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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:。市市政工程设施【。管理条例 (199!2年5月13日西】安市第十届人民代】表,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!十九次会议通—。过  ? 1:。992?年7月25日陕【西省第七届人民【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,。二十八次会》议,批,准 根?据1:997年9月20】。日西安?市第十二届》人,民代:表大会?常务委员《。会第二次会议通【过  199【7,年11月《21日陕西省第八】届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员会第三】十次会议批准的【关于修改《〈西安市市政工程设!。施管理条《例〉的决定第一【次修:正 根?据2004年6月】3,0日西安市第十三届!人民代?。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十,五次会议通过  !2004《年8月3日陕西【省,第十届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委》员会第十二次—会议批准的关于【修改〈?西安市市政工程【设施管理条例〉的决!定,第二:次修正 根据—2010年》7月:。15日西《安,市第十四届人民【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:第二十?三次会议通过 【。 2010年9月】29日陕西省第十一!届人民代表大—。会常务?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!批准的?西,安市人民代表—大会常务委员会关】于修改部分地—方性法规的决—定第三次修正 【根据2011年1】2月:6,日西安市第十—四届人民代》表大:会常务委员》会第三十三次—。会议通过  2【01:2年1月6日陕西】省第十一届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二十七次会议批】准,的西安市《人民代表大会—常,。。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地!方性法规中》有关行政强制规定的!决定第四次修—。正 2014年【6月25日》。西安市第十五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!议修订通过》  2?014年7月—31日陕西省第十】二届人民代表—。大会常务委员—。会第:十一次会《议批准 根据2【01:6年12《月,22日西安》市,第十五届人》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,第,三十六次会》议通过  2—017年3月3【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!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: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!批准的西安》市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!于修改〈西》安市保?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!例〉等?49部?地方性法《规的:决定第五次修正) !  第一章》  总?。 , 则 第一条 【 为加强市》政,工程设?施管理充分》发挥市政《工程设施《的使用功能促—。进,经济和社《会发展根据城—市道路?管理条例、城镇排】水和污水处理—条例、陕西省—城,市市政?公,。用设施管理》条例等?有关法律、法规结合!本市实际《制定本?。条例 第二条  】。本条例适用于本市】行政区域内》市政工?程设施的规划、建】。设、使用《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!条,  本条例所称【市政工?程设施包括 (【一)城市《。道路车行道、人行】道、隔车带、路肩】、广场及《其附属设施、道路建!设用:地; (二)城市桥!涵桥梁、《地下通道、涵洞【、隧道及其》附属设施; (【三,)城: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!、污水管道》、明渠?