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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莆田市—旧城改造和新—。建,住宅小区配套幼【儿园建?设管理规定》 《。 第一条 为【进一步贯彻落—实福建省人》。民政府关于》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!意见(闽政》〔,2010〕2—4号)和莆田市【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!前,教育发展的实施【意见(莆政综—[2:011]6》1号)加强对旧城改!造和新建《住宅小?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!管理促进我》市学:前教:育事业又好又快【发,展根据中华》。人,。民共和国《城乡规划法、中华人!民共和国土地—管理法结合》我市实际《特制定本规定 】 第二条! 城乡规划主管】。部门要?积极:配合教育《主管部门做好学前】教育发展规划—科学测?。算学龄前儿童数【量分布合理确定幼儿!。园发展数量和区域】布局;原则》上城镇服务人口1】万人、农村服务人口!3,~6千人《应设置1《所幼儿园每》所幼儿园《规模原则上不超过】360人 】。 第三条 !旧城改造《和,新建:住宅小区等应按【照国家?城市居住区》规划:设计规范(GB【501?8093)规定【的“千人指标”配】。套,建设相应规》模的幼儿园 — — 第四条 城乡】规划主管部门—在组织编《制城市总体规—划、分区规划、地块!控制性?详细规划(》含规划管理单—。元)时要《。同步做好住宅区幼儿!园规划?布点工作《在审批新建住宅小区!规,划方案?时应依?。据城市总体规划【、控制?性详细规划》对配套幼儿园—提,出规划条件要—求确定?配套幼儿《园建设用地位置【和用地面积控制性详!细规划中对幼儿园】。的配套建设有明确要!求的可在供地前的】规划条件提出控制】性详细规划》中,没有明确《要求的?可在规划设计方案中!。按国家居住区—有关标准规》范配建国土资—源管理部门在土地】出让公告、》出让:合同或?者划拨决定书等文】件中应当明确配【套幼儿园的土地【使用权属和房屋【所有权属归教育【主管部门《 】第五:条 ?幼儿园的建设选址应!当本:着方便群众接送的原!则靠近居民区—凡是新建住宅小区】均应按规划要求【和相关标准规范【安排:配套幼?。儿,园建设用地》经批准的城市规划中!已明确幼儿园预留】用地的任何单—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!擅自改?作他用因特殊情况需!要,调整的应当依法调】整城乡规划重新确定!的幼儿园建设预留】地不少于原有—规划用?地面积 ! 第六条》 对非成片开发地!块,。的零:星住宅建设》达不到配套幼儿园指!标的规划部》门应:根,据,规划布局《形式和?规,划用地四周的设施】条件和居住人口对】幼儿园配《建项目进《行合理的《归,并、调整但不少于】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!对应的“千人指标”!。 】第七条 《 配套幼《儿园用地的选址【定点、设《计方案、《建,设规模、标准—和建设时序》等要求由城乡规【划主管?部门牵头组织教【育主管部门》等,有,关部门进行》会审:确定配套幼儿园建设!前具体建设方案【须经所在地教—育主管部门》确认在建《。设项目竣工规划【条件核?实时要严格把关确保!新建住宅《小区配?套,幼儿:。园与相应的》。新,建住:宅小区同步设计、】同,步,建,设、同步交付使【用 !第八条 》分期建设的新建住】宅小区配套》幼儿园不能首期建】。设的可?在后:期建设?中完成配套幼儿园不!能与整个新建住宅】同步交付使用的规】划主:管部:门不予办理》建设工?程规划?条件核实建设—主管部门《不予办理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!案房地产主管部门】不予办理房》屋产权?登记 — 第九【条 开发单【位必须?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要!求和:有关规范《。标准建设幼儿园与】住宅小区项目同期竣!工验收当地教育【。主管部门作为—配套幼儿《园的使用单位要参与!建设:主管部门组织—的竣: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!备案:后开发?单,位须在?10个工作日内将】房产产权交教—育主管部门并同时】做好相关《手续和资《料的交接工作(【包括工程前期—手续、竣工图纸等】所,有档案材料) ! 》第十条 旧城改造!。和新建?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!在教:育,主管部门与》住宅小区开发单位】。交接:后教育主管》部门按照土》地批准文件、规【划审批的图纸、与住!宅小区开发单位【的幼:儿园交接单和税务】部门的涉税证—明向市产权交易登记!部门和?市国土部门办理权属!登记 《 ? 第十一条 !旧城改造和新建【住,宅小区配套幼儿【园产权交付教育主管!部门:后由:教,育主管部门》。。举办公办幼》儿园或由教育主管】部门通过组织竞标】由社会力量举办【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】严禁改变性质—和用途竞标》所,得,必须:用,。于学前教育》事业住宅小区—配套幼儿园》优先满足本住宅【小,区居:民子女入园的—需求 — 《第十二条 因【城市建设《需,要,拆迁幼?儿园的拆迁》人应当按照》城市规划要求和优】先,就地、就近安置原则!根据中长《期学前教育发展【需求和?福建省教育用地控制!指标(?。闽国土资源[—。2007]3—16号?)规定?划,拨符合需要的—土地面积园》。舍建:筑面积?不少于原拆迁的【建筑面积《并按原用途归还产权!互不计?价 ? ?。 , 第十《三条 在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!加快学前教》育,发展的意见颁布前新!建住:。宅小区?配套建设的幼—儿园已?经举:办并通过审批的【幼儿:园要加强管理办【成普惠性的》规,范幼儿园已建成但未!投入:使,用的配套幼》儿园可由开发单【位通过组织竞—。标,由社:会力量举办普惠【性民办幼《儿,园也可委托》教,育主管?部门:举办公办幼儿园或】由教育主管部门通】过组织竞标》由社会力量举—办普惠性民》办幼儿园 》  《。 ,   ?配套建设的幼儿园】不得改变性质—。和用途对擅》自改变性质》和用途的由城乡【规划等?相,关部门?依,法进行处罚 ! 第》十四条 各—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城!乡规划、建设、国】土资源和《教育等部门进一步】加,强学前教育设施的】规划、建设和管理】不定期组织开展【新建住宅小》。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!设情况专项检查确保!各项工?作,落到实处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