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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地下管线【工,程档案管《理办法 (根据2】012年3月8【日厦门市人》民政府令第1—。48号公布的厦门】市人民政府》关于废止和修改【部分市政府规章【的,决定修正)   ! 第:一条 为加强城市地!下管线工《程档案?管,理,保障地下管线安全】充分发挥地下管线】。工程:档案在?城市规划建设—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档案】法,、国:务院建设工程质【量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结合本!市实际?制定本办法 —  第二条》 本:市行政?区域:内已建以及新建、】扩建、改建的地【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!理,适用:本办法 本》办法所称地下—管线:是指给水、排水、】燃,气、工业、热力【、,电力、电《信、广播电视—。等,地下管(沟)道和电!。缆, 第三条《 ,市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是本市地】下管线工程档案管】理的行政主管—部门负责组织实施】本办:法 区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按本办法【规定负?责接收地下管—线工程档案资—。。料并:实施相应《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! 市城市建设档【案馆(以下简称【市城建档案馆)【具体负责地下管【线工程档《。案的管理和利—用工作其《。主要:职责为 (一)接】收、鉴定、统计、】保,管地下管线工程【档案资料《;, (二)负责市地】下,管线信?息数据库和管线信】息,系统的建《立、管理《、维护?和更新; (三【)为城市《规划、建设》、管理提《供,。地下管?线工程?档案资料服务— 第:五,条 各?专业地下《管线工程管理部【门在办理地下—管线工程《施,工批准手《续时应将批》准情况抄送》市城建?档案馆并在行政机关!的网站上公》布批准情况》 第:六条 地下》管线:工程的建设应严格按!照批准的设计图施工!设计变更的》应按规定办理批【准手:续并:如实反映《在竣工图上 第七条! 管线建设单位在地!下管线工《程竣:工验:。收前应交由具备相应!测绘资格的》单位:按照国家、省、市】有关技术标》准,、技术规程进—行,竣工测量《平面坐标系统、高】程系统、图幅—分幅和编号应符【合规定实施监理的地!下管线工程监理单位!应对地下管线工程档!案资料进行审查确】认 对重要的地下】。管线:工程施工中档—案资料的形成市城】建档案馆《或区建设《。行政主管部》门可进行现场监督检!。。查有关部门、单位】应给予配合 —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!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!验,收后3个月》内按规定向市—城建档案馆或区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【报送下列档案—资料 (一)地下管!。线工程项目的规划】。、设计、《。施工批准文件; (!。二)竣?工测量?原始记录《。;, (三)《。地下管线成果—表,; (四《。)地:下管线?工程竣工图(—。含平面图、横—断面:图、纵断面图、【局部图) 地下管】线工程竣工档案【必须完整、》准确、?真实并?由,编,制,。单,位负责人签名盖【章 第九条 地【下管线投入使用后涉!及管位?。、管径、标》高变动的改》建、扩建或者—维修建设单》位应当根据实际【变动情况修》改原竣工图》并于竣工验收后3】个月内向市》城建档案《馆,或区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报《送修改?部分:的工程竣工档案 第!十条: 地下管线废弃不】使用的地下管—线,权属:单位应自《废弃不使用之日起1!。个月:内向市城建档案馆或!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书面报?告 第十一条 同】安区、翔安区、集】美区、?海沧区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应【按,本办法第八条、第】。九条、?。第十条的《规定:接收区?立项或由区建设行】。政主管部门实施工程!质,量安全?监督管理的地—下管线工程档案资】料并于接收后1【个,月内向市城》建档案馆移交 前款!规定:以,外的地下管线工程】。档案资料由建—设单位直接向—市城建?档案馆报送 第十】二条 多种》地,下管线统一铺设施工!时可由建设单—。位协商确定的—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编!制地下?管线工程档》案资:料并负责报送—;,没有协?商或者协《商不成的由各管线】建设单?位各自编《。制地下管线工程档】案资料并分别报送 !第十三?条, 市城建档》案馆或区建设行【政主管?部门对建《设单:位报送的地下—管线:工程档案资料应【进行即时《查验对报送的档【案资料不齐全或【不符合法定形—式的应当当场—或者:在5个工作日内一】次性告?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!容;对符《合第八?条规定?要求的?应于7个工》作日内出具》书面收?件凭证 第十—四条 市城建档案】馆应根?