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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《安,市地下水资》。源管理?条例   】  (?2007年11【月1日西安》市第:十四届?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,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!007?年11月24日陕西!省第十届《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第【三十四次会议批【准) ?。  : 第:。一,条为了加强》地下水资源的保护】和,管,理合理开发、—利用地下水资—源,防止地?下水污染《和超量?开采造?成地质?灾害促进地下水资】。源的可持续利用根】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:水法和有关法律【、法规结合本市实】际制定?本条例?   《第二条本市行—。政区:域内:地下水?资源的保护、开发、!利用和管理》适用本?条例   第三条!市水行?政管理部门是本市行!政,区域:内地下水《资源管理的》行政主管《部门区、县》水行政管理部—门按照规定的权限】负责本辖区内地【下水资源《的管理工作   !环境保护、建—设,、规划、国土—资源等部门按照【职责分工负责地下】水资源保护、开【发和利用的有关工】作  《 第四?条任何单位和个【人都有保护地下水】资,源,。的义务对保护地下水!资源成绩《显著的?单,位和个人市、区【。、县人民《。政府应?当给予表彰和奖【励   第五【条市人?民,政府有关部门应【当,根据:经济社会《发展总体规》划和地下水开发利用!现状编制地下水【资源保护《。利用规划 》   第六》条,水行政管理部门应】当会同有关》部门做好《地下水动态监测定期!开,展区:域,地下水?评价根据《地下水动态》监,测和评?价结果、供水—。水源情况《划定地下《水禁采区和》限采区按照有关【程序报请批准后公布!   第七条下列!区域为地《下水禁采区 —。   ?(,一)严?重超采?区域:; ?  (二)城—市公共供水管网已】到达的区域; 】  (三)通过【。替代水源已解决供】水问题的区》域;   (四)!。发生:严重地面《沉降、地裂缝—。等地质灾害的—区,域;   (五)!重点文物保护区; !   (六)其他】需要禁采《的区域 《   ?地下水禁采区内不】得新建?地下水取水工—程对已有的》地下水取水工—程应:当限期封《停,   第八条下】列区域为地下水限】采区   (一)!一般超采区域; 】。   (二)一般】文物保护区和风【景名:胜区; 》  (三)其—他,需要限制的区域 】   地下》水限采区内》严格控制地》下水取水《指标和?建设地下《水取水工程不得批准!需要大量取用地下】水的工?业,和服务业建》设项目   第】九条开发地下水【。的单位和个人应【当向水行《政管:理,部门提出《申请经批准后—方,可兴建取水工程 】  : 新城?、碑林、莲》湖、雁塔、未央【。、灞桥等六区的地】下水开采《由市水行政管理【部门负?责,审批;?其他区、县的—地下水开采由区、】县水行?政管理部门负责审】批,并在:3,0日内?报市水行政》管理部门备案但【法律、行政法规【规定不?。需,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!证,的除:外   第十条承!建开发地《下水:凿井施工的》单位应当具备相【应的资质凿井—施工单?位,在凿井前应当向水行!政管理部门提—交凿井方《。案和资质《证明经水行政—管理部门核准并【在其监?督下方可施》工, :  开?发地下水的单—。位和个人未取得取】水许:可审批?文件的凿井施—。工单位不《。得承建该《凿井工程 》。   第十一条【开,发地下水的单位【和个人及其委托的凿!井施工单位应当按照!取水许可审批文【件批准的取水地点、!凿,。井深度、开采层【段和:有关技术规范—组织施工  【 取:。水,工程及其设施竣工后!开发地下水的单位和!个人应当《。向水行政管理部【门报送取水工程及】其设施试运行—情况等相关资料;】经验收合格》的核发取水许可证 ! ,。  第十二条—取用地下水的单位】。和个人应《。当缴纳水《资源费?取用:城市地下水的单位】和个人还应当同时】缴纳城?市污水处理费水【资源:。费和: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!收按照有关规定执】行 :   第《。十三条取用》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!应当安装符》。合质量技术标准的取!水计量设施》定期:检查维修保证正常】运行  》 第十四条取用地】下水应?。当按照批准》的用途使用不得擅】自改变用途》 :  未经批准—不得对外销售地【热水  》 第十?五条城市供水应当】以地表水为主公共】供水:。单位管理和使—用的地下水工—程在满足城市供水】需要和确保地—下水供水设》施正常运行的情【。