照:明功能的市政工【程设施管理部门应当!通知园林绿化—主管部门《园,林绿化主管部门【应当及时组织修剪】
因自然灾害—、交通?事故等?致使树木《危及城市《。照明设施安全运行的!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!门可以采取》紧急措施《进,。行处:理并及时通知园【林绿化主管部门【
第五十二》条 因工程建【设或其他原因需【要移动?城市照明设施、接】。用路灯电源或占【用路灯线《杆的应当经》市政工程设施—管理部门同意并缴纳!补偿费?用
因工《程建设迁移或拆除】城市道路照》明设施的《建,设单位应当安装临时!道路照明设》施确保道路》。照,明
:第五十三条 【。禁止下?列损害城市照明【设施的行为
—(一:)偷盗、《损坏照明设施及附】属设施;
(—二)擅自《。迁移、拆《卸、改动城市道路】照明设施;
(【三)在城市照明设】施安全距离范围内擅!自植树、挖坑取土】、设置其他物体或者!倾倒含酸、碱、盐等!具有腐蚀性的废液】、废渣;
(四【)擅自在城》市照明设施上架【设线缆或接》用,电源;
(五)擅自!。。。在城市照明设—施上:张贴、悬挂、设【置宣传?品、广告《。;
:(六)其他》损害城?市,照,。明设施的行为
【
第?六章 法律责任】
第五?十四条? 违反本条—例的行为由市政【工程设?。施管理部门给予【行政处罚;造—。成市政?工程设施《损失:的依法?承担赔偿责任;【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:
第五十《五条 违反本【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!规定:无资质?。或未按资《质等级承揽工—程项目的责》令停止?违法行为限》期改正可处三万【元以下罚款
第【五十六条 违【。反,本条例第二十一条】第,一款规定未经批【准占:用城:市道路、桥涵—。的责令限期改正补交!非法占用期》间的道路占用—。费并五千元以上二万!元以下罚款
第五】十七条 违反本条!例第二十四条、【第二十五条规定【未经批准《擅自挖掘城市道路、!桥涵或因紧》急抢修挖掘城市道路!、桥涵未《在规定时间补—。办手续?的责:。令限期改正处路【面修复费三至—五倍:的罚款
第五十八条! 违?反本条例规》定有下列《。行为之一的》责令限期改正—可处五百元以上五】千元以下《罚款;情节严重的处!五千元以上二万【元以下罚款
(【。一)未按规定悬【挂占用许可证、【。设置防护《设施的;
(二)】未经批准在城—市道路红线范—围内设置管线设【施或:进行其他工程建设】的;:。
(三)挖掘城【市,道,路、桥涵《不遵守相关规定的;!
(:四)产权单位未按】规定设?置标识或设施—缺失、损坏未—及时:补缺、修《复的;
《(五)驾驶机动【车在桥?梁,或非指定的城市道路!。上试刹车的;
(六!)在城市道路、【桥涵:上焚烧?杂物、堆积垃圾、倾!倒污水?、晾:晒碾打农作物的【;
:(,。七)在城《市桥涵保护范—围内从事《危害城?市桥涵相《关活动?的;
?(八)利用》城市桥?梁下空间《设置停车场不遵【守相关保护规定的】
第五十《九条 ?。 违反本《条例第三十》。。六条:规定在雨《水、污水分流地区】建设:、施工单位将雨水】管网、污《水管网相互混接的】责令改?正处:五万元以上十万【元以:下罚:。款
第六十条 【 违:反,本条例第三十七条、!第三十八条、第【三,十九条规定将污水排!入雨水管《网、未按规划要求设!计、施工或》未经批准擅》自与城市排》水,管网连接的责令改】正给予警告;逾【。期不改正或者造成】严重后果的对排水】单位处十万元以【上二十万元以下【罚,款对排水个人处二】万元以上十》万元以下罚》款
第六《十一条 》违反本条例第四十】条规定未取得—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!可,证排放污水的责【令,停,止违法行为限期【改,正,可,处,五十万元以下—罚款
第《。六十二条 》 违反?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!定未按?排放标准要求—排放污水的责令【停止违法行》。为限期?改正可?处五万元以下罚款;!造成严重《后果的吊销》污水排入排水管网】许可证并处五万元以!上五十万元以下【罚款
第六十—三条 违》反本:条例:第四十?五条、第《四十八条规定从事】损害城市排水、防】洪设施?相关活?动或未经《批准在城市排水【、防洪设施》保护范围内修建各】类管线及设施的【责令:停止:违法行为限期改【正或者采取》其他补救措》施;逾期不采—取补:救措施或者造成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】处十万?元以上三十万—元以下罚款对—个人处二万元以上】十万元以下罚款
】第六十四条 — 违反本条例—第五十二条、第五】十三:条规定擅《自移动城市》照明设施、接—用路灯电《源,、占用路灯线—。杆或未按规》定,安装临时道路照明设!施以:及从:事损害城市照明【设施相关《活动的责令》限期改正可处—一万元以上三—万,元以下罚款
第【六十:五条 ?。 擅自?在市政工程设施【范围内?堆放物料、摆设摊点!、施工作业、搭【建棚房的市政工程】。设施管理部门可以作!出责令当事人限【期排除妨害、恢【复原状的决》定;情节严》重,的没:收,从事违法活动的工】具,。和物品;当》。事人逾期不》履行经?催告仍不履》行市政工程设—施管理部门》可,。以,代,履行或者《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!第三人代履行—所需费用由当事人】承担
?第六:十六条 对单位】处,三万: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!五千:元以上罚款》吊,销污:水排入排水》管网许可证的—应当:告知当?事人:有要求举行》听证的权利
当事】。人对行政处罚决【定不服的可以依【法申请?行政复议或》。者,提起行政诉讼—
第六?十七条 》市政工程设施管理】工作人员玩忽职守】、滥用职权、徇私】舞弊:的由其所在单位【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!行政处分;构成【犯罪的依法追究【。刑事:责任
第—七章 附 则
!。第六十?八条 本》条例自2《0,。。14:年10月1日起【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