据建设单位》报送以及区建—设行政主管部—门移交的地下管【线工程?档案资料及》时将数据《录入地下管》线信:息数:据库实行动态—管理 第《十五条?。 建设单位不按【期报送地下管线【工程档案资料或报】送的地下《管线工程档案—资料不符合规定【要求的市城》建档案馆《。。或区建?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报!送 工程施工中发】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!数,。据未作记录的地下】管线建?设单位?或施工单位应及【时,报告市城建档案馆】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市城?建,档案:馆或区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应责—令,未按本?。。规定:报送档案资》料的地下管线权属】单位向市城建—档案馆或区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报送地下!。管线工程档案资【。料 第十六》条 市建设》行政主?管部门根据需要会】同专业地下》管线工程管理—部门不定期》。组,织城市地下管线普】。。查并对?地下管线信》息数据库进行修正】 第十七条 本办】法,实施前地《下管线工《程已竣工验收并投】入使用的由市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!市政府的计划安【排组织?普查各专业》地下管线工程管【理部:门,予以配合各》专业:地下管线普查成果】经各:专业地下管》线工程管理部—门确认后由》市城建?档案馆统一接—收和管理《 各专业地下—管线工程管理—部,门可从市城建—档案馆免费查询其专!业地下管《。线工程档案资料 第!十八条 市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以及市城建!档案馆在有关军事单!位的配合下做好军】事地下管线工程【的普查建《档和档案资料—的接收、保管工作 !第十九?条 建设单位—应当向施工单位【。提供施?工现场及毗邻区【域内地?下管线?资料并保证》资料的真实、准确、!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!设工程需要向市【城建档案馆》查询地下管线—。资料时市城》建档:案馆应当及时—提供 第二十条 】市城建档案馆应建】立地下管线工—程,档案资料使用制度积!极开:发地:下管线工程》档案资源为城市【规划:建设:管理提供服务 【第二十一《条 市?城建档案馆对—地下管线工程—档案资?料依法负有保密义务!需要保密的》地下管线工》程,档案资料市城建档】案馆:必须按照国家有【关,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!十二条 违》反本办?法规定建《设单位?未向市城建档案馆或!区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》报,送地下管线工—程档案资料的由【市建:设行:政主管部门依—照建设工《程质量管理条例【第五十九条的规定】。予,以,行政处罚 违反本】办法规定建》设单位向市城—。建档案馆或区建设行!政主管?。部门报送地下管线工!程档案资料不—真实、不《准确的由市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责》令其改正处以10】000元以上300!。00元以下的罚【款;造成损害后果的!。应依法承《担赔:偿责任 第二十三】条, 违反?本办法规定管—线建设单位在地下管!线工程?竣,工验:收,前未交由相应资质】测绘单?位进行竣工测量的】由,市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?责令其改《正处以1000元】以上:10000》。元以下的罚款 第】二十四条《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!设单位未向施—工单位提供施工【现,场及毗?邻区:域内地下管线—资料的由市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其改正处以【1000元以—上10000元以】下的罚?款 第二十五—条,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!关,行政管理部》门和:市城建档案馆及其】工作人员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由市建设】行,政,主管部门《或监:察部门予以责—令改正、通》报批评;对直接责】任人员和负有—责任的主管》人员依法《给予行政《处分构?成犯: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 (一)对!符合规定的地下【管线工程档案资料不!予接收的; (二】)对不符合》规定的地《。下管线工程档—案,资料:予以:接收的; (—三):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对,其接收的地下管线工!程档案资料未按【。规定移交市城—。建档案馆的》; (四)各—专业地下管线—工,程管理部门》未,按规定将批准情况】。抄,送,市城建档《案馆或者上网公布的!; (五《)违反保《。密制度?提供地下管线—工程档?案资:料的;? (六)其他玩【忽职守、滥》用职权、徇私舞弊的!行为:。 第二十六条 本办!法自:2004年9月1日!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