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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市地《下管线工程档—案,管理办法 (根据2!012年3月—。。8日厦门《市,人民:政,府令第148号【公布的厦《门,市,人民政府关》于废止?和修改部分市—政府规章的决定修】。正)  》  第一条》 为加强《城,市地下管《线工程档《案管理保障地下管线!安全充分发挥地下】管,线,工程档案在城市规划!建设管理中的作【用,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,。国档案?。法、国务院》建设工程质量—管理条例等法律、】法规结合本》市实际制《定本办法   第】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!内已建以及新建、】扩建、改建的—地下管线工程档案】的管理适用本办法】 本办法《所,称,地下管线是指—给水:。、排水、燃气、工业!、热:力、电力、电信、广!播电视等《地,。下,管(沟?。)道:和电缆? 第三条 市—建设行政主管—。部,门是:本市地?。下管:线,。工,程档案管理的—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—组织实施本办法 】区,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!本办法规定负—责接收地下管线工程!档案资料并实施【相,应的监督管理 第】四条 市城市建【设档:案馆(以下简称市】城建档?案馆)具体》负责地下《管线工程档》案的管理和利—用工:作其主要《职责为 (》一)接收、》鉴,。定、统计、保管地】下管线工程档—案资:料; (二)负【。责市地?。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和!管线信息系统的建】立、管理、》维护和更新;— (三)为城市规】划、:建设、管理提供地下!管,线工程档案资—。料服务 第》五条: 各专业地下管【线工程管理部门在】办理地下管线工程】施工批?准手续时应将批准】情况抄送市城建【档案馆并在行—政机关的网站—上公布批准》情况 第六条 地】下管线工程的—建,设应严格按照批【准的设计图》施工设计变更的应】按规:定办理?批准手续《并,如实反映在竣—工图上 第七条【 管线建设单位在】地下管线工程竣工】验收前?应交:由具备相应测—绘资格的单位按【照,国家、省、市—有关技术《标准、技术规—程进行?。竣工:测量平面《坐,。标系统?、高程?。系统、图《幅分幅和编号—应符合规定》。实,施监理的《地下管线工程监理单!位应对?地下管线《工程档案资料进【行审查确认 对重】要,的地下管线工程施】工中档案资料的形】成市城建《档案馆或区建设行政!。主管部门《。可,。进行现场监》。督,检查:有关部?门,、单位应给》。予配合 第八—条, 建设单位应在地下!。管,线工:程,竣工验?收后3个月内按【规定:向市城建档案馆或】区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报送《下列档案资料— (一)地下管线】工程项目的》规划、设《计、施工批》准,文件; (二)【竣工测量《原,始记录; (—三):地,下管线成果表; (!四)地下管线工程】竣工图(含》平面图?、横断面图、纵断】面图、局部图)【 地:下管线工《程竣:工档案必须完整、】准确、真实》并由编制单位负责人!签,名盖章 第九—条 地下管》线投入?使用后涉及管—位、:管,径、:标高变动《的改建、扩建—或者维修建设单位】应,当根据实际》变动情况修改原竣】工图并于竣工验收】后3个月内向市城建!档案馆或区建设【行政主管部》门报送修《改部分的《工程竣工档案— 第十条 地下管】线废:弃不使?用的地下管》线权属单位应自废弃!不使用之日起1个月!内向市城《建档案馆或》区建设?行,政主管部门书面报】告 第?十一条 同安—区、翔?安区、集美区、海】沧区建设行》政主管部《门应按本办法第八】条、第九条、第十条!的规定接收》。区立项或由区建【设行政?。主管部门《实施工程质量安【。全监督管理的地下管!线工:程档案资料并—于接收后1个—月内向?。市城:建档:案馆移交《 前:款规定以外的地下】管线工程档案—资料由?建设单位直接—向市城建档案—。馆报送 《。第十二条 多种地】下管线统一铺设施工!时可由建《设单位协商确定的单!位按本办《法规:定编制地下管线【工程档案资》料并负责报送;没有!协商或者协》。商不成的由各管线建!设单位?各,自,编制地下管线工程档!案资料并分》别报:送 第十三条— 市城建档》案馆或区《建设:行政主?。管部门?对建设?单位报送的地—下,管线工程档案—资料应进行即时查】验对报送《的档案资料不齐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】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!5个工作日》内一次性告知需要】补正的全部》。内容;对符合第八】条规定要《求的应于7个工作日!内出具书面收件凭】证, 第十四条 —市,城建档案馆》应根据建设单位报】送以及区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》移交的?