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市建设工程监理!管,理办法
《(2003年4【月18日《厦门市人《。民政府令第10【5号公布《根据20《15:年1:2月3?0日:。。。厦门市人民政府【令第1?。61号公布》的厦门?。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!和,修改部分《市政:府,规章的决定修正【)
第一章 总】 则
【 第一条《 为:规范建设工程监理】行为保证建设工【。程质量提《高工:程,建设效?益根: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!筑法、国务院建设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】及其他有《。关法律、法规的规】。定结合本市实际【制定:本办法
!第,二条 本《办法所?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!指监理单位受—。建设单位《委托依据法》律、法规以及有关技!术标:准、设计文件和建设!。工程合同对》建设工程的质量【、施工安全、建设】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!等方面实施》监督
》 第三条 在本!市行政区域内—从事建设工程监【理及相关管》。理活动适用本办法】
—第四条 《本市:推行建设工》程,监理制度
— , ?从事监理《活动应当遵循客观、!公正和诚信的—原则维护建设工程合!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!
监理单!位,依法履行监理职责不!受建设单位的非法干!预
【第,。五条: 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对:建,设工程的监》。理活动?实施监督管》理
【交通、水利等—有,关行政部门》在各自的《职责范围《内负责?对,相应专业建设工程】监理活动的监督
! 《第六条? ,市建设监理行—业协会对会员—单位进行从业—。自律教育和监督开】。展业务培训和—交流进行《。考核和信用评价【。依法维?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!益
— 市建设行政主【管部:门,对市建设监理行业协!。会的活?动进行指导和—监督
第二》章 监理范围
【 第七【。条 下列《建设工程的》施工阶段建》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!单,位进行监理
㈠国!家、:省重点建设工程;】
㈡大中型公用事业!工程;
— : ㈢成片开》。发建设的住宅小【。区工程、建筑—。面积5000平【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!工,程,、以及高层》住宅及地基或结构】复杂的多层》住宅;
】 ㈣利用外国—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!款、援助《资金的工程;
!㈤法律、《。法规及国家规定应】当实行监理的其他工!。程
? 第》。八条 本《办法第七条规定以】外的建设工程以【及本办法第七条【规定的建设》工程的其他阶段是否!。委托监理《由建设单位自行【。决定:。
—建设单位委托—监理的按本办法执】行;建设单位未【委托监理的本—办法规定的监理单位!的职责由建设单位承!担
第三章 监【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!
, 《。 第九条 监理单】位应当依法取得相】应等级的资》质证书并在其—资质等?级许可的范围—。内承担?工程监理业》务
禁止监理—单位超越本单—位资质等级许可的】范围:或者以?其他监理单》位的名义承》担工程监理业务禁】止,监,理单位允许其—他单位或者个—人以本单《位的名?义承担工程监理业】务,
, :。 第《十条 国(境)外】。监理单?位来本市《从事工程监理—业务的按照国家有】关规定执行
— 《 第十?一,条,。 监理工程师实行注!册制度取《。。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!书的监理单》位的:人员可?按规定?申请注册领取监理】工程师岗位证书未】。取得监理工程师岗】位证书?的不得以《监理工程师》名义从事工程—监理业务《
: ? 监理工程师因退出!、调出所在的监理】单位或被解聘应【当在1个月》内由:原所在单《位向原注册》机关交回其》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!。核销注册《监理单位不得以已被!。核销注册的监—理工程师名义承【接监理业务
! :监理工程师岗位证】书,不得伪造、》涂改、出借、出租或!者转让
【 , 第十二条 监理工!程师:只能:在一个监理》单位:执业不?得,以个人名义私自【承接建设工程监理业!务
第四章 监理实!施
【。。第十三条 国家【和省规定应》当实行监理招标【的建设工程》建设单位应当以招标!投标的方式选择【监理单位《
: 《其他建设工程是否】。采取:招标投标的方—式选择监理》单位由?建设单位决定
】 ? 第十四条 —实行监?理的:建设工程建设单【位与监理单位应当】书面订?立委托监理合同
! 监理单位】与被:监,理工程的承包单【位以及?建筑材料、》。建筑:构配件和设》备供应单位不得【有,隶属关系或者其【他,利害关系
》 监—理单:位不得?转让工程监理业务】
《 第?十五:条 实?施监理的主要—依据为
【 ㈠建设工程的】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!章;
》㈡工:程建设技《术规范和施工质量】验收:标准;
㈢经批!准的:设计文件和其他【有关文件;
【 ㈣委—托监理合同》、建设工程承—包合同及其他与建设!工程相关的合同文件!
