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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法律!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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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条【 未经城市供水行!政主管部门》。批,准建设城市供—水工:程或者不具备相【应的资质从事—城市供水《工,程设计、施工及【监理的由城市供【水,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停?止违法行《为,并可处以《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!下的:罚款:
第三十七条 】 供水企业有—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!市供水行政主管部】门,责,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!
《 , :(一)自建》设施未经许可擅自】对,外供水的处》以五万?元以:上十万元以下的罚】。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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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】)使用未验收或者】验收不合《格的:供水工程的》处以一万元以—。上,五万元以《。。下的罚款;
】 (三)因供!水企:业的责任造》成,供水水质、服务水压!不,符合国?家标准的处》。以一万元以上五万】元,以下的?罚款;
! ,(四)擅自停止供】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!知,。义务:的处以?一万元?以上三万元以—下的罚?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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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?五)未按《本办:法,。规定履行供》水设施管《理,和维护?职责的处以三—千元以上一万—元以下的罚》款;
《 ? , (六)《未按照规定》检修:。供水设施或者在【。供水设?施发生?故障后未及时抢【。修的处以三千元以上!一万元?以下的罚款
】 前款违【法行为情《节严:重的报经县级以上】人,民政府批准可以【责令停业整顿—;造成他人损失【。的应当?。承担:相应的赔偿责—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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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八》条 《违,反本办?法规定有下列—行为之一的由—城,市供水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改正
【 《 (一?)窃水或者转—供城市?公共供水的;
!。 《(,。二,)在城市公共—供水管道《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!保护范围《内进行危害供水设】施安全活《动的;
【 (三)擅【自将自?建设施?供水:管网:系统与城市公共【。供水管网系统连接】的;
】 (四)产生或者】使用有毒有害—物质的单位将—其生:产用水管网系—统与城市公共—供水管网系统直接】连接的;
— (五)】在城市公《共供水管《道上直?接装泵抽水的;【
— (六)擅自—拆除:、改装、迁移城市公!共,。供水设施的;
】 》。(七)?擅自开启消火栓或者!破封消防旁通管用于!与消防无关活动的;!
【(八)擅《自改变用水》性质:的;
— (九)—利用城市《。公共:供水管道作避雷装】置或者电《器接零、接地的【;
《 (十)施工!时未对供水》管道:采取保护措施—或者保?护措施不当影响正常!供水的?。
【有前款第一项、【第五项、第八项所列!行为:之一的应当补—缴水费并处以应缴交!。水费的?二倍以上五倍以【下的:罚款有前款其—他项所?列行为之一属单【位用户的可处以一万!元以上五《。万元以下的》罚款;属个人用户】的可处以一千元以】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!造成损失的依—法承担赔《偿责任
】 有本条第一款】第,一项、第三项—、,第四:项、第?五项、第《。。六项所列行为—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!还可以在一定—时间内停止供—水
第三十九条 ! 用户在被停止供水!期间擅开闸门、【塞头用?水的由城市供水【行政主管《部门责令改》正并可处以三千【元以上三《万元以下的罚款【
第四十条 违!。反,。本办法规《定,未定期?清洗、?消毒:二次供水储水设施】的,。或者清洗、消毒的结!果未按国家规定【报检并向用户公【布以及二次供水水质!不符合?国家:标准的由卫生—行政主管部门—责令改正并处以【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!下罚款;造成损【害的应当《承担相应的》法律责任
第四】。十一条 》 违反本办法其他】。规定的?。由公安、卫生、【规划、环保、消防】等有:关,行,政管理?部门依据有》关法律、法规予以处!罚;构?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事责—任
第四十二条】 城《市供水行政等有关主!。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!职守、滥用职—权、徇私舞弊的【。由其:所,在单位或者上级机】关予以行政处分;构!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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