地,下管线?工程档?案资料及时将数据录!入地下管线》信息数据库实—行动态管理 —第十五?条 建设单》。位不按期报送—地下管线工》程档案资料或报送的!地,下,管线工?。程档案资《料不符合规》定要求?的市城建《档案馆或区》建设行政《主管:部门应责令》其限期报送 —工,程施工中发现—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!据未作记录的地下】管线建设单》位或施工单位应及时!报告市城建》档案:馆或区建设行政【。主管部?门市城建档案馆或】区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!未,按,本规定报《送档案资料的地【下管线权属单位向】市城建?档案馆或区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报送地下!管线工程档》案资料 第十六条】 市建设《行政主管《部,门根:据需要会同专业地下!管线工程管理—部门不定期组织城】市,地下管线《普查并对地下管线信!息数据库进》。行修正 《第十七条 本办【法实施前地》下管线工程已—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!的由市建设行—政主管?。部门根据市政府的计!划安:。排组织普查各—专,业地下?。管线工程管理—部门予以《配合:各专业地下管线【普,。。查成果?。经各专业地下管【线工程?管理部?。门确:认后:由市城建《档案馆统《一接收和《管,理 各专业地—下管线工程管—理,部,门可从?市城:建档案馆免费—查询其专《业地下管线工程档案!资料: 第十?八条 市建》。设行政主管部—门以及市城》建档:案馆在有关军—事,单,位的配?合下做好军事地下管!线工程的《普查建?档和档案资》料的接收、保管工】作 第十九条— 建设?单位应?当向施工单位提供】施工现场及毗—邻区域内地下管线】资料并保证》资,。料的真实、准—确、完整《 建设单位》因建设?工程需要向市城建】档案馆查询》地下管线资》料时市城建档—案,馆,应当及时提供 【第二:十条: 市城建档案—馆应建立地》。下管线工程档—案资:料使用?。制度:积极:开发:地下管线工程—档案:资源为城市规划【建设管理提供服务】 第:二十一条 市—城建档?案馆对地《下管线工程档案【资料依?。法负有保密义务需要!保,密的地下管线—工程档?案资:料市城建档》案馆必须按照国家】有关规?定进行?管理: 第二十二条 【违反本办法规—定建设?单位未向市城—建档案馆或区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报】。送地下管线》工程:档,案资料的由市建设】行政主管《部,门依照建设工程质】。量,管理条例第五十【九条:。的规定予以行政【处罚 违反本办【法规定建设单位向市!城建档案馆或区建】设行:政主管部门报送【地下管线《工程档?案资:料不真实、不准确的!由市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:责令其改正处以10!000元以上300!。00元以下的罚款】;造成损害后—果的应依《法承:担赔偿责《任 第二十三条【 违反?本办法规定管线建】设单位在地》下管:线工:程竣工验收》前未交由相应资质测!绘单位进行竣工测】量的由?市,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责令其改正—处以:1000元》以上100》00元以下的罚款】 第二十四条 【违,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!位未向?施工单位提》供施工现场及毗【邻区域内地》下管线资《料的由市建设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处!以100《0,元以上10000元!以下的罚《款 第二十五条【 违反本办》法规定有关行政【管理:部门和市《城建档案馆及其工】作人员有《下列情形之一—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!部,门或监察《部门予以《责令改正、通报批评!;对直接责任人员】。和负有责任》的主管人员依—法给予行《政处分构《。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:责任: ,(一:)对符合规》定的地?。下管:线工程?。档案资料不予接【收的; (二)对不!符合规定的地下管】线工程档《案资:料予以接收的; 】。。(三)区建设—行政主?。管,部门对其接收的【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!。料未按规定移交市】城建档案馆的;【 (四?)各专?业地:。下管线工程管理【部门未按规定将批】准情况抄送》市城建档《案馆:或者上网公布—。的; (五)违反保!密制度提供》地下管?线工程档《案资料的; —。(六)其他玩—忽职守、滥》。用职权?、徇私舞弊的行【为 第二十六条【 本办法自》200?4年9月1日起【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