第十六条 监理】单位实施施工阶【段的监理应当—按下列程序进行
】 《 ㈠组建项》目监理机构任命【总监理工程师;【
㈡针对!。项目的实际情况由】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!制监理?规划;
㈢对中型!及以上或者专业【性较强的《工程项目项目—监理机?构应当编制监理实施!细则;
《 ㈣对施工过程实!施监理活动;
【 ㈤【项目监理机构—对承包单《位,报送的竣工》资料进?行审查对工程质量】进行竣工预验收
! ㈥总监理工—程师签署工程—竣工报验单提出工】程质量评估》报告;
《 ㈦项目》监理机构参加建【设单位组织的竣工】验收并?提供:相,关的监理资料;
】 : ? ㈧监理单位向建设!单位移?交监理档案资—料并:。根据:。委托:监理合同的约—定承担保修》。。。期监理工作
! 第十《七条:。 监理?单位应当选派具备】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!程师和?监,。理工程师进驻施工】现场
》 , 总监理工程【师受监理单位授权】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!同的履行主持项【目监:。理机构工作》
《 1名取得注【。册监理工程》师注:册执业?证书或福建省—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!的人员可《。担任一?项建设工程》的总监理《工程师需《同时担任多项建设】工程监?理,合,同的总监理工程【。师时: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!意且可同时担任不】超过:3个建设工程项【目的总监理工程【师
第】十八条 实》施施:工监:理前建设单位应当】将委:托的监理单位、监理!的内容、监》理权限及总》监理:工程师?等事项书面通—知被监理的承包【。单,。位
总监理!工,程师应当将其授【权的总?。监理工程师代—表、专业监理工程师!和其他监《理人员及其权限书】面通知被监理—的承包单《。位
: 《第十九条 监理单】位及监理人员发【现建设单位、施【工单位、设》计单位有下》列,情形之一的应当【书面:通,。知有关单位》改正;发现有违反】法律、法规和强制性!标准的应当》及时予以制止并予以!记载对重《大违法?行为或制止无效【的应及时向工程质】量安:。全监督机构报—告
》 ㈠工程《设计不符合工—程,质量标准或者—合同约定的质量【要求的?;
: ㈡施工不符合】工程设计要求、施工!技术标?准,和合同?约定的;
—㈢不按批准的设计图!纸,施工、扩《。建、:超建的;
— ㈣不按照安!全生产的法律、【法规和技术标准【要,求落实安全技术【措施的?;
》 ㈤其《他违:反法律、法规—和,强制性标准行为的
! 监理?单,位及:监理人?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!质量隐患《可能造成《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!质量事故时应通过】总监理工程师及时】下,达暂停工令要—求承包单位》停工整改并向工【程,质量安?全监督机构》报,告
: 第二十】条 监理人员应当对!进场的?建筑材料、建—筑构配件和设备按】照监理合同约定【的或有关《工程质?量管:理文: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!。行,检验或见证取样与】送检方?式进行及时抽验【;,根据旁站《监理方案对涉—及建:。设工程地基基—础、主?体结构等关键部【位,和关键工序》的,施工过程以》。及,影,响安全的隐蔽工程】。进行旁?站监理?。。并做好记《录
? 未》经监理工程》。师,签字建筑材料、【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!得在工程上使用或】。安装承包单位不得】进行:。。下道工序的施工未经!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!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!不进:行,竣工验收
— 第二—十一条 监》理单位?应监督建设》工程承包合同的履】行对不?履,。。行合同的应予记载
! 总监【理工程师《应对:建设单位与承包【单位的合同争—。。议进行调解
【 第二十二条! 实施监《理过程中被》监理工程的承包单】位应:当按规定《接受监?理单位?。的,监理:
第二十!三,条, ,实施监理《的工程?项目监理单位应当按!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!。及备案管理规—定的要求对工程【。质量评估参加—竣工验收
