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市地下管线【工程档案管理办法】。
(:根据2012—年3月8日厦—门市:人民政?府令第148号公】。布的厦门市人—民政府关于废止【和修改部《分市政府规章的决】。定修正)
— , 第一条 为加】。强城:市地下管线工程【档案管理保障地【下管线安全充—分发挥地《下,管线:工程档?案在城市规》划建设管《理中的作《用根: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档案法—、国务?院建设工程质—量管理条例等法律】、法规结合本—。。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】
?第二:条 本市《行政区域内》已建以及新建、扩】建、:改建的地下》管线工程档案—的管理适用本—办法
?本办法所称地下管线!是指给水《、排水?。、燃气、工业—。、热:力、电力、电—信,、广播?电视:等地下管(沟)【道和电缆
第三条 !市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是本【。市,。地,下,。。管线工程档案管理】的行:政主管部门负责组】织实施本《办法:
,区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按本办法】规定负责接收地【下管线工程档案【资料并实施相应的监!。督管理
《第四条 市城市建】设档:案馆(以下》简称市城建档案【馆)具体负责—地下管线工》。程档案的管理和利】用工作其主要—职责为
(》一)接收、》鉴定:。、统计、保管地【下管线工程档案【资,料;
(二》)负责市《地下管线《信息数?据库和管线信息系】统的建立、管—。理,、,维护和更新;
【(,三,)为城?市规划、建设—、管理提供》地下管线工程档案】资料服务
第五条 !各专业地下管线工程!管理部门在办理地下!管线工程施工批准】手续时应将批—准情:况抄送市城》建档案馆并》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!公布:批,准情况
第六条【 地下?管线:工,程的建?设应严格按照批【准的设计图施—工,设计变?更的应按《规定办理批准—手续并如实反—映,在竣:工图上?
第七条 管—线建设单位在地下】管线工程《竣工验收前应交由】具备相应测》。。绘资格的单位—按照国?家,、省、市有关技【术标准、技术规程进!行竣工测量》平面:坐标系统、高程系统!、图幅分幅和编号】应符合?规定实施监理—的地下管线》工程监?理单位应对地下管】线工程档案资料进行!审查确认
》对重要的地下管【线工程施《工中档案资料—的形成市《城,建档案?馆或:区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可进行现场监—督检:查有关部门、—单位应给予配—合,
,第八条 建设—。单位应在地下—管线工程竣工—验收后3个月内按】。规定向市城建—档案馆或区建设【行,政主管部门报送下列!档案资料《
(一)地下—管线:工程项目的规划、设!计、施工批准—文件;
(二)竣】工测量原《始记录;
(—三)地?下管线成果表;【
(四)《地下管线工程竣工】图(含平面》图、横断面图、纵】断面:。图、局部图)
地】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!必须完?整、:准确、真实》并由:编制单位负责人【签名:盖章
第九条 地下!管线投入《使用后涉及管—位,。、管径、标》高,变动的改建、扩【建或者维修》建设单位应》当根据实际变动【情况修改原竣工【。图并于?竣,工验收后3个月【内向市城建档案馆】。或区建?设行政?主管部门报送修【改部分的工程竣【工档案
第》十条 地下管线废】弃不使?用的地下管线权【属,单位应自废弃—不使用?之日起1个月内向】市城建?档,案馆或区建设行政】。主管部门书面报告
!第,十,一条 ?同安区、翔》安区、集美区、【海沧区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应【按本办?。法,第八条、第》。九条、第十》条的规定接收区立】项或由区建》设行政主《管部门实施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!理的地?下管线工程》档案:资料并于接收后1个!月内向市城建档案】馆移交
前款规【定以外?的地下?管线工程档》案资料?由建设单位直接【向,市城建档案》馆报送
第十二条】。 多种?。地下管线统》一铺设施《工时可由《建设单位协》商确定的单位按本】办法规定编制地下管!线工程档《案资料并《负责报送;没—有协商或者协商不】成的由各管线—建设单位各自—编制地下管线工程】档案资料并分别【报送
?第十三条 市城建】档案:馆或区建设》行政主管《部门对建设单位【报,送的地?下管线工程》档案:资料应?。进行即?时查验对报送—的档案资料不齐全或!不符合法定形—式的应当当场—。或者:在5个工作日内【。。。一次性告《知需要补正》的全部内容》;对符合第八条规】定要求的《应于: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!面收件凭证
