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
》 第五章 法律责!任
:
第三十六【条 未经城市供】水行政?主管部门批准建设】城市供水工程或者】不具备相应的资质从!事城:市供水工程设计【、施工及监理的【由城市?供水行政主》管部门责令停止【违法行为并可处以】五万元以上》。十万元以下的罚【款
第三十七条】 供水企业有下列!行为:之一的由城市供【水行政?主管部门《责令:改正并可处以罚【。款
? ? (?。一)自建设施未【经许可擅自对外【供水的处以五万元】以,上十万元以下的罚】款;
— (二)—使用未验收或者验】收不合格的供水【工程的处《以一万元《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!款;
】 (三?。)因供水企业的责】任造成供水水—质、服务水压—不符:合国家标准的处以一!万元以上五万元以】下的罚款;
】 (》四)擅?自,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!停水通?知义务的处》以一万元以上—三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
《 (—五)未按本办法规定!履行供水设施—管理和维护职责的处!以三千元以上—一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
》 (六)未按!照规定检修供水设】施或者?在供水设施发生故】障,后未及时《抢修的处以三千【元以上一万元以【下的罚款《。
,
前款】违法行为《情节严重的报经【。县级以?上,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!令,停业整顿《。;造成他人损失的】应当承?担,相,应的赔偿责任
第!。三十八条 违】。反本:办法规定《有下列行《。。为之一的由城—市供水行《政主管部门》责令改正
! (一)窃水【或,者转供城市》公共供?水的;
》 : ?(二)在城市公【共供水?管道及其附属—设施的安全》保护范围内》进行危害《。供水设施《安全:活动的;
》
, 《 (:三)擅自将自建【设,施供水管《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!水管网系统连接【的,;
》 (四)产【生或者使用有毒有】害物质?的,单位将其生产—用水管网系统与城】市,公,。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!连接的;
— ?。 (五)在城【市公共?供水管道上直—接装泵?抽水:的;
《 (六)】擅自拆除《、改装、迁移城市公!共供水设施的;
】
》 (七)擅》自开启消火栓或者破!封消防?旁通:管用于与消》防无关活动的;【
— (八)擅自—改变用?水性质的;
—
—(九)利用城市公共!供水管道作避雷装置!或者电器接》零、接地的;
! (十)【施工:时未对供水管道采】取保护措《施或者?保护措施不当影响正!常供水的
【 《有前款第《一项、?第五项、《。第八项所列行—为之:一的应?当,补缴水费并处以【。应缴交水费的二倍】以上五倍以》下的罚款有前—款其他项《所列行为之一属单位!用户的可处》以一万?元以:。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!;属个?人,用户的可《处以一千元以上【一万元以下的罚【款造成?损失的依法承—担赔偿责任》
》 有本条》第一款第《一项、第三》项、第四项、第【五项、第六》项所列行为之一情】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!人,民政府批准还—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!止供水?。
第三十》九条 用户在被停!止供水期间擅开闸门!、,塞头用水的由城市供!水行:政主:管部门?责令:改,。正并可处以三千元】以上三万元以下的】。罚款
?
第四十条 违】反本办法规定未【定期:清洗、?消毒二次供》水储水设施的或者】清洗、消毒的—结果:未按国家规》定报:检并向用户公布以】及,二次供水水质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由!卫生行政《主管部门责令—改正:并处以五百元—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!;造成损害的应当】承担:相应的法律》责任
第》四十一条 违】。反本办法《其他:规定:的由公?安、卫生《、规划、环保、【消防等有关行政管理!部门依据《有关法律《。、法规?予以处?罚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:
第四十二条 】 城市供水—行政等?有关主管部门工作】人,。员玩忽职守、—滥用职权《、徇私舞弊的由其】所在单位或》者上级机关予以【行,政处分;构成犯罪】的依:法,追究刑?事,责任
《
:
,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