、暗渠、暗涵—、泵站及其附属【设施; (四)城市!防洪设施《护城河、防洪—渠、蓄洪《池及其附属设施【和保护范《围内的用地; 【(五)城市照—明设施城市道—路、城市桥涵等处的!照明设施及政府投资!建设的其《他城市夜景照明设】施 第四条  市】市政行政管理—部门是本市市—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组织实【施本条例 》市市政设《施管理机构》、,市,城市照明《管理:机构:是市市政工程设施】管,理部门依照》。各自职责分别负责】新城区、碑》林区、莲湖》。区、雁?塔区:、未央区、灞桥区】范围内的市政—。工程设?施的管理 阎—良区:、临潼区、长—安区、高陵区、鄠邑!区和市辖《县市:政行政管理部—门是本辖区市政工程!设施管理部》门负责辖区》。内市政工程设施的】管理 市市政行政】主,管部:门可以委托开发区】管委:会,对,其辖区内的》市政工程设施—进行管理 规—。划、建设、》公,安、国土《、城市管理、环保、!水务、人防、工商】等行政管《理部门?依照各自职责做好】市政工?程设施的相关—管,理工作 第五条 】 市:政工程设《施,。实行统一规划、配套!建设、集中》管理、协调发展的】原则 第六条—  市政工程设施的!。建设和养护资金由政!府投资也可以—采取贷?款、受益者出资及】其他方式筹》。措 第七条  【市、区、县》人民政府应》当加强爱护市政【工程设施的宣传教育!提,高,市民爱护市政工程】设施的意识 一切单!位和个?人都有依法使用、】保护市政工》程,设施的权利和义【务对损坏和偷盗【市政:工程设施的行为【有权制?止和举报对维护市政!工程设?施,。做,出显著成绩的由市、!区、县人民政府【。给,予奖励 《  :第二章  一般性】规定 第八》。条  市、区、县人!民政府?应,当组织规划、市政】等,行政管?理部门根据城市总】。体规划?编制城?。市道路、桥涵—和排水、防洪、【照明等?市政工程《设施:专业规?划 第九条  【市政工程设施建设】。应当严格按照市政】工,程设施专业规划实】施确保道路纵—横断面?、标高、平整—。度排水管网高程、管!。径照明设施照—度、能耗标》准,等符合规划和国【家有关标准规范【 第十条  —市政工程设施管【理部门应当加—强对城市道路、桥涵!、,排水设施《、防洪设施》、照明设施的巡视检!。查保障其功能完【。好 第十一》条,  市?政工程设施》的设计、施工、监】理,应当由具《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!担并按照国》家规:定实行招投标 市】政工程设《施建设实《行工程质《量保修制《度 :第十二条  城市】。供水、排水、燃【气、热力、供电【、通信、消防、道路!绿化等依附于城市】道路的各种管线、杆!线等设施的建设【应当与城市道—路发展规划和—年度建设《计划相协调坚—持先地下《、后地上的》施工原则与城市道路!同,步,建设 第十三—条  市政工程设】施及其附《属设施养护、—维修责任《人应:当按照有关》市,政工:程设:施养护、维》修技术规范和标【准及时?养,护、维修《市政工程设施—并,接受市政工程—设施管理部门的监督!、检:查 第十四条  与!。市政工程设施—连接:的专用道路、—桥涵、排水、照明】设施:由产权单位按—照市政工程设施技】术规范和《。标准负?责养护并接受市【政工程?设施管理部门的监】督管理 第》十五条  城市住宅!小区、机关、—学校等单《位建设的道路、排】水,、照明设施应—当符合市政工—程设施建设技—术规范保《证与市政工程设施衔!接相配?套 第十《六条  市政工程设!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!设单:位应当及时组织验】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!入使用并向市政工】程,设施管理部》门办:理移:交手续 第十七条 ! 新建、改》建、扩建的市政工程!设施以及与市政工】程设:施连接的道路、【排,水、:。照明设施工程竣工后!建设:单位应当将竣工资】料报送市政工—程设施管《理,部,。门和城?乡建设档《案管理机构存档 第!十八条  依照【本条例规定收取【的道路占用》费、路面修复费、】排水设施连接修【复费应当按照规定】用途:使,用不得?挪作他用   第】三章:  城?市道路?、桥涵管理 第【十九条  新—建、改建、扩建城市!道路、桥涵建设单】位应当?持规划?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!建设工程规》划许:可证及有关文件到】市政工?程,设,施管理?部门申请办理市【政工程设施施工【许可证及挖掘、占】用城市道路许可【证 第二十条 【 ,单位和?个人进行《建设:活动涉及城市道路建!设,用,地的应当《将道路建设》。