—第十四条 市城【建档案馆应根据【建设单位报》送以及?区建:设行政?主管部?门移交的地》下管线工程》档案资料及时将数】据录:入地下管线信息数】据库:实,行动态管理
第【十五条 建》设单位不按期报送】地下管线工》。程,档案资料或报—送的地下《。管线工程档案资【料不符?合规定要求的市【城建档案馆或区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!责令其限期报送
】工程施工中发现城市!地下管线信息数【据,未作记录的地—下管线建设》单位或施工单—位应及?时报告市城建档案】馆或:区建设行政主—管部:门市:城建档案馆》或区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应责令未】按本规定报送档【案,资料的地下管线权】属单:位向市城建档案【馆或区建设行政主管!。部门报送地下管线】工,程档案资料
第【。十六:条 市建设行—政主管部门根据【需要会同专业地下管!线工程管理》部门不定期》组织城市《地下管线普查—并对地下管线—信,息,数据:库进行修正
—第十七条《 本办法《实施前地下管线【工程已竣工》验收并投入使用的由!市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根据市政府的计!划,安排组织普查各专】业,。地下:管线工程管理部门予!以配合各专》业,地下管线普查成果】经各专业地下管线工!程管理部门确认后】由市城建档案馆统一!接收和管理
各专业!地下管线工》程管理?部门可从市城建【。档案:馆,免费查询其专业【地下管线工程档案】资料
第十八条 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以及市城建档案【馆在有关军事—单位的配合下做好】军,事地下管线工程【的普查?建档:和档案资《料的接收、保管工作!
第十九《条 建设单位应当】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!现场及毗《邻区域内《地下管线资料并【保证资料的真实【、准确、完》。整
:建设单位因建设工】程需要向市城建【档案馆?查,询地下?管,。线资料时市城建【档案馆应当及时【提供:
第二十条 市城】建档案馆应建立地下!。管线:工程档案资料使用】制度积极《开发地下《管线工?程档案资源为城【市规划建设管理【提供服务
第二【十一条 市城—建档案馆《对地下管线工程档】案资料依法》。负有保密义务—需要保密的地下管线!工程:档案:资料市城建》档案馆必须》按照国家有关规【定进行管理》。
第:二十二条《 违反本《办法规定建》。设单位未向市城【建档案馆或区—建设行政主》管部:门,报送地下《管线工程档案资【料的由市建设—行政主管部门—。依照建?设工程?质量管理条例第五】十九:条的规定予》以,行政处?罚
违反《本办法规定建—设单:位向市城《建,档案馆或《区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报—送地:下管:线工程档《案资:料不真实、不—准确的由市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!处以10000【元以上300—。。0,0,元以下的罚款;【。造成损?。害后:果,的应依法承担赔偿】责,任
第二十三—条 违反《。本办法规定管线建】设单位在地下管线】。工程竣工验收前【未交由?相应资质测》绘单位进行》竣,。工测量的由》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,责令:其改正?处以1000元以上!。1000《0元以下的》罚,款
:第二十四《。条, 违反本办法—规定建设单》位未向施工单位提】供施工现《场及毗邻区域内地】下管:线资料的由》市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》责令其改正处以1】000元《以上10《000元以下的【罚款
第二十五条 !违,反本办法《规,定有关行《政管理部门和市城】。建档案馆及》其工作人员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由市建设!。行政主管部门—或监:察,部门予以《责令改正、通—报批评;对》直接:责任人员和负—有责任的主管人员】依法给予行政处【分构成?犯罪:的依法追《。究刑事责任
(【一)对符合规定的地!下管线工程》档,案资:料不予?接收的;
(二)】对不符合规定的地下!管线:。工程:档,。案资料予以接收的】;
(三)》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对其接收的》地下管线工程档【案资料未按规—定移交市城建档案】馆的;
(四)【各专业地下》管,。线工程管理部门未】。按规定将批准—情况抄送市城建档】案馆或者上网—。公布的;
(—五)违反保密制度提!供地下管线工程档案!。资料的;
(六【)其他玩忽职守、滥!用职权、徇》私舞弊的《行为
第二十—六条 本办》法自:2004年9月【。。1日: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