】 第二十四条 设!计阶:段的监?。理监:理单位?依委托监理合同协】助建设单位签订勘察!设计:合同:并监督合同的实【。施在监理过程中监】理单:位应核查设计方案】和设:计结果是否》符合有?。关法律、法规和强】制,性标准
第五章【 罚 则
— ? 第二十五条 违】反本办?法规定有下列情【。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!。律、:法规规?定予以处罚
㈠!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!程监理?而建:。设单位?未实行工程监理【的;
【 ㈡?监理单位未取得资质!证书或者超越本单位!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!;
? ㈢建?设单位将建》设工程委托给—不,具有资质等级的【监,理单位监《。理的;
㈣【监理单位允许其【他,单位或者个人—以本单位名义承担工!程,的;
㈤应当实!行监理招标的—而建设单位不招标】的;
㈥监理单!位,。转让工程《监,理业务的
】 第二十六条 监!理单位违反本—办法:规定:有下列情形》之一:的责令改正》处,以3000元以【上1万元以下的【罚款;情节严重的不!予当年资《质年审
【。 ㈠违反本办法第!十一:条第二款规定监理单!位以被核销岗位【证书的?监,理工:程,师名义承接》。业,务的;
【 , ㈡违反《。本办法第十六条规】定实施监理违反规】定程序的;
㈢!违反:本办法第十九条【第一款规定对违【反法律、《法规和强制》性标准的行为不予】以制止、记载、报】告的;
㈣【违,反本办法第》十九条?第二款规定发现施工!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!能造成质量事—故,或者已经造》成质量事故时未及】时要求整改、报【告,的;:。
㈤违反本办法!第二十条第》一款规定对涉及【。建设:。工程地基基础、【主,。体,结构等关键部位和关!键工序的施工过程】。以及:。影响安?全的隐蔽《工程未进行旁—。站监理的
! 第二十七》。条 监理单位与【建设单位或者承包】单位串通弄虚—。作假、降《低工程质量的—或者将不合格—的建设工程》、建筑?材料、建筑构—配件和设备按—照合格签字的责令】改正:依,。法处以罚《款降低?资质等级或者吊【。销资质证书;—。有违法所《得的予以《没,收;造成损失的承担!连带赔偿《。责,任;构成《。。犯罪的?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
! 第二十八条 监】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!法规定有《下,列情形之一的—予,以警告并《可处以1《000元以上5【000?元,以,下的罚款
㈠违!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!一款规?。定未取?得监:理工程师岗位证书】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!事工程监理业务的;!
: 《㈡违反本《办,。法第十二条》规定监理《工,程师:以个人名义》承接:工程监理《业务的?
: , 监理工程师因!过,错,造成质量事故的依法!责,令停止执业》1年;造成重—大,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!资格证书5年以【内不予注《册,;情节特别恶劣【的终身不《予注册
— 监理人员因】过错造成损》失的由监理》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!任
— 第二十九》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!。政处罚由建》设行政主管部—门或者其他有关专业!工程的?行政管理《部门依照法定职【权决定
】 第三十条 【有关行政管》理部门工作人—员在:。建设:。工程监理管理工作中!玩忽职守、滥用【职权、?徇私舞弊、》收受:贿赂的依法》给予行?政处分;构成—犯罪的?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
第六章 —附 则
— 第三十一【条 本办法自2【003年6月1日】施行19《96年11月—15日厦门市—。。人民政府令第—49号?发布:的厦:门,市工程?。。建设监理管理办法】同时废止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