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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: , ? 莆田市旧城【改造和新建住宅小区!。配,套幼儿?园建设?管理规?定 ? ?第一条 为进一步!贯彻:落实:福,。建,省,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!前教育发展的意【见(闽政〔20【10〕24号)【和莆田市《人民政?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!发,展,的实施意见(莆政综![2011]—61号)加强对【旧城改造和新建住宅!小区配套《幼儿园建《设的:管理促进我》市学前教育事—业又好?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城乡规划】法,、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土地管理法结【合我市实际特制定】。本规定 》 第二】条 城乡》规划主?管,部,门要积极配合教育主!管部门做《好学:前教育发《展规划科学》测算学?龄前儿童数量分布合!理确定幼《儿园发展数量和区域!布局;原则上城镇服!务人口1万人、农村!服务人口《3~6千人应—设置1所幼》儿园每?所幼儿园规模原则】上不超过3》。60人 — 《 第三条 —旧,城改:造和新建住宅小区】等应按照国家城市居!住区规划设计规范(!GB5018093!)规定?的“千人指标”【。配套建设相应—规模的幼儿园 】 第四】条 城乡》规划主管部门在组】织编制城《市,总体规划、分区规划!、地块控制性—详,细规划(含规划【管理单元)时要同】。步做好住宅区幼儿园!规,划布点?。工作:在审批新建住—宅小区规划方案【时应依?据城市总《体规划、控制—性详细规划对—配套幼儿《园提出规划条件【要,求确定配《套幼儿园建》设用地位置》和用地面《积控制性详》细规划中对幼儿【园的配套建设有明】确要求?的,可在供地前》的,规划条件提出—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没!有明确要求的—可在规划设》计方案中《按国家居《住区有关标准—规范配建国土资源】管,理部门?在土地出让公—告、出让合》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等!文件中应当明—确配套幼儿园—的土地使用权属和房!屋所有权属归教【育,主,管,部,门, ? 第五【条 幼《。儿园的建设选址【应当:本,着,方便群众接》送的原则靠近居民区!凡是新建住宅小区】均应按规划要求和】相关标准规范—安排配套幼儿园【建,设用地经批准的城】。市规:。划中已明确幼—儿园预留用地—的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侵占或擅自改】。作他用因特殊—情况需要调整的应】当依法调整城乡规】划重新确定的幼【儿,园,。建设预留《。地不少于原》有规划用地》面积 ! ,第六条? 对非成片开【发地块?的零星住宅建—。设达不到配套幼【儿园指标的规—划部门应根据规【。划布局形式和规划用!地四周的设施条件和!居住人口对幼儿园】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!归,并、调整但不少于与!其,居住人口《规模相对应》的“千人《指标” ! 第?七条 《配套幼儿园用地的】选址定点《、设计?方案、建设规模、标!准和建设《时序等要求由城乡规!划主管?部门牵头组织教育】。主,管,部门等有关部—门进行会审确—定配套幼《儿园建设前具—体建设方案须经所在!地教育主管》。部,门确认?在建设项目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】时要严格把关确保新!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!园与:。相,应的新?建住宅小区》。同,步设计、同步建设、!同步交付使用 【 第八!条 分期建设的】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!儿园:。不能首?期建设的可在后【期建设?中完:成配套幼儿园不能】与整个新建住宅【同步交付使用—的规:划主管部《门不予办《理建设工程》规划条件《核实建设主管部门不!予办理?建设工程竣工验收】备案房地产主管部门!不予办理房屋产权】登记 ! 第九条》 开《发单位必须按照【土地出?让合同要求和有关】。规范标?。。准,建设幼儿园与住宅】小区项目同期—竣工验收当》地教育主管部—门作为配套幼—儿园的使用》单位要参与建设【主管部?。门组织?的竣工验收工程验收!合,格备:案后开发单位须在1!0个工作日》内将房产产权—交教育主管部门并】。同,时做好相关手续【和,资料的交接工作【(,包括工程前期手续】、竣工图《纸等所有档案材料】) : 第十!条 旧城改造和新!建住: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在!教育主管部门与住】宅小区开发单—位交接后教》育主管?部门按照土地批准】文件、规划审批的图!纸、与住宅小区开】发单位的幼儿园【交接单?和税务部门的—涉税证明《向市产权交易登记部!门和市国《土部门办理权属登记! ? : 第十一条 】 旧城改造和新建】住宅:小区:配套:幼儿园产权交付教育!主管部?门后由教育主管部门!举,办公办幼儿》园或由教育主—管部:门通过组织竞标由】社会力?量举办普惠性民办】幼儿园严《禁改变性质和用【途竞标所《得,必须用于学》前教育事业住宅【小区配套幼》儿园优先满足本【住宅小区居民子【女入园的需求 ! : 第十二条【。 因城市建设【需要拆迁幼儿园的】拆迁人应当按—照城市规划要求和优!。先就地、就近—安置原则《。根据中长期学前【。教育发展需求—和福建省教育用地】控制指?标(闽国土》资源:[2:00:7]316》号)规定划拨符合需!。要的土地面积园舍】。建筑:。面积不少于原拆迁】的建筑面积并按原】用途归还产》权互:不,计价 《 : 第十三条 ! ,在福:建省:人民政?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!发展的意见颁布【前,新建: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!幼儿园已经举办【并通过审批的幼【儿园要加强管理【办成普惠性的规【范幼:儿,园已:建成但?未投入使《用的配套《幼儿园可《由开发?单位通过组织竞【标由:社会力量举办—普惠性民办》幼儿园也可》。委托:。教,育主管部门举办公办!幼儿:园或由教育主管【部门通过组织竞【标由社会力量举【办,普惠:性民办幼儿园 !   ?   配《套建设的《幼儿园不得改—变,性,质和用?途对擅自《改变:性质和用途》的由城乡规划—等相关?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! — 第十四条 各级!人民政府要组织城】乡规划、建》设、国土《资源和教育等部门进!一步加强学》前教育设施的规【划、建?设和管理不定期【组织开展新建住宅】小,区配套幼儿园规【划建设情况专项【检查确保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!。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