用地及有关地籍文】件按:照规定及时移交【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!门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!、出租和转让 第】二十:一条:  城市道路、【。桥涵不得《擅自占用《确需临时占》用的应当经市政工】程,设施管理部门—批准;影响道—路交通安全》的还应当《征得公安《机关交通《管,理部门同《意 :。经批:准占用城《市道路的应当悬挂占!用许可证并按要【求设:置防护设施不得占压!或损坏其《他市政公《用设施?不得堆放有碍—人身健康和污—染环:境的物料 》第二十?二条  经批准临时!占用城市《道路、桥涵设—。置广告标志、商【业摊群点、机—动车停车场、非机动!车保管站以及临时】搭建棚?房、堆放物料、施】工作业等《应按批准的》位置、面积、期限】、,用途占用并向—市政工程《。设施管?理部门缴纳道路【占用费 利》用城市道路设—置停车场《、停车?位和隔离《设施等的应》。。当符合道路通行功能!和承:载力:要求不得影》响车辆、《。行,人通行不《得损害城市道路及附!属设施 占用期满】后,应当恢复原状—损坏道路或》。其他设?。施,的应:当修复或给予—。赔偿 ?第二十三条  市】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!因城市建设》或者:其他公共《。利益的需要可以【对临时占用》城,市,道路的单位》或者个人决定—缩小占用面》积、缩短占用时间或!者停止占用缩—小,、缩:。短或停止《占用的应当根据【具体情况退还—部分道路占用费【 第二十四》条  城市道路、桥!涵不得擅自挖—掘,因工程建《设需:要挖掘?的,建设:单位应当持规划行】。政管理部门批准【的,文件到?市政工程设施—管理:部门办理挖掘手续影!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还!应当征得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!门同意 因紧急【抢修施工需要—挖掘城市道路—。、桥涵的应当在二十!。四小时内补办挖【掘手续 挖掘城市】道路、桥涵应当按】规定:向市:政工程?设施管理部门—。缴纳路?面修复费和挖—掘回填工程质—量保修?保证金 市政—工程设施《管,理部门应当对挖掘、!铺设、回填、修复工!程进行监督和—验收 第二十—五条  新建、改】建、扩建城市道路】交付使?用五年内、》。大,修城市道路》竣工:后三年内不得挖【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!掘的应当经市政工程!设施管?理部门审查同—意,报同级?人民政府批》准并按省建》设行政?主管部门规定的系数!标准缴纳路》面修复费 每年【。。十一月十五日至次年!。二月十五日》不得挖掘城市—道路因?。特殊情况需要挖【掘的加倍缴纳路【面修复费 在国【际劳动节、国庆节和!全市性?重,大活:动前十五《日内禁?止挖掘城市主要【道,路 第二十六条【。  在城市道路红线!范,围内跨越《、穿:。越,、平:行于城市道路、桥】涵设置管线设—施及进行其他—工程建设应当经市政!工,程设施管理部门批】准 第二十七条【  经批准挖掘城】市道路?、桥涵的《单位和个《人应当遵《守,下列:。规,定, (一)《按照:。批,。准,的位置、面》积、期限、用途挖】掘需要移动位置、】扩大面积、延长【时,间、改变用途的应】当提前办理》变更许可手续;【 (二)确》需临时封《。闭,。城,市道路的通过新闻】媒体公告后方可封】闭道路进《行施工?; (三《。)施工现场设置安全!标志采?取防护措施悬—挂挖掘城市》道路、桥涵许可【证设置施工公示牌;!。 (:四)规范设置围挡】围挡内不得设置【办,公,场所、宿舍、食堂】等非生产《。。用房:和,停车场; (—五)做好施工前准备!工作在施工期间不】得因施工人员—、机械、材料准备】。不,足,等原因导致停工; !(六)涉及地下管线!的应当?查明地下管线—情况并在施工方【案中制定相应—保护措施; —(七)因挖掘占用道!路而:修建:的临:时便道?保持施工期间正常使!用;: (八)铺设地下】管线:应当采用非开挖技术!施工不能采用非开】挖技术?施工的应当分段开】挖; ?(九)施工中—。与地下其他设施【发生冲突时》应当立?即停止施工并报【告有关部门》处理:; :(十)回填》土方严格按》照相关技《术规范执行》。。做到分层夯实保证质!量,不得混入垃圾及其他!杂物; (》十一)及时》清运施工作业产生】的,物料和垃圾恢复道】路整洁、通畅; 】(十二)因挖掘道】路,迁移、损《。毁道路交通标—志、标线、信—。号灯、隔离护栏【等交:通安全设施的在工】程结:束时恢复原状; 】(十三)主干—。道路面修《复工程五日内完成】其,他路面修复工程【。七日内完成 —第二十八条 — 在城市道路、桥涵!