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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:二章 规划与建【设
第六条! 规:划建设大型》桥梁、隧道》应当:符合土地利用总【体规划和城市—总体规划涉》及海域使《用的应当符合厦门市!海洋:功能区划;涉—及港口、航道等通航!水域的还《应当符合厦》。门港总体规划—和,航,道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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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七条 大型—。桥梁:、隧道建设项目应当!。根据管理需要配套】建设应?急救援、养护管理】、交:。通安全服务等设【施以及专用的建筑物!、构:筑物
第八条 】大型桥梁、隧道【建设项?目配套建《设的下列《设,施系统应当与主体工!程同步设计、同步施!工、同步验收所需】。经费纳入工程概算】
(一)消防!、雷电防护》、应急救援等—安全系统;》
: (二)》运营管?理系统;
】(三)动态监测【系统;
》 :(,四)超?限运输车辆》检测:系统;
(】五)导?(助)航标志系【统,;
(六)重!大气象灾害》防御系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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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—其他依法应当—纳入工程概算的【系统
第九条【 隧:道建设应当兼—。顾人民防《空,需要并满足平战转】换相关要求
第十!条 大?。型桥梁隧《道建:设项目交工验收前】建设单位应》当组织制定相应【的养护维修方—案报主管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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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大型桥梁隧—道建设项目》通过竣工验》收后建设单位应当按!有关规定移交完整】的档:案资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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