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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,门市地下管线—工程:档案:管理办?。法 (根据201】2年3月8日—厦门市?人民政府令第1【48号公布的厦【门市人?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!改部分市政府—规,章的决定修正) !   第一》条 为?加强城市地下—管线:工程档案管理保障地!下管线安《全充分发挥》地下管线工》程,档案在城市规—划建:设管理?中的:作用根据中华人【民共:和国档?案,法、国务院建设工程!。。质量管理《条例等法律、法规结!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!法 :  第二条》 本:市行政区域》内,。已建以及《新建、扩建、改【建的地下《管线工程档》。案的管理适》用本办法 》本办法?所称地下管线是指给!水、排水《、燃气、工业—、,热力、电力、电【。信、广播电视等【地下管(沟)道【和电缆 第》三条 ?市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《是本市?地,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!的行政主管》部,门负责组《织实施本办》法 区建《设行政主《管部门按本办法【规定负责接收地【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!并实施?相应的监《督管理 第四条【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!(以下简称市城建】档案馆)具体负责】地下:管线:工程档案的管理【。和利:用工作其主》要职责?为 (一)接收、鉴!定、统计、保管【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!料;: (二)《。负责市地下管线信】息数据库和管线信息!系统的建立、—管理、维护和更【新;: (三)为城市【规划、建设、管理】提供地?下管线工程档—案资料服务 第五条!。 各专业地下管线】工,程管理部门在—办理地下管线—工程施工批准手【续时:应将:批准情况抄送市【城建档案馆并在行政!机关的网站上—公,布批准?情况 第六条 【地下:管线工程的建设应】严格按照《批准:的,设计图施工设—计变更的应按—规定:办理批准手续并如实!反映在竣工图上【 第七条 管线建设!。单位在地下管—线工程竣工验收【前应交由具》备,相应测绘资格的单位!按照国家《、省、市有关—技术:标准、技术规—程进:行,竣工测量平面坐标】系统、高程系统【、,图幅分幅《和编号应符合—规定实施《监理的地下》管线工?程监理单位应对【地下管线工》程档案资料进行审查!确认 对《重要的?地下管?线工程施工中—档案:资料的形成市城建档!案馆或?区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可进行现场监督】检查有关《部门、单位应给【予配合 第八—。条 建设单》位应在地下管线【工程竣工验收—后3个月内按规定向!市城:建档案馆或》区,。。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报送下列》档案资料《 (一)地下管线工!程项:。目的规划、设计【、施工批《准文件?;, (二)《竣工测量原始记【录;: ,(三)地下管线【成果:表;: (四)地下—管线工程竣工图(】含平面图、横断面】图、纵断《面图、局部图)【 ,。地,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!必须完整、准确、】真实并由编制单位】负责人签名》盖,章 :第九条 《地下管线投入使用】后涉及管《位、管径、》标高变动的改建【、,扩建:或者维修建设单【位应:。当根据?。实际变动情》况,修改:原竣:工图并于竣》工验收后3个月内】向市城建档案馆【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报送修改部分的】工程:竣工:档案 第十》。条 地下《管线废弃《不使用的地下管线】权属:单,位应自废弃不使用之!日起1个月内向市城!建档:案馆或区建设行政主!。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!十一条 同安区、】翔安区、集美—区、海沧区建设行政!主,。管部门应按本办法第!八条、第九》条、第十条的规【。定接收区立项或【由区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实施工程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】的地下管线工—程档:案资料并于接收后1!个月内向市城建档】案,馆移交? ,前款规定以》外的地下管线工程】档案资料由》建设单?位直接向市城建【档案馆?报送 第《十,二,条 多种《地下管线统一铺【设施工时可》由,建设:单位协商《确定的单位按本办法!规定编制地下管线】工程档案资料—并负责报送;没有协!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由!各管线建设单—位各自编《制地下管线》工程档?案资料并分别报【送 第十三》。条 市城建档—案馆或区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对建设单位报!。。送的地下管》线工程档案资料应进!行即时查《验对报送的档案资料!。不齐全或不符—合法定?形式的应当当—场或者在5》个工作日《内一次性告知—需要补正的全—部内容;对符合第八!。