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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】。五章 法律责任 】 第三》十六条  未经【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!门批:准建设城市》供水工程或》者不具备相应—的资质从事城市供】水工程?设计、施工》。。及监理的由》城,市供水行《政主管部门责—令,。停止违法行》为并:可处以五万》元,。以上十万元以—下的罚款 第三】。十七:条  供水》企业有下列行为【之一的由《城市供水行》政,主管:部门责令改》正并可处以罚款 】      (【一)自建设》施未经许《可擅自对外供水【的处以五《万元以上十》万元以下的罚款; !    《。  (二《)使用未《验收:或者验收不合—格的供水工程的【处以一万《元以上五万》元以下?的罚:款;     】 (:三)因供《水企业的责任—造成:供水水质《、服务水《压不符?。合,国家标准的处以一万!。元以上五万元以下】的罚款;   】。  : (四)擅自停【。止供水或者未履【行停水?通,知义务的处以—一万元以上》三万元以下的—。罚款:; ?     (五)】未按本办法》规定履行供水设施】管理:和维护职责的处以】三,千元以上一万元以】下的罚款《; ?   ?。  (?六)未按照规定检修!供水:设,施或者在《供水设施发生故障】后未及时抢》。修的处以三》千元以上一万—元以:下的罚款《。   《   前款违法行】。为,情,节严重的报经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批准可以责令—。停,业整顿;造成—他人损失的应当【承,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】。 第三十八条 】 违反本办法规定!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由城—市供水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改正 —      (【一)窃水或者转供】城,市公共供水的; ! ,    (二)【在,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!其附属设施的安【全保护范围内进【行危害供水》设,施安全活动的; 】      (【三)擅自将自建设施!供,水管网系统与城【市公:共供水管网系—统连接的;》  ?  :  (四)产生或】者使用有毒》有害物?质的: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!网系统与《城市:公共供水管》网,系统直接连》接的; 》   ?  (五)在城【。市公共供水管道上】直,接装泵抽水的; !     (六)擅!自拆除、改装—、迁移城市公共【供水设?施的;?。     — (七?),。擅自开启消火栓【或者:破,。封消防?旁通管?用于与消《防无关活动的; !     》(八)擅自改—变用水性质的; 】      (九】)利用城市公—共供水管道作避【雷,装置或者电》。器接零、接地—的;  》    (十)施工!时未对供水管道采取!保护:措施或者保护—措施:不当影响正常供【水的     】 有前款第一—项、第五项、第八项!所列行为《之一的应当》补缴水费并处以【应缴交水费的二倍以!上五倍以下的罚【款有前?款其他项所》列行为?。之一属单《位,。用户的?。可处以?一万元以上》。。五万元以下的罚款;!。属,个人用户的可处以】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!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!依法承担赔偿责【任 : ,    《 有本条第一—款第一项、第三项】、第四?项、第五《项、第六项所—列行为之《一情节严《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批准还可以在】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!。 第?三,十九条  用户在】被停止供水》期间擅开闸》门、塞头《用水的由《城市供水行》政主管部门责令改】正并可处以三千元】。以上:三万元以下的—罚款 第四十条】  违反本》办法规定未定期清】洗、消毒二次—供水储水设》施的或者清洗、消】毒,的结果未按》国家:。规定报检并向用【户,公,布以及二次供水【水质不?符合国家标准的由】卫生行政主》管部门责《令改正并处以—五,。百元以上三千—元以下罚款;造成】损害的?应当:承担相应《的法律责任》 第?四十一条 — 违:反本办法其》他规定的由》公安、卫生、—规划、环保、消【防等有关行》政,管理部门依据—有关法律、法规予】以处罚;《。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责》任, , ,第四十二《条 ? 城市供水行政【等,有关主管部门工【作人员?玩忽职守《、滥用职《。权、徇私舞弊—的由:其所在单位或者【上级机关《予以行?政,处分: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刑事责任 】   —