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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—章 建筑钢结构【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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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十八条 —从事建筑钢》结构工?程设计?、制作、安》。装的单位应当依【法取得相应的—钢结构工程设计【、制作?、,安装:资质并?在资质?等级范围内承接工】程业务
】建筑钢结构工程的设!计、制作、安装【应,当,符合国家有关标准】、规范的规定—
建筑钢】结构工程的焊接施工!。人员:应当取得焊工—证书
第二【十九条 建筑钢结构!工程所用《材料应当符合—。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!及有关规《定具有相《应的:质量合格证明【
第三十条 建】筑钢结构工程—制作安装单位应当】对钢结构工程的制作!安装:过程进?行施工?记录:施,工记:录,主,要包括《。
(一)原】材料的采购、—检验:、使用的《。凭证或者记录—;
《 (?二):每道工?序完成后进行检验的!记录;
【 (三?)相关各专业—。工种之?间进行交接检验的】记录
第三十】一条 建设单—位,、,监,理单:位,应当对进入施—工现:场的钢构《件、连接用紧固【件、焊接材料进行】。查验并查验》以下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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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一)所?用材料的质量合格】证明;《
(二—。)符合本《办法第三十》条规:定的施工记》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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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》。)钢结构工》。程施工质量验收【规,范要求应当提交的】资料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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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》)工程?竣工验收应当提供的!质保资料
【 建?。设单位、监理单位】应当就查验情况【签署:意见并加盖印章【
第三》十二:条 建设行政主【管部:门可:以依法采取抽样检测!的方式对可能影响】质量安全的》钢材、焊接材料【等主要材料和工艺】制作过程《。进行监督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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