况下:按照市人民》政,府批准的年》度供水调度计—划确:。定的指标《取用地下《水,   《第十六条人工湖【。泊注水、《新建造?纸企:业以及发《电、供热等》需要大量用水的工业!建设:项,目不得开采地—下,水,   第十七【条开采矿泉水的【应当在勘《测基础?上由矿?管部门签署鉴定【结论后报水》行政管?理部门审批 【  第十八条开发】利,用地热水应》当控制开《采量:和限定开采井距防】止水源枯竭和井间取!水相互影响 —  : ,地,热水的开《。发,使用权可以》通过招?标、拍卖《等方式确《定,   西》安城墙以《内不得新建地热水】取水工程和》增加地?热水取水量   !第十九条市人民政】府应当加强湿地的规!划和建设鼓励、【支持单位和个—人,因地制宜采取人【工回灌、雨》水,渗透等措施增加地下!水的:有效补?给   地热水】供暖以及水源地【温,空调取用地下水【的应当采取相应回灌!措施   —第二十条多层地下】水的含水层》。水质差异较大的【应当分层开采—对已受污染》的含水层不得混层】。开采   第二】十一条?兴建地下《工程设施或者进【行地:下勘探、采矿等活动!必须采取有》效,防护措施防》止污染地《下水   第二】十二:。。条禁止?任何单位和》个人:。从事下列污染地下水!的行:为   》(一)将不符合【国家:回灌水水《质标准的水》灌入地下;  】。。 (二?),利,用渗井、《渗坑、裂隙和溶洞】排放、倾倒》含有毒?污染物的《废,水、含?病原体的污水和【其他废?弃物;   (】三)使用无有—效,防止渗漏措施的【沟渠、坑塘等输送】或贮存含有毒污【染物的废水、—含病原体的污水【和,其他废弃《物;  》 (四)使》用不符合国》家有关农田灌—溉水质标《。。。准的:污水进行《灌溉;   (五!)利用含《有毒污染物的污水】作肥料;《(六:)使用剧《毒和高?残留农药《;(七)其他污【染地下水的行为 !  第二《十三条在城市集中供!水区及?农村生活饮用—水地下?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进!行与取水和》保护水源《无关的建设》项目及其他可能污】染水:源的:活动   第二】十四条地下水取水】工程废弃的水—行政管理部门—应当监督取水工程】所有:人,及时:填埋取?。水,井 ?  第?二十五?条违反本条例规【定开发地下水的【单位和个人》未经批?准擅自修《建,。地,。下水取水工》程,的由水行政管理部门!责令停?止违法行为》限期拆除;》逾期不拆除》的强行拆《除所需费《用,由违法单位和—个人承担并》。处1万元以上1【0万元以下》的罚款  — ,第二十?六条违反本》条例规定凿井—施工单?位不具备相应资【。质承:建开发地下水取水工!程,、承建未经批准【的凿井工程或者未按!照批:准的凿?。井方:案凿井的由水行【政管理部门责令【。停止施工《并处5000元以】上5万元以下的罚】款   》第二十七条违反【本条例规定未经【批准擅自取用—地下水的由水行【政,管理部门责令—停止违法行为限期】采取补救措施责【。令其限期补缴应当缴!纳的水资源费—处2:万元以上10万元】以下罚款《   《第二十八条违反【本条例规定未安装】计,量设施的责令限【期安装?并按照日《最大取水能力计【算的取水量和—水资:。。源费征收《标准计征水资源费】处5:000元以上2【万,元以下罚款;情【节严:重的吊销取水许【可证   计量】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!不正常的责令限【。期更换或者修复;】逾期不更换》或,者不修?复的按照日最大【。取水能力计》。算的:取水量和水资源【费征:收标准计征水资源费!可以:处10?0,0元以上1》万,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!重,的吊销?取水许可证 【 , 第: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!规定擅自《对外:转供、销售地热水】的由水行政管理部】。。门责令改正并—处2万元以》。上5万元以下罚【款;:拒,不改:。正的吊销取水许可证!   第三—十条违反本条—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依!照有关法律、法规】的规定处罚 【  第三十一—条依照?本条例规《定对单位处5万元】、个人处50—00元以上罚款【以及吊销取水—许可证的应当告知】当事人有要求举【行听证?的权利?   第三十【二条当?事人: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!的可依法申》请,行政复议或者—。提,。起行政诉讼 —   第三十三条水!行政管理《。。部门及?。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!员玩忽职守》、滥用职权、徇【私舞弊的由其所【在单:位或者上《级主管?机,关给予行政处分【。;构:成犯罪?的依法追《究刑事责任   】第三十四条本条【例自2008—年1月1《日起施行《 【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