上设置的《各,类管线检查井及其】他道:路附属设施应当【符合道路、桥涵设】计要求产权单位【应当在?井壁设置标》识标明产《权单:位、维护电话设施】缺失或损坏的产【权,单位应?当及时补《缺或修复 对—废弃的检查》井及其他附》属设施产权单位应】当及:时拆除或封填—;产权不明的由【市,政工程?设,施管理部门》组织拆除或封—填 第?。二,十,九条:  城市道路、桥涵!上应当设置车辆【限载:、限:高、限?速等标志机动车辆】应,按标志规定行驶特殊!情况需超载、超高】通过的?应当经市政工程设】施管理部门和—公安机关交通管【理部:门批准?采取安全防》范措施方可通—行, 第三十《条,  禁止履带式【、铁轮式和其—他对城市道路、【桥涵有损《害的车辆在城—市道路、桥涵通行确!需通行的应当—采取保?护,。措施经市《政工:。程设施管理部—门同意按照公安【机关交?。通管:理部:门指定的路线—、时间?行驶 第三十一条 ! 在人?行道:上不得擅自行驶和停!放机动车《辆在桥梁或》者非指定的城市道】路上:。禁止机动车试—刹车 严禁在城市道!路、桥涵上焚—烧杂物、堆积垃圾、!倾倒污水《、晾:晒碾打农作物以及其!他有损道路和桥【涵设施的行》为 第三《十二:条  禁止在城市】桥涵及其保护范【围内实施下列行为】 (一)修建建筑物!、构筑物;》 (二)在跨—。河桥梁上、》下游各二百米范围内!挖砂、取土》; (三《)存放有毒、有害】、易燃、易爆等违】禁物品; (四)】擅自在桥涵设施上】装置其?他设施 《第三十三条》  :经批准?利用城市桥梁下【。空,间设立?停车场等设》施的应当预留—。桥梁:检修通道、》空间并设《置保:护桥梁墩柱、排【水管道等的设施喷】涂警示?图标防止《对,桥梁造成损》害 第?三十四?条  规划道路红】线或现状《道路边?线与合?法建筑物、》构筑:。物外缘之间的开放】式,场地其相应》的产权单位应当按照!市政工程设》施的:标准:。建设、养《护确保其完好并【接受市政工程—设施管理《部门的指《导、监督和管理  ! 第四章 》 城市排水、防洪】设施管理 第三十五!条  新区》建设:与旧城区改建—。应当统筹《安排建?设排水设施和雨【水收集利用设施【增,加,绿地、?砂石地面、透水路】面和自然《地面对雨水的滞【渗能力削减雨—水,径流提高《城市内涝防治能【力 第三十六条  !城市排水实行—雨水、污水》分流有组织排放 】。雨水、污《水分流地区不得【将雨水管网、污水管!网相互混接 雨【水、污水《。合流地区应当按照城!市排水与《污水处?理规划要求进—行雨水?、污水分流改造【 第:三十七条 》 城市排水设施覆盖!范围内的《排水单位和个人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】规,定将污水《。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在!雨,。水、污水分流地区不!。得将污?水排入雨水管网 第!三十:八条  新建—、,改建城?市排水设施建—设单:位应:当按:规划的管位》、走向、管径—和高:程进行设计报规【划,行政管理部门和【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!门批:。。准后方?可施工 第》三十九条 》 排:水,用户修建排水设施】与城市排《水管网连《接的需经市政工程设!施管理部《门批准按规定—缴纳排水设施连接】修复费用 第四【十条 ? 从事工业、建【。筑、:餐饮、医疗等活【动的企业事》业单位、个体工商户!等,。排水:用户向城市排—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!当,向市政工程》设施管理《部门:申请: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!网许可证并按污水排!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!要求排放 市政工程!设施管理部门对【符合国家规定条【件的排?水用户核发污水排入!排水管网《许可:证 第四十一条  !城,市排:水、防洪设施堵【塞或损坏的市—政工程设施管—理部门应当在发现】或接到报告后立即组!织疏通或抢修 因使!用,不当造成排》水、:防洪设施堵塞—或,损坏的由责任人承】担维修?费用: 第四十二条  】城市排?。水设:。施发:生故障或遇到—险情需要断》水抢修时排水用【户接到市政工程设施!管理部门的通知【后应当采取措—施配合抢修 第四十!三条  排入—城市:排水设?施的:。污水应符合国家排放!标准含有固体、【有毒有害、》。易燃:易爆:等物质的污水—排放单位《应,当按要求采取处【理措施符合排放【标准:方可排放 第四【十,四条  《市政工程《设施管理部》门应当对排》水用户的《雨、污水排放情况进!行监督检查 市政工!程设施管理部门委托!