条规定要求的应【于7个工作》日,内出:具,书面:收件:凭证 第《十四条 《。市城建?档案:馆应根据建》设,单位:报送以及区建设【行政:主,管部门?移交的地下管—。线,工程档案资料及时】将数据录《入地下管线信息数据!库实:行动:态管:理 第十《五条: 建设单位不按【期报送地下管线工程!档案资?料或报送的地下【管线工程档案资料】不符合规《定要求的《市城建档案馆—或区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应责令其限期】报送 工程施工中】。发现城市地》下管线?信息数据未作—记录的地下管线建】。设单:位或施工《单位应及时报告【市城:建档案馆或》区建:设行:政主管部门市城建档!案馆或区建》设行政主管部—门应责令未按—本规定?报送档案资料的地】。下管线权属单位向市!。城,建档:案馆或?区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报送地下管线工】程档案?资料 第十六条【 市建?设行政主管》部门:根据需要《会同专业地下管【线工程管理部门不定!期组织城市地—下管线普查》并对地下管线信息】。数,。据库进行修正 第】十七条 本办—法实施前地下管线工!程已:竣工验收并投—。入使用的由市建【设行:政主管部门根据市】政府的计划安排【组织:普查各专业地下管线!工程管理部门予以】配合各专业地下管线!普查成果经各专业地!下管线?。工程:。管理:部门确认后由市城】建档案馆统一—接收和?管理 各专业—地下管?线工程管理部门【可从市城建》。档案馆免费查询其专!业,地下管线工程档案】资料 ?第十八条 市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!市,城建档案《馆在:。有关军事单位的【配合下做好军事【。地,下管线工程的普查建!档和档案资》料的接?收、:保管工作 第—十九条 建设单位】。应当向?施工单位《提供施工现场—。及毗邻区域内地下】管,线资:料并:保证:资料的真实、准确、!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!设工程需要》向市城建档案馆【查询地?下管线资料时—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及!时提供 第二十条】 市:城建档案馆应建立】地下管线工程档【案资料使用》。制度积极开发地下管!线工程档案》资源:为城:市规划建设管理【提供服务 第—二十一条 市城建】档案:。馆,对地下管线工—程档案资料依法负有!保密义务需》要保密的地下管【线工:程档案?资料市城建档案馆】必须按照国家有关】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!十,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!定,建设单位未向市城】建档:案馆:或区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报?送地下管线工—程档案资《。料的由市建设行【。政主管部《门依:照建设工《。程质量管理条例【第五十九条的—规定予以《行政处罚 》违反本办《法规定建设单位向市!城建档案馆或区建】设行政主管部门【报送地下管线工程】档案资料不真实【、不准确的由市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其改正处以1【0000元》以上3?。0000元以下的】罚款;造《成,损害后果的应依法】承担赔偿责任 【。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!办法规定管线建设】单位在?地,下管线工程竣工【。验收前未《交由相应资》质测绘单位》进行竣?工测:量,的由市建设行—政,主管部?门责令?其改正处以1—000元以上100!00元?。以下的?罚款 第《二,十四条?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!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!提供施工现场—及毗邻区域内—地,下管线资料的由市建!设,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其?改正处以10—00元以上1—0000元》以下:的罚:款 :第二十五条 违【反本办?法规:定有:关行政?管理部门和市—城建档案馆》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!情形:之一的由市建—设行政主管》部门或监察部门予】以,责令改正、》通报批评;对—直接责任人员和【负有责任《的主管人员依法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!罪的: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 (一)《对符合规定的地【下管线工《程档案资料》不,予接收的; —(二)对不符合【规定的地下管线工程!档案资料《予以接收的; 【。(三)?区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对其接》收的地下管线工【。程档:案资料未按规定【移交市城建档案【馆的;?。 (四?)各专业地下管线工!程管理部门未—按,规定将批准情况抄送!。市城建档案馆—或者上网公布的; !(五:)违反保密制度提】供地下?。管线工?程档案?资料的; (—六)其他玩忽职守】、滥用职权、—徇,。私舞弊的行为 【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!自2004年9【月1日起施行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