有相应资质》的排:水监测机构对排水】用户排放污水的【水,质和:。水量进行《监测:建立排水监测档案排!水用户应《当,接受监测并提供有】关资料 环》境保护行政管理【部门应当将排水【。用户的水污染物【排放监测数据—与市政工程》设,施管理部门共享 第!四十五条  禁止】下列损害《城,市排水、防洪—设施:的行为 (》。一)掩埋、堵塞【、占压、移动、损】毁、:偷,。盗或:非法收?购城:市排水、防》。洪设施?; (二《)向排水、防—洪设施排《放、倾倒垃圾、【渣土、混凝土、施】工泥浆及其他—废弃:物; (三)向排】水、防洪设施—排放、倾倒有毒【有害、易《燃易爆、腐蚀—性废液?和废渣?; (四)向收【水井、检查》井等设施《投放火?种; (五》)在城市《。排水、防洪》设施及其《保护范围内》。种,。植、堆料、挖砂【、取:土修建建《筑物、构筑》物; (六》)其他损害城—市排水?、,防洪设施的》行为 第四》。十六条  城—市污水处《理单位不《得擅自?停运污水处理设施】不得:利用:城市:排水管网蓄滞污水 !第四十七条  与】城市:排水管渠相通—的湖、库、河道的水!位管理应当兼顾城】市排水、防洪的需要! 第四十八条—  在?城市排水、防洪设】施保:护范围内修建各类管!线及设施的应—当经规划行政—管理部门和市—政工程设《施管理部门》批准: 从:事爆破、钻探、打桩!、顶进、挖掘、取土!等可能影响城市排水!、,防洪:。设施安?全活动的应当—与,。市政工程设施—管理部门共同制【定,设施:保护方案并采取相】应的:安全:保护措施《   第五章—  城市照》明设施管理 —第四十九条》。。  新?建、:改建、扩建》城市道?路和桥涵建设单位应!当同步配套建设【照明设施并与主体工!程同时交付使用【 第五十条》  城市照明设施发!生故障?或损:坏市政工程设施管理!部门应当在发—。现或接到报》告后立即排》除,或修复恢复照明 】因施工建设》、交通事故等—其,。他人为原因造—成照明设施损坏的】责任人应《当配合抢《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!第五十一条  因树!木自然生长影响【城市照明设施—安全和?照明功能的市政工】程设施管理部门应当!通知园林绿化主管】部门园林绿化主管部!门应当及《时组织修剪 因自然!灾害、交通事故【等致使?树,木危及城市照明设施!安,全,运行的市政工程设】施管理部门》可以:采取紧急措》施进行处《理,并及时通知园林绿化!主管部门《 第五十二条 【 因工程建》设或其?他,原因:需要移动城市照明设!施、接用《路灯电源《或占用?。路灯线杆的应当经】市政工程设施管理】部门同?。意并缴纳《补偿费用 因工程建!设迁移或拆除城市】。。道路照明设》施的建设《单位应当《安装临时《道路照明设施确【保道路照明 第五十!三条  禁止下列损!害城市照明设施的】行为 ?(一:)偷盗、损坏照明设!施及附属《设施; (二)擅】自迁移、拆卸、【改动:城市道路照》明设:施; (三)—在城市照明设—施安全距离范围【内擅自植树》、挖坑取《土、:。。。设置其?他物体或者倾倒【含酸、碱、盐等【具,有腐蚀?性的废液、废—渣; (《。四)擅自《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!设线:缆,或接用电源》;, (:五,),擅自:在城市?照明设施上》张贴、悬挂、设置宣!。传,品、广告《;, (六?)其:他损:害城市照《。明,设施的行《为  ? 第六章  —法律责任 第—五,。十四:条  违反本条例的!行为:。由市政工程设施管】理部门?给予:行政处?罚,。;造成市《政工程设《施损失的《依法承?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!罪的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 第》五,十五:条  违反本—条例第?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无!资质或未按资质等级!承揽工程《项,目的责令停》止违法?行为限期改正可处】三万元以下罚款 】第五十六条  违】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!第一款规定》未,。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!、桥涵?。的责令限期》改,正补交非法占用【期间的道路占用费】并,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!下罚:款 第五十七条【  违反本条例【。第二十四条、第【二,十五条规定未经【批准擅自挖掘城市】道路、桥涵》或因紧?急抢修挖《掘城市道路、—桥涵:未在规定时间补办手!续的责令限期改正】处路面修复费三至】五倍:。的罚款 《第五十八《条 : ,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!列行为?之一的?责令限?期改正可处五—百元以上五千—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!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!万元以下罚》款 (一)未按规】定,悬挂占用许可证、设!置防护设施的—; (二)未—经批准在《城市道路《红线范围内》设置管线设施—或,。进行其?他,工程建设的;— (三?)挖掘城市道路【、桥涵不《遵,守相关规定的;【 (四)产权单位】未按规定设置标【识或设施《缺失、损坏未—及时补缺、修复【的,; (五)驾驶机】动车在桥《梁或非指定的—城市道?路上试刹车》。的; (六)在城】市道路、桥》涵上焚烧杂物、堆】积垃圾、倾倒—污水、晾晒》碾打:农作:物,的; (《七)在城市桥涵【保护范围《内从事危害城市【桥涵相?关活:动的; (八)【利用城市桥梁下【空间设置停车—场不遵守相关保护规!定的 第五十—九条:  违反《本条:。例第三十六条规定】在雨水?、污水分《流地:区建设、施》工单位将雨水管网】、污水管网相互混接!的责令改正处五【万元:。。以,上十万元以下罚款】 第六?。十条  违反本条】例第三十《七,条、第三十八条、第!三十九?条,规定将?污水排入雨水—管网、?未按规划《要求设?。计、施工或未经批】准擅自与城市排【水管网连接的—责令改?正给予警告》;逾期不改正—或者造成《严重后果的对排水单!位处十?。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!下罚款对排水—个人处?二万元以《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!第,六十一条  违【反本:。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未!取得污?水排入排水管—。网许:。可证排放《污水的责令停止违】法行为限期改正可处!五十万元以》下罚款 第六—十,二条  违反本条】例,第四十三条规定【未,。按排放标准》要求排放污水的【责令停止《违法行为限》期改正?可处五?万元以下罚款;【造成严重后果的吊】销污水排《入排水管《网许可证并处—五万元以上五十万】元,以,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! , 违反?本条例第《四十五条、第—四十:八条规定从事—损害城市《排水、?防,洪设施相关活动【或未经批准》在城市排《水、防洪设施—保护范围内修建各】类,管线及设施》的责令停止》违法行?为限期改正或者采取!其他补救措施—;逾期不采取补救措!施或者造成严重【后果的对《单位处十万元—。以上三十万元以下】罚款:对个人处二万元【以上十万元》以下罚款 第六十】四条  违反本条例!第五十二条、第五】十三条?规定擅自移动城【。市照明设《施、接用路灯—。电源、占用路灯线杆!或未按规《定,安装临时《道路照?明设施以及从事【损害城市照明设【施相关活动的责令】限,期改正可处一万元以!上三万?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!。五条  擅》自在:市政工程《设施范围内堆放物料!、摆设?摊点、施工作业、】搭建棚房的市政工】程设施管理部—门可以?作出责令《当事人限期排—除妨害、恢复原【状的:决定;情节严重的】没收从事违法—。活动的工具和物品】;当事人逾期不履】行经催告仍不—履行市政工程设施】管理部门《可以代?履行或者委》托没有利害》关系的第三》人代履?行所需费用由当【事人承担 第六十】六,条  对单位处【三万:元以上?罚款对个人》处五千元以上罚【款吊销?污水排入排》水管网许可证的应】当告知当事人有要】求举行听证的—权利 当事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】不服的可《以依法申请》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!政诉讼 《第六十七条 —。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!。工作人员玩忽职守】、滥:用,职权、徇私舞—。弊的由其所》在单:位或上级主管机【关给予行政处分;构!成犯罪?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 ,  第七章  附 ! 则 第六》十八条  》本条:例自:20:14年10》月1日起《施,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